经济法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按一门课程计,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及研究生学历专业教育学业的最后一个环节,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总结性独立作业、撰写的论文。从文体而言,它也是对某一专业领域的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进行 科学研究探索的具有一定意义的论文。一般安排在修业的最后一学年(学期)进行。

经济法毕业论文1

  内容摘要——作为中国公民的一员,我们时时刻刻都要学会保护自己,消费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那么消费者权益更是需要受到保护。本文通过写在消费者权益受到保护的同时,消费者应当具有自我保护意识、权利意识、文明消费意识、消费者群体保护意识。从而反映出了在消费者受到欺诈时采取必要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的必要性。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 欺诈 保护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行使该权利、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有的利益。由于依法享有、依法保护带来的利益,所以权益必须是正当的合法的,也是必须要受到保护的。

  市场经济反映了商品的自由交换,市场经济的秩序要靠法制来维持,完全放任和完全自由是不可能的,必须在一定的条件下开展竞争。在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上,不会有正当的经济竞争和市场秩序。因此,很难想象在一个到处欺骗消费者,生产者不顾消费者而只求赢利的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其秩序能够正常。消费者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市场经济秩序才能建立起来。

  “以诚信为本”是消费者对经营者最基本的要求,随着现代商业竞争的日益激烈,大多数商品经营者都能够做到诚信经营,但是也有极个别的商家却以种种手段对消费者进行欺诈,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那么应当怎样维权呢?“依法治国”是中华民族的战略方针政策,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自己的权益难免不会受到侵害 ,那么我们也就不得不用法律来维护我们受损的权益。

  除了国家保护和经营者自律以外,消费者应是自己利益的最好维护者。同样,消费者对自身利益维护得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自我保护的意识。一些消费者在与经营者的交易过程中,深信经营者会为自己着想,为自己考虑一切,特别是在某些关系性交易中更是如此;而另一些消费者则由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于交易过程中应当谨慎的问题,疏忽大意,结果上当受骗,追悔莫及;有些消费者则在商品使用消费过程中,不按照规定的方法使用、消费商品,结果酿成大祸;有些消费者迫于经营者在消费时,蛮横挑剔,无理取闹,故意使事态扩大,造成重大损失,最终自食其果;等等,这一切都是由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所致。我们认为,作为消费者,在进行消费过中,应特别注意培养以下意识:

  (一)自我防范意识

  自我防范意识,不仅要求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注意考虑自己的利益,而且要求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在商品的使用消费过程中,也要注意保护自己。尽管我们可以说,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但是,不能否认,在具体的交易过程中,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利益是冲突的。因此,每一个消费者在进行消费交易过程中,都应对自己的利益给予高度的注意。例如,购买商品的消费者,首先应对销售者进行必要的了解,选择自己信得过的商店或其他经营者购买商品。在选购商品时,对于商品的种类、规格。性能、原材料、结构、合格证,出厂日期、消费期限、使用说明、售后服务等有关商品自身的情况以及商标、厂家、生产地、经销者等关于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情况应尽可能地了解;在交易成立后,应尽可能要求销售者出具发票、收据或其他书面的证明材料,以便在受到侵害时,能够有效地进行索赔。在使用,消费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消费方法进行消费,发生消费事故,应及时与经营者取得联系,并提出索赔要求。消费者应当在日常的消费生活中不断注意培养和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国家和消费者组织应当通过宣传消费知识,提醒消费者时刻注意保护自己的利益。

  (二)权利意识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法律对消费者赋予了各种权利。这里所说的消费者权利,不仅包括《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法定的一般权利,而且,也包括消费者根据其他法律或与经营者签定的合同而享有的权利。一个对自己和社会负责的消费者,应当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如果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与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斗争,不仅是他的权利,而且也是其对社会的责任。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当法律对消费者的权利进行界定后,对这种受法律保护的利益的侵害,便是违法行为。如果消费者对于自己的权利漠不关心,听任经营者侵害而不进行维护,则消费者不仅是对自己的失职,而且,也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德国伟大的法学家耶林曾经说过“这种维护是对受到攻击的具体的权利的保护,不但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义务,而且,是对社会的义务。消费者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便是对经营者违法行为的纵恿和奖励,此时,受到损害的不仅仅是消费者自身的利益,而且,包括社会的公共利益,法律秩序将会因消费者对权利的放弃而受到破坏,经营者会因消费者的软弱而变得更加肆无忌惮。因此,每一个消费者要尊重自己的权利,每一个消费者都有义务维护自己的权利。权利意识的提高依赖于法律意识的提高,要使每一个消费者具有高度的权利意识,必须使消费者知道在法律上他有哪些权利。在我国,强化消费者的权利意识还存在一个比较棘手的障碍,这就是传统农业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和为贵“的旧思想观念。诚然,消费者与经营者和平相处,礼貌相待,当然是消费者渴求的理想状态,但是,为了和平相处而放弃权利,对于社会和消费者本人来说,都是不可取的。消费者要改善自己的地位,必须为权利而斗争,当每一个消费者都能认真对待自己的权利,并且都能不畏不法经营者的势力而为维护自己的权利进行斗争时,当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理解并帮助消费者为争取和维护自己的权利而斗争的行为时,不法经营者便失去藏身之地,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才能在更平等的基础上实现更加永久的和平共处,才能在更高的、更符合人类一般理性的层次上达成更加稳定的理解、协调与合作。

  (三)文明消费意识

  消费者在进行消费的过程中,也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注意培养文明消费的意识,杜绝愚昧消费的行为。我们说,消费者应当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可以无法无天、无理取闹。消费者应当以一个文明的现代消费者的标准要求自己。首先,文明消费最基本的要求是合法,决不能以消费为名,行偷盗、诈骗之实,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当尊重经营者的人格,爱护经营者的商品。其次,在消费时应当遵守经营者规定的各项合理的管理规章,接受消费场所工作人员的管理。再次,要注意礼貌,言辞举止适度,行为合法并符合礼仪规范。在与经营者发生纠纷时,应当尽量心平气和地在协商的基础上解决;在协商不成时,应通过合法的渠道(如向经营者设立的投诉机构或管理人员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向经营者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申诉,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谋求解决。不论采取哪一种方式解决争议,都应当注意保持文明消费者的形象。

  (四)消费者群体保护意识

  消费者群体的普遍利益与单个消费者的具体利益是相互依赖、相辅相成的。现代消费者不仅应当关心自身的利益,而且,应当关心消费者的共同利益和其他消费者的利益。现实生活中,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思想观念的消费者仍相当普遍。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消费者认为,些微的鸡毛小利,不必过于计较,对其他消费者主张权利不仅漠不关心,有时甚至冷嘲热讽。殊不知,每一个消费者在主张自己权利的同时,也为他人获得公平的交易环境作出了贡献。消费者的群体保护意识,不仅仅消费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而且,每一个消费者都应当具备。

  那么如何应对欺诈行为呢? 首先,消费者可以以协商的方式,同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就其欺诈行为来协商,双方在互谅的基础上解决问题。其次,消费者还可以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让管理部门从中协调解决问题。如果消费者通过上述两种方法依然不能解决问题的话,那么消费者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以向法院起诉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那么如何应对欺诈行为呢? 首先,消费者可以以协商的方式,同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就其欺诈行为来协商,双方在互谅的基础上解决问题。其次,消费者还可以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让管理部门从中协调解决问题。如果消费者通过上述两种方法依然不能解决问题的话,那么消费者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以向法院起诉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并且欺诈行为又如何处罚呢? 消费者遭遇欺诈行为可以依照我国家工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即买一赔二):

  1 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 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 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 以虚假的“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 销售商品的;

  5 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 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 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 做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9 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10 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 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2 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 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还有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的规定,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即双倍返还)。如果造成消费者的人身伤害的,还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要支付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当消费者受到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侵害时,可通过以下途径要求经营者给予双倍赔偿: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不可忽视的,否则,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会受阻。为了让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就毫不逊色的让法律保护我们,运用我们享有的权利(生存权、评价权、选择权、安全权、知情权、求偿权、获助权、受教育权、环保权等)。

  参考文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出版社.1990.王江云等

经济法毕业论文2

  科技期刊在选题策划实践中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中美会计学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的比较研究基于JSP的毕业设计选题系统的设计与实现法学论文格式、选题、提纲及写作技巧浅谈中学地理研究性学习如何科学选题《高级英语》毕业选题论文(共3篇)简论从选题看纪录片如何记录河南关于会计法学科研选题的探讨在写作护理论文选题时的原则试论心理健康教育课选题中的主要困惑:一是不能正确理解创新标准,二是不能正确判断选题的价值。本文提出:1.选定一个比较明确的研究方向;2.结合学界研究主流方向来判断选题;3.选择合适的角度建立选题:4查阅相关文献来辅助选题。

  近年来,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有了长足的发展,在研究生培养规模迅速扩大的情况下,如何保证和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是研究生教育教学及管理部门所面临的共同任务。研究生毕业论文是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的体现,是衡量其能否获得硕士学位的重要依据,其质量是衡量一所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经济法律的学习和研究,特别是毕业论文的写作,最重要的是选题。论文选题就是文章将要阐述的主题,是经过挑选确定的研究方向、方法、内容和途径。要做好论文,提高论文质量,首先要有好的选题。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往往是学生学术生涯的起点。因此,重视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写作,对学生的论文选题给予适当的指导是非常必要的。

  一、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写作特征

  1.学术性与现实性相结合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突出特征就在于对现实经济问题的及时反映,经济法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普遍关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但毕业论文是学术语言文言化的复古倾向--一个值得关注的语言学位论文

  试论情感语言节目主持人万峰、钟晓的语言特点基于园本课程开发背景下研究教师教育理念的形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护理相关因素分析及对策试析价值多元化背景下学生价值观的引导试论高等职业院校高等数学课程改革争议试论中职《外科护理学》的情境式教学试析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问题研究经济学和经济法基础课程融通教学小针刀治疗颈椎病疗效观察手术侧卧位适宜度的研究

  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浅析“教学学术”视角下大学教师教学责任意识剖析传播学术中的“欧洲中心主义”——亚洲中从Ontology的译名之争看哲学术语的翻译原则试论新闻学学术规范研究的依据与路径论析大学教师教学与科研的学术责任中学的学术:一个亟待关注的话题试论学术嬗变中的教育创新环境法学的学术特色与贡献

  ,学术性、先进性、独创性是学术论文的基本特点,学术性是其根本和生命力所在。因此,要注意保证毕业论文中学术性和现实性相结合,既可以是直接对一些具有重要社会意义的现象和问题进行学理探讨,也可以是在宏观的现实背景下对一些纯学术问题的新发现、新探讨和新拓展。考虑到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与学科专业论文的区别,其对现实的关注和联系并不是直接为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具体答案,而是通过对一些现实问题的探讨推进理论创新和学科发展,或是对一些现实问题的解决从学理上探寻对策和给出一个较为理性的思路。经济法专业硕士生在选择毕业论文研究方向时,一方面要敏感认知现实经济关系的法律需求,另一方面要考虑论文的理论水平高度。

  2.专业基础与法学前沿问题相结合

  作为经济法专业硕士的毕业论文相较本科生论文而言,对论文的学术性要求更高。

  硕士毕业论文我国大学治理去行政化的理念分析计算机硕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格式需注意的几点全日制专业教育管理硕士毕业论文(共2篇)面子维护理论在硕士毕业论文答辩中的应用工商管理硕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撰写格式20xx教育硕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最新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知识产权硕士毕业论文题目采编翻译硕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研究20xx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是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综合检测,但不是对所学知识的简单总结和复述,是以所学的专业知识为基础研究并且探讨学科发展中的学术问题,或是为一些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支撑。一句话,作为学术论文,它旨在考查学生初步的学术研究能力。毕业论文实质上是学位论文,因此,毕业论文的选题应当与学生所学专业和所要申请的学位挂钩,要在本专业领域内选择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的论题。因此,经济法硕士毕业论文选题不仅要立足于专业基础这一根本,而且要通过了解和把握经济法学术研究动态来确定研究方向和课题,把对法学前沿问题的把握与所具备的专业基础相结合。

  二、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中的主要困惑

  毕业论文的选题过程是一个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过程,这一过程真正实施起来并不容易。在一定意义上,发现和提出问题要比解决问题困难得多。论文选题并不是凭一时的兴趣、凑热闹、赶时髦就能做好的,而是需要认真地思考和论证,以明确自己的兴趣所在、有无能力、基础如何。

  1.不能正确理解创新标准

  有些硕士研究生考虑到写作时间有限和自身的理论基础,在短时期内往往很难形成新的理论,为符合毕业论文创新的要求,于是在选题是一味求创新,选择自己根本不熟悉的经济法前沿问题,结果在实际写作中无法把握选题,也很难找到相关资料作为帮助,最后只能放弃选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是因为对论文创新标准的理解不准确。其实,创新从根本上讲就是人们对某些问题的认识能有所拓展、深化,其具体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并非只有推翻现有学说,另创一个新的学说或体系才算新,也不一定非得成一家之言。只要对某一问题的解决有推动、有帮助,对人们的认识有启发、有拓展,能对学科发展增添“一砖一瓦”,都称得上创新。因此,创新不仅是推陈出新,提出新学说、新观点,也是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发现和补充新材料,开启新视角,做出新论证,引进新方法和新手段,以及做出新概括和新的语言表述。即使能较为系统地提出和阐述一个未被注意的新问题,一时又未能解决,也算是有新意。

  2.不能正确判断选题的价值

  在当前这个利益多元化的时代,经济关系纷繁复杂,经济法所涉内容也十分广泛。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在选择论文选题时,有时很难判断所涉问题的重要性。例如:有学生因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计划写“企业工商登记法律问题研究”。这个选题表明上看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是个可行的选题。但仔细推敲,在这个制度中如果是探讨工商登记的内容,则成为具体的经济技术规范的推敲,容易写成工作报告:如果从工商登记的程序探讨,则偏向于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与经济法研究内容有所偏离:如果从企业行为角度分析,则偏向于律师实务研究。很难从理论高度进行发挥,提出有学术价值的观点。只有从企业的市场准入一般规则角度探讨企业工商登记的相关问题,才是比较好的选题。但这样的话,论文选题变成了“市场准入一般规则研究”。因此,经济法研究生在做毕业论文选题时,首先应该注意考虑选题的理论基础,能否有适当的理论可以用来分析该问题;其次再考虑选题的现实意义,是否值得花时间去深入研究来满足现实的需求。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判断选题的价值。

  三、对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的几点建议

  1.选定一个比较明确的方向

  选题,就是选择什么样的专题作为自己学习、研究的具体方向。经济法所涉内容比较繁杂,学科之间差异性也较大。例如:市场管制法律制度和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研究的重点和基本思路就有很大差异,而每个人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所限不可能精通一切。因此,要确定自己的选题,首先要对几年学习所积累的知识作简要的整理,总结一下自己究竟在哪些方面有所得、有所思、有所长,对哪些只是一般了解,从而将注意力凝聚到最能体现和发挥自己知识特长的某一点上,以此为基点通过了解和把握经济法学术动态,找到合适的研究课题。

  2.结合学界研究主流方向来判断选题

  不同时期学术研究的注意力、侧重点等总会不同,相应地在法律研究过程中会有一些相对研究集中的热点问题。毕业论文要合理选题,应尽可能全面了解和把握学术动态,对经济法领域所讨论的各种问题及其代表性观点、学说均应有基本了解,同时又要结合自己的专业基础和兴趣有所侧重,突出重点。这样能够保证自己的论文有足够的资料来分析论证。经济法学术研究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存同求异”的过程:“存同”,才能建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统一平台。对经济法硕士研究生来说,先准确理解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学说,才有可能正确运用理论解释现实经济问题;而“求异”是在论文写作过程中不能人云亦云、拾人牙慧,这样才能体现自己论文研究的价值,才能推动学术发展。特别是对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不必要一味跟风作为选题,因为如果是热点问题,许多学者都从多方面对该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全面的探讨,对硕士研究生而言,选择这样的题目风险比较大,很难发现新的思考角度或者形成新的观点,容易造成最后写作的困难。

  3.选择合适的角度建立选题

  论文选题是对平时所学知识的一个梳理过程,也是对平时所思考的问题的梳理和总结过程以及二者的综合过程。经济法研究领域中许多问题都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和讨论,学生可以在对所学课程有了基本了解和兴趣的基础上,从自身的角度综合运用各种思维方法来进行选题。例如:在财政制度领域,长于理论抽象思维的学生可以考虑研究财政法的本质、财政法的基本原则、财政法律制度在经济法中的法律地位等问题;偏爱实证研究的学生可以分析具体财政制度,如转移支付制度的分析、预算法的完善、财政体制的改革等等问题:擅长比较研究的学生可以通过历史分析中国财政法律制度变迁、结合其他国家财政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无论在经济法的哪个领域选题,都存在一个怎么思考和总结的问题。需要综合运用同向思维和逆向思维、聚合思维和发散思维、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形式思维和辩证思维等各种方法,以明确自己的知识储备与能力、兴趣与所长,以及当前学术动态中的定论、争论、未论所在,并从中找到需要研究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要查阅大量文献,提炼选题,形成自己的见解,这本身就是一种能力的训练和基本功的培养。

  4.查阅相关文献来辅助选题

  选题的判断必须建立在大量查阅文献的基础上,特别是在确定研究方案时,需要考虑论题是不是有相关资料来加以铺垫。“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大量文献资料的参考很难写出高质量、高水平的论文。在经济法研究中确实有一些领域研究学者很少,这样导致相关的文献资料也很少。例如:对我国特殊形态的一些企业的现状以及法律调整,如集体所有制企业、建设兵团等方面研究资料就非常少。由于毕业设计环节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设在毕业前夕,很多同学将绝大部分时间放在找工作上,大部分同学都很难有时间和精力进行原始资料现场调查和研究,只能进行二手文献的查阅。因此,在选题时应该考虑现有文献的基础,对文献进行初步的查阅,这样可避免最后写作过程中因资料来源的单一而削弱了毕业论文的说服力。

  总之,论题选得好,可以使毕业论文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实用价值;论题选得不好,不仅会为收集整理资料、提炼论点、安排文章的结构和动笔写作带来一系列的困难,而且有可能造成论文写作半途而废,即使勉强完成写作,论文质量也堪忧。经济法硕士研究生选题时要广泛阅读相关经济法学文献,及时与论文指导老师进行沟通,通盘考虑自身的兴趣爱好、思维习惯、时间精力等因素,适当选择毕业论文的选题。

经济法毕业论文3

  【摘要】在不违反国家规划的地区,对小产权房在实行补交土地出让金的相关手续后,按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规定确权发证,但不允许直接在市场上交易。已建好或出售的小产权房只要不是在耕地上建设的,可以让开买房人或发商补交土地出让金或相关土地价款,完成征地程序后可发给相关产权证。

  【关键词】小产权房; 原因; 现状; 解决。

  1993 年来自河北的画家李某心怀对艺术和梦想的追求来到北京,想找一个宁静的地方,从事专业绘画。经人推荐,她来到了小有名气的“画家村”宋庄。恰巧宋庄辛店村村民马某有一套闲置的老房子要出售,李某便立即买下并于20xx 年7 月1 日与马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 45000 元买下了马某的正房、厢房和院落,马某还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也交给了李某。在该房屋买卖合同上,有买卖双方的签字和辛店村大队的盖章,见证人是村副书记郭某和康某。在宋庄辛店村有将近 50 个和李某有相同买房经历的艺术家。但是 20xx 年 10 月,这样宁静的生活出现了危机。一个自称是马某的朋友的人来到李某家,并说是代表马某来向李某要回其卖出的房屋,并说他们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是李某立即回绝了此人。见李某不同意,马某的妻子便前去与李某协商,并说可以给李某 70000 元作为补偿,李某仍然拒绝了她。

  于是马某于 20xx 年 10 月向法院起诉状告李某,要求确认法院他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并要求李某返还其房屋。20xx 年 7 月一审法院判决如下: 李某是外来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住房,因此判决李某和该集体组织村民马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责令李某一家在法院判决生效 90 天内腾退房屋,与此同时,马某要付给李某夫妇 93808 元的补偿款。

  我国小产权房问题由来已久,上案中画家村事件更是小产权房案件的典型代表。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涌入城市,使得城市房价步步高升,商品房价格更是久升不降。在此种情况下价格相对低廉的小产权房变得炙手可热。然而现阶段我国的小产权房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小产权房概述。

  ( 一) 小产权房的概念。

  所谓小产权房( 又叫乡产权房) ,是指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用于销售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而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和市场交易中一种不成文的约定俗成的称谓。

  ( 二) 小产权房的分类。

  第一种小产权房: 在政府出让或划拨的土地上,未按原先规划的用途开发或利用,且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有潜在产权纠纷可能的房屋。

  第二种小产权房: 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和买卖,销售个军人以外的其他地方居民的房屋。

  第三种小产权房: 占用集体土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在农民集体土地上用于商品住宅销售的或由村集体或农民自行组织建造销售给集体以外其他人的房屋。

  ( 三) 小产权房的现状和国家的相关政策。

  我国各地都存在小产权房,在建的已建的不计其数。根据相关机构调查显示,北京、上海和一些珠三角地区城市的小产权房所占比例惊人。其中深圳的小产权房面积占城市住房总面积高达 40% - 50%,而广州的小产权房出租则占了其房屋出租面积的 50%以上。

  国家相关部门近些年相继发布了有关小产权房的各项政策,但各地小产权房仍有难以遏制之势。20xx 年,国家相继发布严禁违规开发小产权房和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提示”; 20xx 年,国土资源部发出的通知中明确表明不允许任何机关为小产权房办理任何产权证明; 20xx年,国土资源部下发的通知中仍然重申坚决叫停各种小产权房; 20xx年,国土部表示将限期处理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类案件,包括重点处理小产权房问题。20xx 年 9 月,北京市开始试点清理小产权房。

  二、小产权房兴起的原因。

  ( 一) 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的影响。

  我国对城市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采取不同的政策,城市国有土地通常进行市场定价,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和价格机制尚未形成。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通常是划拨、出让或拍卖招标等方式取得,而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是有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无偿分配的。

  ( 二) 居高不下的商品房价格。

  近些年来,全国各大城市的商品房价格只升不降,即使按揭贷款买房已经十分普遍,但仍有许多人无力承担如此之高的房价。与此同时,价格相对低廉的小产权房让想买房的人看到了希望。同样是普通住宅,小产权房的价格只有相同位置的商品房价格的 40% - 60%。一时间小产权房热销起来。

  ( 三) 相关法律规定的欠缺和漏洞。

  我国法律虽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但法律对于农民在旧宅基地上再建楼房,把空置的部分卖给集体以外人的行为没有明确规定,中间有许多法律空白或缺陷。根据现行的法律原理,法无明文规定即为不禁止。所以人们也就钻了法律的漏洞。新出台的《物权法》并没有限制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也没有规定禁止小产权房。

  ( 四) 小产权房的出现有利于抑制商品房房价和保障住房需要。

  小产权房价格低,它的大量存在会一定程度上起到抑制商品房价格的作用,促使开发商调整相关政策。目前市面上小产权房数量很大,对缓解紧张的城市住房问题、保障住房需要,缓解了政府为居民提供住房的压力。这就让小产权房有了其存在的价值。

  三、购买风险。

  ( 一) 小产权房没有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房产证。

  因为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而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不允许用于销售。所以小产权房的买卖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种买卖行为基本上是无效的。而且正因为它不能确权发证,在交易时相比其他合法商品房交易要付出许多额外的交易费用,这期间可能会引发各种纠纷。将来出售或者遗赠给子女时也会有很大*烦。

  ( 二) 安全没有保证、配套设施不全面。

  由于小产权房主要是集体组织或村民自行建造或者由一些开发商投资建造出售的,建成的房屋没有相关部门检验和监督,大多会因偷工减料或技术不佳、材料质量低劣而不合格甚至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住房安全得不到保障。加上其价格低廉,相关配套设施比如车库、天然气和物业管理都基本没有。虽然人们买房是为了有个遮风挡雨的家,但至少要住得放心,住得安心。

  ( 三) 得不到拆迁补偿。

  小产权房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建筑,其买卖过程是违法的无效的,其买卖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拆迁时也会被当作政府规定范围以外的违章建筑,如果与国家的规划相冲突,很可能会被强制拆*,而其买主也得不到拆迁补偿费。

  四、小产权房的解决建议。

  ( 一) 解决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

  城乡二元土地制度是小产权房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虽然现状是我国法律限制或禁止农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用地,但是眼下随着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进行,城市国有土地已经满足不了建设和住房需要了。所以近年来国家大量征收集体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之后再出让或划拨给地产开发商进行建设。但是这种做法使国家耗费了大量财力物力,使得土地流转的过程更加复杂,而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征收补偿也没有很好的落实。在解决好集体土地使用流转的基础上,继续探寻统一城乡土地制度的路子,让农村集体土地和城市国有土地统一市场,同地同价,解决小产权房与商品房的价格差异。

  ( 二) 完善相关立法和集体土地登记管理制度。

  首先应该出台一些整治和规范小产权房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小产权房的概念和范围,说明其是否存在不合法之处和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不受法律保护等,同事也要表明国家对小产权房的治理态度和政策。其次应该修改相关法律。虽然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不能用于非农建设,农民对集体土地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但是没有处分权,只能在集体组织成员内部流通,这样使得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不能充分流通无法实现土地资源价值、房屋价值和农民利益的最大化。因此,相关法律可以修订为: 对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销售转让时,将该房屋下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这样就有利于保障房屋的产权。最后,加强对集体土地的登记管理,在集体土地上建造房屋的,向集体组织缴纳一定的集体土地使用金。

  ( 三) 针对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不违反国家规划的地区,对小产权房在实行补交土地出让金的相关手续后,按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政策确权发证,但不允许直接在市场上交易。已建好或出售的小产权房只要不是在耕地上建设的,可以让开发商或买房人补交土地出让金或相关土地价款,完成征地过程后可发给相关产权证。

  五、结语。

  面对我国小产权房的现状,要全面分析其利与弊,慎重权衡各方利益,找出正确的解决方向和方法。

  参考文献:

  [1]梁慧星。 民法总论[M]。 北京: 法律出版社,20xx.

  [2]梁慧星,陈华彬。 物权法[M]。 北京: 法律出版社,20xx.

  [3]王泽鉴。 民法物权( 通则 - 所有权) [M]。 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xx.

  [4]梁慧星主编。 民商法论丛( 第 29 - 36 卷) [M]。 北京: 法律出版社,20xx.

  [5]郑玉波。 民法总则[M]。 台北: 三民书局,1979.

  [6]江平主编。 中国物权法教程[M]。 北京: 知识产权出版社,20xx

经济法学生毕业论文

标签:法学毕业论文 时间: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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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经济法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能够有效提高经济法教学质量,提高学生自助分析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接下来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经济法学生毕业论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摘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经济法逐渐成为中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中的重要课程,在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因此,提高经济法教学质量是当前中高职院校的主要任务。而在经济法教学中案例教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成为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浅谈了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实施案例教学的必要性以及如何有效应用案例教学。

  关键词:经济法 案例教学 必要性 有效应用

  一、经济法和案例教学的认知

  经济法是中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的必修课之一,具有较强的社会应用性和实践性。它的社会应用性体现在经济法调整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管理关系,它的实践性则是体现在经济法的实施、经济法对实践的指导以及经济法的社会效果等方面。基于这两大特性,传统的教学模式已无法满足课程的教学需求。传统的教学模式是以教师为中心、为主体,采用“满堂灌”式的教学方法,教师一味地讲授,学生被动地接受与存储,不能自觉地、主动地、积极地参与课堂教学,思维被限制在教材上,一旦在实际工作或科学研究中遇到与课本上不相符的事例,往往手足无措,一筹莫展。案例教学,是一种开放式、互动式的新型教学方式,案例本质上是提出一种教育的两难情境,没有特定的解决之道,而教师于教学中扮演着设计者和激励者的角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

经济法毕业论文提纲范文3篇

标签:其他类论文 时间: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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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法毕业论文提纲范文一

  摘要 4-6

  Abstract 6-8

  目录 9-11

  1引言 11-15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11-12

  1.1.1 研究的背景 11

  1.1.2 研究意义 11-12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3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2-13

  1.3 研究的方法和创新点 13-15

  1.3.1 研究方法 13-14

  1.3.2 本文的创新点 14-15

  2 商标反向混淆的界定 15-20

  2.1 商标反向混淆的内涵 15-17

  2.1.1 商标反向混淆的概念 15-16

  2.1.2 商标反向混淆的表现和危害性 16-17

  2.2 商标反向混淆的基本特征 17-20

  2.2.1 方向的混淆性 17

  2.2.2 反向混淆危害的隐蔽性 17-18

  2.2.3 反向混淆原被告的市场经济地位的差异性 18

  2.2.4 产品领域的特定性 18

  2.2.5 侵权范围的广泛性 18-19

  2.2.6 反向混淆中的被侵权人具有间接受益性 19-20

  3 国外规制商标反向混淆的立法考察 20-23

  3.1 国外规制商标反向混淆的立法评介 20-22

  3.1.1 日本“符合保护”模式 20

  3.1.2 美国“防止混淆”模式 20-21

  3.1.3 欧盟的“双重规定”模式 21-22

论经济法课程体验式教学探析国际贸易毕业论文

标签:经济学 时间: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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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法》课程是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基础课之一,本课程的开设,旨在通过对经济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教学方法、教学质量对于实现独立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使《经济法》教学与独立学院学生的特点相适应,使经济法抽象的理论具体化,使学生能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增强法律实践能力,尤其对独立学院的学生而言,运用体验式教学法无疑是比较恰当的选择。

  一、独立学院学生的群体特点以及与经济法课程性质的矛盾

  (一)基础知识相对薄弱,自我管理能力差

  独立学院普遍都是“三本招生学校”,其的“三本性”决定了学生的知识水平与学习能力的参差不齐现象特别严重。从客观上看,一些学生高中的基础知识总体表现比较差,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相对较差,课堂学习效率不高。从主观上看,独立学院的部分学生整体上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态度不够端正,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和自信心,没有涉猎课外知识的积极性。

  此外,独立学院的部分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能力差。正因为一方面学习基础不扎实,另一方面又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饱满的学习热情,独立学院部分学生上课不专心,课后不自习,迟到、旷课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家庭条件比较优越,自我意识强烈

  由于三本的学费较高,这就使得进入独立学院学习的学生家庭条件普遍较好,生活优裕。由于家庭条件等因素的影响,部分独立学院的学生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个性张扬,而承受压力和挫折的心理能力可能与一本、二本的学生有所不同,同时在遵守纪律、团队合作等方面意识较差。

经济法毕业论文题目

标签:经济毕业论文 时间:20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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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法专业填补了传统的法律和企业经济学教育上的空白,在法律史上具有重大意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经济法毕业论文题目,希望对你有帮助。

  1.  论中小企业促经法的立法宗旨与基本框架

  2.  论证券市场的监管与公司法的完善

  3.  论中国法垄断法的指导思想

  4.  国有股减持的法律思考

  5.  金融混业经营的法律改进

  6.  WTO市场准入制度研究

  7.  公平与效率的经济法学分析

  8.  西部开发的.法律思考

  9.  高科技产业发展与经济法的支撑

  10.  遗产税法律构想

  11.  试论经济法上的主体

  12.  试论经济法上的行为

  13.  试论经济法的责任问题

  14.  试论经济法的体系

  15.  试论经济法的宗旨和价值

  16.  试论经济法的理念

  17.  试论经济法的历史发展

  18.  试论经济法所保护的社会公共利益

  19.  论经济法的特征

  20.  论经济法关于经济自由的保护制度

  21.  论经济法责任

  22.  论经济法主体的特征

  23.  论经济法主体体系

  24.  试论经济公益诉讼

  25.  试论经济法的实现途径

经济法毕业论文范文参考

标签:经济毕业论文 时间:20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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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法毕业论文范文一:案例教学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

  一、经济法和案例教学的认知

  经济法是中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的必修课之一,具有较强的社会应用性和实践性。它的社会应用性体现在经济法调整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管理关系,它的实践性则是体现在经济法的实施、经济法对实践的指导以及经济法的社会效果等方面。基于这两大特性,传统的教学模式已无法满足课程的教学需求。传统的教学模式是以教师为中心、为主体,采用满堂灌式的教学方法,教师一味地讲授,学生被动地接受与存储,不能自觉地、主动地、积极地参与课堂教学,思维被限制在教材上,一旦在实际工作或科学研究中遇到与课本上不相符的事例,往往手足无措,一筹莫展。案例教学,是一种开放式、互动式的新型教学方式,案例本质上是提出一种教育的两难情境,没有特定的解决之道,而教师于教学中扮演着设计者和激励者的角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教师通过模拟或者重现现实工作中的一些场景,让学生把自己纳入案例场景,在教学中通过让学生运用已有的知识经验来分析、判断并解决现实工作情境中发生的事件和问题,从中抽象出某些一般性的管理结论或管理原理,也可以让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或者他人的思考来拓宽自己的视野,从而促进学生进行知识技能迁移,提高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经济法教学中实施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1.案例教学有助于提高课堂的可感性。

  相对于单纯讲解理论知识的传统教学,案例教学可以使课堂生动形象、直观易学。案例教学的最大特点是它的具体可感性,由于教学内容是具体的实例,加之采用形象、直观、生动的形式,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易于学习和理解,有利于引导学生变注重知识为注重能力,便于学生了解经济法案例分析环节,提高其深入分析案例的能力。

法学经济法专业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标签:法学毕业论文 时间:20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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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市立信会计学院《本科专业学生毕业教学环节工作的管理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20xx级法学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对我院20xx级法学本科专业方向1个班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成立文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

  主任:金慧华

  副主任:张建华

  成员:法学专业全体教师

  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职责:负责文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的论文答辩各项工作,包括论文答辩的时间安排、毕业论文答辩教师名单及分组、参加答辩毕业生的名单及分组、毕业论文评阅教师的指定、毕业论文及成绩的判定等。

  二、毕业论文时间安排:

  从第七学期末,即进入毕业论文的具体运作阶段:

  1、开题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2009年12月1日起,公布论文参考题目;

  2009年12月14-20日,做好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动员工作,首次确定选题及指导教师,师生互相留下通讯方式。

  2009年12月21-2009年1月3日,指导教师与学生至少一次面对面指导学生学生选题和收集论文资料的途径。

  20xx年1月22日前,完成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开题工作,并将毕业生选题情况汇总报教务处。

  20xx年寒假期间,学生收集论文资料并准备开题报告,并要求师生随时保持联系。

  2、开题答辩:

  20xx年3月5日前,完成开题答辩

  开题答辩未获通过者,3月20日之前,再次安排答辩。

  3、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经济法毕业论文提纲范文

标签:论文提纲 时间: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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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一个好的提纲,就能纲举目张,提纲挚领,掌握全篇论文的基本骨架,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经济法毕业论文提纲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经济法毕业论文提纲范文一

  摘要 4-6

  Abstract 6-8

  目录 9-11

  1引言 11-15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11-12

  1.1.1 研究的背景 11

  1.1.2 研究意义 11-12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3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2-13

  1.3 研究的方法和创新点 13-15

  1.3.1 研究方法 13-14

  1.3.2 本文的创新点 14-15

  2 商标反向混淆的界定 15-20

  2.1 商标反向混淆的内涵 15-17

  2.1.1 商标反向混淆的概念 15-16

  2.1.2 商标反向混淆的表现和危害性 16-17

  2.2 商标反向混淆的基本特征 17-20

  2.2.1 方向的混淆性 17

  2.2.2 反向混淆危害的隐蔽性 17-18

  2.2.3 反向混淆原被告的市场经济地位的差异性 18

  2.2.4 产品领域的特定性 18

  2.2.5 侵权范围的广泛性 18-19

  2.2.6 反向混淆中的被侵权人具有间接受益性 19-20

  3 国外规制商标反向混淆的立法考察 20-23

  3.1 国外规制商标反向混淆的立法评介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