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5-12-05 11:59:10 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汇总9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租赁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租赁合同汇总9篇

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在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装修及设备情况: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新的'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______元,计人民币(大写)______,交纳方式为______付。由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支付应在付款期末前______天支付。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水电气

  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及物管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水、电、气底数各是:水______吨,电______度,气______方。

  第七条:押金

  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__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费,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______元。

  第八条:违约责任

  租赁双方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违约方须赔偿给对方违约金______元,大写______。

  第九条:免责条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方式签订此合同,甲方将 出租车租给乙方,租期为________年,租车开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终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柒万元整)乙方在承租期间应按下列条件执行。

  一、押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0.00元)。

  二、租金每月第一个月为6200元,其余每月5800元。

  三、乙方租金必须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乙方如要不按日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车辆,解除合同,押金不予返还。

  四、甲方负责提供车辆的'营运手续,但是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检车、保险、二保、缴费、修车费等,甲方概不负责。

  五、乙方不得酒后或醉酒驾驶车辆,如要有类似情况让甲方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押金全部扣除,不予返还。

  六、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一切事宜如(交通事故、被盗被抢、车辆起火、死亡)等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转租,不得随意破损车辆任何部位,车到更换机油时,必须更换,上述事宜如有违背。甲方将解除合同,押金不予返还。

  八、甲方交给乙方车时,车辆状况一切完好,无碰撞部位,四条轮胎完好,车辆任何部件完好,乙方在返还车时,也必须向甲方当时交给乙方时一样,如有差错甲方从押金扣除,作为赔偿。

  九、乙方在租车期间,不到期,擅自不租,甲方将押金全部扣除,作为补偿。

  十、国家有一切政策和乙方无关。

  十一、乙方如果有交通事故,碰撞和车辆造成车辆损坏在修理时修复原样用原厂件,如有不一样按原价从押金中扣除。

  十二、乙方必须每年缴纳强险、商业险、保额在30万元以上,车上人员乘客险,如不交这些保险后果自负,甲方任意处理。

  十三、乙方违反上述中的规定条件,甲方有权即刻解除车辆合同,押金不予返还。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如乙方违约,乙方负全部责任,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仓山区首山路滨海嘉年华七街十二府12#1105房屋(房屋建筑面积每层45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 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月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壹仟五百圆 (大写),¥ 1500 元,租赁期限自 20xx 年 11 月 11 日至 20xx 年 11 月 11 日(期限 1 年)。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 15 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转账(账号:建设银行 王剑峰 6227 0018 2391 0129 011)。

  三、 甲乙双方议定:在合同签订同时,乙方自愿预付给甲方二个月的房租作为租赁押金(合人民币 3000元)。并商定若乙方在合同期限未满前违反合同约定或单方面主动终止合同,则视为乙方主动放弃该租赁押金。

  四、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商业用房使用。不得他用,更不得用于经营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产品。

  五、 承租房屋期间,水、电、煤气及其他生活必需费用概由乙方自理。

  六、 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为乙方主动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押租赁金额亦归甲方所有。

  七、 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致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八、 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九、 合同期间,甲方不得随意变更租赁金额;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还给甲方,押金作为最后二个月抵帐。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则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十、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并按时缴纳租金,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剩余租期租金的违约金以及押金。

  十一、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经工商管理部门审定的商品种类经营,超越经营范围或因各类商业纠纷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负,并承担相当于剩余租期租金的违约金以及押金。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二、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十三、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四、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仓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 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 本合同签章同时,乙方若要进行二次装修,乙方需将方案报予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但不得添加屋顶广告设施。

  十七、其他事项:

  (1)房屋内的日常修缮维护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委托甲方进行,甲方可根据情况合理地收取相应费用。

  (2)乙方撤离房屋时,原内装修(包括地板、吊顶、隔墙、固定灯具等)不得自行随意拆除,如有损坏,乙方应负完全赔偿责任。

  (3)租赁期满或终止合同,承租方应在三日内搬离财物,退回房屋予甲方。若乙方不及时退还。甲方则按其拖延日数计算,按每日日租金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超过十天不搬,除支付赔偿金外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承租方搬离时要清场,不能留有余物,留下余物视为弃物,由甲方清理,清理费由乙方支付。

  十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

  十九、若合同到期,继续承租,乙方有优先权。

  二十、如遇房屋拆迁,租赁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无需承担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4

  甲方(房主):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用作经营范围 。

  二、房屋租期暂定年,日期从年月 日起到 年月日为止,必须按季度付清租金,水电费按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到收费部门上交,退租时,乙方必须出示结清的电水费收费发票。

  三、房屋使用保证金

  本协议作为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当本期房租期满后,签订下期租房协议后,本协议作为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协议条款执行,老协议自行作废。

  四、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如乙方使用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电、水及其他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

  甲方可协助解决。 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样,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按违约处理。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

  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五、乙方经营合同期内不得转让转租、借于第三方。如若转让,双方友好协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乙方承租期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黄、赌、毒)传销合同自动终止,给甲方造成影响后果需承担赔偿法律责任。

  乙方承租期内自身安全、他人安全财物损失自行协调解决,甲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提供水到表,电到表,户外的电源和水源承租方负责按接及加装防漏电保护器,不得超过供电的线径用电负荷。注意安全使用电火(电器、电线老化)水、漏带来的财物、不必要的人身伤亡事故、左邻右舍财物损失,乙方负责。(谁经营谁受益原则,同时也承担风险)与甲方无关。

  乙方租赁期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产生的工商、税务卫生、水电其他费用独立核算。乙方租赁期内如果遇到国家拆迁(除搬家费和满月的`租金退还)装修装潢的不可移动部分无偿归甲方。

  乙方要做到防火安全,防盗安全,心中有数。

  甲乙双方如有违约,按月租金双倍赔偿对方。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备注:物业费:电表度数:水表度数: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房屋租赁协议,并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出租人将位于 出租给承租人,租赁面积 平方米。承租人只能按 用途使用,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分租或移作它用或变更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租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为一个月,时间定于合约租期第一年的最后一个月,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赁日期确定后,承租人不得以装修、移机、搬迁等任何理由推迟起租日期。

  三、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立即终止房屋的租赁:

  (一)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人擅自将出租方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

  (二)承租人违反双方约定之租赁用途,或利用出租方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承租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房屋的主体结构造成破坏的。

  四、租赁期间,如果出租人须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 叁个 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方可解除合同,租金按实际租赁期计算。同时,出租人应付给承租人 两个 月的房租作为补偿。

  五、租赁期间,如承租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 叁个 月书面通知出租人,方得解除合同。同时承租人应付给出租人 两个 月的房租作为补偿,出租人可直接从承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一、本合同项下的租金价格为经双方确认的市场公允价格。XXXX

  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租金人民币 元/月,20xx年 月 日至XXXX年 月 日租金人民币 元/月,XX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租金人民币 元/月。

  二、履约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签订合同时由承租人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租赁期满,如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则出租人退还保证金给承租人),在房屋承租合同期内,承租人不得用履约保证金抵扣房屋租金及其他按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

  三、租赁期间发生因使用出租房屋而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取暖费、空调费、清洁费、电话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负担,承租人应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准时足额交纳费用。合同期满后,在承租人缴清以上费用并提交相关书面证明的情况下,出租人需在 七 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给承租人。

  四、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支付,于每(季)第一个工作日前支付当(季)租金(遇节假日顺延),将租金划入委托代理人指定账户。

  1、租金帐户:

  开户行:

  银行帐号:

  2、履约保证金帐户:

  开户行:

  银行帐号: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修缮

  一、承租人在租用期间可对房屋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装修和改造。方案必须征得出租人的认可后方可实施,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需要向有关物业管理部门或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报批的,承租人还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

  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用期间或装修期间,由于承租人有责任,造成房屋和各种设备设施的损失、损坏(如火灾、不当施工造成坍塌等),由承租人负责恢复和赔偿。承租人承担对第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维修由承租人负责。

  第五条.续租

  租期届满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但必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出租人。如双方同意继续承租,需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未书面通知出租人的,视为自动放弃续租。

  第六条.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租人权利

  1.承租人依法享有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部位场所的权利。

  2.承租人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在允许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

  3.承租人有权自己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设备进行合法的维修和保养。

  二、承租人义务

  1.承租人应按时支付租金及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约定的各项费用;

  2.承租人必须保证合法经营,如因承租人过错致使出租人被处罚或承担其他责任的`,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损失。

  3.承租人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并接受物业公司管理。

  4.承租人租赁期间不得将承租房用于抵押,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整体或部分转租经营,不得以其他形式的处分。

  5.承租人在公共部位张贴广告、标记、指示牌等,必须得到出租

  人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6.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无权就装修、改造等要求补偿,也不得实施拆割等有损房屋使用价值的行为。

  7.承租人必须在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后 当 日内搬出,包括承租人所有的全部物件,搬迁后 叁 日内房屋内如仍有余物,视为承租人放弃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8.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人逾期不搬迁,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七条. 双方共同认可事项

  一、 出租人依法有权将该房屋出租给承租人。

  二、 出租房屋在交付承租人使用时,结构完整,状况良好,足供承租人从事本协议所述的用途。

  第八条.违约责任的处理

  一、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金的,出租人每日按欠缴租金的 5% 收取滞纳金。欠缴租金超过30天的,无论数额大小,出租人可以从承租人已经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租金,并且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租人的承租权。如果承租人未按照本合同书第三条第三款的约定交纳相关费用,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按照损失金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不足部分,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建乱建及进行其他形式处分造成损失的,或因过错造成事故和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按实际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三、 承租人擅自将租用房屋进行抵押或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出租人利益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 租用期满后,承租人对各种原屋所属的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撤、转移。否则将按同等数额对出租人进行赔偿。

  第九条. 免责条件

  如因国家或地方政府建设、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租赁房屋消灭、丧失使用性能的,本合同可以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损失的,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将分别承担各自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如需提起诉讼,双方应当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作出书面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出租人三份、承租人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出租车夜间经营权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从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止),期满后乙方决定是否继续承包,承包金以行情为准。

  二、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出租车情况:

  1、甲方将属于自己的(车牌号:川AY8114,顶灯号:川运蓉——G0030)出租车的夜间经营权承包给乙方(时间为每天下午19:00至次日7:00)。

  2、付款方式:每天按70元(柒拾元整)租金支付,每做一天算一天,次日结清。

  三、双方职责:

  1、为了保证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出租汽车的安全和正确使用,在合同签定时,乙方向甲方交足履行合同的保证金4000元整。合同满后,甲方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给乙方。

  2、合同签字后,乙方应立即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营运证件(服务证、资格证、治安证),由于乙方证件不齐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合同期内,乙方在经营时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车辆不能正常营业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费(标准每天150元整),直到该车能正常营运时为止;因为甲方自身原因而使乙方晚上无法经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晚30元赔偿损失费。

  4、在合同期内,如果乙方在经营期间内发生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营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保险单。

  5、在合同期内,如果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辆损坏或人员伤亡,所产生的.修车费、医疗费乙方有先期垫付的义务,甲方应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理赔。

  6、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该车交由无证或证件不齐者营运,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发生的伤残、死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8、在营运过程中,维修保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0%,大修费由甲方全部负责。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仔细阅读,在无异议后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房(称甲方):

  联系电话: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称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出租之物业座落于

  一、租赁用途为 之使用,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二、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月租金为 元整。

  三、付款方式:乙方应6个月向甲方支付 币 万 仟元整,第2次付款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6000作为履约金,到合同期满,乙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卫生费□小区管理物业费和营业期间政府部门所应交的一切费用等。

  六、租赁期间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拖欠租金部分的 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达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可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七、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八、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押金作为赔偿甲方的违约金,乙方要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该出租房及配套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认为需要装修该房屋时,须取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自行改装,但不可损坏原有的建筑结构,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应负责恢复原状。

  十、租赁期满,乙方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须续租须提前壹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置不搬走,甲方可视为废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租满期后如想续签,租金按周边价位涨幅!

  十一、乙方应遵守《晋江市人民政府令》,即晋江市暂住人员登记管理规定中规定,暂住人员租赁房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壹式壹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四、租赁期间不得转让,一年后根据周边房租相应提价。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位置

  甲方房屋坐落于 ,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 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交付乙方使用。

  第三条 租金交纳期限及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一次性交纳租金 元(大写: ),每月 元(大写: ),押金整。乙方每次需提前10天交房租,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水电、煤气费由乙方自行负责交费,不得拖欠。物业费由甲方交纳。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如果发现有传销活动,甲方终止协议。押金不退。

  2、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如损坏屋内设施(油烟机、热水器、空调、冰箱、洗衣机等),必须按价赔偿。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5。合同期未满,如遇到政府拆迁,甲方退还押金和剩余的`租金。乙方如退租,需提前一个月和甲方商量。

  6。居住期间,乙方应注意住房周围的环境卫生,防火、防盗,安全自付。如有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合同期未满,双方不得提前解约,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付给对方违约金两个月租金。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签订位于 北京**大厦商业物业 * 层*单元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第一章 承租区域与用途:

  1.1 甲方合法拥有坐落于 (以下简称“承租单元” ),甲方同意将该承租单元按 (以下简称:面积): 平方米租予乙方。

  1.2 承租位置见附件一平面图上以阴影显示承租区域。

  1.3 承租单元经营范围只限承租方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办公之用。

  第二章 承租期

  2.1 租赁期限:**年

  第三章 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等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

  3.1.1 租金按 建筑 面积 ㎡计算,月标准租金为人民币 元/㎡。

  (日标准租金=月标准租金×12÷365),乙方以季度为付款单位,即每次支付三个月租金。

  3.1.2 合同签约后乙方应在 3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预付三个月的租金,起租日后该笔租金自动转为合同起租首季度租金。续后乙方应在每公历月的前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全额缴付当季度的租金。

  3.1.3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之外乙方应付的其他相关费用,其他相关费用见附件1。

  3.1.4 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乙方须按3.1.1条款约定的标准租金,按实际承租日期将差额补齐。

  3.1.5 若乙方未能在每公历月的前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按时支付应支付的当月全额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即按实际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数计算直至向甲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之日为止)。

  3.1.6 如乙方逾期超过应付租金日3 天,仍未支付所欠租金及滞纳金,甲方除有权收回承租房外,乙方还须支付:应付租金日至退回承租房屋日止的租金、滞纳金、同时按所欠租金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2 保证金

  3.2.1 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1个月的标准租金和1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作为支付租赁房屋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

  3.2.2 如乙方在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则甲方应于租赁期终止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3.2.3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要求将支付甲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或物业管理中心的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等费用或因乙方责任造成他人损失赔偿损失方的赔偿金的抵扣、冲抵或赔偿费用。

  3.2.4 若乙

  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依据约定解除本合同时),所付保证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保证金。

  3.3 物业管理费、其他各类费用

  3.3.1 物业管理费月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合计:*元/月)。

  3.3.2 不足月物业管理费按下列办法计算:

  (物业费月标准×12÷365)×租用面积×本月实际天数

  在承租期内,乙方除应自觉履行交纳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

  3.4 付款方式

  3.4.1 上述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乙方可以支票、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

  3.4.2 物业管理费交付办法和时间与交付租金办法和时间一致,由甲方代收。

  3.4.3 以汇款方式交纳租金、保证金及物业管理费等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交房标准、改造、装修及维护

  4.1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完毕首月保证金、租金后,甲方开据《入住通知单》,乙方持《入住通知单》前往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对于消防、 、 设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该批复手续的办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相关机构自行进行,甲方应协助办理相关甲方应尽义务的手续。

  4.2 双方同意承租房屋的交付,按附件二所述标准办理交验手续。

  4.3 承租房屋若是由大厦统一安装的商业入户门,乙方在装修时不得改动,如必须改动应征得甲方、物业管理中心的同意并取得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4.4 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装修补偿。

  4.5 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或申请进行承租房屋改造、装修时,应按物业管理中心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装修的规定,完善审批备案手续,并须认真阅读与大厦装修有关的技术要求,遵守大厦《装修手册》、《客户手册》的规定。

  4.6 乙方的装修方案未获得物业管理中心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和经营用品的安装及摆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装修材料的,乙方须声明对装修材料的安全性负责,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4.7 乙方应确保其装修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大厦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厦或正常使用单元房屋。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8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中央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9 承租房屋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甲方可以代为维修,但必须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4.10 对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

  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还

  5.1 无论属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乙方无需把承租房屋恢复到原交房装修状态。

  5.2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自行拆除其对承租房屋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否则,该附加装置甲方有权处置,甲方对该附加装置移走或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该物品的遗失、损坏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洁公司对该承租房屋进行保洁,处理留置物品所发生的费用及房屋清洁费由乙方承担。

  5.4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时,如甲、乙双方同意, 保留乙方在承租单元内的任何内部装修、装饰或附属物,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第六章 双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6.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租房屋,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之约定。乙方应遵守附件三《业主临时公约》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维护大厦运行的其它制度和规定;甲方有责任监督、检查、督促物业管理中心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务。

  6.2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监督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为承租房屋提供正常使用的能源及其它应具备功能,使公共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6.3 大厦空调供应时间:

  冷气每年************

  6.4 大厦采暖供应时间:

  采暖采用市政供暖,每年11月15日至第二年3月15日。

  6.5 在承租期内,除本租赁合同所述乙方违约情况外(或不可抗拒事件的发生),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承租房屋。

  6.6 甲方负责在提供的商业水牌位置上标明乙方企业名称,其制作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6.7 若乙方注册公司,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注册公司必要的租用办公场所证明。乙方保证甲方所提供的证明不作他用,并承担因挪为他用时的法律责任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6.8 乙方承租房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及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规章及相关管理规定,依法经营,管理承租场所,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并严禁乙方利用房屋进行违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的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9 乙方须依据本合同约定时限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各项应缴纳费用。若乙方违约,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有权在向乙方发出最后书面通告7天后的情况下,截断承租场所之电力、空调、水、燃气及其它设施的服务或供应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包括重新接驳费用)及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6.10 乙方须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大厦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并在入住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大厦相关的物业管理文件。

  6.11 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让、分租给第三方。

  6.12 乙方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北京市政府有关防火、卫生的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安全、卫生规则。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或大厦的任何地方进行烹煮或燃烧

  任何物品,也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存放任何具有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危险的物品及重型设备。

  6.13 在承租期内,乙方发现该房屋内属甲方维护的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进行修复。甲方或物业如未及时修复,乙方可自行或委托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并从下月租金中直接扣除,若已发现损坏或故障而未在合理期间不予通知,造成涉及乙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办公,其损失和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6.14 乙方不得使用或允许将承租房屋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播音室(乙方企业产品宣传、学习、推广等播音室除外)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也不得使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在使用承租房屋时对甲方或其他租户构成损害或危险。

  6.15 除经甲方和物业管理中心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显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甲方及物业管理中心有权拆除乙方违反本条款而设置或展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16 乙方在经营中,若设置陈列品、橱窗、经营桌椅等时,应布置整洁、安全、美观、便于应急交通,并保证有足够的照明。商品陈设应健康、美观,符合政府对相关行业的规定;不得在承租场所内、外进行任何形式的叫卖或安装各种危及周边承租人身心安全的闪灯、旋转灯以及噪音发生源。

  6.17 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6.12、6.14、6.15等条规定,造成政府执法部门依据北京市城市市容管理相关规定,对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进行处罚,其处罚金由乙方全部承担。

  6.18 乙方在经营期间,须向一家保险公司购买其区域内的公众责任险,其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租场所或其任何部分出现损毁或承租场所内发生的火灾、爆炸、水损、烟薰等事件或承租人或其雇员、代理人、承包商、受邀者或客户之行为、失责或疏忽导致任何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毁,且保险额度应能概括其所承租场所可能导致或发生的上述事件的保险赔偿风险。乙方须在办理完成其承租区域保险后,在向甲方及大厦物业管理中心出示原件后,将复印件留存物业管理中心备案。物业管理费内只为大厦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财产及公共区域的公众责任完成保险。

  6.19 本合同其它条款中规定的义务、责任。

  第七章 合同续约、终止

  7.1 合同续约

  7.1.1 租赁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房屋,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日将承租区域完好交还给甲方。乙方如有意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商洽要求函,续租期间的租金价格应以当时市场合理租金水平商定续租条件,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享有对本合同所规定的承租房屋的优先续租权,在双方达成共识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7.1.2 如乙方未在承租期终止日前3个月向甲方发出正式书面致函,甲方可视为乙方不再续租,(甲级写字楼网 )在此种情况下,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陪同有承租意向的第三方在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办公情况下进入承租房屋视察,且甲方有权在租赁期满后立即将承租房屋租赁给第三方。

  7.2 合同解除、终止

  7.2.1 双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项下双方责任和义务,且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7.2.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确认本

  合同可以终止。

  7.2.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可以解除本合同。

  7.2.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5日的。

  2、交房时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7.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超过3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转租给第三方、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7.2.6 除7.2.4条款、7.2.5条款内容发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约定可以解除、终止合同情况发生时,可按约定解除、终止合同。

  第八章 违约及违约责任

  8.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者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除本合同条款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赔偿以外,对未约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损失,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据实进行赔偿。

  8.2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提供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

  8.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8.4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第三章约定时限支付应交费用,且以超出3.1.7条约定补足租金、滞纳金及应交的其它费用之限时,在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再次通知给予乙方交纳宽限期 5 日内仍未补齐时;属于乙方已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采取必要的维权措施,以避免甲方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由此乙方违约引起的任何损失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5 除本章违约责任外,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及违约责任。

  第九章 特别约定

  9.1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水和战争。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火灾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包括政令、法律),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

  9.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某条款不能执行,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的损失,需免责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免责书面函(需提供证明材料),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不计违约责任。

  9.3 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单方面可控制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而不能使用,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30日内,经双方协商可以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

  2、修缮承租单元确定修缮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

  9.4 租赁期内承租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甲方应负责本合同在乙方与新的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9.5 本合同的相关税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支付。

  第十章 通知、变更

  10.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视为文件已被送达。

  10.2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10.3 双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约定以外,如再发生变更之内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任何口头通知或电话、传真件均不作为本合同变更之依据。

  第十一章纠纷解决及适用法律

  11.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和内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订不受影响。

  11.3 本合同如有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内容,该内容无效,但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有效性。本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事宜,双方均遵照国家(及北京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11.4 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空格部分的填写的文字(不得涂改)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的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且甲方收到本合同2.2.1条款保证金全额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章 补充约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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