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土地租赁合同模板9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土地租赁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土地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本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愿意将自有无耕种条件的闲置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地座落地址:xx,出租地面积共计xx亩。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xx年,即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条 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1、土地租赁费包括土地租金和基础设施发展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三年土地租赁费每年每亩为人民币,从第四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租赁的基础上递增5%。
2、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交清当年的土地租赁费,此后乙方应在每年的月日前向甲方支付下年度的租赁费。逾期10日后,每天加收当年租金2‰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收费票据不是专用税务票据,所开票据不含税金。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协议项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交给乙方使用,并负责协调周边关系,保证主路路面畅通,保证村民不得滋扰、影响乙方的经营活动。
2.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承租期内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提高租赁费价格,亦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收回租赁权。如遇国家征地、占地等情况,必须充分考虑乙方的利益,乙方承租后建造的地上建筑物及设施、机械等,补偿金归乙方所有,甲方予以配合。
3.在前期建设中,甲方提供乙方临时用电、用水、路畅通。在生产过程中用电量不大的情况下,甲方可考虑乙方用电,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4.双方发生矛盾时,甲方及其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断路、断电、断水等方式影响乙方使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爱护村内环境及公共设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乙方的生产不得造成甲方水源、空气和环境污染。
3、乙方无权将所租赁甲方的土地借贷担保,不得转让、入股,必须合理、爱惜使用土地,在使用过程中一切安全隐患由乙方负责。
4、如遇国家规划、征占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交纳未到期的租赁费,并按国家标准赔付乙方损失。
5、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手续由甲方办理。在建设过程中和生产过程中因土地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担,甲方按时收取土地租金。
第六条 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不续租,乙方所建地上建筑物等资产有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无权干涉。如双方协商房屋等不动产由甲方收购,按每年2.5%折旧。若乙方不愿意协商处理,甲方将按每年10%折旧处理,土地产权归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违法、违约解除合同。如甲方单方解除合同,则乙方场地内所有建筑及其他设备的投资由甲方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租赁期间总租赁费30%的'违约金。如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租赁期间总租赁费30%的违约金。
2、甲方有义务约束管理村民,甲方及其村民如以任何形式影响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年租金2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还应赔偿实际损失。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前期基建用工、用材由甲方提供,乙方认质认价。
2.乙方生产期间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技工。如录用后不能胜任或不服从乙方管理,乙方有权按国家法律及乙方的规章制度处理,甲方应予配合。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村委会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2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有偿的原则,就土地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照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
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
第二条 甲方以现状出租给乙方的宗地位于____区
路(街,巷) 号,宗地编号____,土地面积(包
括分摊面积)为____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
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
第三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用途为 用地(其
中 平方米自行改为 用地).
第四条 本宗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 年.
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第五条 该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为: 用地每年
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 用地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
租金交付日期及方式:
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乙方以支票或现金缴纳租金.
第六条 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付当年租金等应付款项,从滞纳之
日起,每日按应交款项的3‰缴纳滞纳金,逾期6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甲方向乙方追
缴实际使用日期租金并加半年租金额作为经济赔偿.
第七条 本合同所列的.年租金标准按照政府批准的租金标准执行.如
租金标准调整,甲乙双方需签订补充合同,并按政府公布的新的租金标
准征收.
第八条 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付清当年的租金后,依照规定办理土
地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九条 乙方在租期内不得改变该宗地使用用途,确需改变的,必
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第十条 乙方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除经甲方依法批
准外,不得转让,转租和抵押.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没收非法所得,所付租金不退.
第十一条 乙方承租本宗地后,闲置一年以上的,应按国家规定缴纳
土地闲置费;连续两年闲置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 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的,
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用期限相应推延.因延期给乙方
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从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的租金中扣除.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
让宗地的使用权,乙方应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交还土地使用证.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宗地,须在期满前60天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
书,并在获准续期后,确定新的租用年限,租金和其他条件,重新签订
租赁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租期届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应在租期满前10日内到甲
方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按国家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如因政府法令及城市规划等特殊原
因,需要在其红线内通过各类管线工程,乙方不得阻拦,所造成的损失,
由建设方合理赔偿.
本合同存续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国家建设和军事建设等特殊情
况,甲方可以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该出
租土地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更改或终止本租赁合同,甲方不承担
违约责任, 土地租金按实际使用日期交付.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甲
方应在30天前通知乙方.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
不负法律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
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15日内向另一方通报不可抗力
的情况,并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政府批准(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因执
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 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存档一份,副本
若干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合同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
确立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章): 乙方(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土地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层/厅)▁▁▁▁▁▁▁▁号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平方米,库房位置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
第四条 保证金
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
第五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全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全年租金总额的▁▁▁%。
▁▁▁▁▁▁▁▁▁▁▁▁▁▁▁▁▁▁▁▁▁▁▁▁▁▁▁▁▁▁▁▁▁▁▁▁▁▁▁▁▁▁▁。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
▁▁▁▁▁▁▁▁▁▁▁。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九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的违约金。
▁▁▁▁▁▁▁▁▁▁▁▁▁▁▁▁▁▁▁▁▁▁▁▁▁▁▁▁▁▁▁▁▁▁▁▁。
第十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续租
同续租适用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二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土地租赁合同 篇4
甲方:重庆市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重庆市 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城区建筑垃圾倾倒管理,配合轨道交通建设的弃土消纳,根据北碚区 及重庆市北碚区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土地租用协议如下:
第一条、用地位置
该宗地位于北碚区歇马镇石盘村观音岩组。
第二条、用地面积
总面积约 平方米(约 亩),其界线详见双方核定认可的规划红线,该土地为性质为重庆轻轨 建设施工用地,地形为沟壑,需大量填方,目前甲方已完善土地征用手续,权属为甲方。
第三条:使用期限: 年 ,自 20xx 年 12月 1 日至 20xx 年 11 月 30 日止。如果乙方要求延长使用期限,乙方应在前述使用期限期满之前至少 壹 个月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第四条:租用用途及收益:乙方负责筹建建筑垃圾消纳场,接受轻轨六号线建设弃土消纳倾倒和 城南片区建筑垃圾倾倒。收益按碚府办发[20xx]3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使用期间,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六条:使用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土层结构及影响轻轨建设, 建筑消纳场投资及设施建设由乙方自理;退租时,乙方的投资遵循“来修去丢”原则,甲方不予负责。
第七条: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土地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在土地使用期间,水、电由乙方自行搭接,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九条:使用期满后,本协议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土地退还甲方。如双方同意继续使用,则续签使用协议。如协议到期后或乙方违约至使甲方宣布解除本协议后,乙主遗留、存放在甲方出租土地内货物、设施,均视为乙方的`抛弃物,甲方有权任意处理。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协议并收回土地,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擅自将承租的土地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擅自改变承租土地用途;无正当理由闲置达2个月;利用承租土地进行违法活动;
第十一条: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至使协议不能继续履行,
本协议无条件终止,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章) 乙 方:(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5
为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位置、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土地约 亩出租给乙方作为 经营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共(大写) 年。
三、租金计算标准及交付方法:
①租金计算标准: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提出增加租金的要求。
②租金交付方法: 。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乙方租赁的土地拥有所有权;
②对乙方的`经营情况有监督检查权,对乙方的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有纠正制止权;
③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租赁土地享有使用权、收益权;
②对租赁土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③租赁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甲方违约,必须赔偿违约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特殊规定: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造成重大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土地租赁合同 篇6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详见《土地使用证》附件),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合_________亩),其宗地位置与四址范围如甲,乙双方确认的附图所示。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出租地块用途为_________。乙方承租后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变更用途,须经甲方及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同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年租金后,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途变更手续。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年租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应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按时缴纳年租金。首次年租金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______天内缴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收,超过半年的按全年计收。
乙方不按时支付年租金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额的______‰向甲方交纳滞纳金。超过六个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甲乙双方应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甲方领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
第六条土地使用权租金的调整,每隔_________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为百分之______。租金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乙方应按新的标准缴纳年租金。
第七条乙方依据本合同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租,抵押。如需转租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签订转租合同后到_________国土资源局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八条乙方在接受租赁场地移交手续后,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移动。界桩遭受损坏或移动应及时报告甲方重新埋设,测绘费和界桩费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乙方在租赁场地上需要新建,扩建或翻建建筑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双方应签订土地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新建建筑物的.处置协议。
第十条土地租赁期满,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交还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注销登记手续。对该地块内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应按双方签订的处置协议,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的60天内处置完毕,逾期未处置完毕的,由_________国土资源局向乙方发出书面处置通知。
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的,须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续租申请,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续租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因提前终止经营等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赔偿金。
第十二条依据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因国家和农村集体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报经_________国土资源局审核和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给予承租方相应的补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地块所属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报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一份交_________国土资源局存档。
第十七条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户名称: _____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租赁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经两村委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的土地_________亩,租给乙方作为综合用地发展种养殖和综合使用。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农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_________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承包费为每亩_________元,每年共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村委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0%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租赁合同 篇8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为加强空闲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提高土地的综合效益,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现甲方决定将位于云南省xx村空闲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经乙方考察后决定承租。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双方在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云南省晋宁小寨村望鹤山的 亩空闲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自愿承租该块土地。
第二条:上述土地的概况;该土地为空闲地,地上有平房9间,半成品房(危房)3间及围墙内空地。该地的四至为南临 ;北临 ;西临 ;东临 。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 XX 年 7 月 12 日起至 20xx 年 7月 11 日止,租赁期限共计 5 年。
第四条:租赁用途: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土地上建造 沥青拌合站及附属设施、,允许乙方建职工住房。
第五条:甲方应保证乙方能够在该土地上从事上述租赁所述之用途,若因国家政策或其它原因,乙方不能为上述租赁用途,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所支付的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租金及租金交付方式:上述整块土地年租金为人民币 每年。5年租金分两次支付,在20xx年5月30日前支付 元,20xx年5月1日前再支付 元。
第七条:租赁物的交付时间:甲方应于XX 年 7 月 12 日前将上述土地交付乙方使用。甲方将上述土地交付乙方时应为乙方提供满足该宗土地用途所需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乙方在经营中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按正规收费标准交付,甲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八条:甲方应为乙方正常使用上述土地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与地方政府和村委会等协调,保证乙方车辆、物品、人员(包括乙方客户车辆、人员)能随意来往场地,不受任何第三人的限制和阻挡。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地方政府或第三人发生纠纷,甲方应出面协调、处理,维护乙方的权益;但环境保护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出示上述土地的平面图。
第十条:乙方对上述土地享有完全的经营权和收益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承担除租金外的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宗土地,若甲方提前收回该宗土地,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所支付的租金并按收回时的价格补偿乙方的投资。
第十二条:在合同期限内若遇国家征收、征用上述土地,除土地部份的补偿归甲方外,其余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十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2、监督乙方使用租赁物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保证所出租的土地产权清晰且无任何争议。
2、保证出租行为的合法性
3、按时交付租赁物的义务;
4、保证该宗土地无限制权利的行为;
5、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第三人无优先承租权;
6、应由出租方承担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正常使用租赁物进行经营的权利;
2、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时交纳租金的义务;
2、独立承担债务、税费、水、电等费用的义务;
3、其它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终止与第三人有关该宗土地的一切合同关系。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解除条件:
(一)、双方合同解除;
(二)、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终止(如:地震、战争等);
(四)、因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
(五)、其它条件导致合同终止;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全面履行,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 180000 元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所造成的损失,不足部份仍需赔偿。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签订后在履历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签订后若有不明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至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第二十一条:双方签名、盖章: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土地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
住所:
出租方代表: 职务: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住所:
承租方代表: 职务: 联系电话:
为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发展农村经济,经甲方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租赁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为了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租赁土地面积、位置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集体所有位于大垄山的面积 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土地方位东至路为界,南至村庄为界,西至五队田为界,北至渠道为界。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油橄榄等农作物种植
2.承租形式:租赁
三、土地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30年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土地承租金基础价每亩每年人民币250元,每五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每亩50元,以此类推。
2、该土地的承租金交付方式:第一期的承租金(即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必须于合同签后五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以后的28年的承租金按先交款后经营的原则每年支付,乙方于每年的1月1日前向甲方全额交纳下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承租的土地拥有所有权。
2、对乙方的经营情况有监督检查权,对乙方的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有纠正制止权,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5、承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但不包括生产用房及水池、苗圃等。
3、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准荒芜,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5、承租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6、在承租期内乙方可以转租,合同性质条款内容不变。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转租手续,转租的第三方必须完全承担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不得对抗本合同,并进行合同变更。承(转)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承(转)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7、按时向甲方交付承租金和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各项税金。租赁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
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双方当事人就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达成书面协议的,应报古市镇人民政府备案。因土地租赁经营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松阳县人民法院起诉。
八、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乙方不按期交纳承租金,每天按所欠承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使用土地,出租方一经发现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承租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对土地进行再转租,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出租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若不继续承租的,乙方对土地进行重要(大)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能拆除而不影响承租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承租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适当经济补偿。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备案各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20xx年 3月 16 日
签订地点: 会议室
鉴证机关:(章) 鉴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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