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租赁合同模板10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租赁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租赁合同 篇1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看以下四个方面: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
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四)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xx村xx组五山边山坡地面积约10亩左右龙眼地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租赁期限:自20xx年7月11日起至年月 日止。
2、租金标准:此龙眼地块(约10亩左右)年租金合计人民币伍仟元整,租金每年一付,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随意破坏甲方园内果树,如需对园内地块做适当改造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实施,乙方未经许可造成甲方果树损失则应照价赔偿;
4、在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地块出租第三方,如遇政府征用,甲方应提前六个月通知乙方提前做好搬迁准备,甲方不承担因政府征用对乙方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二OXX年七月十日
租赁合同 篇3
场 地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姓名: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场地房屋经友好协商,在完全自愿基础上,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场地房屋概况
1.位置
该场地房屋位于 。
2.面积
该处场地共计 亩。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5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
鉴于乙方前期要平整土地及房屋建设,第一年租金为每亩元整(¥ ),共计 元整(包含场地及房屋租赁税)。
该处场地租金第二年度起每亩 元整(¥ ),每年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 )。(包含场地及房屋租赁税)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以现金形式每半年支付一次。
四、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合同期内如果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房屋,乙方无条件服从,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不得提出补偿要求。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多退少补。
②甲方允许乙方正常使用水电设备,水费、电费,乙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缴纳。
③租赁期间,甲方不得转让该土地房屋。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保证乙方能充分使用所租用的场地,确保该场地不因任何第三人的权利主张或其他因素而使乙方受到使用上的障碍或其他损失。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乙方必须保护租赁场地房屋完整,不得擅自改动土地房屋的使用性质。
②租赁期间,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土地房屋转租他人经营或使用。乙方自负盈亏,按时交纳一切税费,自行处理债权债务,不得以甲方资产抵押。
③乙方场地房屋的租赁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如若违反法律法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违约。
2.乙方不按期支付租赁费,逾期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其他条款
①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再有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④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 日 年 月日
租赁合同 篇4
租赁合同根据法律有无特别规定可分为一般租赁合同和特别租赁合同。一般租赁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租赁。特别租赁是指法律有特别规定的租赁。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合同法第231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期内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而毁损、灭失的,由承租人承担损害后果。这里的依据是租赁物为出租人所有,出租人是租赁物的受益者,应当承担与收益相当的风险。[1]这就是所谓的“所有权主义”的风险负担原则,它意味着物的“所有权”的取得,不仅仅是享有权利,还要履行相应的注意义务,具备风险防范意识。可以说,所有权主义风险负担原则的最初确立,遵循了权利义务一致性这一准则,既有有利于对物权的彰显,又有利于保障与物有关的侵权行为中赔偿责任的明确。
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发达,物的所有权在表现形式上越来越复杂,对物的表明形式的占有并能证明就是物的所有者。而真正的所有者,除了“法律控制”外,往往由于各种原因并不直接控制该物。在这种情况下,物的风险大小、规避措施、环境因素、直接管理者的注意程度等,都不是所有权能够直接掌控的,一旦发生风险,把该风险后果全部由所有权人来承担,是否有失偏颇呢?
所以,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以租赁合同为对象,分析各种在所有权人对物没有现实控制的情形下,有关物的风险负担责任的分配问题。
二、租赁合同的结构分析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属于有偿、诺成、双务合同。就实质而言,租赁合同是转移使用权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交给另一方占有、使用并收益的合同。
(一)租赁合同的法理依据。社会资源是有限的,而人的欲望是无限的,只有在欲望的无限性和资源的有限性之间建立某种平衡关系,才能实现社会的发展进步和社会关系的和谐。[3]这里的“欲望”,我们抛弃贬义色彩的偏见,可以理解为对改造物质世界的愿望和主观努力。而资源的有限性,在法律上直接表现为所有权的有限性,人们不可能在同一物上同时拥有所有权。没有所有权,人们对物的利用就会缺少根本性的合理支持。与之同时,在市场经济时代,资源的有效配置、使用以及发挥资源的最大功效,进而获得最大化的经济利益是市场主体的愿望。
物,从法律角度讲,是所有权保护下的客观存在。所有权,意味着对物的公共性的排斥,除了所有权人外,其他任何人如果想利用该物,就必须通过某种法律行为征得所有权人的同意,从所有权人那里获得对物的所有权或者其中部分权能的转让。以物为对象,人与人之间的物权流转的合法性主要基于双方合意的合同行为,该合同行为的实质在于对物的各项权利的交易或重新分配。
所有权,对于具体的物而言,具有唯一性,即一个物上面不能够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所有权。所有权又具有固定性特点,只要是纳入法律规范范畴的物,首先都要明确其所有权,没有所有权的明确,该物的流转、使用以及收益的合法性都值得怀疑。所有权的唯一性和固定性特点,在保障物的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限制了物的充分使用,并且可能影响所有权人从自己的所有权中获得实际的利益。所以,在尊重所有权的以上特点的基础上,人们对所有权的内容进行具体的分析,提出了所有权所包含的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当我们发现所有权的具体权能以后,为物的充分有效的使用提供了崭新的思路。人们在不转移所有权又不直接行使使用权能的时候,同样可以通过该物获得尽可能多的利益。
(二)租赁合同权利义务分配。以租赁物为对象,双方的权利义务分配主要是:
第一,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把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能都转移给承租人了,其保留的是最根本的处分权。通过处分权的保留,保证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法律控制,监督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情况
第二,出租人收取租金的权利。通说认为,租金是物的法定孳息,收取租金的.权力是基于出租人的所有权而派生出来的权利。因此,尽管从表面上看来,租金也是某种“收益”,但是这种收益主要是资本性受益,没有出租人劳动因素的参与。[4]从出租人角度,租赁物是资本投入,而不是生产工具。
第三,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承租人之所以签订租赁合同,目的在于获得收益,其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都是为了实现收益的目的。这里的收益,是指承租人利用租赁物的正常功能,通过自己的劳动而获取的利益。可以看出,承租人的“收益”和出租人的“租金”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收入,这种不同的根源主要在于对租赁物拥有的不同性质的权能。
(三)租赁合同的社会效用。任何合同行为,主体的平等性除了人格平等以外,还在于权利平等。这里权利平等,意味着互相尊重对方既有的权利,承认对方各项私权利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双方之间发生合同行为的前提,在于都是某些权利的合法持有人。由此推及到租赁合同,其社会效用在于:在不转移所有权的情况下,通过合同行为对所有权权能予以合理配置,物尽其用、各取所需,解决了在所有权缺乏的情况下,非所有权人合法占有、使用物的问题,实现物的功能最大化和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三、租赁物的风险负担
在经济交往中,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随着人们经济交往活动的范围不断扩大,各种风险也不断增加。如何规避风险是当事人都非常重视的问题,人们在谋求经济利益的同时,都尽可能降低风险程度,以减少自己的赢利成本。在高风险社会里,没有任何经济风险的经济活动是不存在的,于是人们转而关注风险的负担问题,即一旦发生风险的时候,由谁来负担风险带来的损失。
(一)风险的特征。物的风险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物本身的毁损、灭失风险;二是物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的赔偿风险。[5]关于第二种情形,这里不多赘述。我们重点探讨物本身的毁损、灭失风险问题。这类风险的特点是:
第一,发生在经济合同行为中。也就是说,风险主要在物的流转状态中发生。经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标的物都由某种现实权利,这种现实权利是他们负担风险的前提。假如某个物的全部权利都归某一个人所有,其风险也全部归该人所负担,而没有讨论风险负担责任的必要了。
第二,风险来自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这是风险的实质性特征。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物发生损失无非两种原因:一是“天灾”;二是“人祸”。“人祸”主要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问题,其中都涉及当事人对某些约定或法定义务的违背。[6]引发风险的“天灾”主要包括:一是不可抗力,比如战争、地震等,人类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二是意外事件,主要指当事人已经尽了合理的、力所能及的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三是当事人不能预见的第三人的原因,比如第三人对物实施的犯罪行为。
第三,风险具有预设性。[7]在经济合同中的风险并不是必然会发生的。人们之所以关注风险,主要在于对未来可能损失的担心。这与侵权或违约行为中的损失负担不同。在侵权或违约损害中,损害都是已经发生的或者说是现实性的,这些损害的发生以及对其前因后果的分析判断是追究有关当事人赔偿责任的前提。而在风险负担中,人们不必等待损害出现就已经根据有关约定或法律规定了解自己是否应该承担某些损失。风险的预设性,增强了人们在经济交往中对风险的防范意识,进一步明确了彼此对物的权利义务分配,有利于增强彼此信任,提高经济交往的效率。
(二)相关法律规定评价。我国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对风险的承担责任有比较具体的规定,主要是按照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实现不同的风险负担原则,重点以“所有权主义”和“交付主义”为参考标准,即在风险负担与物的所有权状况、交付占有状况之间建立某种联系,以后者为依据来判断前者。
我国合同法第231条对租赁物风险负担问题的规定主要采取所有权主义,把租赁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负担全部归结到出租人,除非承租人有过失。其立法特点是:第一,对风险的界定采取排除式叙述,即对租赁物产生损害的客观事实只要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过失,都属于风险的范畴;第二,负担责任的排他性,即只要发生风险,都由出租人来承担损害后果;第三,约定排除风险,即出租人只有通过事先的约定才能转嫁或降低风险对自己的威胁。
这里的主要问题是:第一,没有考虑现实控制因素与风险的关系。物的风险的产生,尽管可能不是承租人所能控制的,但是,风险的发生往往是多种因素促成的,如果承租人的某些非过失行为是风险发生的条件之一,或者说风险的发生与承租人的非过失行为相关联时,承租人是否应该分担风险带来的部分损害呢?第二,举证责任的不可操作性。由于所有权人失去了对物的现实控制,当风险发生以后,如何来举证该风险的发生时,直接管理人是否尽了善良管理义务呢?尽管可以通过证明责任的分配来督促直接管理人谨慎管理、使用租赁物,但是,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操作又存在诸多困难,特别是对证据真伪辨别往往受客观条件的制约。
由此,需要对租赁合同中的风险负担进行重置。基本的标准是:1.有利于物的流转;2.体现公平合理;3.有利于风险的补救。从司法实践看,似乎采取所有权主义与交付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更为合理,既能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又能够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使用,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发达。
注释:
[1]与之相联系的是,在侵权行为法中,当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如果没有另外的直接管理人的话,所有权人也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2]在后面对风险特征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风险负担问题实际上只有在各类合同行为中才会有探讨的意义。买卖合同中风险负担问题比较典型,但是本文之所以选择租赁合同为切入点,在于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风险负担问题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自觉经验”有所差距。本文试图探讨这种差距的表现以及原因,并阐述法律规定的风险负担原则的法理依据。
[3]正如《荀子·礼论》中所说:“人生而有欲”,需要“以礼义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不必屈于物,物不必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
[4]按照马克思的经济学观点,以地租为代表的租金是所有权的经济形式,它建立在资源的稀缺性基础上,所有权人对资源的垄断使他们得以与资源的使用者达成“合意”,从中获取超额利润。
[5]在侵权行为法中,当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如果没有另外的直接管理人的话,所有权人也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6]对约定义务或法定义务的违背,实质在于对物的权利人合法权利的非法侵犯。此时,该侵犯人所承担的赔偿损失等义务主要基于对其非法行为的惩罚或补救。而与之对比,风险的负担者并不是因为其对物有非法侵犯行为,而恰恰相反,是因为其在物上有某种合法权利。
[7]这里有必要提到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之所以出现,就在于人们对风险有了预见性认识,风险负担者试图通过保险合同进一步降低自己的风险。从保险合同的功能看,基于其他经济合同行为而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具有附属性质。
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中联分马力电机公司革新经营部
承租方:(乙方)
合同签定地:上海
一、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柴油发电机组事宜,订立合同:
租赁设备说明: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 柴油发电机组 台、 柴油发电机组 台,共 台出租给乙方使用。
甲方提供柴油发电机组的附件内容:启动电瓶 台(蓄电池已连接好),排气消音器系统 套。
柴油发电机组所用燃油、冷却水乙方自备,不在本合同租赁范围内。
租赁期限:
该柴油发电机组租赁期共 天,自 日起 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收回全部设备,乙方如果需要续租,须提前 天以 形式向甲方提出。
租金支付方式:
该设备 天租金为人民币 元。
该设备押金为人民币 元,以 方式保押。
二、乙方在甲方提供机组到乙方现场前,即支付全部租金。
租赁设备的`使用:
乙方使用甲方柴油发电机组的环境必须符合gb28xx年 08 月 09日
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这间房子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 、乙方转租这间房子,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这间房子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这间房子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这间房子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这间房子,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5、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 这间房子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这间房子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 这间房子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 这间房子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 甲方已告知乙方这间房子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6、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
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这间房子,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这间房子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 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这间房子、转让这间房子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月的;
(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责任
(一) 这间房子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二)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这间房子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三)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租房合同,提前收回这间房子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五)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六)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8、其他条款
(一)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这间房子,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这间房子抵押后当事人合同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这间房子前 __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这间房子的意见。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________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 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________(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 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
(四)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租房合同规定索赔。
(五)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六)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海市/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处一份,以及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黔西南州金运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乙方向甲方租用位于兴义市福禄山凼子地空地(附图,面积:21813.68平方米)。为了确保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均共同遵守。
一、 甲方自愿将位于兴义市福禄山凼子地空地租给乙方,租用地界以宗地测量图纸为准。
二、 租用期限十二年。(自二零一x年_月_日起至二零二x年_月_日止)
三、 付款方式:乙方按签订协议日期逐年提前十日付清当年租金给甲方。
四、 前二年租金358000 /年。从第三年起,租金前五年递增5%,后五年递增10%。(即:20xx年9月——20xx年9月,年租金为375900/年,自20xx年——20xx年9月,年租金为413490元/年)。
五、 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有乙方负责交纳。
六、 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对空地进行规划及建设,规划及建设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所需国土、规划手续由乙方自行申报,甲方予以协助。
七、 在出租期内若政府责令拆除或征用该土地,损失由乙方自
行承担,地上设施补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
八、 租赁期内,所产生的水电费用及打扫卫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 如合同未能正常履行到期,属甲方责任的,乙方投入的设施由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将乙方土地上的设施无偿收回归甲方所有,双方均有权追缴对方违约经济赔偿。
十、 在租赁期内,空地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十一、 租期届满,同等条件下乙方向甲方续租享有优先权。 十二、 违约责任:以上协议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约,按当年租金的百分之五十作违约金付给对方。
十三、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十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五、 以上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苹果园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 的果园亩,苹果树约 棵以及简易房一间租赁给乙方。土地及果树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租赁受益权。
二、承包期限:
租赁期为 年,从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阳历)止。
三、承包费、交费时间及方式
乙方在承包期内,自 年起,每年上交租赁费
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 ,先预交一年的'租金。承包费均以现金交纳,甲方收费后开出收据。交费时间均为每年的月 日(阳历)以前。
四、履约保证金: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 元(大写) 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无偿退还乙方。如乙方在第1年试经营过渡期间退出承包,甲方有权利收回该项履约金。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ㄒ唬┘追降娜ɡ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自己发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在乙方承包后,任何第三方不得在承包期内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2、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不得将果园租赁、转让给第三方。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必须认真管理好果园内的各种果树,如果出现损坏,乙方须及时购苗补植。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果树损害的(如发生大面积病虫害、火灾、人为损坏果树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冰雹、地质灾害)造成的果树损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必须按时按额缴纳承包费。
六、其他约定: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审核无误后,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随着公司事业的拓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各项工作逐渐繁忙,对外业务和接待任务日益繁多,交通工具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公司员工自己购车除作为交通工具之外,用于公司公务活动日益增多。为鼓励员工购车用于公司的业务活动,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和生活质量,增强企业凝聚力,塑造公司形象,对管理人员汽车实行租赁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汽车租赁原则
(一)有利于公司各项工作业务便捷开展的原则。
(二)有利于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
(三)有利于提高工作质量、塑造公司形象的原则。
第二章 范围及条件
第三条 本租赁办法适用于机关及所属各子公司二级业务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用于公务活动的车辆,其他人员的车辆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也可申报租赁。
第四条 汽车租赁的条件
(一)具备驾驶和行驶资格。
(二)汽车车主身份必须是公司管理人员本人、父母、配偶或子女。
(三)如果管理人员是以父母、配偶或子女名字购置汽车的,必须满足工作需要。
第三章 租赁程序
第五条 凡符合租赁条件的公司管理人员购车并同意租赁给公司后,需在企管部填写《公司员工汽车租赁登记表》。
第六条 将有关购车资料(行车证、本人驾驶证、与车主的关系证明、车辆购置发票、购置税发票等复印件)存档于企管部。
第七条 由企管部审核认定后,按本办法规定的职级、车型核定出租赁标准和行车燃油费用报销标准。
第八条 企管部代表公司与被租赁的汽车车主签订私车租赁合同一式三份,由企管部、财务部与本人各持一份。
第四章
第九条 汽车租赁费用报销 费用报销及标准
(一)被租赁的车辆,在费用报销前,均由车主本人先行支付。
(二)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车辆,由车主本人开具车辆租赁税票后,到公司财务报销,定期领取费用。
(三)车主报销燃油费用时,由车主本人提供符合规定的`燃油票、过路过桥票到财务或各子公司财务报销,燃油票、过路过桥票原则上年内不超过三个月。
(四)被租赁的车辆的行驶里程数要实事求是,如果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公司立即终止与车主本人的车辆租赁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公司财务部每半年对发放的租赁费用情况,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一次核实检查。
第十条 汽车租赁的费用标准
(一)公司对员工汽车的租赁费用,主要依据现在车主岗位职位、车型车价、和实际行驶里程燃油消耗三个因素,给予综合费用支出,其中:
1.职位费用:依据公司职务序列,从业务主管至总经理共分为八个级别,一至四级员工不享受职位费用的补贴;
2.车型费用:根据车价共分为五档,具体费用标准划分详见附表1:《汽车租赁费报销标准参照表》。另外,考虑车辆的新旧程度、使用年限等因素,对车型费用按车辆的使用年限给予相应的折扣。使用年限越长,车型费用补贴越低,一至四级员工不享受车型费用的补贴。具体见下表:关于车辆使用年限的界定,以每年元月一日为起始时间计算,凡在当年6月30日之前购车的,则购车当年记为车辆使用起始年;凡在当年7月1日以后购车的,则车辆使用起始年从购车的下一年度算起。
3.实际里程燃油费:根据车型共分为五档,具体费用标准划分详见附表2《汽车燃油费报销标准参照表》;
(二)本租赁费用设置了最低、最高费用标准;车型费用达不到租赁费相应报销标准规定的不予报销车型费用,汽车排量达不到燃油费相应报销标准规定的按对应的标准执行,所有超过费用标准的部分均不予执行(详见《管理人员私车租赁费用标准参照表》)。
(三)被租赁的汽车实际行驶里程数,由企管部进行核查、登记并填制《租赁汽车里程统计单》,经部门领导及企管部签字后交由财务部作为行驶里程报销依据;宏亚煤矿租赁汽车行驶里程数由其办公室核算、领导签字后在宏亚煤矿财务报销费用,报公司企管部备案。
(四)与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的员工职位或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后,按照下达的人事任免文件日期,与其重新签订汽车合同,从下月起按新职级标准执行。
(五)管理人员新购车辆或车辆更换后,必须重新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从次月起按照新的合同标准执行;执行新合同后,原合同自动作废。
(六)公司特殊工作性质的汽车租赁及费用参照本标准由总经理特批执行。
(七)公司一至四级员工凡因工作需要经单位批准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租赁条件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同意后与公司签订合同,根据附表2《汽车燃油费报销标准参照表》参照报销实际里程燃油费。
(八)本租赁费用标准为原则性标准,作为公司年度租赁汽车费用报销的依据。
第五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 凡按本办法与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的公司人员,必须保证在公司上班期间将车辆停放在公司。
第十二条 遇到公司业务繁忙时,公司综合部有权调用租赁的汽车用于公务,必须安排由车主驾驶,办事人员随车乘坐,车辆所有者有配合的义务,凡无故拒绝被调用者,每次扣减100公里的里程燃油费用。
第十三条 与公司签订租赁的车辆在使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道路与交通的法律、法规,车辆在行驶中,出现任何违章行为均由车主本人自行负责,公司不承担交通违章产生的罚款。
第十四条 公司调用租赁车辆使用期间,本人驾驶发生交通违章或交通事故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特殊情况由公司安排非本人驾驶时出现交通违章或交通事故的,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办法规定由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各部门人员外出办公,原则上由本部门负责人调动使用本部门内部公司租赁的车辆,特殊情况时,可申请调动其它车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总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至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事由: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于甲方处租借品牌色光式钢琴台,型号,编号。琴体售价元,押金为售价的70%,即元。每月租金元,年租金元。乙方总计付款元。第二年起,甲方每月收取原租金的50%。
一、租赁条款事项
1.租期三个月的,甲方需自行负担钢琴调律和双程搬运费用,不提供免费钢琴附件等设备。
2.租期六个月的,甲方需自行负担钢琴调律和去程搬运费用,不提供免费钢琴附件等设备。
国产琴90/月租赁的,来回运费需自理,不提供免费钢琴附件等设备
3.租期十二个月的,乙方负责免费钢琴调律一次和双程搬运费用,此项只针对日本原装二手琴。
第二年续租,如需调律则按照200元一次收费。
4.租期三个月、六个月的客户如延长租期至一年(12个月),乙方将承担第三项所列内容。
5.租期未满提前终止租约的,甲方需按照以上条约承担相关费用,并退还钢琴和借用附件。
乙方则退换剩余租赁费用和全额押金(在钢琴没有损坏的情况下,自然磨损不计)
6.租赁期内甲方可以选择以租代售的`方式购买此琴,按照您已付出的租金费用加上押金费用补足该钢琴售价的差额部分即可拥有此琴,如需换琴型补足差价外,甲方还需承担换琴运输费
7.租期到了如需续租,可以提前7日与我司联系,续签租赁合同。
8.租赁合同签约后双方协商送货时间,送货过程中如发生钢琴碰撞损坏,由货物运输公司承担赔偿,甲方可以另选一款同型号的钢琴。
9.租赁期内甲方需按照钢琴保养事宜妥善保管,在租赁期内甲方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人为或客观因素造成的钢琴及附件损伤及遗失,甲方需支付乙方维修和采购的成本价。若有油漆划伤或撞伤,按照钢琴修理费用赔偿,价格根据实际状况面议。
10.注意事项请不要在钢琴上摆放液体,含腐蚀性的,坚硬沉重等有损钢琴保养的物品!
11.此合同为一式二份,自合同签字生效起,甲乙双方都需自觉履行以上条约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送货地址:
备注:(楼层费131以下高度钢琴按照30元一层,131高度的钢琴按照50元一层,客户自理)
此版本仅适用于上海地区租琴客户。异地客户租琴押金为钢琴售价的100%,并且承担来回运费。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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