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模板汇总7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租赁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县 养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
乙方 县 乡 村 村民小组。
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大 沟、小 沟堰滩的栗子树 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 年承包费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县 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 县 乡 村 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2
原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被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案由:买卖合同欠款纠纷
诉讼请求:
1、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货款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元
3、本案诉讼费用及其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购销合同》,原告为供方,被告为需方,供方为需方提供 型号的,合同约定,货物的品名、规格、价格数量 总货款
结款方式: ;需方如逾期未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应收货款的支付滞纳金给供方。合同签订后,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从 年月份开始拖欠原告的货款,原告为了双方能继续保持友好的合作关系,仍然按被告的订单如期将货物送至被告公司。从 年月份至 年 月份被告拖欠原告货款如下: 年 月份,人民币 元; 年 月份,人民币元;年 月份,人民币 元, 年 月份,人民币;以上合计人民币 元。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支付上述货款,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综上所述,原、被告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拖欠原告货款共计 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清楚,合法有效,应受法律的保护。《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以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被告拖欠货款不还的行为是严重的违约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应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共计元。原告的诉讼请求既有事实证据又有法律依据理由充分,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查明事实后,给予支持。
此致
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合理利用资源优势,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自愿,遵照互惠互利、诚信经营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事项协议。
一、出租车间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
1、。
2、车间暂定2跨(既为从东往西前两跨车间),建筑面积共计
3、所出租车间为钢结构彩钢建筑。
二、车间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1、车间无装修
2、车间内有十吨行车一台
三、车间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从年 月日。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向甲方提前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续租。
四、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本车间租金按每月/m2,每年共计(小写: 元)。
租金按年交付,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第一年的租金。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市场同类型价格变动情况而调控。
五、车间的`维修和使用
1、甲方保证车间正常的水电供应,如出现漏水,水电无法正常供应等对乙方使用具有影响的情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三日内予以解决,否则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保证车间内外的整洁卫生。
3、乙方在使用过程中,根据情况,自觉负责缴纳生产经营中的一切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税费等。
4、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若违纪违规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甲方负责车间自然损坏的维修,乙方在使用甲方的厂房、设备水电设施过程中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设备使用中,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生产经
营期间,资金筹集,工人招募,债权债务,人身安全事故,合同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将车间转租,转让,转借,严禁利用车间进行非法活动。
六、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议,所签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效力同等。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盘龙开发区顺富木片厂)及生产设备出租给乙方作木片加工使用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古城镇盘龙开发区,顺富木片厂租赁建筑面积约为30亩,机械电力设备、地磅、生产设备租赁给乙方使用(具体参照甲方与污泥陂一、二、三队、将福岭队、盘龙村公所合同书为准)。
二、厂房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 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月租金人民币柒仟元正(¥7000.00元)。
2、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即人民币柒仟元正(¥7000.00元)。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3、租金支付方式为每次支付三个月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支付月3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4、支付首次租金及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正(¥28000.00元)由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甲方,甲方开具收据。
5、开户行: 农业银行廉江河唇支行 户名: 张永兰 账号: 6228 2706 2603 5758 826
四、其他费用
1、乙方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
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一个星期内付款。
2、厂房地磅的具体规格和价格(23000元含全部费用),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确认后由乙方负责采购安装,地磅所有权属甲方,地磅安装费用由乙方支付,从甲方应收厂房租金中扣除。乙方租赁期间须保证地磅正常运作,如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损坏严重无法使用时由乙方赔偿。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设施损坏损失无法维修及恢复时乙方须照价赔偿。
2、租赁期间,乙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甲方将视乙方未经同意与他方签订合同无效并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并依法解除合同。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完整把甲方交付乙方所有物资交回甲方,如有遗失损坏,乙方则按价赔偿给甲方。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乙方须按国家要求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如生产过程中出现员工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自负盈亏,乙方的债权债务及其它的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以甲方厂房及设备进行非法抵押、借贷或出售,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及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乙方可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政策前提下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及增设生产设备,但原则上不得损坏原房结构,装修及增设生产设备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增设设施及设备归甲方所有,甲方不
作任何补偿。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拖欠租金总额的20%作为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8、合同期中或中途终止经营时,乙方须提前一个月将工厂经营证照交还甲方。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合同签订后,企业名称不能变更,工厂的土地使用权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如不能处理完善,甲方一个月内退回保证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解决,如协商无效后,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陆川县古城镇法律服务所存一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一、附:厂房物资交接清单表。
出租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需要扩大私营经济,发展种植业主要以发展经济苗木及 绿化苗木,经与甲方协商,甲方愿将自己责任田租赁一部分给乙方, 现就双方协商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租给乙方的责任田范围及面积。
甲方愿将下土因 组下 南岸的责任田租赁给乙方发展苗木,面积约三亩左右。
二、租用期间乙方不得对现责任田的现状作任何大规模的改
变。即基本保持现状,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租用期间种植经营的'项 目,如田内苗木顶带土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租用范围内出现 的责任问题概由甲方进行调解。 三、租用期限:乙方租用甲方责任田拾年(即农历从 20xx年 元月6 日起至20xx 年元底止),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订。
四、租用费用:凡是租用期内即拾年时间,甲方不得因任何理 由提高租用费,乙方以每年即12月计租用费陆佰伍拾元整付给甲方。
五、付款方式:乙方必须每年付清一次租费,时间在每年农历 9 月底以前一次性付清,如乙方不如期付租费,甲方随时可终止合同。
六、协议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解决。
七、拾年后,乙方交付甲方耕地时,应恢复原状后交付甲方。
八、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 执壹份,村委会存档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鉴证人: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使用方:上杭县20xx年危桥改造工程A标项目部(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承建的上杭县20xx年危桥工程永安桥项目无工业用电,经协商甲方表示对乙方桥梁建设项目的大力支持 ,愿意将甲方果场用电借用于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临时供用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安全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 甲方将位于上杭县下都乡永安桥附近的`受电变压器——50KVA电网,出借给乙方使用,乙方一次性缴纳叁千元临时用电押金,借用期间甲方果场用电由乙方负责。
二、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用电的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用电性质,不得超出负荷用电,超容量使用,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 每月电费由乙方按照电业部门的计费缴纳,如不按当地供电部门规定时间缴纳电费,应承担经济责任及一切后果。
四、 设备自出借之日起,均由乙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乙方应自觉规范用电,以保障用电安全,并保证其完整性和用电可靠性。用电过程如发生设备损坏、人身事故等各种事故、伤害以及违反供电部门的用电规定,造成的供用电事故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
六、 双方核实电度表读数,完成交接,以后电费缴纳由乙方负责。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七、
出租方(签章):
使用方(签章):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租赁合同 篇7
甲方:
住址:
乙方:
地址:
根据国家草原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双
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经营的草场出租予乙方经营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合同,共双方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XXXX县境内的草场出租给乙方经营。
第二条、甲方出租的草场基本情况下表所示:
第三条、草场租赁期限为20年,从20xx年6月6日起,至20xx 年6月5日止。租赁期限应当与原始承包合同期限余期相符。
第四条、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4.1 租赁费为人民币共计XXX万元(大写:XXX万元整)。
4.2 支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支付首笔XX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第二笔款于甲方为乙方办结并移交全部相关草场经营手续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元(大写: 元整);余额款于甲方向乙方移交草场之日五日内全部支付。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按合同规定收取草场租赁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所租赁的草场。
5.2甲方应保证乙方按照合同正常行使草场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3在租赁期间,国家对草场及经营等方面的惠利政策所带来的利益,由乙方享有权益,甲方不得侵占,并有义务配合乙方取得受益。
5.4在草场租赁期间,若发生国家等方面征收征用租赁草场所给予的补偿,作为本合同终止对乙方损失的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
5.5乙方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租赁费,不得随意拖欠。
5.6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乙方从事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涉。乙方改变草场用途应获政府批准。
5.7甲方享有乙方承租草场前所投入的财产所有权,租赁期内乙方经营草场投入的财产归乙方所有。
5.8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草场不存在任何行政、法律及民间纠纷,保证所出租的草场来源合法合规,保证经营手续真实、合法、有效、
齐全。若如有隐瞒影响或造成乙方经营草场的,承担合同违约赔偿全部责任。
5.9因承租草场产生的对外事务,如政府对草原的检查、检验,草场经营相关证照的年检、换发以及发包人对草场的管理等事务,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给予配合。
5.10经政府批准,乙方有权在草场进行开发建设,甲方不得以本合同对乙方进行干涉。
第六条、乙方不得擅自转让草场,转让草场应经甲方及发包人同意。同意转让的,双方对草场财产进行清算后,三方共同办理草场移交手续。
第七条、乙方承租草场期间,因草场经营产生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为乙方经营办理事务产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凭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遇到国家政策重大变化,影响本合同履行的,除不可抗力必须终止合同履行外,双方应针对政策变化调整合同内容,保证乙方正常继续将合同履行至期满,甲方不得借此理由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合同解除
8.1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8.2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8.3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8.3 合同被解除的,甲方应向乙方退回未履行期间的租赁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乙方逾期支付租赁的,每日按应支付额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仍未支付的,按本合同租赁费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规定的,赔偿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
9.2 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除承担乙方经济损失外,应向乙方支付损失额20%违约金。经济损失是指本合同规定甲方应承担的责任,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指责任期间的租赁费,设备、设施的租赁费及使用费,人员费以及产生其它直接,间接等全部损失。
第十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内容不符,按补充合同执行。
第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的方式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待发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相关机构一份。
甲方(出租方)签字: 乙方(承租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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