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运输合同模板六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运输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运输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托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及品种
乙方承运甲方,具体明细内容以托运单据记载为准。托运单据系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条 货物运输线路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及要求,提供从 到 的运输服务。
第三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按照货物装载及运输标准要求组织运输,确保货物安全、及时、完整地送达指定收货地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货物发出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送货要求(收货地址、收货联系人、收货联系电话)或取消发运的要求,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2、在双方协议合作期限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作状况及管理措施提出改进建议,乙方应予以采纳并执行。
3、在双方协议合作期限内,如果乙方营运效率和营运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严重影响甲方货源供应,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责令整改、暂停货运直至取消营运资格等决定,乙方应予服从。
4、甲方必须提供货物发运所需的合法单证或其它证明文件,否则因发运手续不全而导致货物被运管部门查扣所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客户拒收货物,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解决。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取得能够履行本合同中公路运输业务的合法运营资格。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适当的运输工具、配备适格的作业人员。
3、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运输指令后,应按指令要求及时完成车辆调度和组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装货地点装货。
4、为保证运输质量,乙方车辆应符合货物运输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换。
5、乙方在仓库办理提货手续时应清点品种及数量,如发现有差错,乙方应当场提出并与甲方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安全送达收货地点,并及时向收货方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如延迟交货,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7、乙方对所托运的货物安全完好负责,保证货物无损坏、无短缺,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应充分重视物流信息服务,应安排专人对在途车辆进行全程跟踪,并真实、及时地将在途信息反馈给甲方;若发生异常情况,应即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隐瞒车辆在途情况、提供虚假反馈信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如非乙方原因,发生收货方拒收货物或变更收货地址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调处理收货事宜。
10、如因乙方原因送错货物的,由乙方无条件将正确货物送至正确地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1、货物送达收货地点后,由收货方对货物进行验查并签收;收货内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由收货方在涂改处注明并签字,否则一律无效。乙方应于收货之日起30日内将收货凭证送回甲方,逾期未交或单据丢失的,乙方应按50元/每单承担违约金责任;如因乙方未送交收货凭证给甲方带来其他经济纠纷或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货物,否则,乙方应按照其扣留货物价值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各线路运输期限
1、货物运输期限从发出运输指令的次日起算,运输期限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在运输合同上注明以共同遵照执行。
2、如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延期交货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及索赔,具体方式见本合同第十一条第3.3款。
第七条 运输货损货差处理及保险、理赔和索赔程序
1、甲方负责对所托运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由于发生甲方投保的货物整车被他人诈骗的事故时,保险公司每次均实行损失20%的绝对免赔1率;其他保险事故,每次事故免赔300元或者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因此,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之规定扣收。
3、甲方货物保险范围包括:交通事故(翻车、撞车)、被盗被抢以及整车灭失。
4、如出现承保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24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保险公司报案,并应及时将出险证明材料、照片、损失清单等有效索赔材料递交甲方人员以便向保险公司索赔。
5、保险公司有效赔偿期限为3个月。自出险之日起1个月内,乙方须负责完成出险资料的收集工作,逾期未提供出险资料或出险资料不符合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款由甲方从乙方未结运费及货物运输风险保证金中扣收。
6、如出现承保范围之外的货损货差事故,所产生损失由乙方承担;
7、如出现货物损坏客户拒收的,乙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将损坏货物返回到甲方仓库,逾期将视为乙方按投保价值购买。
8、每次发生事故后,甲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损失金额,先行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之约定扣收。如保险公司向甲方理赔,甲方按理赔额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1、正常运输价格按双方议价执行。加急发运每单给予的加急补贴费用。
2、甲方在每月3日前,根据上月发运记录统计结果,计算出应结算运费并提交乙方审核确认;经乙方审核确认后,由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公路运输发票。
3、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格的运输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运费;如因乙方原因而影响费用结算进度的,乙方应自行负责。
4、乙方必须于每月30日之前收齐上月所发运的车辆《货物运输单》回执联,按发运时间先后顺序整理后交甲方审核。
第九条 运输风险保证金
1、乙方须在本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运输风险保证金 ___ __万元。
2、对于乙方依约应向甲方承担的损失、违约金及赔偿款项,由甲方从乙方交纳的运输风险保证金或运费中扣收;如运输风险保证金不足扣收,则由甲方从乙方运费中自行划转。运输风险保证金不足的,乙方同意由甲方从应支付的运费中自行划转直至补足。
3、合同期满后,双方处理好合同善后事宜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所剩余的运输风险保证金。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指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它财务记录等材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
2、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违反上述保密义务:
3.1 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3.2 经合同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
3.3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的;
3.4 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合同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的;
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5、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6、保密条款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起算,至秘密信息成为公共信息时为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关于违约责任,本合同其他条款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本条规定与其他条款就同一违约行为都规定了违约责任的,则除非该约定与本条规定相冲突者外,权利人可以选择适用或合并适用其他条款的约定与本条规定。
2、甲方违约责任
2.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造成乙方车辆等货的,甲方按每车200元/日偿付给乙方。
2.2 乙方按时将货送到收货地点,因收货方原因未能及时卸货的,甲方按每车200元/日偿付给乙方。
3、乙方违约责任
3.1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车辆调度,造成车辆迟到的.,乙方按每车每天200元补偿甲方损失。
3.2 若运输指令下达后,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车辆调度且拒运的甲方有权决定自行调度车辆发运,实际运价与合同差价由乙方承担。
3.3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延迟交货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交通事故需事故地交通管理部门证明),在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缴付当次运费的10%作为违约金(最低100元,最高500元)。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交货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引起客户投诉、索赔的,乙方还应当另行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直至补齐甲方所有损失。
3.4 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乙方按每次200元偿付给甲方,并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如果因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而引起其它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5 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具体赔偿办式见本合同相关规定。
3.6乙方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或由于乙方严重违反合同而造成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纳的运输风险保证金及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在甲方尚未结算的运费不予结算。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可协商将本合同期限延续一年或数年。如双方未就延长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
2、如遇下列情况出现时,本合同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2.1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
2.2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时。
3、对于本合同其他条款没有约定当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如果这一违约行为是可以改正的,另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违约方改正。如违约一方在收到另一方关于要求改正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提出破产申请或其它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被指定了清算组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
5、凡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产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合同终止的影响。
运输合同 篇2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主场馆区域内甲方指定的土石方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主场馆区域内甲方指定部分土石方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合同期限
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
第三条运输车辆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运输车辆:后八轮车辆,车辆关后门装载体积不小20立方米,载重量不小于30吨。车辆需视情况配备防尘、防抛洒装置。
第四条项目单价总价备注说明
1、土方单价以每车实际方量(甲乙双方共同量方)计算;
2、本单价含施工时的有关机械台班费用、外运装车等费用;
3、本单价含外运泥尾场地土源费用、清理费用;
4、本单价含一切乙方机械进退场费用;
5、本单价含一切场外道路维护、协调费用;
6、本单价含交警、运管、城管、环卫等所有费用。
第五条运费结算
1、金地石场至主场馆内运距约22公里按16元/m3。
2、尖山石场至主场馆内运距约30公里按20元/m3。
3、其它场外土方至主场馆内根据情况双方协商定价。
4、主场馆内的土方内运1km内单价为45元/车。
5、主场馆内的土方外运(含弃土场所有费用)为元/车。因本合同土方运输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运费,乙方应出具运输费发票。
按月结算。于每月五日前对上一月运费进行结算支付。根据双方签字的运输票据数量结算,如有票据遗失概不负责。
第六条运输质量和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车辆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燃油供应
乙方运输车辆所需燃油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提供任何材料。
第八条合同保证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甲方应扣留乙方每月结算款的10%作为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后,上述保证金由甲方予以返还(从中应予扣留支付的违约金和其他费用除外)。
第九条运输管理
1、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不得对周边造成扬尘污染、路面污染和噪声污染。
2、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乙方的食宿和车辆停放场地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4、乙方运输的'土石方在经过甲方指定人员开据运输票据后,计入乙方日常运输台账。日常运输台账由甲、乙双方指定经办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上述台账的运输数量记录为甲、乙双方日后运费结算的基准和依据。
5、乙方运输车辆的运输作业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建立按时作业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车辆检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暂停运输作业的,应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暂停运输作业。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否则,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且,甲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须返还乙方合同保证金;乙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已交合同保证金将不予返回。
2、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得作为运费计算依据外,还须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拾倍计算违约方应予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
4、乙方运输车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入施工现场,开展运输作业,不得延误。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5、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的运输车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撤出施工现场,不得延误。否则,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6、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营运和土方施工的许可权,并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7、乙方运输车辆不服从甲方的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妨碍施工现场交通运输秩序的,按每查处一次处以违约金伍佰元人民币(¥:500元)的标准,由甲方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8、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要求,定点装卸,不得乱装、乱卸。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非定点装载部分的运输量不予结算,从乙方运输台账中剔除;如属非定点卸载的,还须由乙方负责将非定点卸载部分的土方进行清理,装运至指定地点卸载。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发生三车次以上(含三车次)非定点装载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乙方每发生非定点装载一次,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以外,甲方还有权按500元/车次的标准对乙方处以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9、乙方运输车辆非经甲方批准,擅自停止运输作业时间累计达48个小时以上(含48小时)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未结算部分运费将不再结算支付,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10、乙方如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或甲方节点工期要求,乙方须采取有效措施如增加机械车辆、安排24小时工作等,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1、本合同结算方式为乙方完成整个基坑开挖标准如果中途乙方自行退场,则甲方只结算乙方所完成总工程量的85%;
12、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签字):承运方(签字):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住所:住所: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运输合同 篇3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甲方现委托乙方承运甲方的运输业务,乙方同时具备相应能力完成甲方的运输业务。根据国家的有关运输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为:__________。甲方应保证委托承运的货物不含有任何违法物品,甲方委托运输货物属易燃易爆、易挥发、有毒、易碎商品时,甲方应在委托单中明确注明。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到达地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单的指令将货物从甲方指定地点运送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若起运地和目的地有变更的,甲方应在货物起运前书面通知乙方。
(货运委托单见附件)
第三条 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
乙方承运货物到达目的.地经甲方指定验收人验收后,乙方应要求收货人在甲方的货物验收单上注明验收完毕字样,加盖收货单位公章并签字,填写收货数量及收货日期。
6。以上事项,若由于不可抗力而发生的,可减轻或免除乙方责任。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发生诉讼的,双方约定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4。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托运方: 承运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xxxx年xx月x日 签约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运输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碎石工程承包给乙方车队运输。为了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双方同意按如下协议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及单价:
1、工程地点:
2、单价:运距32公里以内为14.5元/方(壹拾伍点伍元整)结账,超出里程数按实际结算(按每公里每方结算)也可按磅单重量,比例为1:1.70结账,石渣1:1.5结账。以经理部为准。
3、运输结算方式:一天一结,以现金(税后)方式结算。
二、工程量:20万方,根据工程进度可增加至200万方(按实际数量为准)
三、工期大约二年。(此合同书二十四小时内生效,超时自动作废)
四、运输车辆数量:前二后八或前四后八车先期20辆,以后根据工作面情况,甲乙双方协商逐步增加车辆(每天运输量保证800-1500方以上)
五、甲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与施工方协调运输道路的修补,保证道路畅通及装卸平顺。
2、甲方每天给乙方结算一次运费款,当天下午5点-6点结算,晚上加班第二天10点结账。如有不兑现,超过一天不结账(24小时)乙方有权停止,并由甲方补偿乙方每天每辆车600元人民币整。
3、甲方应保证有足够的挖掘机和卸货场地,以保证乙方车辆不会因装卸车而排队。
4、乙方车辆进场开始运输后,燃烧油甲方提供(燃油价应低于当加油站的价款)然后从费用里扣回,正常运输产生产值一个星期后,甲方按乙方每天每车次回扣500元人民币,直至扣满20xx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工程完工后保证金退还给乙方车队。
5、甲方负责乙方每部运输车的路线、路面撒漏罚款,还包括负责乙方运输过程中的交警、路政、公路有关管理部门及村民闹事的'协调及疏通工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停工超过24小时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每台车误工费600元人民币每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
6、甲方通知乙方增加车辆后(以书面通知为准)两天内乙方必须进车,如超过二天仍不进车,甲方有权安排其它车队车辆进场,并有权终止合同。但甲方应保证乙方为独家车队(同一石场到同一搅拌站,同一石质)否则乙方有权停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乙方必须每天下午17:00时,收集车辆磅单为乙方。
六、乙方的责任:
1、乙主必须保证自双方确认协议后的二天内车辆必须进场到工地。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不能无故停止运(除非车 辆出现故障)如有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每部车1000 元人民币的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场后必须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凡因乙方不听指挥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受损及堵车待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进场后把每辆车的五证证件复印一份给甲方,如五证不全而引起的各种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其它:
1、甲方不能越级私自找乙方司机结账,乙方也不能越级找甲方的上级商谈运输结账事宜。如有任何一方违约按每次伍万元人民币罚款。
2、乙方人员进场子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安全、高效,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引发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3、在保证运力的情况下,甲方不能随便安排其他车队进场,如有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壹万元人民币。
八、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昨,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量,若需补充条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运输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 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 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否则, 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 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 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 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 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 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 费用结算
1. 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月16号—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所有费用。
(2)□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 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 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 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 保险条款
·货物运输合同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委托合同
·货运代理协议书 ·棉花运输合同 ·班轮运输合同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 )。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 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
(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动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
(6)因罢工、停工、工潮、*动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
(7)因任何恐怖的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 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运输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承接甲方土石方工程运输业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及责、权、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土石方运输工程合同,规定如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期时间:
1、开工时间:具体以甲方项目部书面通知的
开工时间为准。
2、竣工时间:
三:结算方式:每十天结算一次,全额现金,或存入银行卡,确保乙方当天收到。
四:运输计费:
1、运至弃土场,一公里以内运价 元。(运输税后价)
2、超出一公里,每公里加人民币 0.80 元。(运输税后价)
五:挖机撞车计费:
六: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需支付乙方进场费:挖机每台人民币 元,泥头车每台人民币 元;乙方必须在 天内组织 台车辆,挖机进场开工。
七:甲方责任:
1、理顺周边关系,运政,交警,环保,国土,城管,确保道路顺畅,在乙方车辆不违规运输的情况下,发生责任费用由甲方负责。
2、因甲方责任,导致工程停工每部车辆补偿500元/天、司机200元/天,以上损失由甲方承担。
3、协调好工地管理人员,提供足够油料,负责道路及时清理,整平,保证乙方车辆顺利安全行驶。
4、正常天气情况下,甲方保证乙方车队进场每月开工时间不少于25天。
八: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调动运输车辆及人员进场开工,乙方车辆进场后必须服从调度,安全生产;乙方车队如因违规操作,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或非其它甲方负责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车队在道路行驶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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