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安全生产协议书3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协议书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1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遵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禁止到处抽烟,只能在固定的吸烟点吸烟,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瓦工、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识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三、坚持上班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板、安全挂钩、安全门,施工环境的`洞口、安全网、电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要求不得施工。对违规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的人,要进行处罚。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与班组无关的机械和电器设备,加强自我防护。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佩戴好出入证。上岗前戴好安全安全帽,危险处操作系好安全带,使用电动工具要戴好防护眼镜。
六、基槽开挖注意塌方,要多看一眼留心周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随干随清,按类堆放。
八、使用吊车时要用钢板垫好吊车腿,不要站在大臂下面。
职工签字
日期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2
总包单位:开平路以南,江城大道以西,A1-1A1-2地块一期工程项目部
分包单位:脚手架班组
为了强化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责任
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总包单位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执法人员提出的隐患通知单、技术部门的安全措施交底。
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报送总包单位,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施工。
分包单位进场前,分包单位必须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前教育以及经总包单位现场教育,要求教育面达到100%。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总包单位有权下达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并不按期整改的,总包单位有权停止分包单位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手持电动工具等设施,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去做,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发生事故时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由总包单位提供给分包方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帮均与总包单位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包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监护,完工后或下班时应及时封闭好。
分包单位必须熟知地下管线敷设位置、走向,对于不明管线必须报请总包单位待归属地确定、经产权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如不按地下管线会签单施工或发现不明管线未经许可擅自施工造成的地下管线损坏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为便于现场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积多少,分包单位必须向总包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若不发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结束后如数返还分包单位,如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隐患或违章并不及时整改而被处罚,罚金将从抵押金中扣除。风险抵押金不足部分由总包单位从分包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二、 施工人员职责
施工从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单位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时用电防护设施。
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施工用电不得乱接乱拉,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在总包单位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处罚或由总包单位(或甲方)予以辞退。
文明施工要做到工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废料运到指定地点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三、 事故处理
由于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伤亡事故,由分包单位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的'人个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总包单位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由于总包单位或总包单位以外的责任造成分包单位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单位一次性给予分包单位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单位处理。
四、 本协议一式四份,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双方各执一份,上报监理部、建设单位(甲方)各一份。
五、 此协议自 20xx 年 7月 20 日至 20xx年6 月 20 日止。
总包单位(签章): 分包班组(签名):
20xx年7月20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3
为预防和减少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进一步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日常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文家店镇安监站决定与非煤矿山企业签定20xx年安全生产责任状,要求各非煤矿山作业单位认真贯彻,严格兑现。
一、非煤矿山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机构,制定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作业人员操作规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和从事生产作业。
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应当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三、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从业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四、企业每年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一次有关采石场开采进度,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等情况的资料。
五、企业应当采用台阶式开采,淘汰落后和不安全的开采方式,严禁采用扩壶式爆破,掏底崩落等开采方式。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实施浅眼爆破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6米,实施中深孔爆破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20米。分层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4米;最终边坡角根据岩体的稳定性确定,但最大不得超过60度。
六、进入采石作业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防尘口罩。严禁在同一坡面上下双层或者多层同时作业。
七、爆破员在爆破时,要明确有专人监控,并待所有人员撤离爆破区至安全地带时,方可进行爆破。要求定时定向进行爆破,在大雾天、黄昏、夜晚等严禁爆破。
八、做好供电安全措施,按时检查供电线路和配电装置。
九、企业对从业人员必须实行上班签到制,从业人员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严禁夜间作业。
十、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的罚款500元;造成人员死亡的罚款1000元。
十一、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的职责,并与最近的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上述各项要求,希各非煤矿山作业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一旦违反上述要求而造成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本责任状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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