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协议书

时间:2025-11-13 10:04:53 协议书

养老协议书合集10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养老协议书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养老协议书合集10篇

  养老协议书 篇1

  甲方: XXX敬老院

  乙方:院民

  丙方:

  丁方:

  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各方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协商自愿签定本协议。

  一、入院试住条件及试住期限

  1、经甲方、丙方、丁方三方审核通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年满六十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非精神病、传染性疾病患者的老年人。

  2、为了保护各入住院名的权利,更好适应敬老院的生活,本协议约定从乙方入住到甲方敬老院至日起六个月为试住期。试住期满后,对于符合试住期条件的院民,另行签订正式的入住协议。

  二、各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居住生活、文化娱乐、健康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和场所,保障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2、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为乙方提供相应服务。

  3、凡不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要求回原居住地的或不能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约束自己的院民,经劝导无效,而严重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甲方有权通知丙方、丁方接乙方回原居住地村民小组居住供养。

  4、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精神病、传染性疾病患者入住。

  5、乙方在入住期间患重大疾病,甲方有权利义务根据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6、下列款项、物品由甲方按规定统一管理使用。①上级部门下拨的“

  人头”经费;②社会各界人士、社团组织、单位向敬老院捐赠的物品、款项;③院民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社团组织、单位捐赠的款项物品。

  7、乙方所在村组的耕地、经济林、牲畜由甲方协同丙方、丁方出租、出售,所得款项统一存入乙方名下,用以弥补平时零用和去世后的后事费用。不便动的贵重资产由丁方妥善保管,如寿材等。

  8、乙方去世后要求回原居住地村组入葬的,为避免影响敬老院的正常工作及对其他院民造成不利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丙方、丁方及乙方有关亲属在乙方死亡后5个小时内将遗体接走,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敬老院的规定处理遗体。甲方根据乙方遗嘱通知丙方、丁方接回原居住地入葬的`,丧葬费用由丙方、丁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办理入住手续,签订入住协议。

  2、服从甲方管理及敬老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义务劳动,外出须向管理人员请假。

  3、遵守公共道德,讲文明、懂礼貌、不打人骂人,爱护公物、视院如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做有损敬老院形象的事,不说有损敬老院声誉的话。

  4、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烟头,不乱倒污水,不随地大小便,不说粗话、脏话。

  5、闲杂物品不得带入敬老院,贵重物品可交由工作人员代为妥善保管,凡自己保管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内装置其它设备。

  7、乙方患突发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乙方生前有决定本人遗物处置的权利。

  8、乙方在外欠款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丙方、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丁方有探视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办理乙方入住担保时,丙方、丁方须提供详细住址、

  通讯电话及村民小组证明等资料。

  3、同意乙方去逝后回村安葬,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在本院去世,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院民死亡后5小时内将遗体接走,并按照乙方遗嘱予以处理后事,逾时不到者,由此所造成费用、责任,均由丙方、丁方全部承担。

  4、乙方不能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要求回原居住地居住的或不能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约束自己,严重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接到甲方通知,应及时由丙方、丁方接回原居住地村民小组居住供养。

  三、各方安全义务

  (一)、甲方在楼前设置门卫,外人入内均需登记,即使乙方亲自带入,如甲方认为需要仍可要求登记;

  (二)、乙方的房间属于私人空间,除非甲方提供的设施状况不良造成的伤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在丙方或乙方其他亲属探视期间,甲方不对乙方在这期间的非他人故意伤害承担责任;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间内装置其他设备。

  (五)、乙方在发生如下情况时,均须向甲方及时说明并服从甲方安排,否则甲方对可能的伤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1.在房间内保管贵重物品;

  2.会见可能有纠纷的客人;

  3.认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

  4.对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护理内容,说明范围并不限于入院前查体的结果;

  5.服用自带药品、食品或使用自备小物品时有疑问;

  6.对于某种器材或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明;

  7.院民之间如果发生冲突、打架事件造成的损害,由院民自行承担;

  (六)、甲方保持文体活动器材及路面状况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险性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七)、甲方为乙方安全,有权劝阻乙方参与某项文体活动或服务。

  (八)、甲方定期组织乙方查体,乙方对拒不参加的后果负责;

  (九)、乙方突发传染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

  (十)、在乙方需送医院就诊时,甲方应通知丙方、丁方及乙方的亲属,丙方、丁方及乙方亲属应积极配合治疗,办理有关手续。对于有亲属的院民,由亲属出面在医院的相关告知书上签字,如果亲属拒绝配合或者拒绝签字的,则由甲方工作人员代签,如因医疗行为发生意外或者其他损害,与甲方无关。(院民有亲属的,应当签订一份《代签院民住院文件委托书》 )

  (十一)、非甲方原因突发停电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养老协议书 篇2

  甲 方:安阳市兴达园林科技观光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瓦店乡瓦店集

  法定代表人:窦云明

  乙 方:郝爱玲

  住 址:河北省邯郸市铁西南大街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建设兴达爱心生态养老护理园项目进行洽谈,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就该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投资项目的名称及规模

  1.1 项目名称:新建安阳兴达爱心生态养老护理园。

  1.2 项目总投资:3.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

  1.3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有公益性和居家式养老公寓、农业研究中心、养老护理学院、中老年女子会所、老年用品商场、星级宾馆、青少年科教园地、幼儿园、康复体检中心、类似植物园的高效农业区等建成后,将拥有养老床位1650个。

  1.4 项目的社会效益:招收护理型学生800名,增加就业岗位500-800个。

  1.5 项目的选址及用地规模:园区建在瓦店集,安南高速下道口,占地300亩。

  1.6 项目建设工期:2年,其中首期建设一年,即从20xx年8月-20xx年7月。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主要内容及条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 甲方协助乙方在瓦店乡租用土地300亩。

  2.2 甲方以挂牌出让方式,按每亩4万元的地价标准在瓦店乡瓦店集为乙方提供300亩土地用于建设养老园区。

  2.3 乙方缴清加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并完成房屋建设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为乙方办理土地、房屋等产权证。

  2.4 甲方需负责公关,及时同相关部门沟通联系。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1 乙方租用土地建基地必须与土地所有权者或土地使用权者签订土地租用协议,并及时缴清租地费用;同时乙方必须解决基地农户的.转移就业问题或者与农户签订收购协议,保护基地农户的合法权益。

  3.2 乙方建园区,在取得土地进场开工建设前必须缴清土地出让金;在接到入场通知后的两个月内必须进场开工建设,并按时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投资建设内容。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性质与用途,也不得擅自转让土地,否则甲方无偿收回土地,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3 乙方建加工厂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等基本要求。

  3.4 乙方必须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按时上报企业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3.5 乙方负责建设期和经营期的安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合同生效及违约责任

  4.1 本协议未尽事宜本着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4.2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

  4.3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在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可诉请人民法院裁决。

  4.4 本协议一式陆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其余存档。

  甲 方(盖章):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养老协议书 篇3

  家庭赡养协议书

  被赡养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赡 养 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姓名:身份证号码: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有关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1、 被赡养人与赡养人共同生活,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生活水平,赡养人每月付给被赡养人适当零用钱。

  2、 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3、 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由赡养人护理。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或送养老机构,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4、 实行医疗保险的地方,赡养人为无经济收的被赡养人交付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费。

  5、 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

  6、 在做好物质赡养(衣、食、住、医等)的同时,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老年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给予被赡养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7、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发行赡养义务,也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

  8、 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9、 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赡养人的财产及其它合法收入。

  10、 赡养人的配偶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11、 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

  12、 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赡养人不发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13、 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4、 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

  被赡养人:

  见证人:

  日期:年 月 日

  养老协议书 篇4

  被赡养人一:

  被赡养人二:

  赡养人一:

  赡养人二:

  赡养人三:

  赡养人四: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一自愿与赡养人一共同生活。

  2.被赡养人一的生活费用: 每年负担元,每年12月、6月2次付清。

  3.被赡养人二自愿与 共同生活。

  4.被赡养人二的生活费用: 每年负担元,每年12月、6月2次付清。

  二、特殊情形处理

  被赡养人一、二如有疾病、生病等较大花费的,由 共同分担,在第一条约定的.费用之外另行支付。

  三、附则

  1.本协议经赡养人签署后即生效。

  2.赡养人不执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5.本协议一式份,赡养人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签署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被赡养人(签字):

  赡养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养老协议书 篇5

  被赡养人姓名:

  父亲:________ 母亲:________

  赡养人姓名:

  长子:________ 次子:________ 三子:________

  长女:________ 次女:________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本协议以下简称“子女”)和被赡养人(本协议以下简称“父母”)签订本协议。

  父母于1956年结婚,婚后生有3儿2女,现已长大成人。因父母年事已高,生活行动不便,需要各位子女的赡养。经过父母、各子女的充分协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儿女独立赡养父母协议如下:

  第一条 赡养的基本原则

  1、子女不分男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各子女应积极履行对父母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使父母能够在身体、心理和智力方面尽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幸福的生活。

  2、子女应为父母提供适合其需要和健康状况的居住环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父母能够自由选择生活方式,子女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父母分开赡养。

  3、子女的配偶有赡养公、婆(岳父、岳母)的义务。子女的子女应当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积极协助、支持父母履行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义务。

  第二条 子女独立赡养父母方式及义务

  1、独立赡养子女应保证父母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所需费用由独立赡养子女承担(其他子女爱心购买的除外),并保证父母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

  2、独立赡养子女应妥善安排好父母的膳食结构,保证父母吃饱、吃好,其他子女不得过分挑剔指责。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由独立赡养子女负责,父母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父母的要求。

  3、独立赡养子女应为父母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妥善安排父母的住房,不得强迫父母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第三条 独立赡养子女对父母生活上照料的内容及义务

  1、父母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轻微疾病,独立赡养子女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就诊、买药费用由独立赡养子女负责。

  2、父母大病住院期间由各子女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可以按照父母的意愿,请人代为护理,并由当事人支付所需费用。子女之间也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子女护理,其他子女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子女共同协商。

  3、独立赡养子女在做好物质赡养(包括衣、食、住、行、医、水、电、煤气、电话、采暖、维修费等)的同时,应尽力满足父母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父母生活充实、精神愉快。其他子女应当经常问候、看望,对父母的生活给予关爱。

  4、父母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独立赡养子女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护理,在精神上关心父母,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父母,要使父母在精神上感到温暖。

  5、子女每年要为父母庆祝生日或春节等节假日聚会,子女的家庭成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尽量参加,聚会费用由全体子女共同承担。其他子女平常看望父母时,应以协助照顾父母为出发点,尽量不给独立赡养人增加不必要的经济、精力负担。

  第四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支付、给付方式

  1、父亲在世的情况下,赡养费(重大疾病费用除外)可由独立赡养子女从父亲的退休工资、父母房屋出租收入中支取,父母的存款经与父母协商留足丧葬费用外,可部分作为赡养费使用,其他子女不负担赡养费。父亲过世的情况下,母亲的赡养费可由独立赡养子女从父母房屋出租收入中支取,其他子女不负担赡养费。

  2、父母有医疗保险的,父母大病医疗费由独立赡养子女优先从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卡中报销、支付,其他不能报销费用由所有子女平均负担。父母无医疗保险的,父母大病医疗费由所有子女平均负担。

  第五条 父母财产保护、丧葬费用分担及遗产继承

  1、子女执行独立赡养义务前,父母应无保留地公开现有存款及借贷往来账目。经父母及所有子女确认并认可,父母现有固定财产如下:父母现有产权住房1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现有存款____元;父亲每月退休金____元;父母其他财产____;父母其他收入____。

  2、父母双方有任何一方在世的情况下,房屋产权归父母所有,并受法律保护,此期间任何子女不得出售,但父母房屋闲置时可以出租,出租期间所获租金可由独立赡养子女作为赡养费使用;此期间如父母房屋拆迁,其拆迁补偿款任何子女不得截留、侵占。

  3、父母去世后,子女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父母的存款中支取。子女应遵守国家关于丧葬的有关规定,不得铺张浪费。个别子女在未同其他子女协商的情况下,超过正常标准办理丧事的,所花费的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4、父母全部离世后,父母住房、现金、其他财产等遗产由独立赡养父母终生的子女全部继承,其他子女不得争夺,并配合有关法律部门履行放弃继承手续。承诺独立赡养父母终生的子女无故中途毁约的,父母住房、现金、其他财产等全部遗产由接续独立赡养父母终生的子女全部继承,其他子女不得争夺,并配合有关法律部门履行放弃继承手续。如其他子女接续轮流赡养父母终生,父母住房、现金、其他财产等全部遗产由接续轮流赡养父母终生的子女共同继承,中途毁约子女、拒绝轮流赡养子女无继承权,并配合有关法律部门履行放弃继承手续。以此类推,由最终为父母养老送终的子女(子女们)继承,中途无故毁约的所有子女无继承权,并配合有关法律部门履行放弃继承手续。如出现独立赡养子女及配偶一方先于父母亡故、重大疾病而无力再继续履行赡养义务的,该子女家庭享有父母全部遗产受一份的继承权。如出现独立赡养子女及配偶一方先于父母亡故,另一方继续履行赡养义务并为父母送终的,该家庭仍享有父母遗产的全部继承权。

  第六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父母、子女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子女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当地社区、街道、居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父母、子女向父母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子女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子女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父母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七条 附则

  1、子女对本协议的内容要完全理解和认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口头、书面协议。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其他子女、父母书面同意,任何子女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本协议生效后,子女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自然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参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行。

  3、各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所有子女、父母,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意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5、已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向未尽赡养义务的人追偿其应分担的赡养费和其他应当共同分担的费用。子女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6、本协议可经律师见证或公证,未见证或公证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子女共同委托协议履行监督人监督执行。

  7、本协议共7页,一式8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子女、父母、协议履行监督人、居民委员会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父亲:________母亲:________

  赡养人协助赡养人

  长子:________配偶:________

  次子:________配偶:________

  三子:________配偶:________

  长女:________配偶:________

  次女: ________ 配偶:________

  协议履行监督人: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履行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老协议书 篇6

  为了弘扬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村经两委和老龄委研究,特签定子女赡养老人协议书如下:

  一、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别需要。

  二、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对患病的老年人应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三、赡养人不得强求老年人承担体力过重的劳动;不得岐视、侮辱和亏待老年人。

  四、赡养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后的生活;不得阻拦老年人参加正当的社会活动;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赡养人对老年人必须尊敬、孝顺、保证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过年、过节的`问候和特殊照顾。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选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生活,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待遇从优、生活资料由子女保障。供应标准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龄委研究决定,如每人每年白面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类杂粮_____斤,油__斤,必须保证质量或生活费用________元/年;必须保证老年人用电、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体说明略

  以上各条经村两委批准,由老龄委监督实施。对不执行上述协议规定者,按〈〈老年法〉〉予以处理。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赡养人:

  党支部

  村 村委会

  老龄委

  长子:

  次子:

  女儿:

  年  月  日签订

  养老协议书 篇7

  赡养人:其儿姚风献、姚风军、姚风沃、姚风雷、姚风营5人负有赡养义务人。

  被赡养人:张顺枝,女,现年74岁,为被赡养人,被赡养人张顺枝为权利人,要求赡养人儿子必须履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不折不扣的必须执行,否则我有权进入法律程序,提起诉讼。

  一、从本协议履行起,5家轮流每月一次从老大一家起顺序排列,每一家对我好与坏我有权陈述。

  二、生活补贴,每人每月现金100元整。公历5号前付现金到位,超出一天另加10元(另加部门10元不在其内)。

  三、每年新春佳节每人500元,农历11月初10前必须到位,超一天另加100元(另加100元不在其内)。

  四、关于责任田地半亩权属归我张顺枝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去世后归5家所有。

  五、刘福祥地对面有荒地一片,以上附属物杨树25棵归我所有。

  六、我百年去世后,所办后事在老大姚风献家办理,其余4家每人支付500元给姚风献为占地皮钱。

  七、以上本协议生效后必须遵照履行,不得违约,谁违约本协议应罚款30000元(叁万元)。

  赡养义务人:姚风献、姚风军、姚风沃、姚风雷、姚风营。

  被赡养人:张顺枝。

  20xx年10月10日

  养老协议书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医院

  乙方:_____________养老院

  为推进本市养老服务业改革进程,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合理、合法、守信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时间

  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______年,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因不可抗力或双方不可控制事件、无法预见事件导致不能履行职责,协议自然终止。

  第二条 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方式

  甲方出劳务,占股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占股______%。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保障120绿色通道24小时畅通,免费接养老院患者至我院就诊。

  2、养老院患者在本院住院期间,适用我院对“享受民政救助人群”的优惠政策。

  3、养老院患者门诊就诊结束或出院时,无特殊情况,由甲方安排车辆将患者免费送回。

  4、依据乙方需求为养老院患者提供出诊服务,免收120车费。

  5、依据乙方需求为养老院患者提供转诊服务,免收本院至养老院路段120车费。

  6、建立健康档案,开展慢病综合干预。每年为建档人员提供免费体检。

  7、为养老院提供医疗咨询服务。

  8、依据养老院患者的病情,合理进行分诊。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协助民政部门按时结清医疗费用。

  2、为甲方的义诊、义检提供必要的场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3、在甲方的指导下对敬老院患者进行日常护理、康复训练、使患者遵嘱服药。

  4、遵循分层转诊的原则,以本院为首诊医院。

  5、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定点医疗服务。

  6、本协议生效期间,乙方不得再与第三方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第六条 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

  2、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如果某条文与当时的政策法规相悖,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影响整个协议效力。

  2、本协议的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由双方协商解决。

  3、协议签署期间发生的医疗纠纷应按法律法规解决。

  4、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存档一份,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托人: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委托人: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养老协议书 篇9

  父亲: 母亲:

  赡养人姓名

  长子: 次子:

  长女: 次女: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赡养的基本原则

  1、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2、赡养人应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隐私。

  3、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被赡养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赡养人一定的帮助,如照顾孙子女、简单家务等,但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4、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适合其需要和健康状况的居住环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被赡养人能够自由选择生活方式,并在其熟悉的环境中度过他们所希望的独立生活。

  5、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家庭成员应尊重、照顾被赡养人。被赡养人所需的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6、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关系。

  7、赡养人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赡养人应当尊重被赡养人的婚姻自由,被赡养人有权携带自有财产再婚;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为由,强占、分割、隐匿、损毁属于被赡养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或者限制被赡养人对其所有财产的使用和处分。

  8、被赡养人有权依法继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遗产和接受遗赠。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

  第二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经济上供养的内容及义务

  1、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赡养人保证被赡养人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当期赡养人是指赡养人按照本协议轮流赡养、护理、照顾被赡养人,当轮到具体的赡养人时,该赡养人即为当期赡养人。

  2、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3、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如房屋损毁,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如被赡养人租赁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因房屋拆迁被赡养人没有居住房屋的,被赡养人可以选择到任何赡养人家居住。被赡养人的拆迁补偿款任何赡养人不得截留、侵占。

  4、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为满足日常需要自由出行的权利,所需交通费用由赡养人共同分担。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当期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需要添置轮椅的,赡养人应及时购买,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当期赡养人应经常陪同被赡养人到户外活动。

  5、被赡养人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零用钱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三条 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生活上照料的内容及义务

  1、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当期赡养人或同住赡养人负责,就近购买。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

  2、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3、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的,每 个月轮换一次,由当期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4、赡养人可以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被赡养人送到社会兴办的托老所养老,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精神上慰藉的内容及义务

  1、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被赡养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

  2、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不在一起居住的,应当经常问候、看望,并对被赡养人的生活给予妥善安排。

  3、被赡养人有权利参加老年学校、老年秧歌队、法律知识、保健知识培训班,有权参加有关组织的秧歌、体操、卡拉OK演唱、文体活动等比赛,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干涉。

  4、赡养人每年要为被赡养人庆祝生日或结婚纪念日,赡养人的家庭成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尽量参加。宴会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承担。庆祝期间赡养人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被赡养人或其他赡养人的话题。

  第五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其他事务的义务

  1、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领取房租、退休金以及其他物品,代为缴纳各种费用,接送物品、邮件。

  2、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务,其他赡养人不得干涉。

  3、被赡养人参加亲朋好友的婚、丧、嫁、娶等需要随礼的,当期赡养人应负责安排接送,赡养人不得干涉。

  第六条 赡养的方式、周期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每 个月轮换一次。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每 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3、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或委托托老所养老的,应事先仔细考察护理人员或托老所的实际情况,事后经常探望,不得事后对被赡养人置之不理。

  第七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每月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 元。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其他赡养人每月支付被赡养人零用钱 元。

  2、被赡养人居住在托老所的,赡养人按照托老所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自己应当分担的费用,赡养人每月支付被赡养人零用钱 元。

  3、赡养人可以被赡养人的名义建立养老专用账户,各赡养人通过转账方式将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转入专用账户。设立专用帐户、采取转账方式有困难的,或被赡养人要求现金方式支付的,赡养人应以现金支付。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4、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1、2项、第八条中所涉及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如被赡养人有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中优先支取,具体由当期赡养人、同住赡养人或预定的监护人、被赡养人委托的人负责支取。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的,从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卡中支取,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或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被赡养人同意从存款或其他财产中支取的,在保留丧葬费用的前提下,赡养人可以从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5、赡养协议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上涨幅度每二年浮动一次,并不低于当期赡养人家庭成员生活标准或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以两者高者为标准)。

  第八条 属于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摊的费用

  1、被赡养人的衣、食、住、行、医疗等费用。

  2、被赡养人单独生活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房租、维修费等生活费用。

  3、被赡养人生日或纪念日宴会费用。

  5、丧葬费用等被赡养人花费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摊的费用。

  第九条 被赡养人的丧葬费用分担和遗产继承

  1、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2、被赡养人去世后,被赡养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被赡养人的个人物品、金银首饰等遗产可以由赡养人通过竞价的方式获得,所得款项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第十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赡养人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当地社区、街道、居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被赡养人、赡养人向被赡养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第十二条 赡养人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形

  1、赡养人无行为能力。

  2、赡养人部分丧失行为能力,且没有经济收入。

  3、赡养人无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

  4、被赡养人对赡养人或其家庭成员有严重犯罪行为。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协议共4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被赡养人

  父亲: 母亲:

  赡养人 协助赡养人

  长子: 配偶:

  次子: 配偶:

  长女: 配偶:

  次女: 配偶: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沈阳市

  养老协议书 篇10

  被赡养人姓名

  母亲:

  赡养人姓名

  大女儿: 二女儿: 三女儿:

  长子: 次子: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子女赡养老人协议书签订如下养协议。

  第一条:赡养人的主要义务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3、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

  4、被赡养人有权依法平均继承父母遗产。

  5、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

  6、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赡养人承担。

  7、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8、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应每 个月轮换一次,由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9、被赡养人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赡养人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看护,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被赡养人。

  10、赡养人每年要为被赡养人庆祝生日,宴会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承担,庆祝期间赡养人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被赡养人或其他赡养人的话题。

  第二条 赡养的方式、周期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每 个月轮换一次。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每 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第三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每月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 元。

  2、赡养人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赡养费,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3、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被赡养人从存款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赡养人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赡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被赡养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本协议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赡养人、被赡养人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母亲:

  赡养人

  大女儿:

  二女儿:

  三女儿:

  长子:

  次子: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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