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考体检工作安排通知

时间:2025-12-04 23:07:37 通知

湖南高考体检工作安排通知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知,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湖南高考体检工作安排通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湖南高考体检工作安排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国家卫生委员会、我省有关文件规定和《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以下简称高考体检)工作,现就高考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高考体检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与当地卫生部门共同组织管理,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与当地卫生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应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当地卫生部门,共同组织今年的高考体检。

  1.加强传染病防治。在确保安全公平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传染病防治措施,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1)各地应根据当地传染病防治要求,成立体检领导小组,制定体检工作计划和相关应急预案,明确招生考试机构、体检医院、学校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工作纪律、工作要求和工作规程。(2)积极与当地卫生部门沟通报告,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合理地安排体检现场,加强传染病防治材料保障,加强体检现场的通风消毒和卫生安全管理。(3)引导考生在传染病形势下有序进行体检,避免人群过度聚集,尽可能降低传染病传播风险。(4)应特别注意非本地候选人和非在校候选人的健康检测,并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提前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2.加强体检业务管理。各地要站在保证高校人才选拔质量、维护公平公正、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体检的重要性。(1)选择政治思想良好、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熟悉、今年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人员进行体检。主检医师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2)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相关招生政策、体检标准和疫情防控知识,确保全体员工熟悉操作程序和工作要求。(3)与当地卫生部门协商合格的医疗单位(原则上为二级甲级(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场地布局合理,通风良好,采光良好,环境安静,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四)加强对参检医生和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杜绝违纪舞弊行为。对前几年体检过程中徇私舞弊或者医德有问题的人员进行一票否决。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行政法规,严肃处理体检中的欺诈行为。

  3.规范体检程序。严格执行体检标准和程序,杜绝一切不规范行为。(1)主检医院或相应医疗单位对考生体检结论的真实性负责。非指定医疗机构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无效。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遗留问题落实责任不力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主要检查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应负责对各科目的综合检查结果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各项目的体检结论与总结论一致,并组织专家对困难问题进行咨询。(3)所有参考医生应认真准确地收集体检信息,避免出错,并对所检查项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4)在体检过程中,必须组织专家进行检查和抽查,及时纠正和处理问题。(5)要落实专人配合医疗单位严格校核考生身份,防止替检。(六)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应当制定通知考生体检结论的办法。体检结束后,工作人员应检查体检表中的所有项目是否有相应的结论。确认无遗漏检查或遗漏填写项目后,体检表应提交考生阅读并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的,视为放弃权利,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当保留考生放弃权利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放弃体检或者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体检结果等)。

  4.加强宣传和服务。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高考体检宣传和服务工作。(一)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所有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包括统一考生、单考生、强基计划、推荐学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推荐免试学生、各类单招、省内公费定向对口招生师范生、中等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免试学生、准备参加2023年高职单招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职人员等。并必须参加规定要求的所有项目检查,并如实填写我以前的病史。要特别加强对报考各类单招、艺术类等特殊类型考生的宣传,避免漏检和错检。要特别加强对各类单招、艺术类考生的宣传,避免漏检、错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影响考生后续录取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2)各中学(注册点)应认真组织考生参加体检,指导考生如实填写(涂层)既往病史(包括是否治愈、相应指标等)和残疾情况。如果没有以往的病史或残疾情况,必须填写“不”;考生本人对以往病史和残疾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录取后发现故意隐瞒情况的,高校有权按照招生章程处理。(3)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和时间,提高体检效率,避免考生长时间等待,对参加体检的残疾考生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二、体检标准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学),2023年高考体检标准〔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教学部)〔2010〕2)以及教育部大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患者和肝功能异常的具体判断标准的函》(教学部函〔2010〕执行22号等文件。

  三、体检时间安排及信息收集报告

  1.今年全省高考体检统一要求3月2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安排。

  2.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以申请复试。复试工作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组织安排,复试工作必须在4月8日前完成。对复试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可以申请仲裁。考生必须在4月15日前向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申请仲裁复试结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协调最终检查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决。

  3.采集体检信息有两种方式:电子采集导入和纸质输入采集。体检医院在体检过程中直接通过电子设备收集体检数据信息,体检数据必须每天备份,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体检数据信息按系统要求格式统一进入系统,并将每日备份的数据CD提交给我院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对体检医院或相应医疗单位盖章确认的体检表进行汇总,安排人员通过系统输入考生的体检信息。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可自行决定所属县(市、区)采用何种方式。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可以决定县(市、区)采用何种方式。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采用纸质录入收集方式,应加强信息录入和检查,建立专人录入和检查机制,加强责任管理,克服经验主义和瘫痪思想,确保体检信息录入的准确性。4月15日前,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应通过“高考信息管理系统”汇总县(市、区)所有考生的体检信息,报告体检数据。体检数据报告后,原则上不再接受市(州)提交体检数据修改申请。

  4.有关职能管理单位应另行发布军事院校体检、直接招聘士官体检、公安院校体检等通知。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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