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生的处分决定

时间:2025-09-19 16:52:39 通知

对学生的处分决定

对学生的处分决定1

  关于给予学生渊xx、林x、黄x通报批评的决定

对学生的处分决定

  渊罡恺(学号:13030179)、林宇(学号:14030153)、黄鑫(学号:14030156),系金融学院金工Q1441班学生。经院系查实,以上学生在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课累计达6课时及以上。

  本着惩前毖后的态度,经学院学工办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同学通报批评的.处分。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认真学习,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营造良好学风。

  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

  20xx年3月11日

对学生的处分决定2

  xx,男,七(3)班学生。该生自进入七年级以来,在学习上不思进取,上课不认真听讲,不按时完成作业;在生活上十分不检点,结交校外闲散人员,向同学多次借钱拖欠不还;最后发展到骗取家长的钱去上网,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经老师、家长多次教育仍不思悔改。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给予###同学留校察看一学期的处分。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校纪班规,争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赣州厚德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政教处

  20xx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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