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监理方案

时间:2024-04-07 17:06:19 其他节日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月监理方案

  安全生产月监理方案应该如何拟写呢?想必大家也很想知道吧,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范文吧!

安全生产月监理方案

  安全生产月监理方案 1

  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15个“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水上交通安全意识,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河池辖区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广西海事局及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新颖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提升安全素质,推动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创建“平安交通”,促进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打造本质安全,共享平安交通

  活动时间:5月13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确保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通航管理处,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有关数据、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根据市安委会的统一组织,围绕上级文件要求,向社会提供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解读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案例,宣讲各类水上交通事故的防范方法,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律意识。各海(办)事处要根据各县(市、区)的`统一安排分别在辖区内设置专门咨询点、海事执法车流动宣传或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咨询日活动。

  (二)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天峨“4.19”风灾事故等本地区典型事故案例及“东方之星”特别重大事故,组织执法人员到码头、船头、航运公司开展一次事故案例讲座,“以案说法”,“以案警示”,组织船员观看警示教育片,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防范意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开展平安交通、平安船舶创建工作,凝聚社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水上安全工作,时刻警钟长鸣,强化安全自我约束。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活动。结合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平安船舶、船舶安检深化年、船舶配员专项检查、船员履职现场检查专项检查,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扎实开展各专项活动,查纠问题,充分利用活动月的契机,积极配合地方各级政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针对排查出的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快速整治水上交通安全隐患。

  (四)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根据《20xx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的通知》要求,联合河池市教育局、地方政府等部门开展一次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宣传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讲解乘船注意事项,提高沿河学生水上出行安全意识。

  (五)开展水上交通应急演练活动。围绕水上救援、汛期期间安全防范等内容,督促、指导航运企业、涉水工程、船舶、渡口渡船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防汛、防抗雷雨大风、消防、救生等应急演习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及机制,查找应急管理存在问题,普及应急知识,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时效性,切实提高处置水上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能力。

  (六)开展“局领导下基层督导”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局领导要深入联系海(办)事处开展督导活动,通过开展局领导下基层调研、检查、培训等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和安全宣传教育等方式,把安全生产发展理念灌输到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各个层次、各个环节,落实安全监管的责任,对各相关单位、船舶的安全生产形成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管体系。

  (七)开展一次辖区联合巡航。安全生产月期间,局将从海事处抽调人员适时开展一次辖区红水河水域联合巡航,严厉打击船舶超载、非法运输等行为,请各海(办)事处、局机关各部门提前做好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突出主题。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打造本质安全,共享平安交通”的活动主题,精心组织策划好“安全生产月”的各项宣传活动,深入到码头、渡口,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切实提高船主、船员的安全技能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部门、海(办)事处要认真履职,统筹兼顾,明确活动的负责人员,落实各项活动的主办人,采取有效、相对应的措施推动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局机关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海事处活动开展的指导,并及时跟踪活动进程,了解活动成效,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开展。要克服厌战的情绪,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保证各专项活动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三)认真总结,按时上报总结数据。请各有关部门、各海(办)事处将活动联络员于5月27日前,有关活动数据、资料(主要典型亮点,经验要点)、视频和照片于7月4日前报送到局通航管理处,“安全生产月”期间每周五12:00时前报送每周活动开展情况及工作数据、照片。

【安全生产月监理方案】相关文章:

监理安全生产月方案03-21

安全生产月监理总结   06-01

监理公司安全生产月总结07-11

安全生产月监理总结(精选5篇)03-27

安全生产月方案03-21

2016安全生产月方案09-17

安全生产月策划方案03-08

安全生产月演练方案03-08

小学安全生产月方案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