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新闻稿(精选11篇)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开展是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新闻稿,欢迎大家阅读。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新闻稿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的宣传活动通知,宣传普及金融知识,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良好推动舞钢银行业健康发展,舞钢农商银行配合全市开展 “新消费,我做主”活动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此次宣传活动我行共包括三方面:
舞钢农商银行喜获舞钢市20xx年度“消费者信得过单位”
经舞钢手机台大力推广,消费者协会组织开展的消费维权有奖投票活动,舞钢农商银行在舞钢市近30个企事业单位中脱颖而出,被舞钢市民评为舞钢市20xx年度“消费者信得过单位”。
青年员工在颁奖晚会上手语表演《感恩的心》
3月14日,该行20余名青年员工在是党员党员群众艺术中心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新消费 我做主”大型颁奖文艺演出中,成功表演手语舞蹈《感恩的心》,获得台下阵阵掌声,以良好的团队形象展示了农商银行的朝气和活力的形象。
借助大型宣传活动设摊宣传
舞钢农商银行在3月15日当天在舞钢鼎和置业广场开展主题为“新消费,我做主”的大型现场宣传活动中,由该行选派5余名工作人员设摊发放宣传资料,据悉,此次活动向客户发放我行反假币、防诈骗等宣传资料共计300余份、接待客户人数100人次,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该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宣传彩页,宣传手提袋,不少市民主动向该行咨询业务。展现了该行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形象,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
通过今年3.15“新消费,我做主”宣传活动,舞钢农商银行让市民更深入了解消费者维权相关知识,提高了全民信用和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据介绍,该行将贯彻长效机制,持续加强此方面的相关知识普及,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以实际行动为该市金融的建设、和谐金融消费环境的构建贡献力量!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新闻稿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消费者保护法》,倡导诚实守信,着力打造放心消费城区。3月15日,贡井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工商局联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消费我做主”这一新颖主题。
活动现场,共制作宣传标语5副,宣传展板2副;举办“新消费我做主”主题讲座1次;举行现场宣传活动5场,接受咨询605人次,受理投诉14件,发放资料2290份;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4次;开展执法大检查,检查经营户345户,检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45个次,取缔无照经营11户、立案查处消费维权案件19件,案值8.63万元。区消委会及各分会联合食药局、卫生局、通讯、汽车等行业代表在全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受理消费投诉,解答维权难题;活动现场还设立了假冒伪劣商品展区,并由专业工作人员作了详细的`讲解,引导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学会怎样辨别真伪。“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也实行24小时值班,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发挥作用。
此次活动旨在提高企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引导消费者树立文明、健康的消费理念,共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同时,开展了以消费维权为主题的执法大检查,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新闻稿 篇3
为了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积极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工作。
活动期间,全行网点厅堂设置咨询台,专人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客户,以简单易懂的语言和宣传口号,配以宣传折页,现场科普了金融消费者权益及金融常识,特别是打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诈骗、银卡支付安全、网络支付安全、移动支付安全等小知识,并针对信用卡、理财产品、电子银行、新版人民币等问题,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进行了解答。此次活动发出折页1000余份,接收客户咨询2000人次。
此外全行还通过“让客户走进来,让我们走出去”的方式,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校园继续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活动,开展多样化的金融知识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服务民生、服务群众。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新闻稿 篇4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为优化农村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的消费权益,3月12日上午,大杨镇宣传办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司法所、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集中开展“消费者维权”志愿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工作人员不仅向周边商户宣传“经营者的义务”,引导商户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还现场向群众展示如何查看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防伪标志,提升其鉴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另外,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们走上街头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宣讲消费维权知识以及维权途径,倡导理性消费、绿色消费。
此次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商户的'经营行为,提升了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不仅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也有助于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新闻稿 篇5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管局走进社区,开展“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现场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执法人员设立了服务咨询台,现场散发各种宣传材料,对《食品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涉及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对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郑州市金水区消费者协会刚刚发布的《重视化妆品消费安全》《科学选购牙膏》两篇《消费提示》进行了解读,提升了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安全素养。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新闻稿 篇6
为加强辖区食品安全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高食品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近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检查和宣传活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引导群众科学理性消费。
朝阳分局通过收集近年来食品方面消费者投诉数据,分析研判当下消费投诉举报集中、社会反映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特点规律,锁定进口冷冻食品、进口水果、肉及肉制品、乳制品等类别品种,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加强食品生产销售排查整治力度。以查处打击销售“三无”、“山寨”、过期变质、“两超一非”食品行为为重点,着重整治三乡地区无证经营和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经营等现象。同时,扩大普法和科普范围,着力提高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和群众的防范和鉴别意识,帮助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
以“食药智慧监管平台”为依托,重点对开学季的`学校xxx含托幼机构xxx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网红”店、熟食店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整改要求上传“食药智慧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下一步,朝阳分局将持续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和不合格食品的查处,集中整治食品生产经营乱象,完善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受理流程,有力维护辖区食品安全环境。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新闻稿 篇7
3月9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务川市场监管局和消费者协会开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主题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
活动利用宣传车巡回宣传、通过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进超市,走乡串寨,深入田间地头发放、张贴宣传资料。引导消费者积极理性维权,警醒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
据了解,活动当天,发放宣资料900余份。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新闻稿 篇8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我市将开展“十个一”宣传纪念活动。这是记者3月10日从市消保委获悉的。
今年“3·15”期间,我市将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主题,针对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的`领域和行业、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一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开展一次“以案说法”活动,公布我市市场监管系统20xx年度消费维权调解处理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以及消保委系统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举行一次“3·15”新闻发布会,重点发布各单位消费维权重要举措和典型案例。开展一次“行风热线”上线活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解答消费者咨询。开展一次广场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进行假冒伪劣产品展示、提供消费知识指导和咨询服务、受理消费者投诉等形式,增强宣传氛围。开展一次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活动,免费进行现场检测。开展一次消费体察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和消费维权志愿者代表走进企业,开展消费体验活动。开展一次消费指导、约谈活动,针对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问题以及消费调查评议结果,联合有关行业开展行政指导和集体约谈。开展一次示范单位授牌活动,充分发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结合消费者投诉集中、社会舆论关注度高的领域,开展一次重点领域消费投诉信息集中公示行动。
此外,我市还将加强应急处置,畅通线上线下消费维权渠道,及时受理、解决消费纠纷。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尤其是农村市场消费、老年消费、预付式消费等突出问题,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新闻稿 篇9
为了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月11日上午,学苑社区在社区中心广场举办了传递正能量——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吸引了不少居民驻足。
宣传活动以“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为主题,邀请了街道食监药监、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工商管理所等十多家单位参加,开展广场咨询宣传。现场气氛活跃,秩序井然,社区居民主要就食品安全、移动通讯等热点问题纷纷向相关部门咨询。活动现场共发放了300余份宣传资料,普及了食品安全知识、生态消费及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等知识。同时,活动还进行了妇联的“健康同行.关爱女性”的康乃馨爱心捐款活动,使爱心捐款活动深入人心,从而促进大家共同关心女性健康。
此次宣传活动普及了消费知识,引导消费者健康、科学消费,有效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为共筑诚信、安康、舒适的消费环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新闻稿 篇10
《新消法》将于3月15日正式实施,为普及消费者权益的相关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3月11日下午,高田王社区邀请了消协、大碶司法所、宁波银行、移动公司等单位联合本社区巾帼志愿者在灵峰公寓小区举办“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大型便民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消费维权、理财咨询、假币识别、妇女维权及计生等服务,向广大消费者倡导科学消费,自主维权,同时向过往行人发放维权手册及各种宣传单,内容涉及妇女维权、卫生知识宣传、禁毒禁赌宣传、家庭理财知识宣传等。此次活动不但使居民群众掌握了如何明明白白消费,正正当当维权,而且还使他们充分享受到了服务给他们带来的实惠,做到了社区优质服务“零距离”。
据悉,高田王社区每年都举行3.15便民服务活动,广大市民朋友对消费者权益的`知识逐年提高,辖区内居民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维权意识。今后社区还将一如既往搞好3.15消费者便民服务活动,为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做好工作。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新闻稿 篇11
为共同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推进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持续健康发展,3月14日上午,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坝头社区联合大碶消保委、工商所、安监所等单位共同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横幅,展出宣传展板、设立咨询服务台等形式,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前来咨询和接受服务的人数达500余人,共发放了《消费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1000多册。工商所工作人员还现场对新《消法》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新《消法》进一步细化消费者、经营者和经营活动相关参与者的权利义务,同时对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非现场销售信息披露制度、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新问题有了规范举措。新增了消费者七天优先退货、半年内“举证责任倒置”、缺陷产品召回、惩罚性赔偿等加重经营者义务的.规定,虚假广告有关责任方连带责任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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