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新闻稿

时间:2022-11-22 02:31:37 其他节日 我要投稿

消费者权益日新闻稿(通用10篇)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开展是为了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消费者权益日新闻稿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消费者权益日新闻稿(通用10篇)

  消费者权益日新闻稿 篇1

  华东局和上海市消保委空港办在浦东机场T2航站楼联合组织开展了“消费与民生”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咨询宣传活动。各活动参与单位在活动现场设立了咨询、投诉受理席,派驻相关业务骨干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积极为消费者解决疑难问题,同时宣传航空运输有关规定,引导消费者科学、文明、理性消费和依法维权。此外各航空公司还对本公司的特殊消费特色进行宣传,特别是对容易出现疑问和混淆的问题积极开展宣传。华东局为做好此次航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分别在2月14日、3月10日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布置了此次活动的工作任务,从宣传、航空消费知识普及、引导、受理投诉等方面开展本次活动。通过此次活动,传达了20xx年消费维权的`“消费与民生”主题,使消费者对其涵义、基本目标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切实加强了航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提高了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切实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在航空消费者中引起了广泛关注。

  中南局在机场候机楼放置了以“消费与民生”为主题的大型宣传画,分别在A、B通道口设置咨询台,派发《民航消费者维权指南》等宣传资料共4000多份。航空公司乘务员在宣传画前现场表演了机舱健身操并举办有奖消费知识问答,广州市消委会机场分会还对获得20xx年度“白云国际机场放心消费店”荣誉的54家企业(店铺)现场进行了表彰和授牌。

  新疆民航赴乌鲁木齐机场T1、T3航站楼现场检查辖区消费者权益日相关工作。辖区各航空公司和新疆机场集团公司在乌鲁木齐机场候机楼内布置了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横幅,利用候机楼内的屏显系统等介质宣传消费者权益日标语;在候机楼宣传报栏、值机柜台、售票柜台和两舱休息室,摆放民航局运输司和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印制的2011版《消费者航空旅行指南》等宣传材料;在安检通道设置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管理局投诉受理电话、机场集团投诉受理电话等服务质量监督电话。

  消费者权益日新闻稿 篇2

  3月13日,安徽省阜南县在街心公园隆重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阜南县人大副主任李玉峰、副县长聂和平、县政协副主席葛俊红参加活动。

  据了解,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目的`是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20xx年,阜南县局共查处各类一般程序案件335件,入库罚没款125.4万元;受理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16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7.6万元,有力地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活动现场发布了阜南县局、县消协“双十维权案例”,宣读了《安徽省第十届“诚信单位”推荐决定》和《阜阳市第八届“诚信单位”推荐决定》。阜南县局、县消协联合20多家组委会成员单位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和申诉。多家企业开展了名特优商品展示活动,几家医院现场对消费者进行义诊,活动现场并举办了“3.15”文艺演出。

  消费者权益日新闻稿 篇3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中南局将与广州市工商局机场分局、广州市消委会机场分会联合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为做好活动各项协调保障工作,2月9日,中南局组织召开了民航广州地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协调会,广东监管局、白云机场工商局、白云机场公安局、南航、海航、深航、东航等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上,中南局介绍了本次活动的具体方案,包括活动时间、活动主题、活动地点、组织机构、活动内容及分工安排等,并就开展活动需各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沟通,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切实践行民航局“真情服务”底线要求,保护旅客合法权益;二是做好活动应急预案,以应对活动当天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保证活动顺利进行;三是做好活动场地设置安排工作,保证活动当天候机楼运行有序。

  下一步,中南局将联合白云机场工商局及相关承办单位按照活动方案循序渐进,做好活动筹备工作。

  消费者权益日新闻稿 篇4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为优化农村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的消费权益,3月12日上午,大杨镇宣传办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司法所、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集中开展“消费者维权”志愿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工作人员不仅向周边商户宣传“经营者的'义务”,引导商户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还现场向群众展示如何查看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防伪标志,提升其鉴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另外,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们走上街头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宣讲消费维权知识以及维权途径,倡导理性消费、绿色消费。

  此次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商户的经营行为,提升了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不仅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也有助于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日新闻稿 篇5

  为加强辖区食品安全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高食品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近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检查和宣传活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引导群众科学理性消费。

  朝阳分局通过收集近年来食品方面消费者投诉数据,分析研判当下消费投诉举报集中、社会反映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特点规律,锁定进口冷冻食品、进口水果、肉及肉制品、乳制品等类别品种,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加强食品生产销售排查整治力度。以查处打击销售“三无”、“山寨”、过期变质、“两超一非”食品行为为重点,着重整治三乡地区无证经营和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经营等现象。同时,扩大普法和科普范围,着力提高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和群众的防范和鉴别意识,帮助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

  以“食药智慧监管平台”为依托,重点对开学季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网红”店、熟食店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整改要求上传“食药智慧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下一步,朝阳分局将持续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和不合格食品的查处,集中整治食品生产经营乱象,完善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受理流程,有力维护辖区食品安全环境。

  消费者权益日新闻稿 篇6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我市将开展“十个一”宣传纪念活动。这是记者3月10日从市消保委获悉的。

  今年“3·15”期间,我市将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主题,针对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的领域和行业、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一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开展一次“以案说法”活动,公布我市市场监管系统20xx年度消费维权调解处理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以及消保委系统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举行一次“3·15”新闻发布会,重点发布各单位消费维权重要举措和典型案例。开展一次“行风热线”上线活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解答消费者咨询。开展一次广场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进行假冒伪劣产品展示、提供消费知识指导和咨询服务、受理消费者投诉等形式,增强宣传氛围。开展一次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活动,免费进行现场检测。开展一次消费体察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和消费维权志愿者代表走进企业,开展消费体验活动。开展一次消费指导、约谈活动,针对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问题以及消费调查评议结果,联合有关行业开展行政指导和集体约谈。开展一次示范单位授牌活动,充分发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结合消费者投诉集中、社会舆论关注度高的领域,开展一次重点领域消费投诉信息集中公示行动。

  此外,我市还将加强应急处置,畅通线上线下消费维权渠道,及时受理、解决消费纠纷。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尤其是农村市场消费、老年消费、预付式消费等突出问题,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消费者权益日新闻稿 篇7

  《新消法》将于3月15日正式实施,为普及消费者权益的`相关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3月11日下午,高田王社区邀请了消协、大碶司法所、宁波银行、移动公司等单位联合本社区巾帼志愿者在灵峰公寓小区举办“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大型便民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消费维权、理财咨询、假币识别、妇女维权及计生等服务,向广大消费者倡导科学消费,自主维权,同时向过往行人发放维权手册及各种宣传单,内容涉及妇女维权、卫生知识宣传、禁毒禁赌宣传、家庭理财知识宣传等。此次活动不但使居民群众掌握了如何明明白白消费,正正当当维权,而且还使他们充分享受到了服务给他们带来的实惠,做到了社区优质服务“零距离”。

  据悉,高田王社区每年都举行3.15便民服务活动,广大市民朋友对消费者权益的知识逐年提高,辖区内居民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维权意识。今后社区还将一如既往搞好3.15消费者便民服务活动,为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做好工作。

  消费者权益日新闻稿 篇8

  进学校、进超市守护消费安全!

  3月9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务川市场监管局和消费者协会开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主题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

  活动利用宣传车巡回宣传、通过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进超市,走乡串寨,深入田间地头发放、张贴宣传资料。引导消费者积极理性维权,警醒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

  据了解,活动当天,发放宣资料900余份。

  消费者权益日新闻稿 篇9

  为了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月11日上午,学苑社区在社区中心广场举办了传递正能量——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吸引了不少居民驻足。

  宣传活动以“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为主题,邀请了街道食监药监、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工商管理所等十多家单位参加,开展广场咨询宣传。现场气氛活跃,秩序井然,社区居民主要就食品安全、移动通讯等热点问题纷纷向相关部门咨询。活动现场共发放了300余份宣传资料,普及了食品安全知识、生态消费及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等知识。同时,活动还进行了妇联的.“健康同行。关爱女性”的康乃馨爱心捐款活动,使爱心捐款活动深入人心,从而促进大家共同关心女性健康。

  此次宣传活动普及了消费知识,引导消费者健康、科学消费,有效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为共筑诚信、安康、舒适的消费环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消费者权益日新闻稿 篇10

  为共同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推进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持续健康发展,3月14日上午,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坝头社区联合大碶消保委、工商所、安监所等单位共同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横幅,展出宣传展板、设立咨询服务台等形式,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前来咨询和接受服务的'人数达500余人,共发放了《消费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1000多册。工商所工作人员还现场对新《消法》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新《消法》进一步细化消费者、经营者和经营活动相关参与者的权利义务,同时对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非现场销售信息披露制度、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新问题有了规范举措。新增了消费者七天优先退货、半年内“举证责任倒置”、缺陷产品召回、惩罚性赔偿等加重经营者义务的规定,虚假广告有关责任方连带责任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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