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25 12:14:49 综合管理 我要投稿

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

  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 篇1

  一、总则

  为规范我园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园特点,制定本制度。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幼儿园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家资产损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我园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我园财务状况。

  二、财务管理

  1、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参加会计继续教育业务培训。

  2、会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会计一名,出纳一名,并由会计负责全校的资金统筹,监督财经纪律、会计制度、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3.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做好移交清册,并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须在清册上签名盖章。为保证会计资料记录的连续性,接替人员在一年度内不得自立新帐。

  4.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不得将预算内收入列为预算外,或长期留作暂存。更不得将收入不入帐,不得设帐外帐,不得私设小金库。

  5、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要分清资金渠道,按用途办理支出,不得互相挤占移作他用,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6、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

  7、严格审批制度,做到由部门请购,园长审批,然后由总务后勤组织采购、入库、验收的程序,再由需求人用领物单等一系列手续,做到先入库再使用的原则。

  8、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项结报。不得挤占和移作他用。

  三、固定资产管理

  幼儿园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须的物质基础。幼儿园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1.幼儿园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2.坚持谁使用谁负责保管,谁损坏谁负责赔偿的原则,保管责任到人。做到室室有人管、物物有人管。

  3.资产管理员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设总账、卡予以登记。记好财产、物资明细账。定期与财务部门和各级使用部门保管员核实,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一个季度或半年开展一次资产清查,摸清家底。期初、期末、每季要求各责任人填写资产情况表进行登记、自查,后勤组对全校资产进行现场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如发现错登漏登,问清情况后当场纠正补登,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完整、准确无误,真正做到“见物做点、以物对账、以账查物、是账就清、不重不漏、不掩不盖、不留死角。”对已无法维修的并已超过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报废,并将需报废的资产进行整理、清点,堆放在固定地点以便装备中心回收。发现非正常损坏或遗失,及时向校领导汇报追究责任。

  5.做好平时财产的保养工作。强化维修管理意识,对学校各项设施设备定期检修,防止小故障不维修,日后大修理增大支出。对不同的资产分别采用日常维修、定期维修和重点维修。延长促用寿命,使财产的使用价值得以提高。每学期末利用寒暑假联系厂家或相关维修人员对资产设备进行维修维护。

  6.妥善保管库存财产。设立储藏室堆放库存财产,使财产堆放有序,防止霉烂变质,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

  7.凡是领取物品和借用学校财物,进行登记或填写借条,办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凡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进行赔偿。

  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 篇2

  为了加强本幼儿园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合理有效使用,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嘉定区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们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计价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1、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分类

  1、房屋建筑物:指产权属于教育局和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的所有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与绿化。

  房屋包括:教育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师生宿舍用房、食堂用房、锅炉用房、门卫用房、生产经营用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运动场地、围墙、雕塑、画廊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水和气管道等。

  2、一般设备:指办公和日常事务工作用的通用设备。包括:行政设备、校具家具。

  3、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教学仪器、电教电讯电器设备、体育设备、音美设备、卫生保健设备、劳技设备、幼儿园的教具玩具。

  4、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包括:图书、电子图书、教学挂图、参考资料、音像资料及其他。

  5、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6、其他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5、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8、用外币进口的设备等固定资产,按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账;

  9、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10、购置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11、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记账。

  二、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1、固定资产的增加:凡购入、有偿调入、无偿调入、自行建造、改建和扩建、接受捐赠、盘盈、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计价相关规定增记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减少:凡发生报废、捐出、调出、盘亏等情况减少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减记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报废的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报废:

  1、达到规定报废的使用年限;

  2、使用年久,技术指标落后或失去原有精确度和性能的固定资产;

  3、市场上不能提供零、配件,又不能改为其他用途,且无法修复;

  4、被盗并有公安部门备案而无法缴回的固定资产,在上级管理部门对责任人已作出处理结论后,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5、其他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毁损。

  四、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批

  (一)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其他固定资产。

  申请办理报废审批手续时,填制《嘉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申请确认表》,“申请表”填写一级科目名称,明细附后,一式四份。送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区财政局审批。

  (二)房屋建筑物、汽车

  1、房屋建筑物的报废或处置。

  各单位无权对土地、房屋建筑物自行转让、变卖、报废。需经教育局及区政府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申请办理报废或处置审批手续时,除填写“申请表”之外,还需相关材料:区经济委员会立项批文等。

  2、机动车辆的报废。

  申请办理机动车辆报废审批手续时填写“申请表”之外,还需附上资料:机动车辆报废证明、上海市机动车退牌更新申请表、上海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三)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置程序。

  1、对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理结果的详细情况报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备案;收回的残值余额交学校财务部门入账。

  2、按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值,财产保管员、学校财务人员(会计)同时调整固定资产明细账、会计总账和分类账。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

  1、闲置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上报,由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剂。

  2、填制《嘉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拨申请表》,一式四份,明细附后,送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区“国资委”、财政局审批。

  3、经批准调拨的固定资产,调出单位减记固定资产,调入单位增记固定资产。

  六、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应设一名财产管理员(可兼职),财产管理员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负责日常管理幼儿园的固定资产及其他财产。

  2、会计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六大类”明细账。

  3、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制度,做到物、卡、账相符。

  4、每年暑假期间及年末做好固定资产清点、核对工作。做到物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5、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购置“专控商品”审批制度,工程项目审价制度。

  6、不得擅自出租房屋,凡出租房屋均由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7、财产管理员、财务人员(会计)调动工作,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七、事故责任

  1、固定资产在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生被盗、非正常毁损等各种重要事故,当事人和主管人员必须及时如实向教育局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同时送达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接受调查处理。

  2、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 篇3

  为加强我园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完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责任

  (1)幼儿园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层层签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园长是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的总负责人,财产保管员为具体管理负责人,各部门、办公室、班级人员为具体财产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2)制订固定资产各级管理人员职责,每学期与各班级签订固定资产责任卡,使各部门、各班级人员明确各自负责的内容和要求。

  (3)成立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清查小组,制订清查小组职责,协助财产保管员,实施好固定资产管理与清查的整个过程,并对下一年固定资产管理提出建议。

  2、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调拨

  (1)购置的物品单必须有申请人、总务主任、幼儿园负责人三人的签名。

  (2)对于社会捐赠物品要及时入账,并附有捐赠协议和交接清单。对已投入使用,但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固定资产,可按市场估价入账。

  (3)固定资产需要转移的,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协调处理,填写"幼儿园设施设备调拨单",经调出、调入部门管理负责人签字后,再由调拨负责人以及单位负责人确认。

  3、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1)各部门、班级应根据责任书内容落实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在使用过程中,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报损维修。

  (2)财产保管员对于公共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时常检查、清点。根据各部门固定资产的报损情况,及时安排人员维修。

  (3)幼儿园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者出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供借用申请,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审批,园长签字后方能出借。借用方要按我园外借固定资产要求办好手续,收回时由财产保管员进行勘验,有损坏的要依据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4、固定资产的清查与整改

  (1)幼儿园固定资产实行每学期清查一次,每年年底进行总清查。

  (2)幼儿园每学期的财产清查工作先由各部门(班级)进行自查,再由幼儿园财产清查小组人员共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改后,再由清查小组进行复查。

  (3)清查工作要对固定资产实物及所有台账进行检查,做到账账、账表、账实一致,做到固定资产所有采购、入库、使用、维修、报废程序的完整和手续的齐全。

  5、固定资产的报废工作

  (1)对于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财产保管员要统一进行登记,上报园长,进行报废处理。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废单要由财产清查小组、后勤部门、幼儿园负责人共同签字,说明报废物品和原因,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并经区国资办审核批准报废。

  (3)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 篇4

  成立幼儿园财产审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工作。

  一、购物审批:

  1、申购固定资产,经领导班子或园务委员研究,制订购置计划,园长审查批准。

  2、低值易耗学习或日常用品,由个人、班组申请、填写领购物登记表,班组部门审核,园长审批。

  二、购物制度:

  由总务、事务及指定人员了解物品要求,经过认真仔细的市场调查,货比三家,认可后方能购买。

  三、财产入帐登记:

  物品购置后由总务或管理员验收,并登记入帐,专人保管。

  四、领物登记:

  1、领物以节约为原则,杜绝浪费现象。

  2、手续完备,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领物登记、班组长签名、每周三交单,一、五领取)

  3、领取低值易耗品,在领物登记本上登记签字。

  五、借物登记:

  1、幼儿园的一切财产设备未经领导批准和管理员同意,不得任意外借或擅自拆毁。

  2、因工作需要借用者,经领导同意到总务处输借用手续,并交纳一定押金,手续完备方可借用。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者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3、文娱、电教设备专人负责保管,但不得以分散保管为名各人使用。

  4、各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由总务登记张贴,各室负责人核对后签字并负责保管。

  5、登记后的固定资产如因调整更换,由总务重新登记。

  6、因工作变动者,经财产审核小组审核后,方可办理财物移交手续。

  六、财产报废:

  幼儿园固定资产确因丧失效能和无法修理,经财产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办理报损手续。

  七、奖赔制度:

  1、随时检查财产使用情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理。每学期末自查,审核小组进行检查。

  2、对全园教职工及幼儿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坚持教育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3、财产保管情况与年度考核成绩挂钩。

  4、、人为造成财产损坏,由本人填写报损单,经财产审核小组核实后,视损坏程度酌情作出赔偿处理,赔偿物品金额的60%~20%

  5、自然损坏物品也需办理报损手续。

  八、定期盘点、维修制度:

  1、由总务、医务、财务对固定财产每学期盘点一次,办公用品及其他财产每学期盘点二次。

  2、总务处全面负责对财产的定期检查和维修工作。

  3、每学期末由各室负责人对财产进行自查,并将结果报总务处。

  4、寒暑假期间,总务处会同有关人员做好财产维修、储藏和护园工作。

  5、对房舍、供电线路、开关、通讯设备、上下水道堵塞、班级用品和大型玩具等要经常检查及维修,防止倒塌、失火、触电、阻塞、爆炸及钉、钩、刺、拉等事故发生。

  九、贵重物品和危险品专人保管制度:

  1、幼儿园贵重物由专人保管,单位开清单,交园、总务各一份,学年末盘点园产,并检查记录。

  2、危险用品如消毒药水等由医务室按规定负责保管,学期末自查,学年末配合总务处一起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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