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学考试相关问题解答

时间:2024-06-26 18:26:39 偲颖 自学考试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2024年山东省自学考试相关问题解答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是对自学考试参加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4年山东省自学考试相关问题解答,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4年山东省自学考试相关问题解答

  相关问题解答:

  问: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21条、第22条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问:自学考试的性质?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既是一种国家学历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教育形式。作为国家学历考试制度,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用考试的手段对应考者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水平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测量。考试结果和学历文凭国家予以承认。作为一种教育形式,它由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三者紧密结合而成。通过国家考试,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的成果得到检验和认定,并获国家承认。

  问:自学考试的任务是什么?

  答: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自学考试的特点:

  同其他传统的教育形式相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高度开放、灵活多样、适应性强、工学矛盾小、容量大、花费少、效益高的特点,被人们誉为“没有围墙的大学”。应考者不受民族、性别、年龄、职业、信仰、已受教育程度、居住区域和身体条件等限制,均可根据自己的爱好或职业的需要自主地选择报考专业。考试采用学分累积制,不需经过入学考试,没有招生规模和学制的限制,考试合格一科即可获得该科的学分,不合格可以重考,重考次数不限,积满学分即可毕业;考试安排灵活,每次考试应考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报考课程门数,自由地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方式,可以边工作边自学边应考,也可以自主地选择是否参加助学机构举办的各种形式的助学辅导班,工学矛盾较少,考试费用低廉。

  山东省自学考试政策简介: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落实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考委[2011]4号)的要求,强化考生实践能力,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发挥主考院校作用,促进自学考试发展,我省研究制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两个试点方案,现简要说明如下。

  (一)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改革试点方案(修订)(鲁招考[2012]2号)

  该方案强调以试点专业为主。

  1.试点院校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专业主考院校审核、审批其试点资格和试点专业。

  2.试点考生注册及教学

  试点考生实行注册制。试点院校只能接受本校在校生注册报考,不得将校外社会考生及其他助学组织考生纳入本校注册报考范围。试点院校负责组织本校学生的日常教学工作。

  3.考试组织及要求

  课程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均按国家考试的统一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统一考试,由试点院校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统一设考点、编排考场、组织监考。参加试点考试的考生必须是试点院校已注册的在校生,由试点院校按省、市报名管理办法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4. 学籍、考籍管理。参加试点的考生,注册满两年后,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和毕业环节考核均合格,考生申请,经试点院校鉴定合格,经省、市考试机构审查合格后,可依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管理办法办理毕业手续;本科专业在满足上述条件下,须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后,方可办理自考本科毕业手续。

  (二)《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方案》(鲁招考[2012]1号)

  该方案强调以试点课程为主。

  1. 主考院校根据学科优势及师资力量从所主考的专业中遴选实践技能性强的课程,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课程申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主考院校的综合情况及社会需求,审核决定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于每年4月和10月向考生公布。考生自愿选择参加。

  2. 拟参加试点的院校向属地市级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经市级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报主考院校,主考院校征求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意见后审批试点院校资格。

  3. 试点院校根据公布的实践课程,组织自愿参加的学生到主考院校办理集体注册,接受主考院校助学指导及实践环节考核。

  学历水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水平和质量标准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每门课程的考试均为该课程的结业考试。

  学历层次、证书及学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分为专科、本科两个层次;证书包括课程合格证书、专业证书、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等四种。

  课程考试合格者,由省考委发给该门课程的课程合格证书,并计算该课程学分;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积满学分,符合专业证书发放条件者,由省考委发给专业证书(该证书根据有关部门、行业系统的需要而设置);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积满学分,符合毕业要求者,由省考委颁发相应的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学历,并享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本科毕业的考生,成绩达到相关的要求,并通过我省教育厅组织的成人教育学士学位考试,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山东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情况

  为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根据《高等教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山东省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规程》等法规,制订了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考核评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体现三个目标:

  1、制定完善的量化评估体系。

  2、确立自考助学机构发展目标。

  3、建设有效运行的监管机制。

  目前,我省自学考试助学组织实行公示制度,所有经审核认定的助学组织及助学专业等信息都在山东考试院网 和中国教育考试网公示。

  在此,提醒广大有志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一是目前我省参加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不实行录取制,因此不发放录取通知书;二是要明确普通高考考生和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考生的区别;三是参加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不受学历限制,不用参加高考;四是参加社会助学要选择省考试院和中国教育考试网站公布的社会助学组织进行助学。

  相关资料:

  2月17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考生12月18日至12月24日每天8:30-17:00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sdzk.cn/),在网上报名栏目中选择“山东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办理报名手续。

  据了解,山东省2024年4月自学考试开考63个专业,其中44个本科专业、19个专科专业。报名后,考生可查询课程教材一览表公布的教材版本,通过出版社网上旗舰店或联系出版社自行购买,也可在山东省招生考试图书网查询购买。

  考试前10天,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试。

  各类型考生报名程序

  (一)首次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办理报考手续,经过网上注册、信息审核、网上报名3个环节完成报考。

  网上注册。2023年12月18日至21日(每天8:30至17:00),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注册,填写考生个人信息,选择报考专业,打印注册确认单。报考公安管理学(专升本)、护理学(专升本)专业的新考生需网上提交单位出具的本人行业在职证明。

  信息审核。2023年12月18日至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进行网上信息确认。确认时须核对考生个人信息、报考专业、照片等是否符合报名要求和专业限制,确认无误后审核通过,审核结果系统自动发送短信通知考生。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4日17:00)前,凭准考证号、用户密码登录系统,选择报考科目,办理缴费手续。报名考务费标准为45元/科,考生须使用微信、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后打印或下载《报名确认单》,方可完成报名手续。

  (二)已有准考证号但未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需先注册系统用户,再办理报考手续。

  (三)已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在2023年12月18日至24日(每天8:30至17:00)凭准考证号、用户密码直接登录系统报名,选择报考科目,缴纳报考费用。

  报名注意事项

  信息采集。考生考试期间(从报名直至毕业)必须使用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及登录密码。考生应自己办理报名手续,并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新生注册时使用手机现场采集并上传照片。不得由他人或机构代填、代报,若因他人代填、代报影响考试和毕业等事宜,责任自负。

  信息变更。考生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确需变更,可在网上报名前,凭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到准考证号所属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现场申请办理,由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实、统计,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修改确认。

  妥善保管《报名确认单》。报名系统将在非报名时间关闭,不提供考生报名、查询功能,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报名确认单》留存备查。

  申请考试便利。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要提供考试便利的,应在报名结束后一个月内凭残疾证明向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执行,其他环节按照山东省考务规定执行。

【山东省自学考试相关问题解答】相关文章:

2016自学考试常见问题解答02-23

2016年广东自学考试常见问题解答02-25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学考试考场规则08-14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相关问题答疑08-14

山东省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08-09

2017研究生考试准考证打印相关问题解答08-15

法国留学商科专业相关问题解答03-23

最新中考改革意见相关问题解答08-17

自学考试的科目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