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工程爆破施工安全方式

时间:2025-10-13 11:35:26 银凤 资料员

路基工程爆破施工安全方式

  爆破是利用炸药在空气、水、土石介质或物体中爆炸所产生的压缩、松动、破坏、抛掷及杀伤作用,达到预期目的的一门技术。那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路基工程爆破施工安全方式,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路基工程爆破施工安全方式

  (一)、一般规定

  1.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

  2.凿打炮眼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予以清理。凿眼所用工具和机械要详加检查,确认完好。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3.用人力冲击法打松软岩眼时,应清理现场的障碍物。双人、多人冲钎时动作应协调一致。

  4.人工打眼时,使锤人应站立在掌钎人侧面,严禁对面使锤。

  5.机械扩眼,宜采用湿式凿岩或带有捕尘器的凿眼机。凿岩机支架要支稳,严禁用胸部和肩头紧顶把手。风动凿岩机的管道要顺直,接头要紧密,气压不应过高。电动凿岩机的电缆线以悬空挂设,工作时应注意观察电流值是否正常。

  6.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必须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更不得用爆炸物品炸鱼、炸兽。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等待处理。

  7.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8.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9.爆破器材应有专人领取,炸药与镭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爆破器材运送,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10.制作起爆药包(柱),应在专设的加工房或爆破现场的专用棚内进行。棚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导火索要用块刀切齐,轻轻插入镭管,不得猛插、旋转或摩擦。关口要用安全铰钳夹紧,严禁用牙咬。纸壳镭管应用胶布包扎严密。

  药卷应用和镭管同样直径的竹、木锥子扎一个深为1.5倍镭管长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线的镭管,封闭扎口。镭管不得露在药柱外面。加工的起爆药包(柱),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的需要量。

  11.超过5m的深孔不得使用导火索起爆。

  12.装炮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

  (2)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

  (3)应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镭管、起爆药柱前,可采用钢和木质之长杆处理;

  (4)装好的爆药包(柱)和三硝酸甘油酯类炸药,严禁投掷或冲击;

  (5)不得采用无填塞爆破(扩壶除外),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也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13.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

  14.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灯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

  15.爆破时,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安全规定。

  16.导火索起爆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其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不得短于1.2m。不得在同一次爆破中使用不同燃速的导火索。露天爆破,一人连续点火的导火索根数不得超过10根,严禁使用明火点燃,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多人同时点炮时,每人点炮数应大致相等。必须先点燃信号管,信号管响后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人员必须立即撤离。信号管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

  17.爆破时,应点清爆炸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并过5min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18.电力起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同一爆破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镭管,其电阻值差不得超过规定值(应控制在±0.2Ω以内);

  (2)爆破网路主线应绝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它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

  (3)必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入网络前各自的两端应短路;

  (4)爆破网路的连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进行;连接应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5)用动力或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爆开关必须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的负责人严加保管,不得交给他人;

  (6)装好炸药包后,必须撤除工作面的一切电源;雷雨季节应采用非电起爆法。

  19.裸露爆破必须保证先爆的药包不致破坏其他药包,否则应用齐发起爆。严禁用石块覆盖裸露药包,不应将炸药包插入石缝中进行爆破,特殊情况使用时,必须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

  20.各种类型的“盲炮”处理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有关规定办理。

  21.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也经检查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

  22.撬动岩石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撬(打)落,严禁上下双重作业,不得将下面撬空使其上部自然坍落。撬棍的高度不宜超过人的肩膀,不得将棍端禁抵腹部,也不得把撬棍放在肩上施力。

  23.抬运石块的铁链或绳索应理顺并栓牢,抬运时应同起同落、步调一致。

  (二)爆破施工安全要点

  一)、开挖钻眼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2.施工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后,首先应检查工作面边坡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有则先进行处理,处理完毕方可以进行钻眼作业。

  3检查钻机电机、电气设备是否正常完好,所有设备不得带病运转。

  4钻眼过程中作业人员要充分协调配合好,注意观察边坡围岩稳定性,有不稳定情况应立即撤出全部人员和机械,做进一步处理后方可进行继续作业。

  二)、装药

  1.爆破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前经过相关安全培训。

  2.爆破器材的领、用、退及管理等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

  3.准备装药前,装药人员必须关闭对讲机及移动通讯设备,防止感应电及射频电引发起爆药包的误爆。

  4.装药前应对作业场地、爆破器材堆放场地进行清理,装药人员应对准备装药的全部炮孔进行检查,炮孔内有杂物或深度、角度等指标不符合设计时,不得装药爆破。

  5.从炸药运入现场开始,应划定装药警戒区,警戒区内应严禁烟火;搬运爆破器材应轻拿轻放,不应冲撞起爆药包。

  6.各种爆破作业都应做好装药原始记录;记录包括装药基本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措施。

  7.在黄昏和夜间等能见度差的条件下不允许装药起爆。

  8.炮孔装药应使用木质或竹制炮棍,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用任何工具冲撞已装入起爆药包的炮孔内的炸药。

  9.装药过程中,不得拨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火索、导爆管和电镭管脚线。

  10.装药发生卡塞时,若镭管和起爆药包放入之前,可以用非金属长杆处理。

  三)、填塞

  1.炮孔装药后都应进行填塞,不应使用无填塞爆破。

  2.不应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3.不应捣鼓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4.分段装药的炮孔,其间隔填塞长度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5.发现有填塞物卡孔应及时进行处理(可用非金属杆或高压风处理)。

  四)、爆破警戒

  1.装药警戒范围由爆破工作领导人确定,装药时应在警戒区边界设置明显标志并派出岗哨。

  2.爆破警戒范围由设计确定,设计值不得小于《爆破安全规程》中规定的最小安全防护距离,在危险区边界,应设有明显标志,并派出岗哨进行值勤。

  3.警戒执勤人员必须得到爆破工作领导人通知,确定爆区安全可以解除警戒后方可解除安全警戒。

  五)、信号

  1.预警信号(口哨发出嘟…嘟…嘟…三长声):该信号发出后爆破警戒范围内开始清场工作。

  2.预警信号(嘟!嘟!嘟!三短声):该信号发出后爆破警戒范围内开始清场工作。

  3.起爆信号(嘟…嘟!一长一短声):起爆信号应在确认人员、设备等全部撤离爆破危险警戒区,所有警戒人员到位,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发出。起爆信号发出后,准许负责起 爆的人员起爆。

  4.解除信号:安全等待时间过后,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爆破警戒信号。在之此前,岗哨不得撤离岗位,不得允许非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区域。

  5.各类信号均应使爆破警戒区域及附近人员能清楚地听到或看到。

  六)、通风等待

  爆破完毕,必须经过大于5分钟以上的自然通风后,在不能确认有无盲炮的情况下,等待时间不得小于15分钟。

  七)、爆后检查

  1.经过5分钟或者15分钟的等待时间过后,爆破检查人员进入现场进行检查

  2.检查内容:

  (1)确认有无盲炮;

  (2)爆堆是否稳定,有无危坡、危石;

  (3)边坡是否稳定,变坡上有无松石、土块或坍塌的危险。

  3.检查人员发现盲炮及其它险情,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得接近。

  (三)、盲炮处置措施

  施工现场爆破施工过程中,爆破完毕经过通风和安全等待时间过后,爆破工作检查人员进入爆破现场进行检查,若检查发现出现盲炮,则按照下列处置措施进行处置:

  1.处理盲炮前应由爆破领导人定出警戒范围,并在该区域边界设置警戒,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许进入警戒区。

  2.应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盲炮。

  3.导爆管起爆网络发生盲炮时,应首先分析拒爆的原因,检查导爆管是否有破损或断裂,若起爆网络完好,可以重新连接起爆,若发现有破损或断裂的应修复后重新起爆。(注:导爆管会若已经爆多的,颜色由灰白色变成黑色)

  4.网络已损坏,也可以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孔距盲炮不应小于0.3米;打眼过程中要控制好平行眼的方向和角度。

  5.不应拉出或掏出炮孔中的起爆药包。

  6.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盲炮数目、炮孔方向、装药数量和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有下一班继续处理。

  7.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爆破器材收集起来销毁;在不能确认爆堆无残留的爆破器材之前,应采取人工寻找等预防措施。

  所有工作处理完毕,由盲炮处理负责人填写盲炮处置卡。

  一、前期安全准备:筑牢爆破施工 “防护墙”

  科学制定爆破方案,强化风险评估

  施工前需结合路基工程地质条件(如岩石硬度、土层分布)、周边环境(是否临近建筑物、管线、道路),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专项爆破方案,明确爆破类型(浅孔爆破、深孔爆破等)、用药量、起爆方式及安全距离。同时开展全面风险评估,针对可能出现的飞石、震动、冲击波等危害,制定专项防控措施(如临近道路时设置缓冲带,靠近管线时调整爆破参数),方案需经监理单位、住建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严格人员培训考核,落实持证上岗

  爆破作业人员(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必须通过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培训,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持证上岗。培训内容需涵盖爆破原理、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流程及设备使用方法(如起爆器、检测仪),并通过理论考试与实操考核(如模拟起爆操作、隐患识别),确保人员具备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此外,对现场普通施工人员开展安全交底,明确爆破警戒范围、撤离路线及避险要求,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规范设备与材料管理,杜绝源头隐患

  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需从具备资质的厂家采购,运输过程需使用专用防爆车辆,配备押运员与安全员,全程 GPS 定位跟踪,避免中途停留或偏离路线。现场存储需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爆仓库,远离火源、电源及人员密集区,仓库内安装监控、温湿度传感器及防静电装置,实行 “双人双锁” 管理,领用与归还需登记台账(记录领用时间、数量、使用部位及剩余数量),严禁私藏、转借或随意丢弃剩余器材。

  二、施工过程安全管控:守住现场操作 “生命线”

  强化现场警戒,划定安全区域

  爆破前需根据方案确定警戒范围(通常浅孔爆破警戒半径不小于 200 米,深孔爆破不小于 300 米),在警戒区周边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如彩旗、警示牌),安排专职警戒人员(每侧不少于 2 人)携带对讲机值守,禁止车辆、行人进入。起爆前 30 分钟,通过高音喇叭、哨声等方式发出预警信号,组织警戒区内人员、设备撤离至安全避难点(如临时防护棚、远离爆区的山体后侧),确认无遗漏后,由现场总指挥下达起爆指令。

  规范爆破操作流程,严控施工细节

  钻孔环节需使用专业钻孔设备,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孔位、孔径、孔深施工,钻孔完成后由安全员检查孔内是否有积水、堵塞,确保钻孔质量符合要求。装药时需由持证爆破员操作,根据孔深、岩石硬度精准控制药量,采用木质或竹制工具轻轻推送药包,避免摩擦产生火花,禁止使用金属工具。起爆网络连接需逐点检查,确保雷管与导火索、起爆器连接牢固,无松动或短路情况,连接完成后由安全员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至安全区域。

  实时监测环境影响,动态调整参数

  爆破过程中需使用专业设备(如振动监测仪、噪音检测仪)实时监测周边环境,振动速度需控制在规范范围内(如临近民房时不超过 0.5cm/s,临近管线时不超过 0.3cm/s),若监测数据超标,立即停止爆破,分析原因并调整爆破参数(如减少单孔用药量、采用分段起爆)。同时安排专人观察爆破后边坡、山体稳定性,若发现裂缝、坍塌迹象,立即设置警戒,禁止人员靠近,并组织专业人员制定加固方案(如喷射混凝土、锚杆支护)。

  三、后期安全处置:消除施工遗留 “风险点”

  严格起爆后检查,确认安全再解除警戒

  起爆后需等待 15-30 分钟(根据爆破类型调整),待烟尘散尽、现场稳定后,由爆破员、安全员组成检查小组,携带防爆工具进入爆区检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盲炮(未起爆的药包)、危石(松动的岩石块)及边坡坍塌隐患,若发现盲炮,严禁擅自处理,需按照 “先防护、后处理” 原则,设置警戒区域,由专业人员采用诱爆、移除等方式处理;发现危石时,使用机械或人工清理,避免掉落伤人。确认现场无安全隐患后,由总指挥下达解除警戒指令,方可允许人员、设备进入。

  及时清理现场,规范废弃物处理

  爆破完成后,组织人员清理现场残留的爆破器材(如导火索、包装纸)、碎石块及杂物,分类收集废弃物,其中废弃炸药、雷管需由专业机构运输至指定地点销毁,严禁随意掩埋或丢弃。同时对爆区周边道路、管线进行检查,若因爆破导致路面破损、管线泄漏,立即组织维修,恢复正常使用,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或后续施工。

  完善应急管理,做好事故处置准备

  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明确 “飞石伤人”“边坡坍塌”“爆破震动损坏建筑物” 等突发事故的处置流程,配备应急物资(如急救箱、担架、灭火器、临时支护材料)及应急车辆,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每季度不少于 1 次),提升人员应急响应能力。若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人员抢救受伤人员,疏散周边群众,同时上报当地住建、应急管理部门,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原因并落实整改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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