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直高中招生政策解读

时间:2022-08-08 05:51:26 升学助考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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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温州市直高中招生政策解读

  市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方式包括省一级重点高中(温州中学与温州第二高级中学)的保送生招生(已完成录取)、特色类别高中(温州市艺术学校、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澳大利亚高中、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加拿大高中)提前自主招生、省一级重点高中定向生招生(根据相关文件办法进行)、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5月底前完成预录取)、普通高中特色实验班招生(纳入统招志愿填报录取)、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以及普高统招志愿录取招生。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温州市直高中招生政策解读,欢迎阅读。

  一、关于市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

  (一)市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有哪些方式?

  市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方式包括省一级重点高中(温州中学与温州第二高级中学)的保送生招生(已完成录取)、特色类别高中(温州市艺术学校、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澳大利亚高中、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加拿大高中)提前自主招生、省一级重点高中定向生招生(根据相关文件办法进行)、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5月底前完成预录取)、普通高中特色实验班招生(纳入统招志愿填报录取)、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以及普高统招志愿录取招生。

  根据温教基〔2017〕40号文件,2017年温州中学、温州二高、瓯海中学、龙湾中学、洞头中学共安排248名招生计划,面向本行政区外的市区范围统筹招生,其中温州中学、温州二高分别向瓯海、龙湾(含经开区)、洞头区招生64人、48人;同时瓯海中学、龙湾中学、洞头中学分别向鹿城区招生31人、29人、20人。

  (二)市直普通高中录取有哪些条件?

  除了达到学校录取分数线,省一级重点中学录取条件还包括: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2A2P(含)以上,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含)以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条件还包括: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4P(含)以上,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含)以上。综合素质评价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也将无法填报相应重点高中或普通高中志愿。

  根据今年相关招生文件精神,鹿城区、市直考生中符合报名条件的温州市外户籍考生可报考市直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与鹿城区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在此需要提醒考生的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温州市外户籍考生将无法填报公办普高志愿,但可以填报市直民办普高志愿或报名其它各县(市、区)民办高中或全市职业高中学校。

  (三)今年市直普高统招如何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在升学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即“知分填志愿”。市直普高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5日上午12:00-27日下午16:30(若有变动,另行通知)。时间截止后,志愿一律不得更改。

  2017年市直与鹿城区生源考生(录取地为鹿城区),报考市直公、民办普通高中统招,全部采用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考生登录中招系统进行网上志愿填报,网址为http://zk.wzer.net/wzzk/login/ggtz.jsp。

  2017年市直普高统招设置2个批次,共20个志愿。具体内容见《2017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需要提醒的是,考生在志愿填报时,可以有选择地填报上述志愿,也可以全部填报(建议全部填报),但填报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意愿慎重考虑报考学校志愿的前后顺序。如某位考生,在“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特色实验班”与“三校联合招生”这两个志愿选择中更倾向于特色实验班先录取,那么就要把“特色实验班”的志愿填报在“三校联合招生”志愿之前。如果该考生把“三校联合招生”的志愿填报在前,那么该考生在升学考试成绩都达到录取线的情况下,会先被“三校联合招生”录取,随后的“特色实验班”志愿就无法再录取。

  (四)今年市直普通高中志愿录取顺序是怎样的?

  首先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达到相应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在同一批次录取中,市直中招办首先对所有填报了志愿的考生按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到低进行顺序排位。(若总分相同,则按文件规定确定先后位次,具体见招生办法)。然后中招办从第1名考生开始,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及学校招生计划与条件逐一录取。当录取到第××位次考生时,其第一志愿报考学校招生计划若已录满,则按其第二志愿录取。同理,如果其第二志愿报考学校招生计划也录满,则按其第三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需要提醒的是,今年高中录取继续实行“一次录取”的原则。在志愿录取之前已被其他民办学校、职业高中等各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高志愿录取。

  (五)今年是否继续实施三校联合招生方式?

  2017年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继续实行联合招生。三校实行同一志愿,同一录取分数线,录取后用电脑均衡分配到三校就读,考生须服从电脑均衡派位。

  (六)2017年市直类别高中、普高特色实验班如何报名和录取?

  市局直属类别高中招生学校有温州市艺术学校、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澳大利亚高中、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加拿大高中。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市直属、鹿城区属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温教直〔2017〕11号)文件精神,今年三所类别高中学校实行提前自主招生。学校提前招生未招满名额在升学考试成绩公布后可进行补充招生,届时学校将依据考生升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与及学校组织的相关能力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具体招生信息,请考生直接向学校了解。

  特色实验班招生学校有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其中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特色实验班各招生45人(1个班),其余各学校特色实验班各招90人(2个班)。另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中韩国际班计划招生60人(2个班,其中已面向全市自主招生30名)。2017年上述各校特色实验班及十四高中韩国际班招生(30人)全部纳入中招系统志愿填报。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和今后的学业规划,在志愿填报期间进行网上填报。市直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其中中韩国际班录取成绩不低于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统招录取分数线。

  (七)今年市直高中特长生招生如何进行?

  2017年市直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学校有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各校招收特长生的比例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5%。招生对象为2017年温州市初中毕业生。具体招生范围、项目及计划以相关文件为准。

  2017年市直普高特长生招生,由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统一组织。预录取考生名单及降分标准都已在各校校园网公示。

  升学考试成绩公布后,已被预录取的考生必须向报考学校递交升学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不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校根据考生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本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及实施方案中的录取办法降分录取(招生学校可在本校录取分数线最多下降60-80分内择优录取,其中省一级重点中学最多降80分,省二级、三级和市重点中学最多降70分、一般普通高中最多降60分。对体育运动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根据实际情况,经招生学校申请、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同意后可再酌情降分照顾)。

  经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审核,被录取的特长生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再参加志愿录取及其他学校的各类招生录取。

  (八)今年定向生如何录取?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市局直属、鹿城区属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温教直〔2017〕11号)精神,市局直属省一级重点高中50%以上的招生计划以招收保送生、定向生的方式分配到市局直属和鹿城区属初中学校。定向生名额原则上按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分配。

  温州中学和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分别按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以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20分(含20分)为定向生录取范围。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20分(含20分)之内无定向生录取的学校,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50分(含50分)范围内保底录取1名。市直中招办根据各校省一级重点高中招生分配名额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顺序位确定办法见温教基函〔2017〕31 号文件。)择优录取定向生。各校未被录取而空缺的定向生名额数可在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的三校联合招生录取中下降20分(含20分)范围录取,仍未被录取的定向生名额数与其余公费生数合并录取。

  在此需要提醒考生的是,即使你的升学考试成绩略低于重点中学或三校联合招生录取线,但在志愿中仍然填报了上述招考学校,也是有可能被定向录取。所以如果考生有意向报考,要慎重考虑志愿,不要轻易放弃。

  二、关于市直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一)市直民办普高如何招生?

  2017年市直民办普高中的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东瓯中学招生录取分为志愿统招与跨县自主招生2种方式。

  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东瓯中学的志愿统招只面向市直及鹿城区生源考生(中招报名系统中录取地为鹿城区)。该类考生直接通过中招系统志愿填报方式报考。被上述4所民办学校志愿录取的考生还须到学校报到和缴费确认。放弃报到和缴费的考生,市直中招办不再予以补录。

  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东瓯中学的跨县自主招生只面向其它县(市、区)生源考生。为了方便考生报名,减轻考生报名焦虑,2017年市教育局改进民办学校报名办法,要求报考市直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可在志愿填报期间到中招系统进行预报名,并根据招生学校随后的反馈通知,于升学考试成绩公布后第三天到学校确认和缴费。在此之后,考生直接到学校报名。学校按核定的跨县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升学考试成绩总分(不含县级政策或特长加分)、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输入考生录取码自主择优录取,额满为止。民办普高跨县域招生,须与考生家长签署同意录取承诺书。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审核。

  民办普高须在考生志愿填报前向社会和考生家长公布收费标准。所有民办普高不得招收普高最低控制线下的考生,不录取己被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凡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它公办普通高中的录取。

  (二)什么是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

  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由教育局中招办根据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及普高(包括公、民办)与职高招生计划等划定。民办学校不得招收生源地普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2017年温州市区作为一个招生区域统一划定普高最低控制线。成绩高于市区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鹿城生源考生,可以报考市直公办普高或全市民办普高。成绩低于市区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鹿城生源考生,可以报考市直与全市职高学校,但不列入全市普高学校录取范围。

  需要提醒各位考生的是,市区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不等同于市直各学校录取线。每所市直公办与民办普高的录取分数线设定取决于考生志愿(或考生报名情况)、升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学校招生计划等多种因素。市直不同普高学校录取线各不相同,往往高于最低控制线。如果考生升学考试成绩高于市区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又低于所有市直普高学校录取线,则无法被市直公、民办普高学校录取,但可以参加其它县(市、区)民办普高招生报名和录取,也可以参加全市各职高学校招生报名和录取。成绩低于市区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鹿城生源考生,若被某公办或民办普高学校录取,将不予迁移学籍。

  三、关于市直职业高中招生

  中等职业教育类包括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3+2职业教育、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技、成人中专普通班等。市直职业高中类录取在市区普高最低控制线划定后第三天进行。凡在温州市参加升学考试的考生,均可参加市直职业高中的录取。

  为了方便考生报名,减轻考生报名焦虑,2017年市教育局改进职高学校报名办法,要求报考职业高中的考生,可在普高志愿填报期间到中招系统进行预报名,并根据招生学校随后的反馈通知,于升学考试成绩公布后第三天到学校确认和缴费。在此之后,考生直接到学校报名。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可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升学考试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凭考生录取码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择优录取。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职能处室备案。

  普高已录取的考生,职高不再录取;职高已录取的考生,普高也不得录取。

  四、具体答疑

  (一)考生想报考甲高中学校,可家长不愿意,想让考生报乙高中学校,老师指导报考,建议学生报丙高中学校,怎么办?

  家长、老师都可以对学生报考志愿进行指导,但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强求考生报考或不报考某个学校。报考志愿最终取决于考生自己。在升学考试成绩公布后的志愿填报期间,由考生本人登录中招系统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志愿,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

  (二)有的考生已经被特长生招生(或类别高中招生、特色实验班招生、民办普通高中等)录取,后来又不想上了,想通过志愿填报方式报考其它公办普通高中,可以吗?有的考生通过志愿填报被某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但又想选择去民办学校,可以吗?

  都不可以。根据“多种选择、一次录取”的录取原则,即每位考生可有多种志愿选择,但录取机会只有一次,考生无论被公办还是民办、普高还是职高,一经录取,中招管理系统将自动锁定该考生,其他学校就不能再录取。所以考生报名时一定要和家长商量好,了解报考学校的录取时间和顺序,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并对自己的选择和行为负责。

  (三)被三校联合招生录取后,能否不参加均衡派位,或均衡派位后在三校间调整?

  不可以。被三校联合招生录取的考生,统一参加均衡派位,不得调整。不愿参加三校联合招生的考生,可以不填报该志愿,但可以通过填报三所学校的特色实验班报名参加学校的录取。

  (四)某考生升学考试成绩高于市直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但在志愿填报中只报了某一所学校,最后由于自己的升学成绩不够该校的录取分数线,未被该校录取,该考生还可以补报其它普通高中学校上学吗?

  这种情况属于考生填报志愿不当。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按照当年既定的招生办法与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该考生无法再报考其他公办普通高中,但可以选择其它县(市、区)民办普通高中及全市各职业中专学校报名就读。在此也提醒考生,志愿填报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同时建议把志愿栏填满,不要轻易放弃填报。

  (五)在市直及鹿城区属学校就读的市外户籍新居民子女能否参加考试和普通高中录取?

  在市直及鹿城区属学校就读的市外户籍新居民子女,都可报名参加升学考试。但只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温州市外户籍新居民子女初中毕业生,享受与鹿城区户籍考生同等录取条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允许作为民办普高或职业类高中学校录取对象,但不列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范围。

  2017年市直民办普高中的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东欧中学面向鹿城与市直生源的招生也纳入志愿统招。所以上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市外户籍新居民子女,如果要报考上述4所民办普高,也必须通过登录中招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该类考生须注意的是,在志愿填报时只能填报上述4所民办普高,其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是无法填报的,否则将无法提交志愿。

  该类考生如果要报考温州其它县(市、区)民办普高或全市各职业高中,也可以在志愿填报期间到中招系统进行预报名,并根据招生学校随后的反馈通知,于升学考试成绩公布后第三天到学校确认和缴费。在此之后,考生直接到学校报名。

  (六)考生由于升学考试成绩低于生源地最低录取控制线,不符合温州普高录取条件,但还是想就读普高学校,能否参加温州市外普高的录取?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5〕25号)规定,省内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市域招生。若考生擅自报考市域外公办普通高中,将不予办理学籍迁移手续(该政策对升学考试成绩在生源地最低控制线之上的考生同样适用)。市外民办普通高中不得在我市招收生源地最低控制线下的考生,若低控线下的考生擅自报考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将不予办理学籍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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