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知识之行政事业单位涉税问题

时间:2017-06-20 编辑:吴健敏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行政事业单位涉税问题,欢迎阅读。

  1.行政事业单位的税务登记问题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事业单位必须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而行政单位不办理税务登记。

  2.行政事业单位也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因此,如果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增值税条例规定的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为纳税义务人,应依法缴纳增值税。

  3.行政事业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是否可免征增值税?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暂免征收增值税: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凡不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应照章征收增值税。

  上述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上述行政事业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4.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如何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因此对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照现代服务税目缴纳增值税。

  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增值税。

  5.行政事业单位出售保障性住房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单位向职工出售保障性住房应就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申报缴纳增值税。

  6.行政事业单位也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行政事业单位,只要取得的收入属于应税收入,就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国际上,企业所得税往往又被称作“法人所得税”。

  7.行政事业单位的哪些收入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以货币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上述收入,均应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8.行政事业单位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行政事业单位发生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时,应将取得的应税收入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汇算清缴为当年度,预缴为当月或当季度),将所有应纳税所得额一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某单位2015年2月转让了一块土地取得收入,3月取得门面出租收入,则这两笔收入均在2015年第1季度预缴时申报(按季预缴)。

  9.行政事业单位的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型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上述收入,不必缴纳企业所得税。

  10.行政事业单位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是否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应税收入,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均可在申报时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

  11.行政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是否缴纳房产税?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12.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产是否缴纳房产税?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以上规定计算缴纳房产税。

  13.行政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14.行政事业单位发生应税行为应缴纳印花税

  行政事业单位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15.行政事业单位是否缴纳车船税?

  除了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和警用车船外,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车船应按规定缴纳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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