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日的到来,同学们迎来了暑假。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暑期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1】暑期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一、时间安排
(一)暑期放假时间:2017年7月10日-8月31日。不能停止生产、工作的岗位,由其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工作和轮休。
(二)下学期教职工上班时间及要求:
1.机关部门、教学教辅单位办公室、后勤实体的全体干部职工须于2017年9月1日起正常上班。
2.全体教师须于2017年9月1日下午4:00前回所在单位报到。
3.各教学单位须将教师到岗情况于2017年9月1日下午4:30前报教务处;各单位(部门)须于2017年9月1日下午4:30前将教职员工上班到岗情况报人事处。
(三)下学期学生注册时间:2017年9月2日-3日。
(四)下学期上课时间:2017年9月4日。各教学单位须于当天上午11:00前将学生到校上课人数及出勤率报学生处。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须在放假之前落实下学期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并给任课教师下达教学任务书。任课教师须于课程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综合教务系统网上录入完成绩,10个工作日内把学生教学记录表等送交课程所在学院。各学院须在放假后2周内将有考试不及格课程学生的成绩以书面形式寄出,通知其家长,并要求家长督促学生利用假期认真复习,下学期初参加补考。各教学单位与教务部门要在暑假前期做好考试成绩登记、试卷回收和学生成绩通知等有关工作。
(二)放假前,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单位(部门)的安全保密工作,对“三密”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或退回党委办公室保管。
(三)值班工作。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各单位(部门)须安排值班(轮值至2017年8月31日止),并于7月3日前将值班安排表分别报校长办公室谢明老师处(行政楼224室,电子版发至xzbmsk@163.com)和保卫处综合科(行政楼102室)。
(四)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各单位(部门)要加强物品的管理,小组要组织一次电线线路检查,重点加强实验室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线路维护和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保卫处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放假期间,保卫处要严格执勤制度,加强门卫管理和值班巡逻工作,抓好综合治理,确保校园安全。
(五)各单位(部门)领导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尤其要对假期探亲或外出旅游的师生做好安全教育,以避免事故发生。
(六)学生处要及早与交通运输部门联系,为学生回家度假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和服务工作,要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假期活动。
(七)饮食服务中心须进一步加强食堂饮食卫生工作,为留校师生提供好用餐服务。
(八)综合服务中心须做好假期车辆安排,方便留校师生出行;继续搞好各校区环境卫生,保持校园整洁、卫生。
(九)暑假期间,湛江地区正值热带风暴或强台风多发季节,各单位(部门)要按工作职责及《广东海洋大学防风救灾应急预案》和《关于重申做好台风季节安全预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防风措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暑期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高职中心、特殊学校:
当前暑期已经来临,气温不断上升,雷暴雨天气逐渐增多,溺水淹亡、交通事故、食物中毒、雷击触电等安全事故进入高发期;学校面临高、及期末考试等工作,各项工作头绪多,学生心理压力大。为切实抓好暑期及学期末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圆满完成本学期各项工作及学习任务,安全、顺利地度过暑假,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江宁安委字〔2017〕2号)、《关于印发〈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江消委〔2017〕1号)及《关于开展全区电梯使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江宁特安发〔2017〕2号)等有关文件通知及区安全生产“扫雷”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安全形势要求和我区校园安全工作实际,对近期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扎实开展以防溺水、交通安全为重点的暑期安全法纪教育。
1.抓紧完成本学期安全教育任务。暑假前,各单位要完成安全教育平台常态课程,教师上课率要达100%,学生作业完成率不低于90%,持续强化学生防溺水意识和常识,努力减少学生溺水淹亡及其它安全事故发生;防溺水专题教育未按要求完成的单位(含高三、初三毕业生)要在本月上旬全部完成! 各中小学要将假期安全防范要求、活动、作业等纳入学生暑假学习生活指导手册,提醒学生注意人身安全,按时完成安全作业;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校通微(短)信平台等方式通报近期发生的学生溺水淹亡、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提醒广大家长加强与子女(尤其是生、中考生)的沟通交流及教育监管,共同做好学生假期安全与保护工作,帮助指导孩子完成安全作业;放假期间,要利用微(短)信平台、QQ群等途径不间断提醒学生注意安全,确保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快乐的暑假。学校相关领导、班主任老师要安装“安全教育平台”手机APP(中国教育学会研制,360手机助手等免费下载使用,账号密码同电脑版,使用情况纳入安全教育平台工作考核)及时查看安全教育平台各项课程活动完成情况,在周末、节假日及恶劣天气等来临前发出安全预警信息,督促提醒广大师生及家长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范工作,为我区创建“国家级学校安全教育示范区”(平台数据采集时段: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奠定基础。
2.积极配合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电子屏、橱窗、横幅等途径向广大教职工宣传校园安全相关的安全生产口号标语(见附件1),提高教职工安全意识;配合教育工会及街道社区参加“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肩扛责任、心系安全”安全文化活动等群众性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相关活动情况暑假前发送到邮箱:jyj52284632@163.com 。
3.积极建议配合街道社区做好涉水安全工作。针对当前预防学生溺水形势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要利用街道社区会议、活动机会,加强与街道社区的联系,进一步提醒街道、社区切实完善危险水域及工地危险源等安全警示及安全保障设施,加强对社区居民的安全宣传提醒,纳入街道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安排落实,进一步压降我区学生暑期溺水事故率和死亡率。
二、扎实开展以消防安全、电梯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扫雷”行动。放假前,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一次以消防安全、电梯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扫雷”行动,对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疏散指示灯、消防通道等一般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校舍建筑设施、水电气设施、防雷设施设备、技防设施设备等进行全方位排查摸底,发现问题的利用暑假进行整改,相关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在“江宁智慧安监”系统中上报。南京科和安消防服务公司已经检查过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整改消防通道不畅、应急指示灯疏散指示灯不亮、灭火器压力不足等一般问题。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要按照《消防控制室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点》(见附件2,摘自区消防委相关文件)加强对消防控制室的管理,确保消防自动设备正常运转。有电梯(含食堂小货梯)的单位及电梯维保公司要对照《江宁区电梯安全检查项目表》进一步排查整改相关问题,并将电梯安全管理相关材料复印件(含电梯管理员证、电梯维保合同、电梯安全责任险保单及发票等)交至法制安全管理科备案,6月中旬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将对电梯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放假前后,区教育局将对各单位假前安全“扫雷”行动及假期值班、隐患整改等情况进行督查,请各单位按要求抓好落实。
目前门卫室条件简陋、功能不全、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利用暑假对门卫室进行改造规范,增大空间,确保保安员工作、生活场所分开,各类设备(监控显示设备、一键报警装置、防盗报警主机、消防自动控制主机等)、物品摆放(安放)有序、标识清楚、管理规范。
三、认真做好校园保安员续聘工作。各公办学校、幼儿园要在暑假前积极与各保安服务公司商谈保安员续聘工作,尽早签订保安服务合同,给保安服务公司充足时间进行招聘、调整、培训保安员,确保秋季开学前所有保安员均持证上岗。各民办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关于加强全区校园保安队伍建设的通知》(江宁教字〔2016〕8号)规定规范保安员聘用管理工作,保证秋季开学前保安员数量、资质条件符合规定。
四、抓紧做好“南京市平安校园”创建等年度重点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抓紧做好“南京市平安校园”创建、“南京市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学校”创建等准备工作,6月份,区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将联合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单位要利用暑假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和软件资料,做好迎接市级验收准备。列入“南京市集体幼儿园安全促进计划”的幼儿园要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需要招标的要抓紧进行工程招标,确保暑假后开始动工,暑假结束前完成施工。
五、切实加强假期值班报告工作。暑假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巡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在不影响消防自动设备技防设备用电、值班人员用电用水的情况下实行“三断”:即断电、断水、断气;在强雷电天气时,可临时关闭视频监控系统电源,强雷电过后及时开启电源,防止监控探头遭到雷击损坏,减少损失。各行政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要熟悉火灾、洪灾等应急处置预案,发生突发情况能迅速按要求进行处置。保安员要坚持24小时在岗在职,加强巡查尤其是夜间巡查,每夜巡查不少于两次;要做好值班巡查记录,发生火情、被盗等安全事故要及时报警、上报。
暑假期间开办、困难班的,必须上报教育局相关业务科室,落实好安全保障措施;高中新生军训要严密组织,并穿插进行消防安全、避险逃生等教育演练,提高新生安全意识,防止军训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要密切关注假期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等情况,得知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法制安全管理科。
以上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