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的质量管理

时间:2020-09-27 14:12:11 质量管理 我要投稿

环境监测的质量管理

  环境监测是准确地测取数据、科学地解析数据和合理地综合利用数据的过程,是环境立法、执法、规划和决策的重要依据。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是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环境监测站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是保证监测数据满足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要求的重要措施,是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执法和科研等活动提供技术支持的根本前提。可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在环境监测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保障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是为保证环境监测质量而实施的各种管理行为的总和。环境监测活动包括水、气、声、土壤和生态监测等领域,涉及方案设计、点位布设、采样、现场测试、样品运输、药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处理、数据审核、综合分析和评价等所有监测环节。环境监测管理包括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资源保障等多方面内容。

  1.1 技术保障

  为保证监测活动的规范性和监测结果的可比性,各领域的监测活动都建立了相应的技术体系,规定了各种监测行为的技术要求。到目前,以颁布了20余项监测技术规范以及包括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海水、生物、噪声、土壤和固体废物等环境因素在内的近500项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对环境监测活动进行质量控制是监测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监测技术规范和监测方法标准不仅是开展各项监测活动的依据,也为实施监测质量控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和保障。采样点位或断面的设定原则、监测环境和工作条件的需求、监测行为的操作技术要求,监测仪器调试的技术指标要求、质量控制手段的选取、质量控制频次的要求、质量控制结果的评价指标合格性判断依据、实验室用水及化学试剂的基本要求等等,所有的质量控制行为都是以监测技术要求为基本依据的,所以完善的监测技术体系是监测质量管理的强大精神支撑,是保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基础保障。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监测手段和技术也不断进步,对现有方法进行及时论证。清理和修订,尽快填补有机污染监测、在线监测、自动监测、应急监测和快速监测等领域监测方法的空白,加大标准方法的前期可研投入和支持力度,加快国际标准或国外标准的研究和转化,开展与监测方法相配套的质控技术研究,建立质量控制指标体系等,都成为推进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

  1.2 能力保障

  监测能力是实施环境监测并保证监测质量的基础条件之一。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环境保护以及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的重视,各种渠道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投入不断增加,仪器设备水平得到了较大的加强,大型监测仪器设备在环境监测工作中得到了更普及的应用,不仅提高了监测效率,而且为保证监测质量提供了必要条件。但对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环境监测能力远不能满足监测任务的要求,存在仪器设备陈旧老化、数量不足,辅助设施配备不足,手工监测比例大等现象。

  近年来,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监督性监测、验收监测、专项监测、信访监测和应急监测等各方面的`监测任务越来越多,监测项目不断增加,监测领域不断扩展,环境监测站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压力。要适应当前监测任务需要和技术发展水平的监测能力建设,具备必要的监测能力,不仅是完成日益繁重的监测任务的需要,更是适应新的监测形势的需要,也是保证监测质量的前提。

  1.3 人员保障

  环境监测人员是监测工作的主体,是保证监测质量的重要因素。持证上岗考核、技术培训和技术练兵活动,为及时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提升质量管理意识等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在监测任务增加、监测领域扩展、监测项目增多、监测人员数量有限的情况下,为了适应不断发展的监测业务需求,监测人员不仅工作强度增加,而且要求他们学习理论知识,增加实践经验和提高技术水平。但从我市监测技术人员现状看,技术力量良莠不齐,技术人员培训、学习和交流的机会较少,致使技术人员基础理论、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距离监测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质量管理人员配备上重视不够,没能选择懂技术、懂管理、有工作经验、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并具有一定威望的人员安排负责此项工作。在加强监测能力建设的同时,要重视监测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注重人才引进和再教育机制改革。采取立足现实和长远规划相结合的原则,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对现有人员的培养和教育,实行多条腿走路的方法,为监测工作乃至质量管理工作提供重要的保障力量。

  1.4 物质保障

  监测数据的准确性需要相关基础作保证。目前,环境监测系统依赖的基准体系主要是国家基准,部分没有国家基准的使用外国基准,主要用于仪器检定、校准和分析测试。专门用于量值溯源和传递的基础配备较弱,相对工作主要依靠技术监督部门和国家环保部标准样品研究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强检仪器有相关资质的计量检定部门实施检定,非强检仪器可由使用或委托具有资质的计量单位实施校准。我国多数环境监测机构对非强检仪器不进行自校准,一是因为不具备校准条件,二是为了减少说清自校准能力和结果审核的麻烦。针对当前环境监测工作的需要,为了加强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建立完整、统一的基准体系十分必要。环境标准样品作为量值传递的载体,是质量控制的重要物资保障,在分析测试、质量考核、持证上岗考核、仪器校准、方法验证和技术仲裁等多方面发挥着主要作用。但目前我国环境标准物资的力度明显不足,存在物资单一、基体简单、种类少、批号少和浓度变化少等问题。加大标准样品的研究力度,制定繁重规划,解决监测工作中的困难,满足监测工作和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已势在必行。

  1.5 经费保障机制

  近几年,国家及地方政府加大对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投入,各级监测站仪器设备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升,监测工作的资金支持也在逐步增加。但是,在环境监测运行经费增加有限的情况下,与日俱增的监测仪器检定和校准价格,较为昂贵的标准样品价格,较高的仪器运转费用等成为经费支出上的难点,有些监测站甚至存在有仪器开不起的情况。因此,少买或不买标准样品、少做或不做质量控制、延长仪器检定或校准周期等都可能减少经费开支的措施,长期如此,势必会影响监测质量。充足的资金保障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国家及地方应继续加大投入,并将其纳入固定年度计划,并专项使用。

  2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制度和办法

  根据环境形势发展的需要,2006年和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分别颁布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这些规定、制度和办法的发布,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推进和各项创新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规依据。其主要内容有:

  (1)强调了环境监测的法律属性。意识重申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为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等环境管理活动提供监测数据的其他环境监测活动室政府行为;二是规定了环境监测成果的法律效力;三是强调了环境监测活动受法律保护。

  (2)明确质量管理和持证上岗考核的职责。正式提出了环境监测全过程质量管理的理念,重申了环境监测站要按建设标准规定达到相应的监测能力,对环境监测人员培训、考核、上岗作出规定,强调了环境主管部门及环境监测站在质量管理和持证上岗方面的责任;明确了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证和质量管理人员及其具体职责。

  (3)较为详尽地概述了质量管理的工作范围和重点方面,强调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是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监测的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的质量要求;对监测方法、评价标准的选择也提出了规范要求;提出对监测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4)强调了程序化、文件化、制度化金额规范化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发挥质量管理体系的作用。要求一切质量管理活动均应在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下进行,并按相关要求开展“量值溯源”、“量值传递”、“能力验证、比对和方法验证”等质量管理活动。

  (5)明确了持证上岗工作分级管理、考核范围、岗前技术培训、考核程序、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

  (6)强调了经费保证问题,提出了惩罚规定。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是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环境监测站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完善质量管理的技术、能力、人员、物质、经费保障是质量管理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保证监测数据满足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要求的重要措施,是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执法和科研等活动提供技术支持的根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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