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夏MBA项目管理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

时间:2023-01-25 00:29:24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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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17夏MBA项目管理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

  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2017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2017年夏季MBA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下。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华侨大学2017年夏季MBA&项目管理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全文如下:

华侨大学2017夏MBA项目管理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

  一、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2017.2.20-3.10)

  1、所有本轮申请学位的学生,即含正常毕业及延期毕业学生,含港澳台侨、留学生,含盲审及非盲审学生

  2、学分修满45分,交齐三年学费

  3、论文开题通过满一年或以上

  4、通过论文中期检查

  5、通过预答辩且预答辩材料备案完整

  6、其它

  (1)通过送审资格审查的学生,不能申请退学、休学等各类学籍异动。

  (2)未通过送审资格审查者或未按期提交审查者,将不予送审。

  二、学位论文送审

  1、起止时间:第四周至第十二周末(2017.3.13-5.12)

  2、填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2017.3.13-3.17)

  所有单双证预毕业生须填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学生基本信息(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籍管理→学籍信息管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必须填写的学籍基本信息除了带※号的,还包括以下字段:姓名拼音、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国家地区、籍贯、生源地、港澳台侨、学院、专业、学生类别、年级、导师、学制、培养方式、入学年月、校区、是否留学生、户口所在地、电子信箱、手机号码。中心审核后在系统里提交预毕业名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籍管理→毕业离校管理):

  双证预毕业生须核对学信网学籍信息、电子图像采集信息,核对无误后打印学籍信息纸质版1份,并在空白处签名保存。

  各位研究生应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和完整。发现信息有误应及早向研究生院反馈并提交变更申请。以上信息的填报、核对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学历、学位信息能否上报,关系到其能否顺利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各位预毕业生务必充分重视此项工作,以免影响到学生的正常毕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中心将在审查学生信息后,在线提交预毕业名单。预毕业名单为已通过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研究生院将根据预毕业名单抽选盲审对象。信息处将从预毕业名单中抽取数据到离校服务系统,请研究生秘书务必及时提交预毕业名单,以免影响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3、封皮发放:第四周(2017.3.13-3.14)

  4、学位送审论文要求

  (1)论文打印要求:

  (a)论文封面、声明不得出现作者和导师的姓名,即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空着不填;论文封面要求用学校的发放的封皮打印装订。

  (b)论文打印纸质版时需去掉致谢、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三部分;若发电子版论文中心打印的,可保留致谢、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待打印时再去掉。

  (2)导师批准送审意见

  《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导师同意书》本人和导师都须签字,纸质版2份,请在中心网站资源下载或群文件里下载填写,3月12日前交至中心办公室。《未签署《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导师同意书》的论文一律不予送审。第一次送审未通过,评阅专家要求修改后重送的学位论文也须经过导师同意,签署同意书。《学位论文送审导师同意书》夹入已打印装订好的论文的封面页后一页。

  (3)论文送审份数:3份

  每位硕士研究生论文送审份数总数为3份,其中由研究生院送审至高校专家2份(电子送审),由中心送审1份至企业专家(纸质送审)

  (4)送审材料提交时间

  3月13日前需将送审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分别命名为“10385_1251_学号_LW.doc或10385_1251_学号_LW.wps”、“10385_125100_学号_LW.pdf”发至mba@hqu.edu.cn(厦门学生发至mbahqu@hqu.edu.cn)、论文纸质版1份(用学校发放的封皮)和《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导师同意书》纸质版2份交至中心办公室。保证格式正确、论文能正常打开、无缺漏页、无乱码等,若学生因此无法正常获得送审结果,将由学生本人或所在培养单位承担责任。

  《研究生学位论文盲送评审数据库》和《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信息汇总表》由中心提交给研究生院。

  三、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1.起止时间:第十二周末前(2017.5.19之前)

  2、学位论文答辩资格(2017.4.24-2017.5.1)

  ①2份评阅成绩都不低于80分的,可以参加答辩;

  ②各份评阅成绩有低于80分但不低于70分的,重新修改论文,经导师同意后,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③2份评阅成绩都低于70分的,重新修改论文,延期半年毕业;

  ④只有1份评阅成绩低于70分的,修改论文后,送原评阅专家重审,且另送1份论文给其他专家评阅。若重新送审的2份评阅成绩都低于70分,重新修改论文,延期半年毕业;若重新送审的只有1份评阅成绩低于70分,由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同意参加答辩。

  备注:

  1、重新送审的论文评阅费需由学生个人支付,每篇350元。

  2、论文没有通过送审评审且平均分在65分及以下,其论文指导教师将提至当年及下一年度招生。

  提交材料:

  (1)《学位申请审批书》(中心网站资源下载或群文件下载,一式两份,填写事项另行通知)、低于80分论文评阅书;答辩论文纸质版5-7份,答辩资格情况汇总表。

  (2)校研究生院盲审的学位论文应提供评阅书复印件、中心送审的应提供评阅书原件。评阅书中意见为“重新修改论文,导师审核后答辩”的,导师应在评阅成绩旁空白处签署“已审核,同意答辩”字样及签名。

  中心在提交上述材料的同时,须提交《答辩资格情况汇总表》、《申请学位情况汇总表》各一份(下载地址:研究生院主页→常用下载→学位区→学位论文相关表格下载→11)到研究生院。

  四、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时间:预计2017年5月6-7日或5月13-14日,具体时间看送审回来情况。

  五、学位论文电子检测

  1.学位论文电子检测时间:(2017.5.22-2017.6.2)

  2.导师须审定报送电子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版,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_专业(MBA、项目管理)_导师,将其发送至邮箱mba@hqu.edu.cn(厦门发至mbahqu@hqu.edu.cn),并由本人的导师签署《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检测导师同意书》。报送电子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即为归档的学位论文电子版。

  3.按答辩委员会修改意见进行修改、经导师审阅定稿后的硕士学位论文电子word版、纸质版一同报送研究生院,进行重复率电子检测。

  (1)重复率﹤15%的学位论文,符合毕业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可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15%≤重复率﹤25%的学位论文,符合毕业条件的,可以取得毕业证书,但须在半年之内修改论文,经指导教师、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核确认,提交研究生院并通过重复率电子检测(重复率小于15%,下同),才能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能通过者,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3)25%≤重复率﹤50%的学位论文,符合毕业条件的,可以取得毕业证书,但须在半年之内修改论文,重新参加预答辩、送审、答辩,经过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后提交研究生院进行重复率电子检测,通过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能通过者,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4)重复率≥50%的学位论文,答辩无效,延期一年毕业,重新申请学位。未能通过者,取消申请学位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准予毕业。

  特别提醒:论文在重复率电子检测中超过50%,其论文指导教师将停止当年或下一年度的招生。请务必对自己和导师负责,在提交论文电子稿时务必先自行检查!

  六、其它时间安排

  1.送审结果的反馈及处理:预计第十一周至第十二周

  2.离校手续:第十五周至第十六周

  3.学位授予与档案工作:第十七周至第二十周

  4、毕业典礼时间:2017年6月

  本轮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时间紧,项目多,为了保证各个工作环节顺利进行,请各位毕业生务必高度重视,保证质量并按时完成工作。如果学生在收到本通知后,未能按照本通知执行,延误毕业,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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