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的“拙”与“贼”
在此,不做以上所说相关课题的阐述,也不做关于“力性不同类”的分析,只就“力”的概念于身体构成运动力学的要素进行一些分析和阐述。首先,动作于力的概念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静态力的平衡”、一种是“运动中的力向”,就舞蹈特性而言,这两种力是在一种交织状态中进行的。再就力于动作、身体构成运动的概念来说,可分为四个角度:其一、重力于动作-人体结构之间的分配和平衡。其二、速度于动作-身体能量的释放和平衡。其三、身体内在的发力状态及不同的发力方式。其四、发力-动作-身体运行-力的运动态-身体借助力的走向-动作完成态。当有了这些的概念后,舞者怎样使身体在不同动作的用力中达到那一动作本身的力学构架,以及动作与动作之间必然的力学构成态,同时,又能节减身体能量、避实就虚、达到“四两拨千斤”的身体用力方式,可能更是有以下五点必须注意:
第一,“不使劲”的心态。不管对待任何动作,都要让心态非常平和地认知动作及对动作的感觉度。同时,心态上“不使劲”了,身体自然也就不较劲了;对动作——身体合二为一的关系,也就能感觉到了;感觉到了,自然就能把握力于身体结构之间的平衡和调整能力。第二、用力于发力时的放松。用力的起点,需要一个发力状态,但发力状态,不是拼命地使劲,而是由气息传递到身体的某个结构处(身体部位),推动力的发生。使力在身体的关系上不是整体、整块的用力和出力,而是“有节、有点”地传载,让力有一个“力的空间感”于身体内在和动作形态上的时间。当然,关键的基础是身体呼吸状态的形成(而不是憋气再换气),然后需要达到气息——全身无处不在——聚散的用力态。第三、发力后的借力运用。在做动作时,发力似乎还能显而易见,但发力后的借力,在意识上、力学上都会被忽视。其实,发力后有一个力的过程,对动作、身体而言,它是有一个时间和空间的,哪怕是极少占有量,也是会有时间和空间的。但舞者往往发完一个动作的力,就急于发下一个动作的力,手忙脚乱,费了很大的劲,还没有把下一个动作完成。为此,老师经常会说:“急什么,你急什么吗?”说白了就是没有让前一个力于身体、动作的完成;没有感知到运力过程的身体、动作客观。进一步讲,在做大幅度动作时,运动并完成“重心”,是一个保障也是个难题。如果余力没有用尽,就是没有利用好“力”的存在,使得身体不能顺应客观力、不能借上前一个力的“落”,让身体乃至重心得以完成,有机地产生下一个动作的身体发力可能性,这个可能性,便是身体前一个力的完成和动作本身的相关空间,造成互动的力学作用,让身体再次回到身体能量的发力“原点”。这样的身体运用,就是“借力”的概念和方式。第四、力在身体内部的流程态。我们都知道,在舞蹈上,有些动作是缓慢的,力性极小的,也无须一个力的聚集来造成身体发力。但是,此时的运力还是存在的,是很内在性的,即力感非常飘拂、蓬松的。所以,此类动作与身体的力学关系,重要的就是力在“身体内部的流程”。身体内部有了力的流程态,身体、动作的运力时间得以自在地存在着,而非静止;身体内在对力的感知度,便会更为清晰、敏感,并由于流程态而变得能随即转换力对身体的运作点。就好像汽车停在那里,发动机并没有歇火,随时起步即可。第五、动作的阴阳意识。对待动作及一个个动作被连接后,在力学上、动作关系分配上、动作由时间产生的句子、句式、段落上,能就此综合、统一在阴阳概念之中,并能以阴阳性质形成感知身体、动作的运行关系及方式。此时对待身体、动作的空间感,便会有完全不同的意识和深层的身体能力,即无处不在的阴阳太极。那么,阴阳意识的形成及方法的运用,本身就是前四要点之下的提炼。换句话说,如果前四要点没有形成,动作的阴阳意识就不可能存在,或者说是对此不可能有所感悟。
简言之,对待舞者出现的“拙”,我们不是仅把“拙”作为说问题的词,而要有良方才行。如果能把上述概念搞明白,上述的解决方法有所运用和落实,“拙”便不会再是舞者的“常见病”了。
二、关于“贼”
贼、这个词,成为舞蹈上的运用语,可能更是指邪的,不正的意思。舞蹈跳得“贼”,一般并不是指整体舞蹈时的跳舞状态,而是指在跳舞过程中出现了某一个、一类动作和表情,表现出“贼”态。同样,这个问题的存在,舞者容易意识不到,老师再提示,一般也不会承认,即使有所意识并承认了,也很难有方法去解决。
舞蹈出现了“贼”,最为低层面的问题,一样是舞者身体运动的力学问题,在处理动作、乃至表演时过于用力、外在,显得不自然也。除此之下,分析起来,主要还有三个层面,其一、心态。我们很多人总是想把某个动作完成得漂亮、总想把某一串技巧作的“酷”,总想“耍”一把。但是,能力且不够,心思又不正,便不能达到自然、自由地表达。同时,这一心态,往往在有人看、考试课、演出时尤为漫溢。不过恰恰适得其反,别人看着不舒服,自己也慢慢形成了“贼”态。其二、好模仿。我们的舞者往往一味地模仿别人,其实,这个概念与向别人好的地方学习不是一个概念;与“借鉴”也不是一个概念。对于别人一个好的样子及做得好的动作,没有分析能力,不能从内在、本质上进行因素判断。模仿的意识越强,就更不一定能把别人好的东西学来、拿到。反而会造成:“怪怪的、不是那么回事,总有点不对味”的感觉。常此已久的学舞方式,自然也就造成了“贼”的积淀。其三、审美意识。这是非常关键的问题,我们都知道,美不是只有一个概念,审美有时代性、社会、政治性,乃至个人天性中对审美的需求都是有所不同的,也是在变化着的。加之,各舞种不同的形成及美学追求,真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但是,如果能从一个基础规律性来分析,可能就会变得简单一点地去认知它。作为一名舞者,对自身、对舞蹈、对正在进行时的跳舞和那一舞蹈,能否有真诚、虔诚的爱舞之心;能否有一定的真实了解、感知、理解力;是否能做到完整性、全方位地在心灵和技术上的对待;是否能在悟的状态中学习——既有舞者内心深处的想象境和激情的感性;又能有尊重客观,实事求是,把握分寸的理性。如此地建立起来,审美意识自然会有一种踏实的、安静的、平和的状态,同时,相对自然的、中正的、具备一定审美价值的舞者及舞蹈便会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