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是构成政党的基石和细胞,党员的数量决定政党的规模和群众基础,党员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政党的水平。下面是关于党务知识的内容,望对准备入党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一、入党须知
发展党员四次公示是指的哪四次?
答:指的是确定为积极分子、拟列为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四个阶段。
什么是发展党员“两级两次”预审的内容?
答:发展党员“两级两次预审”制度是指对列为发展对象阶段和转为预备党员这两个阶段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党(工)委和市委组织部两个部门共同开展预审工作。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至少应达到多少?
答: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支部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并且入党申请人及其介绍人也应到会参加。
二、如何对外出党员进行组织生活的管理?
(1)党员长期外出,且有固定单位,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不能回原单位参加组织生活的,单位的党组织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当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2)党员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原单位党组织可出具党员证明信,由所到单位的党组织将其编入支部或小组过组织生活。
(3)党员外出地点不固定,不能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时间在3个月以上者,应主动与原单位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汇报外出情况,并按时交纳党费,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
(4)党员临时出差(3个月以内),经党组织同意,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返回原单位后应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党组织要组织他们过组织生活,传达党内有关文件。
(5)有3人以上党员一起外出,可成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定期过组织生活。
(6)持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同所到单位的党员一样,参加那里的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到单位建立临时党组织的,他们在这些临时党组织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哪些情况下需要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仍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时,需要延长预备期继续进行考察和教育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入党时有某些缺点,在预备期间转变不明显,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本人愿意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决心按照党员标准去做的;
(2)入党时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但入党后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缺点,经党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的;
(3)入党后犯了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误的;
(4)入党后虽然一般表现尚好,但政治素质较差,党组织认为应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的。
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一样,都不是党的纪律处分,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