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社会工作基本建议要点

时间:2020-08-18 18:30:22 社会工作者 我要投稿

青少年社会工作基本建议要点

  青少年时期是暴风骤雨式的人生时期,具有明显的身心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处于自我认识与价值构建的关键期,青少年人群中向好与向坏发展两极分化有逐渐分化的趋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少年社会工作基本建议要点,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青少年社会工作基本建议要点

  一、社工机构及社工方面

  (1)社工机构重视、加强熟悉青少年身心成长与发展规律与推动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以帮助有需要的青少年健康成长。实践表明,对服刑人员帮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对青少年帮教的能力素质要求更高,仅有社工专业背景往往往是不够的,这类社工人才最好有心理学专业或教育学专业背景,以及丰富的人生与社会阅历。

  (2)作为司法社工,同时服务的对象包括各种年龄段及各种职业背景的人,要将在管青少年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同时,将社矫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关注对象,投入更多的资源、精力与时间,利用科学、专业的工作方法,开展多方位的工作,加强在管青少年及社矫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帮教,以达到帮助青少年重塑良好自我的目标。这是因为青少年具有太多的不稳定性和可塑性,对在管青少年来说,加强服务可以确保减少或避免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可以进一步促进其良好正向转化,从而帮助青少年实现“重塑自我”的目标。在我两年多的社会工作实践中,我深深地领略到,主动对社矫人员未成年子女积极帮教(不是每个社工都有这种意识的'),一方面可以促进其健康成长,另一方面通过帮教过程改善和促进亲子关系与家庭关系,从而起到间接改善社矫人员社会功能的作用,促进其实现良好的自我改变。

  二、司法部门方面

  (1)司法部门要大力转变观念,改变“重监管,轻矫正”工作模式,真正把握国家对社区矫正“接受矫正,重塑自我”的顶层设计理念,建立以“监管为基础,矫正为重心”的工作思路,完善社区矫正工作。

  (2)司法部门要明确社区矫正工作分工,尊重、支持社工开展专业工作,社工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各司其责,切忌让社工包揽、代办。

  (3)司法部门要争取并投入更多的资源,包括完善社区矫正环境、向相关部门争取社工合理报酬。

  三、共青团及社区方面

  (1)重视对青少年社区矫正帮教工作,配合司法部门及社工机构,积极开展帮教活动,如鼓励、组织青少年参与各种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活动(教育的,学习的,劳动的)。

  (2)与司法部门及社工机构紧密合作,组织、联系、开发更多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和财力资源,为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

  以上是基于社区矫正领域所作出的提议,目标是治疗为主,即治疗“社会病人”的模式。从长远来看,预防胜于治疗,即社会应将青少年的社会工作前置,以“预防违法犯罪为基础,促进身心健康成长”为目标,更好地服务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为此,我建议:

  一、社工机构与社区、共青团、妇联、教育部门合作,开展丰富多样的青少年学校服务与社区服务,发展学校社会工作,帮助学校一般学生及困境学生解决成长中的问题并促进其良好、全面的发展;同时,发展社区社会工作,积极推动“三社联动”,帮助社区中在家庭教育方面遇到困境的家庭提升家庭教育服务质量,改善和增强青少年的良好适应能力。

  二、就司法部门而言,提供案例支持,与社工机构相互协助开展青少年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工作。为更好地丰富、完善青少年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工作,司法部门在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与法制教育活动过程中,主动邀请社工机构参与分享有关青少年成长的案例;社工机构在开展各类青少年社会工作过程中,要有意识地引用有关的青少年司法实践案例,帮助青少年提升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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