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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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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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1)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和其他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如果销售货物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或者进口产品,则全部价款中包括消费税或关税。

  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

  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

  条件: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④符合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条件:够级别——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有证据——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全上交——所收款项全额上交财政。

  ⑤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或(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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