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对“黄标车”实施限制通告措施的通告》、《关于调整“黄标车”限行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处罚。
严格执行新车注册、车辆转入尾气排放标准、严格把关机动车尾气检测和移动源监管、严格“黄标车”限行、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日前,吉林省长春市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采取综合性措施,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到2017年,在长春市基本淘汰黄标车。
长春市绕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以内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还下发《长春市淘汰黄标车补贴工作实施公告》,全面落实黄标车补贴政策,积极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设立了“一站式”服务窗口,去年淘汰黄标车68769辆,其中,2005年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31693台。今年将淘汰70%在用黄标车。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城区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同时增加公交运力,为市民出行提供多样化选择。
西宁市黄标车鼓励淘汰工作方案日前出台,6月20日起,市民可在西宁市车管所业务受理大厅12号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据了解,今年我市提前淘汰的黄标车仍将按照货车、客车、轿车三类车型给予补贴。
具体标准为:
(一)货车:重型每辆补贴18000元;中型每辆补贴13000元;轻型每辆补贴9000元;微型每辆补贴6000元。
(二)客车:大型每辆补贴18000元;中型每辆补贴11000元;小型(不含轿车)每辆补贴8000元;微型(不含轿车)每辆补贴6000元。
(三)轿车:1.35升及以上排量每辆补贴16000元;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每辆补贴10000元;1升及以下排量每辆补贴6000元。
(四)有使用年限的黄标车提前5年以上淘汰的,或无使用年限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轿车类黄标车淘汰,在上述补贴资金的基础上每辆车增加5000元。
申请补贴车辆需提交以下材料:
1、《西宁市2016年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表》;
2、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特定标识物的报废车辆照片(显示报废车辆牌照、全貌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特定标识物);
4、《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与车主本人同名的银行存折或单位帐户开户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和领取补贴地址要记住
2016年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政策执行时间: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此外,市车管所业务受理大厅12号窗口设立受理点受理补贴申报;补助资金受理的窗口地址在西宁市交警支队一楼西厅。
业务办理时间:自6月20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进行资料受理,上午:9:00~12:00;下午:1:00~6: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