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房地产业管理科。
拟订区住房建设规划;拟订和落实全区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相 关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的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对房 地产市场进行监测和分析;负责新建商品房销售、存量房交易和房地产经纪、评估、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和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评估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协调公共配套设施移交;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
(三)房屋和物业管理科。
负责房屋权属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测绘管理工作;负责房屋使用和维护(含安全鉴定、房屋修缮、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泥砖房改造、白蚁防治、应急抢险等)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防空袭中重点建筑物抢修抢建的行政管理工作;统筹和规范政府公房管理,负责直管房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房地产物业服务行业的指导、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物业行业管理发展规划;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许可及后续监督管理;指导前期物业服务工作;指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四)建筑业管理料。
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负责外地建筑业企业及相关企业进入增城从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组织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负责本区建筑业企业、工程质量检测企业市场行为管理;负责相关中介服务机构从业资格和建筑业执业注册类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劳动保险金统筹管理;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行业统计工作;指导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和技能培训等管理工作:负责联系建筑业协会。
(五)工程质量安全科。
拟订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新型墙体材料、预拌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应急管理;负责工程现场建筑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监管工作;负责推进施工过程绿色施工;参与工程建设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导建设工程评优工作;参与“三防’’工作。
(六)工程建设科。
负责建设项目储备库的建设;组级编制建设项目近期建设实施规划和养护维修运营计划;组织建设项目方案论证比选;统筹编制和审查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参与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组织实施大中型公共建筑、城市路桥(含照明、管线走廊)、公共设施、城市环境等项目建设(含新建、大中修和改扩建)和维护;负责项目建设协调;统筹协调电力设施、消防站规划建设;参与重点区域公共地下空间建设协调工作;负责工程变更审批;协调拨付工程进度款;参与工程结算和决算;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负责地下管线工程涉及的城市道路开挖计划和开挖许可的审核,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参与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编制、信息系统管理;负责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通道管理;负责相应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会同应急部门定期对应急避护场所进行动态检查维护及安全性评估;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工作。
(七)人民防空管理科。
拟订区人防发展规划、城市防空袭和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防空袭准备工作,组建群众防空组织,开展防空演练;编制防空袭指挥设施、通信设施和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防空工程专用防护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负责人民防空行政管理工作;负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指导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组织开展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裘工作;推进防空平战结合工作。
(八)计划财务科。
组织部门预决算编制、调整及公开工作;负责各项专项基金及征收退费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并监督执行,协调落实建设资金和监督管理;协调建设工程项目的结算、决算工作;指导监督部门预算的执行及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协助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组织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年度财经等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审计、自有资产和收费年审等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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