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价格鉴证师考试报名公告

时间:2021-03-14 16:11:09 价格鉴证师 我要投稿

2017年淮安市价格鉴证师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关于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8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年淮安市价格鉴证师考试报名公告

  一、组织分工

  (一)我市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市物价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负责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点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9月16日、17日两天。

  9月16日

  上午08∶30-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13∶00-15∶30 法学基础知识

  16∶30-19∶0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17日

  上午0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14∶00-16∶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考点设置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5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台居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时间,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本次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凡截至2017年合格科目成绩仍在有效期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的,2014年、2015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级别为免一科的,2015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更改报考级别。

  六、报名组织

  (一)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或通过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登陆报名服务平台。

  (二)我市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6月16日- 29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3日。本次考试外省转入的.老考生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组织方式,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三)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亦不允许更改报考级别,本次收尾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本省的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外省转入的老考生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外省转入的老考生)现场审核时间:2017年6月29日-30日共两天(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审核地点:淮安市大治路24号(原人社局院内)办公楼四楼,联系电话:12333,83342208。逾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单位意见处清楚准确填写“该同志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年,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工整、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9月8日-14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精神,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二)考生如需领取通用发票(即发票抬头为考生),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政务服务中心E区23号窗口领取,数量或金额较大的请提前电话联系:83888293;如需开具具体姓名或者工作单位的发票,则需至淮安市大治路24号四楼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办理,联系电话83645602。如有特殊情况,考生还可选择先预留开票内容等信息,我们稍后为您采用“邮资到付”的方式寄送发票。

  八、教材征订

  2017年度考试仍以2010年版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为适应近年来部分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编发了《法学基础知识》和《价格政策法规》两科补充用书,原考试用书与补充用书不一致之处,以补充用书为准。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及考前培训事宜,请与省价格认定局联系,电话:(025)83338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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