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时间:2020-08-21 15:29:26 国际中小学 我要投稿

2017年新站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义务教育又称免费教育,是根据宪法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关于新站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2017年新站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公办小学招生

  凡户籍在新站高新区、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于7月1日-2日,到房产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7月6日办理补报名手续。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时须出具以下材料:

  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⒉户口簿;

  ⒊房产证;

  ⒋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⒌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以上材料,由招生学校直接审验。

  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含自主招生方案)及招生广告须经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在新站高新区教育信息网提前向社会公布。

  民办学校招生的报名时间为6月10日-11日,6月22日前完成报名录取工作。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在区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于6月20日-21日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新生。

  特殊群体入学

  ⒈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区属学校按照确定的'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区内的盲童和聋哑儿童少年可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智障儿童少年在学区内就近随班就读。

  ⒉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全区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间为7月12日-16日),携带相关证明到本人意向随迁子女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⑴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

  ⑵居住证: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我区的居住证满1年;

  ⑶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应出示小学完成证书或经过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区内确定合肥市星火小学、合肥市园上园小学喻岗分校、合肥市三十头小学、合肥市关井小学、合肥市第七十一中学小学部、合肥市伦先小学、合肥市庆平希望学校小学部为接收随迁子女就读小学;合肥市第六十三中学、合肥庆平希望学校中学部、合肥市第七十六中学为接收随迁子女就读中学。

  ⒊境外人员子女入学

  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由区侨(台)务部门出具证明,外籍人士子女由市外侨办出具证明,以上人员子女凭证明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⒋引进人才子女入学

  执行《合肥市引进的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合教〔2014〕367号),对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市教育局协调相关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落实。

  ⒌房产和户簿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须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等相关材料,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⒍农村留守儿童入学

  各校要结合《合肥市贯彻落实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行动实施办法》(合民〔2016〕421号)精神,加大关爱力度,并切实摸清底数和情况,确保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农村寄宿制学校须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7。 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凭证明材料,与本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⑴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随另一方在本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⑵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⑶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⑷在合肥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在本区内实际居住;

  ⑸烈士子女。

  公办初中招生

  新站高新区内小学毕业生,先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报名;然后以校为单位,于6月19日-23日到区招生办公室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在外地借读的小学毕业生回区内升学,于6月26日-27日到区招生办公室办理单独报名手续。每位毕业生报名时交一寸正面半身脱帽近期照片一张。

  报名时须出具以下材料:

  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⒉户口簿;

  ⒊房产证;

  ⒋小学完成证书或学籍表(须学校盖章)。

  7月3日办理小学升初中补报名手续。

  初中招生,由区招生办公室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和“两个一致”的原则,统一审核,统筹安排。

  新站高新区小学学区范围

  1。合肥市五十头小学:三十头社区五十头村、三房岗村、卫岗村。

  2。合肥市三十头镇中心小学:三十头社区三十头社居委、方岗社居委、瓦岗社居委、四十头村、罗巷社居委、李湾村,范冲村;站北社区横店社居委及杜大郢社居委东方大道以北区域,三元居委会前进村民组、高峰居委会过路塘村民组、大、小砖井村民组。

  3.168新店花园学校(小学部):新蚌埠路以西,泗水路(铁路线)以北,板桥河(与庐阳区交界线)以东,东方大道以南(含原新店社居委、高峰社居委、三元社居委居民子女)区域。

  4。合肥市淮合花园小学:萧城路以西、礼河路以北、板桥河以东、天水路以南。

  5。合肥市星火小学:新蚌埠路以西、物流大道以北、板桥河以东、泗水路(铁路线)以南。

  6。合肥市兴海苑小学:萧城路以西、二环路以北、板桥河以东、物流大道以南。

  7。合肥市兴华苑小学:铜陵北路以西、扶苏路以北(不含71中学小学部学区)、新蚌埠路以东、泗水路(铁路线)以南。

  8。合肥市七里塘小学:新蚌埠路以西、二环路以北、萧城路以东区域、物流大道以南。

  9。合肥市第七十一中小学部:武里山路以西的区域、二环路以北、新蚌埠路以东、物流大道以南。

  10。合肥市竹溪小学:铜陵北路以西区域及巴黎春天和康城小区、二环路以北、武里山路以东、扶苏路以南。

  11。合肥市方桥小学:当涂北路以西、二环路以北(不含巴黎春天和康城小区)、铜陵北路以东、泗水路(铁路线)以南(含金城港湾小区)。

  12。合肥市园上园小学:当涂北路以东,天水路以南,包公大道以北。

  13。合肥市新站区关井小学:大众路以西、关井路以北、二十埠河以东、淮海大道以南。

  14。合肥市庆平希望学校小学部:大众路以西、淮海大道以北、二十埠河以东、东方大道以南。(含王维、瓦庙、蔡岗、光明、富郢社居委及文忠苑小区的上述社居委居民区。)

  15。园上园小学喻岗分校:二十埠河以东,大众路以西,天水路和包公大道以北、关井路以南。

  16。合肥市伦先小学:二十埠河以西、泗水路(铁路线)以北、新蚌埠路以东、东方大道以南。

  新站高新区中学学区范围

  1。合肥市第三十中学:二十埠河以西至物流大道、物流大道以北至铜陵北路、铜陵北路以西至颍河路、颍河路以北至武里山路、武里山路以西至北二环、北二环以北、泗水路(铁路线)以南新站区域。

  2。合肥市第六十三中学:二十埠河以西、北二环以北、武里山路以东、颍河路以南(含铜陵北路以东、物流大道以南)区域。

  3。合肥市第七十六中学:卧龙湖路以西,东方大道以北新站区域。

  4。合肥新站寿春实验中学:包公大道以北,二十埠河以东,岱河路以南新站区域。

  5.168新店花园学校(中学部):卧龙湖路以西,泗水路(铁路线)以北,板桥河(与庐阳区交界线)以东,东方大道以南(含原新店社居委、高峰社居委、三元社居委、北岗社居委、横店社居委、杜大郢社居委居民子女)区域。

  6。合肥市庆平希望学校:岱河路以北、卧龙湖路以东新站区域。

  7。新站中学、中汇中学、卓越初中部等民办学校按照文件规定,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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