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接待服务中心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0-10-10 11:57:59 公务员考试 我要投稿

2016四川省广元市接待服务中心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广委办〔2016〕38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补充到广元市接待服务中心工作,本公告同时在广元组工网http://www.gyzzb.gov.cn,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cgy.lss.gov.cn:8080/,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www.gypta.gov.cn,广元新闻网http://www.gyxww.cn发布。

2016四川省广元市接待服务中心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一、遴选职位(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工作单位为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接待服务中心,具体岗位详见《2016年广元市接待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广元市和外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具备职位(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格、知识技能。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2月22 日以后出生)。

  5.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遴选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见习期)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网络和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网络报名(邮箱442838818@qq.com),现场报名:广元市委办公室一楼人事老干科(电话:0839-3266700),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证件照,上交本人近期同底两寸免冠照2张;提供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书(职称评审文件)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由广元市委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合格者,取得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二)岗位调剂

  遴选岗位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遴选计划。对取消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笔试

  按照面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笔试人员,笔试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各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并发布考察公示(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确定为并列名次)。考察对象与遴选岗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

  市委秘书长办公会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在考察结束后7个工作日公布考察结果及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市委办公室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手续

  拟遴选人员经市委秘书长办公会研究后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遴选单位、遴选岗位、考试成绩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公务员(含参公人员)遴选到事业单位的,原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遴选对象现任职务层次高于遴选岗位对应职务层次的,按遴选岗位对应职务层次聘用,不保留原待遇。如遴选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遴选资格。

  五、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市委办公室设立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本公告由市委办公室商市委组织部解释。

  监督电话:0839-3265748

  咨询电话:0839-3266700

  信息公布网站名称及地址:广元组工网http://www.gyzzb.gov.cn,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cgy.lss.gov.cn:8080/,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www.gypta.gov.cn,广元新闻网http://www.gyxw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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