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个人奋斗才有价值

时间:2020-09-01 12:21:10 个人发展 我要投稿

什么样的个人奋斗才有价值

  教育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公派出国的留学研究生学成后须回国服务两年,如不遵守协议,则必须偿还所有的资助费用,并支付30%的违约金。

  老实说,这个规定让人感到有一点尴尬。别的且不说,单从市场交易的角度来看,国家与公派出国留学的研究生之间的关系,也是一种典型的民事契约关系,公派留学生既然接受了国家资助,当然也就有义务在学成之后回国服务,这个道理可以说是不言自明、天经地义的。

  但一个不言自明、天经地义的道理,却被教育部如此郑重其事地写进文件,并辅之以严厉的罚则,这是不是有点小瞧了我们的留学生呢?

  笔者很希望是这样,但遗憾的是,事实却刚好相反,教育部此举,基本是一个无奈之举。统计显示,从1978年改革开放至2006年年底,中国出国留学总人数为106万,而归国服务者却只有27.5万,不归国的人中,自然有不少是公派的。

  虽说中国的高等教育已经进入了大众化阶段,但能够考入大学的,一般还是被认为是精英,而留学生,更被认为是精英中的精英。让我们感到尴尬的是,占总数近75%的“精英中的精英”,却并不愿意主动回来为自己的祖国服务(虽然就个案而言,为国服务并不一定要回国,但在统计学的意义上,我们却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留学生们在谈论这个问题时,通常会习惯性地将原因归结为国内的工作、生活条件不好,政策还不够优惠等。这个观点乍一听颇有道理,但仔细一琢磨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在中国的.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的发展水平全面赶上西方之前,中国各方面的“条件”相对于西方一直都是不好的,如此则留学生就可以一直不回国服务吗?这真叫俟河之清,人寿几何?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正是因为国内的条件还不够好,所以才需要学业有成的精英回来和国内人民一起努力来改善它。如果留学生们都一定要等到国内的条件赶上甚至超过西方之后才回来,那不是太自私了吗?

  所以在笔者看来,留学生不回国服务,根本原因还是出在他们的价值观上:他们把个人生活水平和个人发展,看得比自己对国家和民族的责任更重要。

  在全球化时代,留学生的这种价值取向所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因为这意味着,中国人民自己节衣缩食,耗费了大量教育资源所培育出的人才,最后就像熟透了的苹果那样,自动地落入发达国家的囊中――中国社会科学院不久前发表的《2007年全球政治与安全报告》说,中国已经是全球人才外流最严重的国家。

  从长远来看,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中国和发达国家之间,一定会出现“马太效应”:发达国家因为富裕,所以就吸引了更多中国人才,因此就更发达;而中国则处于一种“人才失血”状态,只能朝相反的方向转化。

  留学生的价值观,说到底不过是社会价值观的一个集中表现罢了。这些年来,中国社会大众一直笃信一个被亚当斯密描述过的神话:每个人只须为自己谋私利,便会使整个社会受益。因此,当一个国家的人民越是为个人利益奋斗,这个国家便会发展得越好。但中国在留学生归国问题上遭遇的尴尬却证明,事情并非这么简单,精英们无所顾忌地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结果,很可能是国家利益的最小化――近80万留学生滞外不归就是证明!

  其实,价值观的混乱所造成的问题,又何止是留学生不归这一个呢?在国内,无论贪腐,无论假冒伪劣,无论环境污染,都和人们甘做“理性经济人”有关。许多人往往不假思索地认为,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制度的健全而自动获得解决。笔者承认制度是重要的,但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如果人人都一心要和制度博弈,制度就将会由于交易成本过于高昂而完全失灵。

  即以教育部的新规定为例,教育部如果到国外对违约学生一一起诉,则高昂的诉讼成本和冗长的程序,足以使这种追讨变得毫无意义。反过来说,如果大部分留学生能够像我们那些令人敬仰的先辈那样,抱定“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宗旨,则这个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

  也许,中国到了一个需要从总体上反思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时候了!个人奋斗是重要的,没有个人奋斗,社会就没有活力,民族就不能振兴,国家就不能发展。但个人奋斗,必须在爱国主义价值观的规制下进行,精英在为自己的追求排序时,首先应该把国家民族的利益排在个人利益之前。单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个人奋斗,对中华民族的复兴,目前已经不再是有益,而是有害的了。我们再也不能继续提倡这种掏空中国、成就自我的个人奋斗了,中国再也承受不了这样的个人奋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