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读后感1000字

时间:2022-07-30 08:38:19 读后感1000字 我要投稿

暑期读后感1000字(精选6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暑期读后感1000字(精选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暑期读后感1000字(精选6篇)

  暑期读后感1000字1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第一部,也是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现在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来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小精灵,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形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集体的优秀品质。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助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现在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起去冒险,一起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小动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接受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不过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知道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暑期读后感1000字2

  鲁滨逊在冒险,我在记录他的漂流经历。一次次惊心动魄的历险经历;一个个百思不得其解的难题;一次次历尽艰难后成功的突破,都令我入迷。《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值得我们敬佩,他的精神更值得我们学习。

  鲁滨逊出生于1632年英国约克市的一个经济良好的家庭。他的梦想是出海远航。在朋友的帮助下,他不顾父亲的劝告,放弃了中产阶层安怡生活,第一次义无反顾地登上了一艘大货船。但由于海上狂风怒号,大船沉了。幸运的鲁滨逊乘着事先预备的小舟,划向了海岸。而他没有因第一次航海的失败而胆怯,又一次登上了一艘开往非洲的大船。这次似乎比上一次更加糟糕。他们的船遇上了海盗,鲁滨逊被俘虏了,成了海盗头的仆人。他负责耕种海盗的田地,为海盗打水、做饭。然而他的航海之梦并没因此而灰飞烟散。

  相反他一直在寻找机会……终于有一天,机会来了。海盗头命令他出去捕鱼,他心想勇敢敏锐地抓住了这个逃跑的机会,这简直是千载难逢的时机呀。他驾着小船逃向大海,一系列迂回曲折后,被一艘西班牙船送到了巴西。在巴西,他又一次坚定地踏上航海之旅,不幸的是,这艘船在一片孤岛的边上搁浅了。一股震耳欲聋的海浪冲翻了大船,唯有鲁滨逊一人幸运地游到了孤岛上。

  可想而知,岛上是多么孤独寂寞,多么令人害怕呀。鲁滨逊战胜了恐惧,努力想办法自救。他物色了一个好地方——一座大石头,一片茂密的森林,一个能眺望海景的小丘。鲁滨逊用小刀将大树削成一根根木杆,再一个个排成一圈,成了一圈围栏,就像一位位战士保卫自己。之后,他用从船上带回的炸弹,将那块大石头炸成了一个洞,这就筑成了自己的"公寓"。他又做了许多许多——用岛上的陶土捏成各种器具;找了一块田地种庄稼;捕捉羊、狗当宠物养。经过他两三年的辛苦努力,一片"美丽的家园"筑成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又救了一个逃到荒岛上的野人,这个野人为了报答救命之恩,发誓从此忠心于他。由于救野人的时间是星期五,所以就给野人起名为星期五。鲁滨逊和星期五一起生活。最终,他们俩合力救助了一位船搁浅了的船长,并与他联手抢了一艘船,离开了荒岛,返回了家乡。

  细数一下,鲁滨逊在这座荒岛上生活了整整三十年。这三十年的苦难与欢乐,都告诉了我们——要坚定自己的梦想,要排除万难实现梦想。来到荒岛,是一种绝境,而鲁滨逊却绝地重生,变不利为有利,抓住一个个机会,从而完好无损地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我们在面对生活中一个个难题和挫折时,难道不应该积极乐观面对吗?这本世界闻名的《鲁滨逊漂流记》,是最令我喜爱的一本书,这本书是鼓励我战胜困难的宝典,更是我成长中的好伙伴!

  暑期读后感1000字3

  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这里有精灵般的桑桑,有坚强的杜小康,有倔强的陆鹤……妈妈说这本书写的就是她的童年。那时的物质生活是那样艰苦,他们的心灵世界却是那样的丰富多彩。从这些孩子的身上我品味到亲情友情的甘甜,体味到团结奋斗的乐趣,更深深的理解了妈妈常常对我说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意义。

  主人公桑桑淘气,富于幻想,当他得知自己生命垂危,毫无希望时,他没有抱怨,没有暴躁。这时“桑桑对谁都比以往任何时候显得善良”,享受地喝下苦药,他从这奇苦中获得那块“鼠疮”的消除。踏破生与死的界限,使他认识了生命夺目的美丽。

  杜小康从小就显得与众不同。杜家突然一落千丈,他和父亲去三百里外的打芦荡放鸭,狂风、暴雨、孤独、忧伤这一切困扰着他。直到厄运再次降临,杜家一贫如洗时,杜小康“他有父亲的悲伤,却没有父亲的绝望。”在挫折与较量中,他更坚强,他自己在学校门口摆摊,他成了生活的强者。我坚信桑校长说的“日后,麻油地最有出息的孩子,也许就是杜小康。”

  还有陆鹤、细马等都经历了太多太多的困苦、磨难,他们都以顽强不屈的精神展现出人生的精彩。

  低头问自己:你有麻油地孩子那样顽强不屈的自信吗?有没有拼搏精神呢?从小到大,我可以说生活在“蜜罐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一碰到困难就爱发脾气,想家人给我解决。难怪妈妈一遍遍地对我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缺少的正是这种顽强拼搏的精神啊!

  《草房子》教会了我很多,也像一座灯塔给我指明了方向。我决心随着这本书从新起航。“只有吃得黄连苦,才能品到蜜糖甜。”我们即将告别童年,未来的学习生活将会充满竞争,充满压力,但是我会像麻油地的孩子一样坚强地去面对,因为“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我们阳光少年的生活就像一条在小溪上行驶的船儿,无忧无虑地行驶,即使遇到点儿风浪,也不至于把船推倒;而这些少年的生活则像一叶独木舟,在狂风大作的海面上行驶,稍有不慎就会船破人亡,葬身鱼腹,要随时小心了。

  “桑桑虽然没有死,但桑桑觉得已死过一回了。”这是小说结尾中的一句话。我久久不能释怀。从永恒的意义上来讲,苦难或者幸福,有如白天和黑夜一样,他和我们永远相伴,谁也不例外。

  我相信,《草房子》是永恒的,因为他代表着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美的力量。它永远能感动我们心灵最软弱的一部分,而这一切是永恒的。

  另外。从功利的角度来说,《草房子》的阅读确实能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曹文轩的文字是美的,是干净的,就像诗一样。

  暑期读后感1000字4

  书,是我们生活中的必需品,也是我们的老师、朋友。在书中我们可以学到在生活中学不到的知识。一本好书就象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给我们诸多启示。我已经读过好多本书∶有《十万个为什么》、《爱的教育》、《窗边的小豆豆》等等。今年暑假读的书中我最喜欢《草房子》,一翻开书内容简介,我就被书中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这本书是曹文轩写的儿童读物,它语句优美,情节生动,是一本值得我读上许多遍的好书。我如醉如痴的读着故事内容,常常饭都忘了吃。这本书让我收获颇多。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中人物的经历让我明白:每个人的一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充满了酸甜苦辣,苦难和幸福犹如白天和黑夜一样,永远与我们相伴,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希望,微笑着去面对。

  书中捍卫尊严的陆鹤、肩负重担的杜小康、善良懂事的纸月,还有他们感人的故事,让我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善良、尊严、自信、顽强……我相信,这些会让我终生受益。

  暑期读后感1000字5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是啊,读书要读好书,要读经典,要读历史。有一本经典之作我很喜欢,这本书名叫《红岩》,听到这个名字,一定有很多人都不陌生吧!我从这本书中读出了很多真理,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红岩》写了在重庆解放前残酷的地下战争,文中描述了当时共产党员的危险处境和敌人残酷恐怖的嘴脸。这本书中,集中描写了革命者为迎接解放、挫败敌人的垂死挣扎而进行的最后决战,歌颂了革命者在酷刑考验下的坚贞节操。塑造了许云峰、江姐、成岗、刘思扬、余新江等众多英勇坚强、可歌可泣的革命英雄故事。读完后,让人完全沉浸在革命战斗的气氛当中。其实《红岩》越读到后面,越让人感到精神振作,我们应仔细读一读《红岩》这本书,到最后他会让我们发现真理!

  在《红岩》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是成岗。成岗不怕累不怕难,毅然接受了印刷《挺进报》的工作。这还不算什么,重要的是成岗被抓到牢里后,敌人用尽各种拷打方法、催眠术、测谎器、美国新药诚实注射剂……但我们的英雄成岗却不畏惧、不退缩,坚强的面对自己正在承受一切。他勇敢、坚强、临危不惧、视死如归,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有一位英雄:她虽然是女性,但并不比男同志逊色。当她看到自己丈夫的头颅挂在城门上示众时,她忍住了泪水的低落,而是把心中的悲愤化为自己成功的动力,继续勇敢的和敌人作斗争。她的坚贞不屈深深地打动了我,她就是江雪琴——江姐!当敌人把竹签钉入她的指甲缝时,她从容淡定,却说了一句让我终生难忘的话“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人的意志是钢铁!”啊,多么铿锵有力的话语,流进了我们每个人的心里。她才是真正的英雄!

  “我们是天生的叛逆者,我们要把这颠倒的乾坤扭转!我们要把这不合理的一切打翻!今天,我们坐牢了,坐牢又有什么稀罕?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愿把这牢底坐穿!”这是书中的一首诗,简简单单的几句话,表达出的却是不简单的英雄气概!诗中所描述出一种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这种简单的文字吸引了我。全书语言淳朴,真实,让人忍不住想要多读几遍。

  想要读经典,读精华,就来读一读《红岩》。《红岩》给予我很多启示,至少,它教会了我如何去做一个中国人,如何去爱自己的祖国,如何去发扬“红岩”精神。无数的革命者牺牲了,但是我们并没有忘记他们。因为我们明白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我们心中惟有两个字——祖国!今天,先烈们把革命的火种交给了我们年轻一代,我们会接过火种,用“红岩”精神点燃它,使它发出耀眼的光芒。并把这燃烧的火炬传下去,永远的传下去!

  暑期读后感1000字6

  喜欢《目送》是因为曾经看到这样一段话:“慢慢的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这段话让我感触颇深,也让我想更加深入的阅读这本书。

  全书七十三章节,文笔描述很细腻。序中便描述了父亲的病、母亲的老,母亲将自己珍藏的首饰拿出交给女儿,女儿推脱不要,母亲:“女儿,与其到时候不知道东西会流落到哪里,不如现在清清醒醒的交给你吧。”因为父亲生病住院,母亲渐渐变老,怕自己不记得事情,像在交代后事一般把东西交到自己女儿手中。此序与第一章第二节“雨儿”相呼应,此节主要描述母亲已经糊涂不记事,不记得女儿,只记得雨儿。就像现在常说的人老了就回归孩子的心性,像老顽童。女儿像带孩子一样照顾她,带她出去坐公车、搭捷运(母亲生平第一次搭捷运),带她欣赏外面的风景。好像在珍惜这仅有的时光一般。读这两节有种淡淡的忧伤、淡淡的心酸和害怕,因为自己的父母也在一天天的变老,甚至是害怕他们变老,害怕失去最爱我的人。

  其中感悟最深的还是目送这一节,既写了孩子的长大,又回忆了父亲。华安上小学第一天,龙应台手牵手把儿子送入学校,“华安背着书包往前走,但他不断的回头”他不断的回头搜寻母亲的身影。十六岁,华安到美国做交换生,告别时照例拥抱,但是已经明显感觉到孩子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入关后“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二十一岁,即便同路也不愿搭母亲的车,即便同车也是华安带上耳机,听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后半节写到父亲用廉价的小货车送作者到大学任教,车子没有开到校门口,而是停在巷子“女儿,爸爸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车子驶出巷子口转弯看不见了,作者还站在那里。到十几年后医院里,父亲坐轮椅的背影消失在医院玻璃门前。读这一节的感受是落寞,是孩子的成长和父亲的老、病,而且他们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我不太喜欢电子书,喜欢读纸质的书,因为当拿起书本坐在家里读的时候,自己是安静的,心是安静的,心会被带到书的情境中,《目送》本书读到现在更多的感觉是落寞和伤感,好像也让自己提前做好心里准备,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到我现在的这个年纪,为人子女为人父母,也已经慢慢意识到,父母子女一场是一场修行,是今生今世不断目送他、她的背影渐行渐远。关于父母,那是最爱我的人,自己成长,他们不断变老,我开始变的害怕,害怕失去他们。关于子女,那也是我最爱的人,从襁褓里的婴儿到幼儿园到如今的小学、将来的中学、大学,工作,走入社会,倏的一下就会长大,虽有不舍但必须放手。我们所能做的也许就是珍惜当下,为爱,多些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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