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4-01-19 17:10:03 登绮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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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病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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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病的调研报告

  职业病的调研报告 1

  1.现状分析

  1.1我国职业卫生现状分析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

  1.1.1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数以亿计,职业病防治涉及三十多个行业,法定职业病名单达115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及新发病人数量,都居世界首位。

  1.1.2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近十年职业病发病情况呈现明显的凹形反弹倾向。发病人数从上世纪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年降至最低后又呈反弹趋势。其中主要是尘肺病检出率显著回升。截至2014年,全国累计检出尘肺病581377例,其中累计死亡139177例,病死率22.22%。尘肺现患病人442200例。我国的职业危害主要以粉尘为主,职业病人以尘肺病为主,占全部职业病的71%,中毒占20%,两者占全部职业病的90%。尘肺病又以煤工尘肺、矽肺最为严重,尘肺病患者中有半数以上为煤工尘肺。

  1.1.3根据有关部门的粗略估算,每年我国因职业病、工伤事故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2014亿元。职业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

  1.1.4职业性疾患是影响劳动者健康、造成劳动者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主要因素,所波及的后果往往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

  1.1.5对职业卫生机构和队伍现状调查表明,我国已经初步形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网络,但依然存在队伍数量少,质量不高;文化素质偏低,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比例较低以及后备力量不足等问题。

  1.1.6对我国职业卫生投入调查表明,各级政府自1999年起职业卫生投入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但由于基数低,人均职业卫生投入明显不足,与经济发展水平极不适应,造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得不到保证。

  1.1.7自《职业病防治法》分布以来,用人单位、政府、技术服务机构和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法律责任得到明确,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得到完善。

  1.1.8我国以及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核心,《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使用有毒的化学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三条例、12项配套规章和159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为支撑的法律、标准体系框架。

  1.1.9根据统计分析,可以推测,如果不加以干预,到2014年我国尘肺病患者将累计达到60万人,2014年将达到72万人;随着我国入世,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职业卫生必然与国际惯例相接轨;职业病防治必然得到进一步加强。

  1.2国外职业卫生现状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以及《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人权公约、who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的职业卫生策略和ilo全球消除矽肺计划的实施,我国职业卫生面临新的挑战。

  在法国、日本、韩国以及我国香港地区,不仅职业病发病人数明显低于我国,而且政府关注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作业方式、噪声、职业性生物因素引起的疾病得到了足够的重视。

  1.3存在的主要问题

  1.3.1近十年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数每年保持在70万个点次,但检测企业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下降了近40%,而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达标率则增加到75%。检测企业数的减少和达标率的升高这一相互背离的'结果,反映随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市场化,检测的数据不能真实地反映用人单位场所职业危害的实际情况。

  1.3.2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人数从上世纪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年降至最低,2014年起回升,职业病检出率在0.4%以上,但仍未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1.3.3一些乡镇企业、个体经济企业生产力低下,设备简陋,无任何防护设施;管理混乱,制度不全;人员整体素质低,法制观念淡漠和愚昧无知等;个别企业无视劳动者健康权益,职业病危害问题突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健康权益得不到保护。特别是农民工从事的职业多为职业危害严重的职业,其社会保障、职业防护等都难以得到保障,职业危害不可预见因素明显增加,健康影响难以估计和控制。

  1.3.4在我国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的同时,一些具有风险性的产品由境外向境内转移,从城市和工业区向农村迅速转移,从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从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职业病危害因素转移非常严重。

  1.3.5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1.3.6职业卫生资源整体效率低,配置不平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不高。

  1.3.7由于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仍存在盲区,职业卫生标准及其配套能力不能满足执法的要求,地方经济保护等导致职业卫生执法力度不够强。

  1.3.8职业卫生涉及多个部门,协同机制尚未充分建立。在一个部门内部,也 往往有职能交叉,职业卫生决策、协调、指挥不够充分,部门之间缺乏协同机制,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

  1.3.9传统的职业危害尚未得到完全控制,新的职业危害不断产生,对劳动者的健康构成新的威胁。

  1.3.10急性职业中毒明显多发,恶性的事件有增无减,社会影响大。

  1.3.11职业卫生标准尚未与国际接轨。

  1.3.12疾病信息监测系统不健全。

  2.需求分析

  提出我国职业卫生战略目标是提高中华民族整体健康素质、全面建设安全稳定小康社会、促进劳动力资源和经济持续发展、参与世界贸易竞争、建立长效职业卫生管理机制和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职业中毒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的需要。

  3.战略目标

  总体目标是为劳动者提供安全、舒适、健康的作业环境,让劳动者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阶段性目标是在2014年基本控制特大职业中毒事故;在2014年煤炭、冶金、汽车等重点行业的职业危害基本得到控制;全面控制传统的慢性职业中毒(如慢性职业性铅、汞、锰、苯中毒)。

  要坚持企业负责、政府监察、中介服务、社会监督的方针,强化政府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实现全社会的职业卫生监督,用市场经济机制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技术资源。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应针对当前我国职业病危害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3.1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保障机制,包括:

  依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和信息决策机制、完善的职业病工伤保险机制和稳定的、多渠道职业卫生投入机制,以市场机制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源。

  3.2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调整对象,调节我国职业卫生标准体系;按照入世要求,通过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尽可能使我国的职业卫生标准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标准的可操作性及其可应用性,建立适于我国职业病防治实际需要的职业卫生标准体系。

  3.3将现有职业病防治信息网络重新整合,整体规划、进一步完善职业病监测体系;统一职业病、相关疾病统计口径,并与国际接轨及互认。建立系统的职业卫生信息与职业病防治评估体系,通过科学分析信息,加强职业中毒事故的预测、预警,及时、准确评估职业病防治效果,为职业病防治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全面提升急性职业中毒控制信息水平。

  3.4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尘肺病防治、职业中毒检测检验、诊断、救治、控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科学管理为中心的科学研究,力争突破束缚我国职业病防治的颈口,提高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水平。

  3.5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要求,建设以国家中毒救治为中心,辐射各级地方的重大职业中毒救治体系,做好各种重大职业中毒的预防和应急救治。

  3.6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和÷场所健康促进体系,通过场所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用人单位遵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责任;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作业环境;发挥用人单位的积极性,推动用人单位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加强劳动者的自我防范意识。

  4.政策保证

  4.1进一步充分认识依靠职业卫生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领导,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定和落实职业卫生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职业卫生发展的大环境。

  4.2建立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相互协调的机制。

  4.3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尽快制定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将职业病防治纳入社会经济防治计划,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促进经济发展与职业病防治的协调发展。

  4.4大力实施职业卫生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一支既精通业务,又熟谙法律的高素质的职业卫生管理队伍。

  4.5通过各种渠道,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让更多的劳动者了解职业病防治常识,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劳动者自我防范意识。

  职业病的调研报告 2

  为摸清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现状,加强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4至5月份,在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石材加工等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启动前,省安监局组成调研组,对xx市、xx市等地区的6类12家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行了调研。其中,调研石膏矿、磷矿等非金属矿山企业7家,铁矿、铜矿等金属矿山企业5家。调研的企业中,既有大冶铁矿等大型国有企业,也有小型民营石膏矿企业。调研中通过座谈交流、查阅档案台账、井下现场检查、现场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与重点岗位职工交流等,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建设、职业卫生“三同时”、个体防护用品佩戴、职业卫生培训教育等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有了基本了解,对做好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有了新思路。

  一、基本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约3000家,其中,地下矿山近500家。主要分布在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恩施州等地区,开采矿种主要以铁、铜、磷、石膏、石灰石、露天采石场等为主体。由于矿体条件复杂、不安全因素多,在采掘、运输、提升、通风、排水、破碎等生产环节产生的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振动、电离辐射、工业外伤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威胁着劳动者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

  近几年来,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尤其是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后,全省各级政府以及职业卫生监管部门依据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围绕国家和省职业病防治规划提出的防控目标,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的部署安排,扎实推进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职业卫生工作不断规范。但由于受历史原因、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影响,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基础仍很薄弱,防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企业主体责任还没有认真落实。比如:绝大多数的企业没有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先天不足,加之管理制度不健全,致使多数企业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标。2011年以来,我省在8个重点行业开展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但是,并没有涵盖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和产生的粉尘、高毒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威胁着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矿山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情况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备不完全符合要求。从调研的12家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看,11家企业设置或指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机构;6家配备了职业卫生管理专职人员,6家配备了兼职人员。

  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落实及公告工作还不规范。12家矿山企业中6家制定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但只有2家按照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了公告栏,公告了国家安监总局第47号令规定建立的13项制度;3家企业公告了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职业卫生培训有待加强。12家矿山企业10家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了安监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但是,企业内部培训制度不落实,只有3 家企业对部分重点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卫生培训,培训人数也只占应培人数的30%,培训内容与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结合不紧,针对性也不强。

  4.绝大多数企业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没落实。12家企业项目建设时均没有认真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没有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竣工验收时也没有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验收。2013年以来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企业只有3家,只占应进行现状评价企业的25%。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要素不全。12家矿山企业中,11家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但是,申报项目内容要素完整的只有5家,占全部调研矿山企业的41.6%。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

  1.小型企业工作场所生产布局不合理。矿山企业生产布局、工艺流程设置与矿山的选址、地形地貌、矿产资源赋存有很大关系。调研的`12家企业由于绝大多数企业落实了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生产布局合理,产生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等生产区域与非生产区域都留有足够的职业卫生防护距离,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非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减少了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的接触时间。但是,3家规模较小的矿山企业存在生产布局不科学、工艺流程不合理问题。

  2.部分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不达标。2家铁矿和1家铜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建设维护情况较好,但多数石膏矿、磷矿企业职业病防护设施相对不完善,1家石膏矿企业没有任何防护设施。有些企业尽管建设了“六大系统”,但多数通风系统达不到应有效果。

  3.大部分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标。对2家企业的粉尘浓度及4家企业的噪声、2家企业的电离辐射强度进行了检测,粉尘总尘浓度分别超标68倍和 103倍,4家矿山企业的16个噪声检测点12个点超标。对2家企业巷道掘进面6个点的电离辐射强度进行了检测,没有发现超标现象。

  4.多数企业个体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12家企业均为接触粉尘的劳动者配备了防尘口罩,但8家企业职工的防尘口罩佩戴没有全覆盖,部分职工佩戴方法不正确。12家企业只有3家为接触噪声的劳动者佩戴了防护耳塞等防护用品,7家企业为接触有毒有害气体的劳动者佩戴了防毒面具,但其中4家使用的防毒面具为无 “劳安”标志和无“生产许可”标志的不合格产品。

  5.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没有完全落实。调研中,从每家企业抽查10份职工健康检查档案,12家企业没有1家100%落实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健康检查制度。绝大多数企业检查结果告知方式不规范,2家企业甚至没有将体检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

  6.部分企业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制度未落实。12家企业有5没有落实每年1次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7家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没有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三年1次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绝大多数企业没有落实日常检测制度,5家企业暨没有日常检测设备,也没有指定日常监测人员。

  三、措施和建议

  从调研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普遍存在职业卫生主体责任不落实,生产布局不合理、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检测评价不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健康监护及个体防护用品佩戴不规范等问题。矿山既是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也是职业病发病的重灾区,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企业职业卫生主体责任。

  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广大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重要民生工程,各地可依托主流媒体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增强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促使企业自觉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主动依法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加大经费投入,落实职业卫生相关制度,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开展专项治理,规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针对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严峻形势,可通过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依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专家等技术支撑,为现有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把脉问诊”,督促企业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制度,落实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强化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培训,提高人员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建立应急预案,提高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能力,全面规范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三)依托安全监管,促使企业职业卫生制度落实。

  国家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将职业病预防环节的监管职能从卫生部门划转到安监部门,各级安监部门可结合安全生产监管,转变监管方式,组织相关内设机构,共同推进矿山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促使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有较大幅度提升。

  职业病的调研报告 3

  为了进一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执行,更好地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促进经济发展。xx市卫生局对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职业病危害和《职业病防治法》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目的

  摸清xx市存在职业危害种类、受职业危害人数、存在职业危害企业数、企业职业危害预评价情况及各旗县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情况。

  二、调研方法

  xx市卫生局下发文件并制定调查实施方案,在各旗县区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调研。

  三、调研结果

  (一)基本情况

  xx市目前存在职业危害企业698户,职业病危害作业点3117个,职工总数为64855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30083人。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为粉尘、噪声、振动、高温、铅、汞、苯、砷、一氧化碳、氨、硫化氢等有毒有害物质,以及x射线及γ射线。接害人员主要集中在煤炭、有色金属开采及冶炼、制药、建材等行业。近年来,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监测的合格率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较低。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评价工作几乎未开展。截止20xx年10月,全市累计诊断各类职业病病人2754例,开展职业危害预评价的.单位只有6家。另外,xx市外出打工人员不断增加,每年已经达到近百万,由于缺乏组织培训,文化水平低,大多从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作,极易患职业玻。

  (二)职业病防治法落实情况

  1.专项推进,重点突破。针对xx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卫生局认真向市政府做专题报告,并在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中,把职业病防治工作列为20xx年专项推进工作,此项工作也引起市人大高度重视,并将此项工作列为市人大连续三年重点工作进行督查。

  2.成立组织,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得到加强。市及旗县区政府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职业病防治原则,协调各有关部门力量,加强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整合职业病防治和卫生执法监督资源,提高了工作能力。巴林左旗、松山区、元宝山区、敖汉旗均成立了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组织,明确了卫生、安监、劳动、工会等部门工作职责,力求实现各部门职责到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良好工作局面。20xx年9月,巴林左旗开展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治理,督促企业落实法律责任,改善劳动生产条件。敖汉旗政府要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划出职业病防治专项资金,购置、安装防护设备,预防职业病的发生。金陶公司投资1000万元,完成井下落差自然通风系统改造。撰山子金矿、金陶公司两个转制企业,对所有离岗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

  3.注重宣传,全社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自觉意识不断增强。市及各旗县区利用广播、电视、图板、橱窗、宣传单等多种载体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三下乡”等活动,既宣传了职业病防治法律和政策,也宣传了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不断扩大社会知晓面。各级政府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注重指导企业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卫生等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企业负责人对保障员工生命健康权益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关系认识逐步提高;从业劳动者职业病防控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所增强。松山区以老府镇蒙古营子钼矿职业病暴发事件处理为契机,专题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全方位加大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力度,工作更加务实深入,效果更为明显。

  4.依法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逐步加大。为了全面掌握全市职业危害情况,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管理,xx市卫生局组织开展了全市职业病危害摸底调查工作。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卫生局每年都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各地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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