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养生旅游发展现状调研报告

时间:2022-07-06 14:48:50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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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养生旅游发展现状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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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养生旅游发展现状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的发展,旅游业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中势头最强劲和规模最大的产业之一。“农家乐”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休闲形式,向人们提供一种回归自然从而获得放松身心、愉悦精神的休闲旅游方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区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深度挖掘文化内涵,重点发展养生旅游,力争把旅游打造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旅游品牌”。因此,加快发展“农家乐”休闲养生旅游,不仅可以满足现代人休闲养生的需求,而且对于进一步扩大我区旅游体量,加快建设工贸旅游强区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区发展“农家乐”前景看好

 

1.“农家乐”具有较大的吸引力。随着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和越来越快的工作节奏,人们开始注重对自我的调解,利用周末和节假日到一个宽松秀美的地方休闲度假,放松自我,正逐渐成为一种时尚。“农家乐”倡导关爱自然、保护自然、利用自然、享受自然的主题,顺应了现代都市人渴望切身感受大自然的真山真水,寻求返璞归真的现实消费需求,也是现代都市人体验农耕文化、乡土文化、民俗文化的重要形式和途径,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同时,由于人们的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广大消费者对使用过农药、化肥的食品普遍存有戒备心理,而“农家乐”食品是土生土长、现采现用,能够满足绿色消费需求,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的青睐,客源市场潜力巨大。

 

2.“农家乐”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一般来说,“农家乐”大部分是由农民利用闲置的房屋和当地的农产品所进行的经营活动,用工也多为家庭劳动力,亦商亦农,具有投资小、风险小、经营灵活等特点,因而生存适应能力较强。从实际情况看,大多数“农家乐”选址都在处城郊结合部和旅游景区()附近,交通、通讯较为方便,能有效地避免游客长途劳累之苦,加之由于假期结构调整,原来三个黄金周基本调整成两个黄金周,转换出了五个小长假,再加上双休日,总假日接近一年的三分之一,便于市民利用周末和小长假去城市周边进行短期游。同时,由于其生产成本低,收费也较为低廉,是城市工薪阶层出游的理想选择,商业竞争优势明显。

 

3.“农家乐”具有挖掘潜力。我区历史文化悠久,旅游资源丰富,具有发展“农家乐”休闲养生旅游业的独特优势。一是区位条件优越。我区地处陕甘宁交汇处的中心地带,为全市中心区,宝中铁路、312国道纵贯全境,随着“四高三铁一场”的陆续建设,距离人口较为密集、经济十分活跃的西安、兰州、银川三个省会城市车时不到3小时,旅游潜在客源十分充足。二是旅游资源独特。从发展经验看,依托风景名胜发展“农家乐”最为便捷有效。我区境内现有国家5A级旅游景区1处(山)、3A级景区3处(太统山森林公园、柳湖公园、南山生态公园),另外还有北山森林公园、十万沟大峡谷、弹筝湖公园、古镇·问道驿站、龙隐寺公园、宝塔博物园、歇马殿、老林沟、观音殿、清福山等一批自然和人文景观。这些旅游景点所固有的人气可以提供基础客源,为“农家乐”进入市场搭上了顺风车。三是农业特产丰富。我区农耕文化历史悠久,生态环境较好,田园风光美丽,农产品特色鲜明,区内盛产“五爪菜”、“蕨菜”、“刺泡苔”等多种纯天然、无污染的野菜,加之独具特色的“莜面柔柔”、“洋芋摊饼”等多种地方风味小吃,这些都为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我区“农家乐”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从发展势头来看,近年来,我区依托独特的旅游资源优势,以农家独具的田园风光和绿色休闲为主题,充分挖掘民间农耕文化、民俗风情、土特产品特色,目前,已发展旅游专业村2个、“农家乐”50余户,户接待能力达到3090人,年实现总收入600余万元,带动就业800余人。通过积极引导和不断规范,我区“农家乐”已初具规模。一是经营行为逐步规范。按照先发展后规范的思路,参照国家餐饮行业的规范要求,结合全区“农家乐”发展实际,制订了《区“农家乐”星级评定标准》,组织税务、卫生、物价等部门对申报星级的“农家乐”进行了全面检查评比,共评出星级“农家乐”12家,其中三星级2家、二星级5家、一星级5家,并在《日报》、电视台进行公示,促进了“农家乐”特色服务持续健康发展,扩大了“农家乐”品牌效应。二是基础设施逐步完善。近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新村建设、旧村改造和三清五改等活动,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在“农家乐”发展比较集中的镇,建成了一条7.2公里长的体现明清风格的文化一条街,“农家乐”经营环境大为改善。三是服务水平逐步提高。为了提高“农家乐”的组织化程度,区上成立了“农家乐”协会,邀请专家对“农家乐”经营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农家乐”会员赴外地考察学习。同时,对“农家乐”经营情况进行集中整治,解决了经营场所布局不合理、经营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不达标、进货渠道不规范、规范化管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有效地提高了全区“农家乐”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了“农家乐”旅游的健康持续发展。

 

从发展水平来看,虽然我区“农家乐”发展态势较好,经营农户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但总体上仍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总体规模较小。目前,我区“农家乐”的发展基本上以自主开发为主,缺乏整体开发的科学规划,布局不尽合理,功能不够完善,产业链条较短,没有形成规模效应,存在散、小、乱、弱现象。二是缺乏品牌特色。我区“农家乐”多数服务项目单一,特色不够明显,文娱活动匮乏,还局限在景区周边的农家餐馆这个层次,停留在打牌、观光、吃土菜这些低层次项目上,高档次、高品位、多功能的“农家乐”较少,对游客的吸引力不强。三是基础设施薄弱。我区“农家乐”多为农民利用自家住宅进行简单改造而成,公共配套设施普遍不足,缺少停车场、垃圾场、厕所、洗浴等服务设施,许多地方即使有也不符合游客要求。比如,在卫生方面,部分“农家乐”经营户厨房设备简陋,卫生消毒设备短缺;在环保方面,排污网管建设滞后,村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在安全方面,随着“农家乐”经营户家用电器的增加,负荷加重,缺少必要的消防设施,使农村防火压力剧增。四是服务水平不高。“农家乐”一般是以家庭式经营为主,从业人员都是家庭成员,大多数未经过专业培训,缺乏经营管理知识,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

 

三、对加快我区“农家乐”发展的几点建议

 

“十二五”是我国旅游消费向休闲消费转型的关键时期,“农家乐”作为一种休闲养生旅游面着临难得的发展机遇,蕴含着巨大的发展潜力。针对我区“农家乐”的发展现状,应突出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突出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农家乐”布局。科学的规划设计是指导和加快“农家乐”发展的“路线图”。应通过规划引导逐步改变目前“农家乐”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规模小、分布散、经营单一、雷同较多、层次不高、发展无序的状况。在编制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区位、自然生态、民俗文化等条件以及投入能力、市场容量等因素,并与产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相对接,做到量力而行,适度开发,合理布局,稳步推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一是合理布局。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旅游示范乡的综合开发建设,按照“一乡一景”、“一村一品”、“一家一特”的总体要求,针对不同区域的自然资源和民俗特色,重点建设“一心四区”,“一心”即“农家乐”综合服务中心;“四区”即生态观光区、现代农业示范区、民俗体验区和旅游新村示范区,大力发展不同定位方向的“农家乐”产业,在全区汇成有特色、有基地的“农家乐”产业集群,吸引周边县市甚至外省市的游客。二是延伸链条。坚持把发展休闲旅游产业与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相结合,与完善旅游“六要素”相结合,重点把红牛、金果、武术等金字招牌融入到“农家乐”旅游项目中,延伸服务链条,培育产业集群,形成“一业兴旺、百业联动”的农村经济格局。三是错位发展。按照“高、中、特”三种档次进行优化组合,即高档“农家乐”进入古镇,中档“农家乐”分布在文化一条街,特色“农家乐”(背包旅游族“农家乐”)以陇东民居的形式集中到风情大道北侧,从而在不同区域集聚具有分工合作关系的不同规模等级的“农家乐”,使其适应不同层次游客的需求。

 

2.突出引导扶持,加快扩张“农家乐”体量。“农家乐”休闲旅游业虽然主要利用农村现成的生态环境、农耕文化和农户闲置的住房,但要适应旅游发展,满足游客需要,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需要大量的投入。而农户家庭收入有限,没有能力投入大量的改造资金。因此,需要政府加以引导扶持。一是在项目上扶持。按照“农家乐”发展规划,在有条件的村集中布点建设“农家乐”项目。二是在土地上扶持。随着土地管理力度的加大,农村建设用地控制更趋严格。“农家乐”的一些辅助设施建设以及规模的扩大都受到了土地要素的制约。因此,对发展“农家乐”应出台比较灵活的土地政策,保证“农家乐”项目建设用地。三是在资金上扶持。对有条件发展“农家乐”的农户,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部门应采取灵活、便捷的办法,积极为其办理小额贷款,帮助解决兴办“农家乐”融资难题。同时,可设立“农家乐”发展专项基金,对发展较好的“农家乐”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适当奖励。

 

3.突出挖掘特色,着力打造“农家乐”品牌。特色和品牌是吸引顾客的关键因素,有特色,才有市场,才有竞争力、生命力。要充分利用我区资源优势,研究特色、挖掘特色,用“特色”树立起“农家乐”旅游品牌。一是突出“农”字特色。“农家乐”旅游的优势在“农”。农村特有的、传统的、陈旧的东西正是“农家乐”旅游中最有价值的资源。突出“农”字特色就在于:“吃”要突出土味、绿色,“游”要突出生态、自然,“购”要突出特产、实惠,“娱”要突出农本、参与,“行”要突出方便、快捷。所以要充分利用丰富的土特产资源,开发“五爪菜”、“蕨菜”、贵妃杏、“莜面柔柔”、“洋芋摊饼”等绿色食品和地方风味小吃,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等具有农村特色的旅游方式,满足游客旅游消费需求。二是做足“乐”字特色。旅游的目的就是放飞心情,寻求乐趣。要充分挖掘田园乐趣、民俗乐趣以及农村生产、生活乐趣,让都市游客在民俗体验、农事劳作中得到放松,享受快乐。同时,还可以“无中生有”的创意思维来谋划“农家乐”娱乐项目,把现代的理念和传统文化相结合,创造新的游乐项目,满足游客寻求快乐的目的。三是彰显文化特色。我区地处陇东东部,农耕文明积淀深厚,地坑庄子、社火、庙会、秧歌、眉胡、笑谈、民间传说等民俗文化资源丰富。发展“农家乐”要充分挖掘这些宝贵的文化资源,在继承传统的同时,融入现代元素,形成欣赏性强的特色亮点,使“农家乐”休闲活动从单一的餐饮品尝和自然观光逐步向农事参与、民俗体验、文化旅游、休闲度假等多种方式发展。

 

4.突出规范管理,促进“农家乐”健康发展。为了规范“农家乐”旅游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防止恶性竞争和安全事故等现象的发生,应适时出台《“农家乐”经营管理办法》,促进“农家乐”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建立管理机构。重点建立以农办、旅游、食品药监、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单位为成员原“农家乐”协调管理小组,具体指导管理全区“农家乐”的建设、发展。二是实行市场准入。根据“农村环境、农民家庭、农事活动”等有关认定条件,把“农家乐”经营户与小饭店、小餐馆区别开来。对符合认定标准的,由乡镇审核后,由区“农家乐”协调管理小组办公室审批发证,并建立档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挂“农家乐”标志牌,不得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三是定期考核评比。对“农家乐”实行质量监管和动态管理,每年对“农家乐”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对不符合认定准则的,吊销相关证照;对设施完善,特色突出,具备一定规模的依据《“农家乐”星级评定标准》进行评级授牌,并扶持其做大做强。四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依托劳动就业培训基地或委托职业院校,对“农家乐”从业人员加强旅游知识、规范服务、食品卫生、安全生产以及本地民俗文化和风土人情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高“农家乐”的服务水平。

 

5.突出宣传推介,拓展“农家乐”客源市场。宣传是旅游业永恒的主题,只有把旅游产品的魅力宣传推介出去,游客才会慕名而来。一是典型宣传。在全区范围内选择23家具有代表性的“农家乐”经营户进行重点扶持、包装、宣传,以点带面,逐步形成“农家乐”特色品牌。二是媒体宣传。利用养生网、旅游网,或策划制作广告宣传牌、拍摄电视风光片、编辑风光画册、刻录宣传光盘等形式,充分展示我区“农家乐”的人文景观和特色。三是活动宣传。利用旅游文化节、西洽会、兰洽会等节会活动,大张旗鼓地专题推荐星级“农家乐”,切实提高我区“农家乐”品牌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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