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调研报告

时间:2022-10-20 09:33:29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调研报告范文600字(精选8篇)

  在当下社会,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消防安全调研报告范文600字(精选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消防安全调研报告范文600字(精选8篇)

  消防安全调研报告1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电动车行业迅速崛起。电动车企业紧紧抓住城市禁摩、石油涨价、政策放开、百姓消费升级等市场商机,不断增产扩能,产销一路上扬。以无锡市锡山区为例,全区拥有电动车生产企业186家,去年总产量为200万辆左右,占全国产量的1/5,占江苏省产量的70%,预计今年经济总量将达100亿左右,约占全区经济总量的12%。目前,无锡市锡山区已成为全国最大的轻型电动车生产基地。然而,这些企业多数为私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者意识淡薄,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没有与企业的发展同步,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重重。经对全区电动车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调研,笔者谈一些粗浅的看法和建议,以供参考并请批评指正。

  一、电动车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现状

  电动车行业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迅猛。通过短短的几年,无锡市电动车企业遍地开花,许多摩托车生产企业纷纷加入到电动车行业中,使电动车行业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然而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问题,一些消防安全违章违法行为大量涌现,给消防部门的监管带来了难度。

  (一)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一些电动车企业新建厂房时未经消防部门审核,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用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建成后未通过消防验收就擅自投入使用,致使留下许多先天性火灾隐患。

  (二)“习惯性”违法行为问题突出。许多电动车企业由于生产量很大,厂房空间有限,生产出来的电动车又没有及时产销掉,致使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经常发生。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很容易造成群死群伤。

  (三)电动车电瓶使用不当极易起火。电动车电瓶分为锂电池和铅酸蓄电池两种,它们的充电器不能通用,若一旦混用,很容易引起电瓶爆炸,而且电动车电瓶需要经常充电,电瓶使用时间过长,电能转化成热能,产生气体,一旦电压过高或长时间充电就极易导致膨胀,引发火灾事故。目前,有的电动车企业对电瓶管理不严,电瓶摆放随意,长时间充电的现象依然存在。

  (四)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电动车生产企业业主普遍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从近几年该行业的火灾形势看,造成严重损失的火灾事故屡见不鲜,对很多电动车企业业主来说,由于行业竞争激烈,除生产投资外,不舍得对消防的投入,平时也不注重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员工的培训,导致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和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不高,对消防法规以及遇到火灾时如何处置知之甚少,无法履行消防法规所规定的安全职责,自救能力薄弱。

  (五)消防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一些电动车企业消防设施遭到破坏,灭火器过期、老化严重,生产车间和办公区内消防设施不健全,警告、危险标识散乱,甚至有个别企业根本就没有消防设施,业主认为企业早晚要拆迁,配备了消防设施也是浪费,等到拆迁新建厂房时再作考虑。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在一些上规模的电动车企业中,消防管理制度不严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一般来说,这些企业都会有一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但往往成为一纸空文。不少企业认为购置了消防器材就相当于买了消防安全保险,违规操作,电线乱拉乱接现象突出,用电用气随意性较大,消防安全措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二、电动车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充分认识电动车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做好电动车生产企业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是确保该行业顺利、稳定发展的有力保障。因此,消防监督执法部门要树立超前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早动手、早部署,切实做好电动车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提前介入,把好审核、验收关,从源头上加强管理。作为消防部门,要严格建筑消防审核,加强建筑消防工程督促检查。帮助新申办企业按照国家消防法律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自觉把好消防安全关,防止留下先天性隐患,有效遏制电动车企业火灾上升势头,加大源头管理的力度,全力为电动车企业做好服务。

  消防安全调研报告2

  洪江古商城地处湖南西部雪峰山边陲,由完整街巷、店铺、作坊、会馆、寺庙、商宅、民居组成的大型古建筑群,是全国唯一保存完好的清明古商城,现完好保存着明清及民国时期的寺院、古庙、会馆、钱庄、商号、洋行、作坊、店铺、青楼、厘金局、报社、烟馆等古建筑(窨子屋)380余栋,总面积达30多万平方米,规模之大、面积之广、建筑之奇、气势之雄,全国罕见,被誉为“洪江资本主义萌发时期的活化石”、“中国第一古商城”。XX年洪江古商城列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文物18栋,XX年入选“中国十佳古城”,XX年与丽江、平遥、凤凰三大古城缔结“姊妹古城”。

  古商城在给自己添光增彩的同时,其自身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先天的不足:狭窄的通道,水源的缺乏,建筑结构的复杂,电气线路的老化凌乱,消防设施的简陋等方面亟需解决;后天的问题:游客人流的聚集,表演、餐饮、住宿等营业性场所增加,加之城内居民用火用电频繁,这也从某些方面加大了古商城的消防安全隐患。

  洪江古商城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一)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消防安全管理困难。

  由于历史的原因,洪江古商城建筑房屋产权复杂,有单位房、房管所公房、公私混合房、私房四类,消防安全管理涉及部门单位较多,由于经费短缺和主管部门重视力度不够等原因,各职能部门、社区居委会和企业等单位的消防管理领导组织机构和制度不健全,导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能得到有效落实。

  (二)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目前,洪江古商城由湖南省天一旅游有限公司管理。该单位单位对于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资金投入上不足,致使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条件得不到改善,单位的消防设施配置不齐,自防自救能力较差。另外古商城内部居民均为弱势群体,以老弱病残居多,自防自救能力差,生活用火、用电不规范,部分居民在木质阁楼上使用煤炭进行生火取暖、做饭,烘烤腊货、脲片;同时婚丧喜庆、节假日期间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

  (三)消防设施简陋匮乏。

  城市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城市建设的发展,古商城内的消防供水管网为枝状,消防供水与生活用水共管,管径为65㎜,供水水压不够,古商城内的9具消火栓分布杂乱,达不到消火栓保护半径标准,缺乏保养,居民住宅消防设施一片空白,10个“太平缸”大都损坏,只能作文物参观,不能使用。

  (四)历史遗留的火灾隐患。

  一是地形复杂,弯多坡陡,加之“七冲八巷九条街”的市井格局,由于过去古城内街道小巷是码头,青石板铺而成,通道狭窄,消防车无法进入。

  二是内部古建筑群(窨子屋)多为两进两层或两进三层、三进三层,三层上南北间有天桥连通,窨子屋多为依山势而建。建筑结构多为木质,地板、柱子、屋架、隔墙都是木料,耐火等级低;加之年久失修,经过明火常年熏烤和自然侵蚀,部分木料近似碳化,房屋相互毗连防火间距严重不足。

  三是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危及古商城消防安全。电线老化、绝缘破损情况较为严重,电线未穿管,直接敷设于易燃木构件上并且相当凌乱。敷设之初,仅考虑照明用电;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器物品广泛使用,用电设备明显增强,超负荷现象严重,极易酿成火灾。

  消防安全调研报告3

  5月14日,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副主席的带领下,调研我市城区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们先后视察了天润城、中地国际小区、天勤医用器材公司、消防大队,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公安局、消防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关于我市消防工作情况的通报。委员们在实地察看和听取通报的基础上,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难题,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火灾隐患检查和整治力度,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20xx年,我市消防工作在xx市考核中获“优秀”等次。

  一是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逐步完善。市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十二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市公安、民政、教育、商务、市场监管、安监、住建、文化等部门明确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各镇街、开发区积极发挥属地管辖职能,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市消防大队联合教育、安监、住建、商务、文化等部门多次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守护平安—春季防火行动”以及“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联合执法,深入推进消防监督管理“网格化”、“户籍化”工作,大力排查火灾隐患,指导隐患整改,社会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是公共消防设施投入不断加大。市政府不断加大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保障经费的投入力度,提高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四是消防安全培训宣传常年开展。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敬老院、进歌舞娱乐场所”活动。去年,利用移动终端发送手机短信宣传消防知识3000多条,提升了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二、存在问题

  一是源头管控不到位,消防安全隐患难以根治。我市经济发展迅速,作为xx市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各类企业集中建设,一些企业未取得规划、建设部门手续直接开工建设、投入生产。一些企业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达不到消防审核验收标准。有的企业先开工生产,后办理消防手续,“先上车、后补票”现象突出,造成不同程度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难度较大,给消防安全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二是责任意识不到位,消防安全合力没有形成。消防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各行各业。有些部门、镇街和企业尚未树立责任主体意识,认为消防工作仅仅是公安、消防部门的事,没有承担起消防工作的职责,对消防工作不重视。消防工作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还不完善,管理合力没有形成,导致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法不治众。有的企业、商场老板轻安全、重效益,消防投入不足,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

  三是宣传教育不到位,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公众防火意识普遍不强,许多市民和企业员工对最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知之甚少,自我保护意识缺乏、麻痹大意,大部分人上岗前未经必要的培训,缺乏消防知识,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占用消防通道、关闭消防设施等违反操作规程的事时有发生。

  四是公共建设不到位,火灾救援还有薄弱环节。近年来,我市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有所加强,但欠账仍然较多。一些老旧小区消防设施不足,消火栓缺乏,消防水源不足,影响灭火救援;有的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消防工程与主体工程建设不同步,导致消防配套工程脱节和滞后;有的已建成的消防设施陈旧,管理维护没跟上,破损严重,年久失修,成为摆设。特别是近年来我市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不断出现,50米以XX层建筑已有48栋,最高近100米,我市现有的22米登高平台车已不能满足救援需求,消防装备建设急需提升。

  五是监督检查不到位,疏忽侥幸心理依然存在。市相关职能部门尽管多次开展专项整改、联合执法工作,但一些商场、企业和小区对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有的当面整改,但时间一长依旧恢复原样,特别是存在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维护不到位的现象;有的内部监督检查不正常,一味依靠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对火灾隐患不能及时发现;有的没有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熟悉消防业务的人员变动后,消防管理跟不上。

  三、意见和建议

  1、压实责任,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市政府要强化领导,加强协调,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督促职能部门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无小事”观念,层层分解和落实责任,推进业主法律责任、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消防机关执法责任的“三落实”。强化消防责任主体意识,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齐抓共管,切实加强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要建立透明的消防责任认定制度规范,健全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落实责任倒查制度,加强检查督办,强化跟踪问效,严格执法,违法必究。

  2、严格管理,着力消除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消防安全设施要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管理,对现有设施要管护好、用得上,发挥作用。对大型商场、工矿企业、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要强化消防管理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要保证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部门要认真执行消防前置审批及工程验收规定,依法对企业、在建商业网点和楼堂馆所进行审查监督,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档案,切实增强火灾预防能力。

  3、加强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消防监督检查要实行常态化,健全和完善监督执法运行机制,发挥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作用,严格执行监督执法程序。要开展经常性专项整治活动,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通过电视、网站等媒体进行通报,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把消防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对消防建设的资金投入,尽快配备50米以上的登高消防车,使消防事业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新建厂房、商场、小区以及老旧小区改造,要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消防车通道、消防给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必须与小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在居民住宅楼配备相关灭火救援设备。

  5、强化教育,进一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广泛组织社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社会组织和群众参与教育培训,推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要充分利用xx电视台、今日xx、消防宣传车、社区宣传栏等阵地,深入开展消防法律法规、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防火安全基本常识、火场逃生自救等基本常识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创建“无火灾企业、机关、社区”等活动,营造消防安全氛围,使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监督能力得以提高。

  消防安全调研报告4

  物业管理是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其职责是集中多种管理服务职能,整合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有效地帮助居民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而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优化居民生活环境。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城市居民对生活质量和改善居住环境的要求与日俱增,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作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自然成为了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

  当前,由于消防警力、业务经费、管理体制、业务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多数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物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不明确、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加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缺乏信任基础等原因长期存在,致使委托管理的单位、小区特别是多产权建筑滋生大量的火灾隐患。当前,各类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多数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法律意识观念不强

  在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中,不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法律法规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了解不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都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职责。然而,一些物业管理单位对此知之甚少,甚至根本不懂法、不守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造成了工作上的盲目性和被动性,直接或间接地纵容了各类火灾隐患的滋生和生长。

  (二)一些物业管理人员消防业务素质不高

  在平时在履行消防检查时发现:个别物业管理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的消防专业技术知识,学历层次、专业技术偏低,安全意识差。大部分小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制度流于形式,有些单位仅满足于有人在岗,而值班人员对消防控制中心的各种消防设备的运行及日常的防火巡查情况却不甚了解,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运行的正常与否毫不关心,对消防控制中心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声响不闻不问。有的值班人员能够发现问题,但不会解决问题,更有甚者直接关闭了之。

  一些单位消防器材无人管理,内部消防设施、器材被盗现象严重,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突出,消防设施器材长期处于缺损状态。一些单位与开发商、业主相互推诿、扯皮、推卸职责,缺少协调配合,导致旧的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新的火灾隐患又迭出不穷,久而久之,大部分消防设施的功效特别是联动功能大打折扣,大大降低了消防设施的完整性、可靠性,致使投资上百万的消防设施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应有的功能。

  (三)大部分物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其最终目标是服务于与业主的各项合同约定,也就是说,其只对合同约定的内容负责。而目前普遍情况是物业管理单位在与业主的交接过程中有很多单位和业主对消防设施的管理没有明细的合同约定,致使物业公司对消防设施要不要管理、如何管理、管理到什么程度均不明确,而大部分业主特别是住宅小区业主也基本不关心除电梯运行及环境卫生等以外的公共设施的管理,导致部分消防设施不能时刻处于工作状态,或有故障而不能及时得到恢复,影响了设施的工作效能;

  (四)物业对部分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的业主缺乏管理

  部分业主往往只注重自己居住、工作场所的小环境,而缺少对建筑、小区整体安全的考虑,借着装修之名,肆意扩大装修面积,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擅自增加夹层扩大防火分区,改变建筑结构、楼梯形式,封堵排烟口、强占圈围疏散走道等,而物业单位为追求经济利益,害怕得罪业主,未尽到劝阻和管理责任,在本单位无力解决的情况下未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妥善处理相关时宜,而只是认为我不是执法部门根本管不了这些事情,从而放任发展,增加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和火灾负荷,造成了大量的“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五)物业管理单位准入缺少消防必要条件

  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虽然建设房管部门在核发资质证书时对物业管理公司拥有的技术人员数量上有明确要求,但没有规定消防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加上目前很多建筑特别是非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的物业管理企业基本上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出来,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依附受制于房地产开发商,建设和管理不分的体制严重制约了物业管理单位的工作开展;

  (六)消防设施日常维修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由于业主多且分散,在公共场地的使用、车辆的停放、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等方面业主与物业之间很容易引起矛盾,造成双方产生不信任和纠纷的情形,加上传统的“主仆”观念影响,物业管理处于被动弱势地位,导致物业管理费用不能及时收取。

  同时现有法律对建筑大修理基金的收取、保管、使用等方面的规定,要求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受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作为实施单位,提出年度使用计划及分项目维修经费预算报告书,经业主委员会审核,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将维修基金分批拨付实施单位,其操作程序复杂,很少有物业单位有决心和耐心去申请和使用这笔经费,致使包括消防设施在内的公共设施维护保养经费的使用得不到有效保障。

  (七)消防安全管理未纳入委托管理的正常范畴

  在日常的监督执法过程中,笔者遇到这样的情况,由于与业主之间存在尖锐的矛盾,有些物业管理单位未通过任何移交手续擅自撤离小区,致使小区的日常管理全面瘫痪,而小区的业主委员会随即聘请了新的物业单位进行日常管理。而消防部门进入该小区进行监督抽查时,往往注重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与监督,但由于原物业单位未将建筑主体的审验情况及消防设施的相关维护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而业主委员会也没有把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委托物业单位管理范围,则新物业管理单位就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消防部门只能把责任落实到业主委员会。但业主委员会是由所有业主选举产生的非法人临时组织,不具备法律责任承担能力,这就极大地增加了小区火灾隐患的整改难度,大大加大了消防部门的工作量。

  二、解决当前物业管理中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问题的对策

  (一)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相关法律规定

  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目前物业管理的现状,加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完善组织机构,确保业主委员会人员的相对稳定。规范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处置问题的程序,明确合同约定中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规定每幢建筑(或小区)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应通过竞标形式进行,严禁单产权多使用建筑或多产权建筑开发公司委托下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把建筑消防设施的委托管理作为业主聘请物业公司管理的先决条件,确保消防设施有人管理,明确物业管理单位的接管时间并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移交的手续;

  (二)提高物业公司的准入门槛

  建设房管部门在核发资质证书时,应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并把通过消防专业培训且取得相应的消防资格证书作为核发物业管理单位资质证书的前置条件。同时要建章立制,制定消防部门与建设房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信息,把物业公司拥有消防专业人员的数量、消防管理能力的强弱及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纳入物业管理单位资质申领、等级评定的范畴,提高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对物业公司消防工作的指导

  区级政府应将街道、社区范围内的物管单位纳入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的考核管理范围,定期保量的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把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作为今后消防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并把物业管理单位纳入日常监督管理的视线,把规范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作为加强各类建筑、小区消防工作的基础内容,同时,物业单位要主动地与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建立联动机制,一旦发现小区内出现违章违法行为,物业单位应及时报告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切实将一些隐患扼杀在襁褓之中。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火灾隐患久拖未改的物管单位及个人应依法严肃处理,从严处罚;

  (四)加大消防教育培训力度

  切实加强对物管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街道安全办要具体抓好摸底、统计汇总工作,督促落实,防止漏报漏训。通过培训,使物业管理人员增强消防安全观念,切实学懂学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各项消防安全职责,树立起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管理人员要做到会报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力争使物管单位消防管理工作水平、岗位人员素质有所提高。

  (五)规范对公共维修基金的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已明确了维修基金制度相应的法律地位,其使用是否公平、合理,将直接影响到每一名业主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完善规范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尤其应明确公共部分具体设施设备相对应的维修基金使用原则、程序等,建立物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防火组织,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切实解决火灾隐患、经费等问题,对于需要动用房管部门的专项修理基金,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应帮助物业单位协调各业主,或者物业单位以粘贴公告的形式告知各业主,以便尽快地启动维修基金,以保证火灾隐患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

  总之,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牵系于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作,共同努力,物业管理单位充分认清火灾形势和火灾危害,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努力为居民的安居乐业和城市的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证,才能营造居民小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消防安全调研报告5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大量的社会劳动力涌向城镇。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超过2亿农民转移到城镇和乡镇企业就业。他们大多租住居民住宅,因出租屋消防安全条件差、管理薄弱,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大量存在,火灾频发,伤亡突出,已成为影响流动人口集中地区火灾形势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出租户火灾在大多数城市火灾当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人员伤亡数量呈上升趋势。20xx年xx市发生的多起亡人火灾事故中就有近1/3为出租户火灾。

  一、出租屋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分析

  1、出租房大多属于市民的闲置房,部分房子建造年代较久,个别甚至是危房,房屋的承重结构和屋面大多以木质为主,耐火等级较低,一旦发生火灾,蔓延速度快,且这些建筑经常成片相连。加之这些房屋所处地区的消防设施和水源不充足,火灾发生后水源和道路交通成了控制和扑灭火灾的最大障碍。

  2、出租人漠视消防安全责任。许多出租人对出租房进行改造时,根本不考虑房屋的装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大量采用可燃材料装修,增加了火灾的负荷。

  承租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往往只注重房子的租金、地段、面积以及家具设施,而不考虑房屋的灭火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他们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防火安全意识不足,火灾发生后疏散逃生能力差。这是出租户当中发生火灾导致人员伤亡的一个重要因素。不仅如此,租住户为了节约开支,还经常将液化气罐及炉灶等放置室内,采用明火煮饭煮菜,使一间房子既当厨房又当卧室。

  3、电器线路敷设不规范。出租户内的电器线路设置不规范,电器线路比较陈旧,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这些经常会造成短路、超负荷等情况从而直接导致发生火灾。

  4、出租户大部分未能配备基本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缺乏初起火灾的自救能力。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比较少,且防盗的设施安装比较到位,防盗门窗、铁栏栅等成了火灾发生后人员疏散的最大障碍。

  5、很多出租屋里设置家庭式小作坊,各种电器设备和明火为火灾事故埋下了祸根。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是某一个单方面的原因所导致的,是社会经济发展和变化带来的一个新的问题,也是城市发展和文明面临的一个新课题。由于出租房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小,人员伤亡基本在十人以下,造成的社会影响面小,政府和消防机构在近几年的消防工作重点是在公众聚集场所和危险物品上。

  但随着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在消防机构的严密监控和业主的重视下,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很好的改善,近两年发生在公众聚集场所和危险物品上的重特大火灾的数量正在大量减少。社会关注的消防安全焦点和我们消防机构的工作重点也正在向居民和出租屋上转移。

  二、隐患整治对策

  出租屋的大量存在,它是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衍生物。同时也给我们的消防安全工作也提出了考验。下面,笔者试就如何做好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如何充分贯彻落实部局关于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谈几点建议:

  1、做好政府的参谋,加强城镇的消防规划,加大对老城区改造的力度,把那些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耐火等级低的老式居民区从城市中消除出去。对于一时难以落实改造的老城区,要加强对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水源的改造和建设,确保火灾发生后能够及时得到救助。

  2、加强社会面消防安全宣传,使我们出租户乃至每一个公民掌握一些基本的消防安全方面的自防自救知识。各级政府和消防机构当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画册!各种媒体做好消防知识的宣传。可通过居(村)委、派出所等基层工作单位通过上门的形式,发传单、贴画册等形式进行基本的自防自救技能的宣传,使我们的出租人以及承租者对消防安全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也可通过附近的学校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弟进行宣传教育。做好消防知识的宣传,使我们的群众掌握一些基本的自防自救知识和技能,这样的防火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工作,同时也是一个事半功倍的工作。

  3、充分发挥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目前各地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都在稳步推进中,大部分地区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和制度来保障派出所的消防工作。其中居民的防火监督检查、宣传、服务是派出所的`一项重要消防工作,同时《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五条也明确了派出所对出租屋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能。我们可以通过户籍管理工作,通过对出租屋的监督工作,在租赁关系发生之前,通过对房屋消防安全状况的审核,以简易审核的形式对出租屋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器线路以及用火器材进行审核和验收,督促出租户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对于不能满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进行租赁。同时民警在平时下地区工作的同时,对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隐患的整改。

  4、明确各方职责,从多个方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我们很多企事业单位没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导致火灾发生,其主要原因都是责任没有落实,或者是责任不明确。不知道自己在预防火灾和发生火灾后应履行什么义务和职责。我们出租户也是如此,很多事故也正是因为责任不清不明所造成的,且发生火灾后涉及户数多,社会影响大,纠纷多,给我们的基层政府带来了很大的工作和经济压力。

  对此我们就要在租赁关系发生之前通过居(村)委、派出所签订好责任书,督促出租人在房屋结构、内部装饰、消防器材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器线路等上面做好硬件的保障工作,同时出租人也应同承租人签订相应的责任书,督促承租人在对房屋使用过程当中做好相应的防火工作。另外我们居(村)委、派出所可以通过平时的工作,督促出租屋积极加入财产保险,这样火灾发生后各方面都会有了一个经济保障。

  消防安全调研报告6

  随着盐城市大市区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各类标准化居住小区逐步建设以位,人们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由于居民用火用电不慎而酿成事故的现象时有发生,市民对消防安全知识的了解直接关系到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率。开展消防安全进社区活动,可以有效增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减少居民火灾的发生,国家、省、市、区对开展消防安全进社区活动十分重视,根据区

  安监局工作安排,五星街道组织人员,对消防安全进社区活动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辖区概况

  五星街道办事处地处盐城市区东南,辖区面积6平方公里,现有常住人口5万多人,下辖6个社区居委会、两个村,有企事业单位400多家,个体工商户1200户,居民住宅小区16个。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消防进社区活动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精神,为适应日益加快的城市社区建设、规范社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增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减少居民火灾的发生,实现社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创造性的探索、充实和完善新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的重大举措。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原来的社会结构被打破、大量的“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再加上老年独居家庭的增多和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增多,疏于消防管理,也增加了火灾发生的机率,同时居民家庭财富的增多、家庭装修使用大量的可燃材料、家庭用电、用气量的增大,客观上增加了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只有从基层做起,强化属地管理,实现社区居民自治,才能从根本上增强火灾的防范能力。

  三、消防安全宣传进社区的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成立由街道、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进社区工作责任书》。社区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消委会主任由社区一把手兼任,成员由派出所片警、居委会综治专干、安全生产专干、物业公司和有关单位安全人员担任。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汇报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及学习宣传培训制度,制定街道处置突发事件紧急预案,把社区消防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围。成立社区义务消防队和防火巡逻队,设立警示牌,开展社区消防活动,并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在工作中要注意“三个结合”、“五个到位”。三个结合就是坚持专门机关指导和群众广泛参与相结合,坚持建设社区自救和提高居民消防意识相结合、坚持社区消防工作与创建平安社区相结合;五个到位就是责任到位、经费到位、义务队员到位,必要的消防器材到位、管理制度到位。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社区消防工作的重点在于提高居民的防火灭火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在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中,搞好教育和宣传工作是主要环节。宣传教育是统一广大居民思想,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消除火灾隐患的重要手段。可以通过设立宣传长廊,制作宣传图板、展板,设立永久性宣传栏,在小区门口开展设点宣传,向居民发放消防安全手册及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社区配备多媒体音像和培训设备,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经常性地开展居民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

  4、密切配合职能部门开展工作。与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履行职责,是推进消防进社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的中心环节,邀请安监、消防部门深入各个社区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对社区消防人员进行培训,配合相关部门的执法工作。密切与物业公司的联系,与各物业公司等社区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协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5、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消防安全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务求实效,确保广大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将各项活动落到实处,抓出实效。要严格依法依制度行事,推行“五制管理”即严格按会议制度、汇报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办事,常抓不懈,通过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活动,起到宣传提醒、防范的效果。出台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奖励机制,对工作积极性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精神和物质性的奖励。

  四、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的几点建议

  1、可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方式,确定1-2个居民小区为试点单位,明确人员,建章立制,逐步开展宣传工作,并在面上加以推广,扩大社会影响力,争取各方面的支持。

  2、消防安全宣传属于公益性投入,社会效益很大,社区居委会无财力支持该项活动,如无足够的资金投入,宣传可能将流于形式。建议上级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可制定专门的标准,达标验收后,发放专项资金。

  消防安全调研报告7

  近年来,xx新区经济高速发展,外资企业纷纷落户,本地私企蓬勃兴起,大量外来务工人员不断涌入,这些特殊群体的居住环境相对较差,大多为简陋的集体宿舍,且消防安全素质较低,火灾防范能力较弱。近期,新区大队对辖区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楼消防安全状况集中进行了抽样调查,现将抽样调查结果分析并就如何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供大家探讨。

  一、抽样调查数据统计

  此次调研活动调查了新区3个镇、4个街道共37处较大规模的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并就宿舍建筑面积、住宿人数、建筑层数、建筑产权性质、消防安全状况等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

  二、抽样调查数据分析

  (一)建筑面积:37处集体宿舍中有23处建筑面积超过1000m2,占62.2%,其中面积最大的达到40000m2。

  (二)住宿人数:37处集体宿舍中住宿人数超过100人的有22处占59.5%,其中住宿人数最多是新区春丰打工楼,住宿人数达到4500人,但大多数集体宿舍的住宿人数为300至500人。

  (三)建筑层数:3层及3层以上的集体宿舍有24处占64.9%,最高的有六层。

  (四)建筑性质:37处集体宿舍中有20处为企业自建,供本企业员工居住,政府、企业出资建造的有11处,厂房改建的有6处,调查中没有发现建筑性质为居民住宅的集体宿舍。

  (五)消防安全状况:消防安全状况调查内容分为审核、验收手续、防火分区、疏散设施、灭火器设置、室内消火栓、自动设施、人员安全意识、管理力量、管理台帐9个子项目。调查发现37处集体宿舍中仅有4处(占10.8%)全部符合上述所有项目,其余的集体宿舍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消防手续不齐全、消防设施不完善。

  统计表明:审核、验收手续、疏散设施、室内消火栓这三个子项目的合格率尚不到60%(审核、验收手续合格率为48.6%、疏散设施合格率为59.5%、室内消火栓合格率为45.9%),防火分区、灭火器设置的合格率也只有66.7%和64.9%。由此可见,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状况令人堪忧。

  三、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难点

  (一)群体特征:流动性大,人员具体情况难以掌握。外来务工人员大多数处于“动态”流动之中,所以只能通过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群体分析来进行宏观管理。外来务工人员的情况复杂,分布范围广,行踪不确定,给具体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个体状况:文化和收入水平偏低,整体消防意识淡薄。外来务工人员的另一大特点就是文化水平整体偏低,据20xx年底进行外来人口统计情况表明,农民工1417565人,占外地来锡人员总数的74.5%。另外一项对新区4100余名外来务工人员的抽样调查显示,大学以上文化仅占2.2%、高中文化占8.5%、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9.3%。文化水平偏低往往导致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不能找到高收入的工作,低收入就直接决定了其生活状况较差。生活状况差往往决定其对自身的消防安全状况关注较少,主动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的积极性不高,甚至有的连火灾报警电话都不知道,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也较差。

  (三)居住情况:居住环境复杂,火灾隐患较为突出。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处有几种形式:旅店、民居、单位、工地、租赁房。20xx年12月底,xx218万名外来务工人员中,居住在旅店的占1.45%;居住在居民家中的占7.87%;居住在单位内部的占13.03%;居住在工地现场的占6.90%;租赁房屋的占57.60%;其他占13.16%。

  与此同时,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区的建筑比较复杂,且主要为集体宿舍,其中有29.7%的集体宿舍为政府、企业出资建造,企业自筹资金建的占54.1%,厂房改建出租的占16.2%。一些集体宿舍大都分布在离厂较近的区域,便于员工上下班,然而在有限的周边区域里,相对来说集体宿舍的可用建筑占地面积较少,少数员工集体宿舍甚至设置在人员密集的居民区内,整体建筑较为拥挤,防火间距,消防道路狭窄,一旦发生火灾,影响消防队火灾扑救和人员安全疏散。

  (四)社会管理: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少,消防安全关注度低。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分布凌散、管理难度大,一些地区政府部门在对其管理中虽已纳入消防安全内容,但由于职责不够明确,缺少专门管理力量,平时指导缺乏针对性,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人手紧、任务重,对外来流动人员的生产生活场所难以实施经常性的消防监督管理。此外,专门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较少,消防知识普及率较低,以及社会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关注较少,增加了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难度。

  四、加强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探讨

  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的消防管理工作已经是迫在眉睫,我们要把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火灾防范能力、减少火灾侵害作为关爱“新xx人”的实际行动。就如何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管理,我们进行了以下一些探讨:

  (一)将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网格化管理模式。近年来,公安派出所三级管理工作机制的推行,将xx消防的基础控制和社会安全管理导

  向了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我们可以将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基层政府和公安、民政等各政府部门的职责。将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工作以目标责任考核的形式纳入政府的管理内容之中,或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建立健全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推动流动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最终形成一个“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实行综合治理”的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格局。

  (二)将外来务工人员列为消防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现状,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可以从基础着手,并采取以下几种模式。

  一是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联合有关部门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画册等各种媒体开展消防知识宣传,以生动形象的方式让外来务工人员直观地了解并掌握消防常识,及时发现身边的火灾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把火灾遏制在萌芽状态。

  二是充分发挥社区宣传作用。联合辖区内各居委会开展多种外来务工人员喜闻乐见的消防文艺汇演,定期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观看消防录像带,开展消防知识竞赛,在社区设立消防宣传栏张贴消防安全图片,在人员密集区域张贴防火标志,出动流动宣传车,利用小喇叭和巡逻晚呼等传统形式进行宣传。

  三是充分发挥学校宣传作用。联合辖区学校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发放大队消防宣传资料,定期组织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到大队进行参观学习,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消防安全知识,达到通过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的目的,从而提高整个群体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调动外来务工人员参与大队消防工作的积极性。

  四是充分发挥用工企业作用。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定期指导企业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学习和培训,指导企业内部开展黑板报展评、广播宣讲、举办消防运动会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学习消防知识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

  五是充分发挥消防宣传部门教育主力军作用。消防部门应主动走进企业和外来人员集中住宿地,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使外来务工人员学会基本的自防自救方法,并掌握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及内部疏散和逃生自救基本要领,学会如何发现和整改工作岗位和住宿环境中的火灾隐患,从而不断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地的消防安全环境。目前,新区外来务工人员已有73万余人,集中居住点250多处且相对集中在坊前、梅村、旺庄等地,其中上规模的聚居地有20余处。改善此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环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抓源头管理。有关职能部门明确此类建筑投入使用前必须办理申报登记手续,在业主办理申报登记手续过程中,对有关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把关。

  二是抓过程监督。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应将此类场所列入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强监督和指导,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三是抓隐患整改。对防火分区、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协调政府和相关业主,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人员,及时予以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以政府名义挂牌督办。

  (四)将消防安全技能的培训纳入外来务工人员就业上岗培训内容。近年来,外来务工人员已经成为xx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截止到20xx年4月,已有106.6万外来务工人员加入了工会组织,并通过工会这一基层组织形式,落实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失为探索消防安全强制教育的一个新途径和新方法。此外,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也已有所突破,目前xx市外来务工人员培训中心正在积极筹建之中,该中心将承担起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各方面职业培训工作,其中将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列入其中也正在商榷之中,使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技能成为外来务工人员上岗就业的基本要求,xx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必将得到很大提高。

  这次消防安全调查是在xx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外来务工人口大量流入并带来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突出问题这一大背景下进行的一次全面的调查,是相当及时和必要的一次专项检查,其对新区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展开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必须对此次专项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深层次分析产生突出问题的原因。提请政府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消防部门要积极主动担当主力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将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抓紧抓好。

  消防安全调研报告8

  随着木材加工业的发展,木材的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我县的加工企业也不断增多。由于一般木材加工厂的厂房耐火性能较低,加工的原料都是可燃物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锯未、刨花、木屑等比木材更易燃烧,同时多数企业常采用人工干燥法(烤房)进行干燥,使用明火多,用电量大,有的工序还需使用易燃易爆液体做胶料。因此,木材加工企业事故隐患较多,火灾危险性极大,认真分析木材加工企业消防隐患,进而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对确保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具有较大的作用。

  一、我县木材加工企业的基本情况

  我县目前持证经营的木材加工企业有40家,近年来,各企业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职责,木材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指标都控制在规定的数值内,但安全生产的形式依然严峻。20xx年7月28日,xx县工业集中区细木工板厂因生产场地电力线路老化,发生短路,造成粉尘燃烧起火,导致加工场地内的木材发生大火,火烧面积近千平方米,烧毁木材800立方米;20xx年3月28日夜,xx木业有限公司加工厂房发生火灾,大火烧毁2间厂房,机器设备3台和1000多立方的木材半成品,直接经济损失近100万元;另据统计:我县自20xx年至20xx年,木材加工企业已发生火灾10起,锅炉爆炸1起,死亡2人,直接财产损失800多万元。连续多起木材加工企业火灾的发生,已经为木材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敲响警钟,消除木材加工企业的火灾隐患刻不容缓。

  二、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隐患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管审批的各职能部门缺乏相互制约机制。长期以来,在木材加工企业审批过程中,各主管部门之间没有完全建立起相互制约的机制。造成许多木材企业在建厂之期漏审,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就投入生产,厂房、仓库、消防设施都没有按照国家标准建设,个别单位未经联席会审,擅自批准企业扩建或新建木材加工厂,造成先天性隐患突出。

  (二)木材加工企业多是简易建筑,耐火等极低。从事木材加工厂的生产车间和库房有的是租用居民住宅,有的则是用木板石棉瓦(油毛毡)搭建,绝大多数木材加工企业都是耐火等级低的简易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必将助长火势的迅速蔓延扩大,给防火、灭火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三)规划不合理,违章用电、用火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受到土地的限制,大部份木材加工厂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空间,布局随意性较大,厂内的生产区、木材堆场、库房、生活区等混为一体。电气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厂内私拉乱接电线、电线老化、穿越可燃物的线路不穿管保护,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自备发电机、柴油机加工,在通道、门口、机器设备和电气设备周围堆放原料和成品等现象普遍存在。

  (四)消防基础设施和灭火器材匮乏。木材加工企业大多数设在郊区和离县城较远的地段,公共消防给水管网没有延伸到该地段,即使延伸到了的也因水压不足而无法使用消防栓灭火,而多数加工厂房消防灭火器材配备不足,有的缺乏保养失效。

  (五)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大部分木材加工厂无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无安全操作规程,一些企业虽有一些简单的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但只能做到制度上墙,口头落实。对管理部门日常检查发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不能及时改正,只做表面文章。

  (六)自防自救能力及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有待提高。木材加工企业只注重生产经营,忽视消防安全工作。大部分企业主及员工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知识匮乏,自防自救能力差。对木屑废料不及时清扫,对机械设备和消防器材不及时保养检查等现象突出,不能正确使用现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一旦发生火灾,不知道该怎样进行火灾的扑救、人员和物资的疏散。

  三、整治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隐患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各相关部门的联动管理机制,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的各项审核工作,从源头上堵住火灾隐患。在木材加工厂建厂之初严格各项审核制度,特别是建筑防火审核和验收,是避免火灾隐患的重要手段。当地的安监、住建、国土、工商、林业、消防、电力等各相关部门应相互联系、联动管理、严把建审关。企业主应将建筑施工图和厂区的规划图送消防部门审核后方可施工,对没有消防部门审核意见书的单位,建设部门不发给施工许可证;对消防验收不合格和未经消防审核的加工企业,林业、工商等不给办理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对非法进行加工的企业一律依法取缔。

  (二)加强消防组织建设,保证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大多数木材加工厂远离消防队,许多地方供水管网覆盖不到位、交通、通讯不便,因此必须着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首先建立防火安全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做到有专门组织、专人抓企业防火安全工作。对企业的消防设施器材专人管理、维修,对消防安全作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对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其次要建立规章制度,层层制定责任制。责任到位、齐抓共管、把消防安全工作融入到企业管理当中去。

  (三)加大消防的执法监督力度,适时开展治理,规范木材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行业主管部门的消防执法监督是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基本手段。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要督促其当场改正,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边生产边改正,对一些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停业整改,对拒不改正的按《安全生产法》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对停业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对其进行吊销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总之,木材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要靠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高度的重视,公安消防和行业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做到重点人员培训到位,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到位,重点部位防范措施到位,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到位,火灾隐患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管理不留漏洞、不留死角,从而使企业的消防安全行为走上规范化的道路,为我县木材加工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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