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调研报告

时间:2021-12-14 19:26:26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注册商标调研报告

  在现实生活中,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注册商标调研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注册商标调研报告

注册商标调研报告1

  冒充注册商标是一种欺骗行为,但更是一种违反商标管理秩序的行为,它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商标管理的秩序。

  《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

  冒充注册商标的,

  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巳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具体如何处罚,《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可以处以罚款的数额为非法经营额20%以下或者非法获利2倍以下。

  但到底什么是冒充注册商标,哪些行为属冒充注册商标行为,《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1988年1月19日(88)商标字第3号《关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解释》和1994年9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标字(1994)第261号《关于贯彻实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

  冒充注册商标主要表现为商标未经注册,使用人却称其商标已经注;对商标注册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使用在未核定使用的商品上,并同时标有注册商标字样或使用注册标记的,也视为冒充注册商标。该答复已成为认定冒充注册商标的主要法律依据。

  实际上,冒充注册商标行为的表现形式较多,但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商标使用者未将其商标提出书面注册申请或已提出书面注册申请,但在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之前,在其商标上注册标记或标有注册商标等字样;2、将注册商标使用在未经核定使用的商品上;

  3、注册商标所有人或被许可使用人在使用时擅自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作了根本性的改变并足以造成消费者的误认:

  4、注册商标里的中英文或拼音汉字互译构成冒充注册商标:

  5、外国企业的注册商标未在我国注册却在我国加上注册标记或标有注册商标等字样使用:

  6、注册商标的10年有效期届满,又未办理续展手续,仍加注注册商标标记或标有注册商标等字样的。

  7、商标使用人将实际使用的商标拆开注册,组合使用并加注注册标记,等等。

  一、对于冒充注册商标案件的定性,只能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核准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含经核准续展的期限)为标准,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擅自使用注册标记的、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超出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含经核准续展的期限)加注注册标记或标有注册商标等字样的应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二、要将冒充注册商标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行为区别开来。冒充注册商标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在《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中未就两者作出具体规定。正确理解和区分这两个法律概念,有利于对违法行为准确定性,有利于作出恰当行政处罚。

  冒充注册商标指使用未注册的商标时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或者对外作为注册商标予以宣传,使他人误认为该商标是注册商标的行为。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则是指使用注册商标时,

  自行改变了原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使用时与注册的不尽——致,如文字注册商标的字体与实际使用的相比较,仅大小有别、间距不等、粗细有异,或者仅将字体楷书变为隶书,仍为文字商标表现形式,文宁清晰可辨,无明显视觉差异。文字、图形、颜色及其搭配等商标主要内容(商标主体)和表现形式均未改变。

  冒充注册商标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二者的根本区别是:冒充注册商标是对未注册商标使用规范的违反,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是对注册商标使用规范的违反。

  第一,违法主体不同。冒充注册商标的主体是将未注册商标充当注册商标进行使用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是任何使用商标的人,包括该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或商标被许可使用人,也包括其他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主体则是将已经注册的商标标志自行改变后进行使用的人,主体只能是该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或商标被许可使用人。

  第二,违法方式不同。冒充注册商标主要表现为将该商标标明为注册商标或者标上注册标记;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则是商标注册人或商标被许可使用人将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自行改变后进行使用。

  第三,违法载体不同。冒充注册商标行为中,用于冒充的商标在尚未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时,由于未经核准,在商标局的注册商标数据库相关类别中找不到该商标;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行为中,商标注册人使用的商标标志是从核准注册的商标演变而来的,与该注册商标直接关联。

  第四,罚则也不同:对冒充注册商标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对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三、要将商标使用环节中的销售商销售商品环节与其他环节区分开来。《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使用环节中主要指在商品的生产、制造、加工和拣选过程中直接或者间接使用商标。销售商品行为也视为商标使用的一个环节,但销售商销售他人冒充注册商标的商品,其并未直接或者间接使用该商标的,则不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因此,对销售冒充注册商标商品的商标违法案件,销售商未委托他人生产该产品,对其所销售的产品亦未进行商标再包装的,不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四、要将冒充注册商标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区别开来。冒充注册商标指的是,将未注册商标冒充为注册商标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对其未注册商标作虚假的标记或说明,意在使人误认为其商标已经注册,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指的是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及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这种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对其使用的商标作是否注册的说明,只要其在客观上使用了就有可能构成侵权。如果改变后的商标与其已注册商标相比较差别较人时,既冒充注册商标,又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况下,应追究行为人的商标侵权责任。

  商标注册申请的提出,只是整个商标注册程序的开始:取得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只是说明商标注册申请材料已报到商标局并经商标局形式审查合乎形式要求;

  商标注册初步审查公告,只是说明该商标注册申请通过了初审:均并不意味着已获准商标注册。因此,中请商标注册不等于商标已经注册,只有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并经商标注册公告,或领取《商标注册证》才表明该申清商标已被核准为注册商标;只有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核准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含经核准续展的期限)使用,才能避免冒充注册商标行为的发生,才能有效保护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注册商标调研报告2

  商标是商品的标识,是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逐渐被人所认识,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运用商标战略,实施品牌工程,已成为各级政府发展农村经济,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名牌商标,特别是农副产品注册为绿色商标、著名商标后,不仅能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促进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而且对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业生产,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现就如何发挥农副产品注册商标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谈几点看法。

  一、农副产品注册商标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永吉县是农业大县,国家商品粮基地,以盛产大米而闻名。在永吉县的国民生产增加值中,农副产品的增加值占28%。在农副产品的增加值中,运用商标战略,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一是通过运用商标战略,拉长了农副产品的产业链,增加了国民生产总值。1997年以来,永吉县先后注册了12个大米品牌的注册商标,将传统的水稻生产与直接销售变为水稻加工成大米再销售,拉长了产业链,增加了产值。“永星牌”珍珠米和“万昌牌”绿色大米通过几年的商标品牌运作,先后被评为吉林省著名商标、吉林省名牌商标,并获得了“吉林省名牌产品”、“中国放心米”和绿色食品等称号,销售量由注册前的每年不足1万吨增至20__年的10万吨,销售量翻了10倍。据测算,仅这两个品牌,年可增加价值约为1亿元。

  二是通过运用商标战略扩大了农副产品销售网络,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截止到目前,永吉县共注册农副产品商标13个,通过几年的努力,永吉的大米在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都设有直销网点,而且还远销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取得了非常好的经济效益。北大湖镇盛产123苹果,没使用商标前,一直为产品销售犯难。1999年注册商标后,通过宣传,逐步打开了销路。去年,该镇生产的2万吨123苹果分别远销全国各地,特别是得到了浙江、广西、上海等地人民群众的认可,实现销售收入1200万元。目前,农民对市场前景非常乐观,积极投入生产,争取今年获得更好的收入。

  三是通过运用商标战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永吉县人口约为40万,仅岔路河开发区、万昌所产大米增加值一项,就可使全县人均收入增加250元左右,产区农民得到的实惠更大、更明显。现在,产区农民早已告别了老式的农村土房时代,住上了宽敞明亮的砖瓦房,90的农民做到了在家有电话,出门有手机,部分农民已经用上了自来水。产区农民收入的增加、生活质量的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二、农副产品注册商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农副产品商标直接为农民创造了更高的经济价值。实践证明,农副产品注册商标后,其产品的经济价值也普遍得到了提升。经过综合分析永吉县农副产品商标的发展情况看,无论从商标的数量、商标的质量,还是商标的区域、品种看,发展还不平衡,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一是缺乏对运用农副产品商标战略意义的认识。农副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对利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的观念理解不深,对商标这一无形资产的价值认识不够。永吉县水稻种植面积大,稻米产量高、质量好,历史上曾是皇粮贡米。由于缺乏对商标战略的认识,虽然注册了一部分商标,但因宣传的力度不够,品牌效应还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如近的舒兰大米,远的盘锦大米、黑龙江大米都比永吉大米出名,他们大米的质量不一定比永吉的大米质量好,可是他们注重品牌战略、商标战略,社会知名度就高。可见,提高对运用商标战略、品牌战略的认识,加大宣传力度是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是农副产品商标注册率低,品种单一,使用效率不高。农副产品是永吉县的经济命脉,是农民致富的主要支柱产业,但到目前,全县百余种农副产品注册商标只有13个,涉及的品种只有大米和123苹果,商标注册率仅占10%多一点。而且除“永星牌”和“万昌牌”等品牌外,其余产品都没有创出牌子,或者说牌子不响,没有得到消费者认可,主要原因是农民还处在“小农经济”的思维中,产品只注重自给自足、自产自销、年种年收年用,没有把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商标注册率、正确规范使用商标拿到日程。农副产品只要有名就行,没有在商标使用上下功夫,导致名牌少,商标不能及时转化为生产力,商标的价值较低。

  三是农副产品商标的科技含量不高,基本上处于粗放经营,缺乏深加工、精加工,产业化发展的链条不长。农副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目光短浅,一些季节性的农副产品生产出来后,对产品的原始形状、品种不加改变地便投放市场,只顾眼前利益,打快拳,没有把先进生产加工技术应用到农副产品深加工上,对改变农副产品的外包装、上升到品牌缺乏理性认识。农副产品注册商标量极少,注册率低,没有自己的品牌,经济效益发挥不出来。

  四是地方政府和部门对农副产品注册商标、争创名牌产品没有相应的鼓励和优惠政策,使农副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对品牌工程不感兴趣,积极性调动不起来。

  三、实施农副产品商标战略应采取的策略

  永吉县要想“品牌兴县、品牌兴农、品牌兴商”,就要实施农副产品商标战略。笔者认为,要实施农副产品商标战略,就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向农副产品的生产者、拥有者、经营管理者灌输商标在农副产品发展和农村经济腾飞中的重要性,提高对商标作为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的认识。这是做好农副产品注册商标的基础和关键。

  二是要加大力度,采取有效形式和措施,扩大《商标法》《商标管理条例》的宣传,广泛交流农副产品商标的发展经验,让广大农民了解到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等商标方面的知识,积极倡导品牌工程,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共同谋求发展农副产品商标的方法和路子。

  三是建议各级政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特别是在解决“三农”问题上,对发展农副产品注册商标采取鼓励政策,加大力度,培育农副产品商标,扶持农副产品商标,调动农副产品商标创名牌的积极性,开拓农副产品商标市场,使农副产品商标在发展上实现飞跃。

  四是加大力度保护农副产品商标,对现有的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实行跟踪保护,对假冒农副产品商标和商标侵权行为及时查处,保护农民利益不受侵犯,促进农副产品商标的健康发展。

  中国已经进入品牌时代,而且品牌的区域不断延伸,企业生产需要品牌,农村经济的发展也需要品牌。品牌战略不是权益之计,要实现“质量立县、品牌兴业”,振兴和发展农副产品等传统产业,壮大县域经济,就必须从长远角度考虑和实施品牌战略,努力构筑永吉产业品牌体系,立足实际,超越常规,促进永吉经济的跨越性发展。

【注册商标调研报告】相关文章:

1.装潢调研报告

2.快递调研报告

3.餐饮调研报告

4.民生调研报告

5.网吧调研报告

6.商品调研报告

7.服装调研报告

8.专业调研报告

9.薪酬调研报告

关于我们|致应届毕业生|会员协议|法律声明|问题反馈

觉得【应届毕业生网】对应届生求职有帮助,记得分享给其他应届生,网址是“应届毕业生”的声母YJBYS.com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