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扶贫调研报告

时间:2022-12-10 20:01:30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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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扶贫调研报告范文

  瞄准扶贫开发对象全面实施扶贫政策。下面是yjbys为你整理的关于低保扶贫调研报告范文,欢迎借鉴!

低保扶贫调研报告范文

  低保扶贫调研报告范文一

  恩施州作为“老、少、边、穷”的重点扶贫地区,低保政策兜底保障工作应在全州竞进脱贫、竞进小康征程中发挥更大作用。根据全州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到2019年要实现全面脱贫,民政部门应对通过其他扶贫方式帮扶后仍难以达到脱贫目标的低保户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与贫困线合一(以下简称“两线合一”),实现全面小康路上“不落一人”的目标。

  一、全州农村低保现状

  (一)保障规模。今年全州农村低保实施了“按标施保”,截止9月底,全州农村低保共有12万户、16.73万人,与去年同期比较,低保户数减少38%(去年19.44万户)、保障人减少44%(去年29.9万人)。保障人数占全州贫困人口(92万人)的比例为18.18%;占全州农村户籍人口(352万人)的比例只有4.7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全国农村低保4500万人,占户籍人口9亿人的5%),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5.7%(全省农村低保230万人,农村户籍人口约4000万人)。

  (二)保障标准。按标施保后,全州平均计算低保对象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17元,比上年提高了34元,增幅为41%。其中1.71万人月均补助198元,年人均补助达到2376元;有3.99万人月均补助161元,年人均补助达到1932元;有4.44万人月均补助129元,年均补助达到1548元;有3万人月均补助98元,年人均补助达到1176元;有4.1万人月均补助75元,年人均补助达到900元。据此测算,全年保障资金需要2.5亿元。

  (三)保障效果。一是保障对象更加精准,不仅广受诟病的“群体保”、“关系保”、“人情保”得到彻底清理,而且通过产业发展实现增收减贫的低保边缘群体也平稳顺利地退出了低保,二是补助水平大幅提高,困难群众普遍反映“保得低”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吃不饱饭、穿不暖衣、看不起病等现象得到根本性改观,困难群众基本做到衣食无虞。三是兜底保障基础坚实,为加快实施“低保政策兜底保障一批”的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实现低保保障线与贫困线“两线合一”奠定了坚实基础,留足了政策空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应保尽保落实不够。在实施按标施保工作中,基层经办人员“死扣”标准、条件,存在“漏保”现象。各县市都制定了低保负面清单,在工作中机械执行标准,人为提高门槛,设置严苛条件,简单“对号入座”,虽然做到了“一把尺子量到底”,却也把部分“可保”人群挡在了门外;有些地方“先看房、再看粮”,高估外出务工工资水平,对现实的收入状况了解不够;有的地方只看“劳动力强不强”、不看“有没有读书郎”,对现实的支出情况判断不准,机械套用标准,没有综合平衡,不该保的固然没保,该保的难免还有遗漏现象,未真正做到应保尽保。

  (二)衔接扶贫大局不够。一是保障规模减速过快,与全州脱贫减贫的实际进程不符。去年全州减贫人数只占贫困人口总数的15%左右,而今年低保人数减少了40%以上,两者衔接显然不够紧密。二是保障人数减少过多,与全州在全国、全省的实际地位不符。与全国、全省比较,我州按标施保后,低保人数占农村户籍人数的比例只有4.76%,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与我州目前还是全国、全省重点贫困地区的实际不符。

  (三)兜底保障与脱贫同步难。州委州政府关于扶贫攻坚的决策部署,XX县、XX县2017年脱贫,XX县、XX县2018年脱贫,其他四县市2019年脱贫,同时全州确定了729个贫困村的脱贫时间进度表,分期分批实现脱贫,导致各县市的脱贫时间不一致,同一县市、同一乡镇的贫困村脱贫时间不一致。按照“低保政策兜底保障一批”的要求,到县、乡、村的脱贫时间节点时,低保保障线与贫困线要实现“两线合一”,即通过产业扶贫等其家庭经济收入仍在贫困线以下的实行兜底保障,这样就会导致各乡镇以及同一乡镇的各村之间的低保补助水平不一样,可能会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

  三、主要情况分析

  (一)经济发展情况。根据相关部门测算,20xx年的贫困线标准为3255元,2019年为3900元,2020年为4103元,这是根据当前我州经济发展状况的推算,没有站在经济发展的前沿进行综合分析。当前,国家正在全面深化改革,大力释放改革红利,让人民群众共享成果;湖北省正在努力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在“中部崛起、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决策中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恩施州是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也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快速发展势不可挡。目前统计测算的数据是参照近年来我州经济发展情况设定的“下线”,没有充分考虑到全国、全省、全州加快发展将形成的 “上线”。要认真研究分析,设定合理的贫困线波动区间并进一步优化竞进脱贫、全面小康的方案,有效应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二)贫困人口情况。要认真分析研判全州92万贫困人口的情况,要弄清他们的贫困原因,找准脱贫致富的对策。贫困人口中有多少人能通过扶持产业和就业脱贫,有多少人是因病致贫可以通过医疗救助脱贫,有多少人可以通过扶贫搬迁安置脱贫,没有享受低保的困难群众有多少会进入低保行列需要兜底保障,这些情况一定要弄清楚。只有准确掌握了贫困人口的情况,锁定了兜底人口数量,才能科学制定低保兜底工作方案。据初步调查了解,全州92万贫困人口中,大约有15万人通过发展其家庭经济收入超过贫困线标准已经脱贫;约有40万人可通过产业发展和就业逐步脱贫;约有20万人可通过生态移民安置、农村危房改造、大病医疗救助、结对帮扶等多种措施可脱贫,剩下人口(大约20万)是自我发展能力弱需要兜底保障的对象。目前,全州已享受农村低保对象16.73万人、农村五保对象1.9万人,共18.63万人,约占全州农村户籍人口的5.7%。根据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的要求,预计2019年全州的低保兜底保障人数应在20万人以内,与目前全国、全省的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三)资金需求情况。根据州政府20xx年公布的农村低保保障标准2300元为基数,每年应按照年15%的速度增长, 到2019年保障标准达到3900元,与贫困线标准3873元实现“两线合一”。2020年全面小康时保障标准达到4500元,占贫困线标准4103元的109%。在兜底保障上,补助水平最高的一类低保对象将由今年的人年均2376元逐步提高到4500元,补助水平最低的五类低保对象也将由今年的人年均900元逐步提高到1800元以上。根据全州保障规模和补助水平初步测算,20xx年需保障资金2.57亿元,2017年需保障资金2.86亿元,2018年需保障资金3.18亿元,2019年需保障资金3.55亿元, 2020年需保障资金4亿元。 2014年,中央和省补助我州农村低保资金3.7亿元,今后5年如果按照这个基数不变,加上县市配套资金,全州每年约4个亿的.资金规模,能够保障“两线合一”目标的实现,不会给县市财政带来压力。

  四、主要工作思路及建议

  (一)加大投入。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投入。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根本保障。社会救助工作是政府应尽之责,是民生中的民生,这决定了其经费的主渠道必须是政府投入。恩施州是国家级贫困县市,要积极向上争取重视支持,争取更大力度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为我州兜底保障工作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在扶贫攻坚、全面小康工作中,中央和省都将安排专项资金,恩施州要争取分得更大的“蛋糕”。据了解,全省低保资金未来几年的增量可能在22个亿左右,省民政厅将会把这些资金重点用于贫困地区,恩施州要努力争取到更大份额。二是逐步完善本级配套。要按照建立民生财政的要求,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将社会救助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近年来,由于我州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州及各县市财力有限,除配套少量的工作经费外,基本没有相应的经费预算,农村低保资金主要依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省民政厅拨付)。据初步测算,只要省民政厅按照当前的资金份额不减,我州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时基本没有资金压力,今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兜底保障补助水平也将随之提升,资金需求量将逐年增加,仅仅依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难以为继,需要州及县市财政配套相应资金。到2020年,我州的农村产业发展已初具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目前主要用于发展农业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可部分转化为低保兜底资金。三是有效利用社会力量。社会的力量是强大的,要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扶贫帮困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成立社会救助基金会,将富有爱心的企业家、社会人士吸纳为会员,建立政府筹集和社会筹集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模式,对特别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特困户给予重点帮扶,有效解决因病、因灾致贫的现象。同时,积极拓宽社会化、市场化筹资方式和途径,抓好福利xx发行销售,加快慈善事业发展,搞好社会捐赠,建立部门和社会组织对口帮扶制度,引导、支持社会资金投入到兜底保障中。

  (二)搞好统筹。一是要处理好标准尺度不一的问题。尽量统一标准把握,确保低保人群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后还存在“漏保”现象,原因之一是各地标准把握不尽一致。分县市看,低保人数占农村户籍人口的比例最高为7%(XX县)、6.36%(XX县)。最低为2.15 %(XX县)、2.8%(XX市);现有低保人数较上年减少最高的为76%(XX县)、62%(XX市),最少的为20 %(XX县)、25%(XX县)。虽然低保标准是全州统一的,但执行的结果,县市之间、乡镇之间差异较大,要严格执行动态管理制度,将应保对象适时纳入低保,并在动态管理进程中逐步实现县市之间的均衡发展。二是要处理好脱贫时间不一的矛盾。低保保障标准是依据人均可支配收入核定并由州xx政府发布,全州是统一标准,保障线与贫困线存在一定的差距。保障线标准每年以15%递增,到2019年才能实现“两线合一”。我州确定的脱贫时间节点各县市不一样,729个贫困村不一样,低保兜底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各县、各村的脱贫时间节点实现“两线合一”,不仅资金压力会加大,还将形成诸多社会矛盾。兜底保障既不能全州一刀切,也不能因村而异,应以县市的脱贫时间节点为准实行“两线合一”,比如XX县、XX县的脱贫时间节点是2017年,当年就应对贫困线以下的困难群众进行兜底保障,否则,没有困难群众的脱贫就没有整个县市的脱贫。到2019年全州实现“两线合一”,全州全面脱贫,不落一人。三是要解决好兜底脱贫与发展致富的问题。兜底保障是确保按期脱贫、全面小康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全面小康“不落一人”的重要保障,不能片面理解兜底保障,更不能将其作为全面脱贫的“挡箭牌”。一方面政府要处理好兜底脱贫与扶贫的关系,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能简单地将贫困程度大、发展能力弱的困难群众作为兜底保障对象而不予扶持,应在产业发展、医疗救助、结对帮扶等工作中给予更大力度的扶持,要帮助他们发展产业、促进就业奠定脱贫致富的基础。对通过精准扶贫其家庭经济收入仍然在贫困线以下的,通过补差的方式进行兜底保障。另一方面要引导困难对象树立发展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增强自身发展致富的内生动力,不能养成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不能形成越穷越光荣的不良社会风气,更不能让低保兜底政策成为“养懒汉”的政策。积极探索“以奖代补”的补助方式,安排部分低保资金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家庭在发展产业、就近就业等方面进行奖励性补助,以增强他们摆脱贫困的信心。

  (三)完善配套。一是要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好因病致贫的问题。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十分突出。加大对低保兜底对象的医疗救助力度,资助低保、五保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提高医疗救助比例,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大幅减小其医疗负担。建立完善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对新农合报销后自付费用高于1万元的及时给予医疗救助,有效解决因病致贫现象。二是要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解决好突发性贫困问题。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作用,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突发性、短期性贫困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帮助其度过难关。大幅提高临时救助标准,认真落实《湖北省xx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xx〕28号)文件精神,根据困难程度和不同情形,给予每人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的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今年1150元);特别困难的,可达到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今年2300元)。三是完善部门联动帮扶制度,解决好根本性贫困问题。整合各部门的扶贫项目、资金,将零散的、碎片化的扶贫政策捆绑起来,集中力量办大事,做到帮扶一户、脱贫一户。比如对住房困难户整合危房改造资金、生态移民搬迁资金等,在不增加困难群众负担的情况下即可解决住房困难;对困难群众子女就读大学的整合教育、民政等部门的帮扶政策及慈善等社团组织的力量,即可确保不因贫困而失学。探索建立社会救助“一站式”服务窗口,实行民政一门受理,各职能部门联合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整合各部门的力量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促进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低保扶贫调研报告范文二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新型社会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传统农村社会救济工作的改革和创新。我镇农村低保制度伴随着全县低保制度的形成,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我镇农村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一个时期难以脱贫的现实,影响着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目标的实现,与上级的要求尚还存在着差距。通过对全镇低保发放对象及其群众的深入调查,对全镇低保运行情况作初步的探索,供上级参考。

  一、基本情况

  招贤镇现有农业人口10276 人,农村低保对象 2420 人,占农业人口的23.6%。其中,农村低保a类242人占2.4%,b类1456人占14.2%,c类722人占7%。按贫困原因划分为:因残疾纳入低保360人占3.5%,因大病纳入低保1047人占10.2%,因突发性灾害纳入低保1013人占9.9%。按年龄结构划分为:60周岁以上558人占 5.5%,59岁至40岁816人占7.9%,39岁至20岁588人占5.7%,19岁以下458人占4.5%。基本达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二、当前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农村低保制度的实施,为改善困难群众特别是痴呆傻残病等困难群众的生活,起到了雪中送炭和救急应急的作用,使广大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但现实的保障规模和水平与广大农民群众的期盼和愿望相比,还有一些差距,必须重视和面对。实现应保尽保还有困难,会激发新的矛盾。一般来说农村低保a、b、c类比较好核定。但仍有很大一部分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还未纳入保障范围,任务还相当繁重。

  (一)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核准难。首先是收入难以货币化。农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其次是收入具有不稳定性。除农作物收成的季节性及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等因素外,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也难以核实。再次是家庭人口难确定。子女成家后另立门户,父母子女分户而居,将父母分在一边,因为赡养能力而把包袱甩给政府。纳入对象的“入口关”难以把握。

  (二)低保户定性有一定的难度。农村低保一般是以家庭人均纯收入为基准。但在现实中,有一部分年轻人身强力壮,由于懒惰导致家庭贫困;有一部分人由于超生导致人均纯收入减少,这也属于低保对象,种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社会懒散风气和坏习惯。

  (三)农村低保工作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少,大多由村一级上报,一部分村的低保对象确定仍存在一些违规情况。

  (四)存在“错保”的现象,由于个别村组为了便于操作将年长者作为低保的硬性条件,严重歪曲了保障原则而产生的“年龄保”;个别村组在评审时违反规定而造成的“拆户保”、“联户保”、“人情保”,并且把低保政策作为发展主导产业的普惠扶持政策和缓解社会矛盾的手段。

  三、推进农村低保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农村低保是保证农村社会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制度保证,是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和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在具体实践中,对于我镇存在的.现实矛盾问题,我们结合实际进行了不同层次的探索。但由于标准、制度和规模条件限制,制约了农村低保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如何协调好保障与需求的关系,使农村低保效能最大化?怎样处理好政策要求与现实的矛盾?我认为还是要坚持正确的原则,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努力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要把握应保尽保与适度扩面的关系。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保障群众生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起着最后兜底的作用。这项制度一旦建立,必须做到“应保尽保”。然而,目前受政府资金投入和指标限制,在我镇尚不能实现应保尽保,只能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通过逐步扩面,分阶段、分步骤的实现应保尽保。为此,在紧扣应保尽保的前提下,要量力而行,适度扩面,有序推进。这就要求我们在具体工作中瞄准总目标,在政策宣传、操作程序和规范管理上积极而又稳妥推进各项工作。

  (二)是要把握按标施保和“民主选穷”的关系。

  农村低保作为一项救助制度,终极目标是按标施保。然而在尚未实现应保尽保的条件下,目前的保障标准只是参照标准,而不是象城市低保一样,以计算家庭收入作为补差水平的依据。这就要求我们要做好政策宣传,让农村困难群众能够充分理解。在参照农村低保标准的同时,通过“民主选穷”的方式,优先将最困难的家庭保起来。按标施保是目的,“民主选穷”是手段,所有纳入保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民主选穷”这个环节来确定。随着以后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再逐步取消民主选穷的方式,过渡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三)是要把握村级评定与镇级审核的关系。

  由于农村低保工作面大量广,现阶段工作都是以村级评定为中心,由村级评议评选和核查。而作为民政办,由于人少力量薄弱,下乡检查力度有限,导致工作处于被动审核的局面。一是要加强村级低保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力度,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事业心,让他们能公正、公开的做好低保工作。二是从业务规范方面继续把好“四道关”:以入户调查为重点,坚持“谁入户调查、谁签字负责”;在低保对象审定过程中,坚持农村低保对象民主评议制度;实行三榜公示制度,将审批结果公布于众;通过设举报箱、举报电话、镇级抽查等形式,增强低保审批透明度。以此制约不良现象的发生。三是强化镇级审核工作力度,实行不定期检查制度,严肃处理违纪违规操作现象,从而形成上下一致、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审核审批网络。四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及时出台相应法规性文件,强化制度建设,做好分类管理、动态管理工作,让“低保”阳光透明。五是要把握农村低保救助与其它救助的关系。随着农村低保制度的稳步推进,它的兜底作用正逐步呈现出来。要使这项兜底保障的效益最大化,必须与农村五保、救灾救济、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等衔接起来,相互补充。一是建立健全农村救助体系运作机制。做到整合资金,理顺关系,统一管理,避免救助遗漏、不到位,防止重复救助。二是建立健全农村低保渐退制。积极配合财政、劳动保障、工商、税务、教育、卫生等部门,在保障和改善农村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同时通过政策、科技、服务等多种形式扶持有劳动能力的保障对象发展生产,促进其自食其力,有效地提高保障对象自助、自救的能力,实现脱贫致富。

  四、 解决低保对象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农村低保工作是一项关系民生的社会工程,需要社会各届的参与和支持。要注意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制定宣传计划,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印发工作简报、宣传册和宣传栏等形式,全方位、深层次宣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大意义、政策,让广大农村群众全面准确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及程序,增强农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

  (二)加大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宣传教育。在镇村形成关爱老人赡养老人的良好风气,把有子女且有赡养老人能力的低保对象退出低障范围,让子女担负起赡养义务。

  (三)加大因病致贫人员的医疗救助。特别是对当前已保人员、拟保人员及低保边缘人员要加大医疗救助力度,让这一部分人从医疗救助上得到实惠,从医疗救助方面能解决的困难就不要拿到低保上来解决问题。

  (四)合理区别对待低保对象和救灾救济对象

  低保对象是常年生活贫困需要政府给予救助的贫困群体,受灾户包括部分突发灾难造成的贫困户,应该是一个时期的贫困而不是长期贫困,所以要区别对待,因灾致贫家庭应例入救灾救济范畴更为合理。

  (五)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农村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农村低保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要做到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公开;申请、审核、审批结果公开;家庭成员关系搞准确、家庭收入核实准确、当年开支算准确、贫困原因查准确,保证低保工作的质量,使其成为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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