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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毕业生档案管理新规
毕业生档案作为记录个人学业、工作与政治面貌的重要载体,是人事管理服务的核心依据。近年来,潍坊市人社部门结合国家政策调整,出台一系列档案管理新规,涵盖档案流转、托管、维护等全流程,以下从七大核心维度进行详细解读。

一、档案去向:分类明确,精准流转
潍坊市实行 “就业导向 + 自愿选择” 的档案分流机制,高校需根据毕业生就业状态精准转递档案:
已就业群体:入职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定向单位的,档案直接转递至用人单位;在非公单位就业的,可选择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未就业群体:可自主选择转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两年。
特殊群体:考研录取者档案转至录取院校;创业者档案可存放于创业地或户籍地服务机构;出国人员档案统一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一级服务机构。
二、托管机构:资质严控,服务规范
仅两类机构具备毕业生档案托管资质:
县级以上(含县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如奎文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寿光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科等;
经人社部门正式授权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用人单位可办理集体委托存档,个人无需自行寻找存档机构,可通过人社部网站查询全市合规机构名录。
三、转递流程:全程规范,严禁个人经手
档案转递实行 “机构对机构” 闭环管理,核心要求包括:
转递方式:高校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毕业生档案专用 EMS 或专人送达方式转递,严禁毕业生自带或个人保管档案,违者可能影响权益享受;
材料规范:需随档附《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明确就业单位、转递编号等关键信息,档案材料需密封处理;
接收标准:对缺少出生日期、学历学位等关键材料的,需与高校协商补充或由毕业生书面承诺后接收;非关键材料实行 “先存后补” 模式。
四、费用政策:全面免费,减轻负担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潍坊市全面取消档案相关收费,包括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转递费等所有名目费用,实现档案管理服务 “零收费”。
五、动态维护:材料及时补充,信息同步更新
毕业生需主动参与档案维护,重点做好三类材料补充:
身份类材料:政治面貌变更证明、户籍变动材料等;
职业类材料:劳动合同、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评审材料等;
学习类材料:继续教育成绩单、学历学位认证文件等。
档案管理机构收到材料后需及时甄别归档,确保档案信息与个人发展同步。
六、关键调整:报到证制度全面优化
2023 年起,潍坊市全面取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发放。已存入档案的旧版报到证需继续保存,遗失的无需补办,相关权益认定以档案内其他材料为依据。
七、变动处理:离职与再就业档案衔接
针对职业变动场景,实行 “分类处置” 原则:
辞职未就业: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再次就业:根据新单位性质流转,入职国有单位的转至用人单位,入职非公单位的转至就业地或户籍地服务机构。
政策明确鼓励及时转移档案,避免因档案脱节影响材料收集和权益保障。
实操提示
查询渠道:通过人社部网站或潍坊市人社局官网查询辖区内档案管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奎文区服务点位于东风东街 8085 号政务服务中心 12 号窗口,寿光市服务点设在政务服务中心 B 区负一楼档案科;
时效提醒: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在高校保留期满前,需主动联系户籍地机构办理接收手续;
权益保障:档案遗失将影响职称评定、社保办理等,发现档案去向不明需立即联系毕业院校和人社部门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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