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时间:2024-04-02 10:23:25 飞宇 档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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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范本(通用12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范本(通用12篇)

  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

  一、 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 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 公司的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 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 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 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司档案资料归档期。

  2. 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 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 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5. 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的《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六、 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 公司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公司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七、 档案的借阅

  1.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 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 公司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4. 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 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 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八、 档案的销毁

  1. 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 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 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 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 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2

  为提高教师素质,塑造教师形象,造就一支“思想坚定、业务精通,精于奉献、富于创新”的适应新时期教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学校特建立个人师德档案,以监督教师行为,培养教师美德,促进师德行风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一、为切实加强对教师师德档案的建设、管理,确保教师师德档案制度建设的长期化、管理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师师德档案的管理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归入学校综合档案室设专柜管理。

  三、教师师德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收集如下资料,并装入教师师德档案:

  1、教师师德总结;

  2、师德考评自测评分表;

  3、教师互评评分表;

  4、领导打分表;

  5、家长打分表;

  6、学生打分表等相关资料。

  四、按教师奖惩情况,根据教师行为和业绩,在教师加分表、扣分表上按时如实作好记载。

  五、加强库房管理,做好防盗、避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工作。

  六、严格履行档案移交、接收等手续。

  七、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档案。如需修改或销毁,必须首先填写修改或销毁情况记载,并由考评小组全体成员签名方可。

  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3

  一、办公室负责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编制中心档案的案卷目录,按期将归档的案卷进行科学分类、合理排列。严格执行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档案管理,同时还要负责组织档案管理方面的学习、宣传教育、评比和检查工作,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二、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增强档案意识和档案法治观念。热爱档案工作,熟悉档案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档案管理办法,接收有关档案资料,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编目、统计、保管等工作,熟练掌握所管理档案的全部情况。

  三、严格遵守立卷归档制度。每年都必须将一年形成的文件材料组卷编目后,进行分类编目、保存。

  四、档案工作人员不得将档案带出室外,不准私自出借保密档案,因工作疏忽造成泄密或丢失加密材料,视情节轻重依照保密法规予以相应处分。档案销毁要严格执行鉴定、批准和到指定地点监销制度,任何人不得将档案材料私自处理。

  五、复制、摘抄划密档案资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控制申请批准印制份数,复制利用完毕要及时登记销毁,不得私自留存。不得以平信邮寄或用普通电话、传真传输密级档案文件内容。

  六、加强档案保密管理,明确档案保密范围,严守保密纪律,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手册》。

  七、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信)中泄漏属于国家的档案、资料及私人秘密内容。

  八、不得擅自提供、翻印、复制、抄录、携带、销毁属于国家秘密的.档案、资料,严禁将档案、资料带至公共场所、携带回家或传递、寄(运)往境外。

  九、部门或个人,未经领导允许,不得利用公开的报刊、书籍、展览、广播、录像等公布档案内容。

  十、按照档案归档和保密规定,对不归档的文件材料及时造册送毁。

  十一、定期检查档案保管、保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不得隐瞒失密事故。

  十二、加强库房管理,非档案人员严禁入内。

  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4

  一、收集制度

  1、定期将各类计划、科研、教案、经验、听课记录等资料收集好交园长室。

  2、园长半年一次将收集的资料经整理阅看后交资料室。

  3、资料室及时将各类业务资料做好登记并分门别类装入档案袋保管好。

  4、重视档案的储存工作,注意保密。

  二、归档制度

  1、资料室及时做好归档工作,不遗失,不损坏。

  2、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除园长外一律不外借,如特殊情况,有关人员须得到园长批准方可查阅,阅后要及时归还。

  3、档案按年度(学年度)排列整齐,装订做到分类准确,排列有序,装订整齐。

  三、查阅制度

  1、凡查阅档案须做好登记手续,查阅后直接面交保管员。

  2、查阅档案时不得任意涂改、损坏、遗失。

  3、查阅人员只能按指定资料查阅,不得带出,本园档案仅供本园使用,如外单位需查阅,须经园长同意。

  四、保管制度

  资料保管必须切实做好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保护工作,确保资料完好无损。各类资料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管理,园舍资料属长期保存资料,不得随意销毁。

  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5

  一、为规范档案室档案管理,增强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学校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学籍档案、教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教学仪器设备档案和基建档案等等。

  三、档案室的档案管理由档案室档案负责人负责。

  四、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档案室及各科室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科室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科室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2、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3、各科室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别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4、档案管理员根据档案室的《档案管理归档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六、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档案室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档案管理归档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档案室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七、档案的借阅

  1、因工作需要,学校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校长办公室主任核批。

  2、学校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校长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批准。

  3、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八、档案的销毁

  1、档案室任何个人或科室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学校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档案室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档案室主任审核经校长室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赵鑫军校长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档案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档案室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在销毁学校档案资料时,必须由分管领导或档案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6

  为规范人事档案工作程序,加强人事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央组织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省、地、市组织、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查(借)阅制度

  1、查阅单位应填写《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按照查阅人事档案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查阅人事档案。

  2、管档单位要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么材料。

  3、查阅人事档案时,查阅单位应派两名以上政工干部或中共党员查阅。

  4、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要说明理由,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并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5、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任何单位不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及其他人员不得借故查阅人事档案,如有此类情况发生,管档同志要说服或有权拒绝。

  6、查阅人事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犯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属假公济私者,按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7、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拍摄档案内容。

  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复制、拍摄必须在管档工作人员全程监控下进行。

  8、查阅人事档案,一般要在阅档室内完成,查阅完毕要及时返还入库,政工科内不得滞留人事档案。

  二、收集制度

  1、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要求,要经常地有计划地将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材料收集归档,逐步完善人事档案的内容。

  2、在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部署下,要根据工作需要和档案中缺少材料的情况,有计划地布置填写干部履历表、自传、鉴定等,及时补充干部人事档案内容。

  3、要积极主动地收集应当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

  4、归档材料必须内容真实、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需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才能归入人事档案。

  5、归档材料应统一使用16开规格的办公用纸,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6、报送人事档案材料时应认真填写《转递人事档案材料通知单》,并按人事档案转递的要求办理好交接手续。

  7、管档人员要对收集到的人事档案和人事档案材料认真审查鉴别,对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进行登记。

  三、鉴别归档制度

  1、要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归定》和《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鉴别工作。

  2、 收集的材料,归档前必须认真审查、鉴别,符合要求的才能归档。

  3、未经鉴别,任何人都不得擅自销毁人事档案材料,不得私自将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归档或从人事档案中撤出材料,发生此类现象,应查清情况,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鉴别后,可视情况予以处理。

  5、经鉴别应销毁的材料,必须详细登记,报请局领导审查批准后,才能销毁。

  6、属于归档的材料,均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

  四、转递制度

  1、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2、县及相当于县以上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直接转递干部人事档案。

  3、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5、收到档案的单位,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

  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者,转出单位应写信催问,以防丢失。

  6、为使干部人事档案能够随干部调动或职务的变动而及时转递,干部调配、任免部门应将干部调入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告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并建立必要的联系制度。

  五、检查核对制度

  1、坚持每年全面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及时检查干部人事档案的实有数量与登记簿册目录中的数量是否相符。

  3、检查库房、档案柜、档案盒等是否符合存放要求,是否有利于“六防”措施的实施。

  4、检查干部人事档案所在的方位是否与干部人事档案的柜号、编号相符。

  5、检查干部人事档案的转递、借阅、归还等是否有记载。

  六、保管保密制度

  1、存放人事档案必须使用铁质档案柜,实现档案库房、阅档室、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三室分开”。

  2、要努力达到“六防”(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的要求,安全防护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做到万无一失。

  3、档案库房和阅档室内,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等妨碍档案安全的'物品。

  4、工作人员离开库房时要关灯、锁好门窗,单独使用电闸的应拉下电闸。

  5、保管的人事档案,必须登记造册,每半年或一年要按人头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人事档案库房为机要室,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7、档案工作人员,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有关人事档案的内容,如有泄漏或公布档案内容者,应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8、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对伪造、涂改、销毁档案材料和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等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应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9、严禁用电话索取或提供有关干部的全面情况和涉及干部的政治历史或其他重要问题的情况。

  10、严禁任何人携带档案及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和娱乐场所。

  七、管理人员职责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为干部工作服务。

  3、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保密规定,保护档案的安全,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4、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5、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档案和档案材料及业务文件等的交接工作。

  八、送交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制度

  1、要按照人事档案收集归档的要求,将档案材料及时归档。

  2、要在材料形成后30天内归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或滞留归档材料。

  3、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管理档案的,要主动收集本单位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及时送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4、送交归档的材料应符合归档的要求,材料不齐全、内容不真实、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通知材料形成部门,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形成材料的部门必须按规定认真办理。

  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7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本园地各项工作提供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安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

  二、对档案法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管理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占为已有。三、应归档的文字材料,必须齐全、完整,保持它们自己的原始资料,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

  四、凡本园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均有借阅档案的权利,同时具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五、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本园档案底细,建立台帐,登记制度,主动热情地为利用者提供方便,努力提高档案查准查全率。

  六、查阅档案人员必须十分爱护案卷,严禁在案卷上折叠、勾划、涂改、折页、污损等现象发生。

  七、妥善管理档案,对破损的档案及时做好修补工作,尽量延长档案寿命,保持库内清洁,严格做到防火、防强光、防尘、防溢、防虫、防鼠、防潮。

  八、档案一般不外借出园,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园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园(不属机密级)。

  九、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国家的宝贵财富,严格做好档案的保护工作,经常检查档案室设施是否破损,墙面是否渗水,门窗是否牢固,确保档案安全。

  十、凡需要借阅档案材料者,在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必须由档案管理人员一同进入档案室,不得借用钥匙单人进入,一般情况在阅览室查阅,特殊情况可在办公室查阅,但必须当天归还。

  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8

  1、积极配合并参与建设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劳动技能、国防知识等教育基地,为青少年的学习、生活、身心健康创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2、积极参与对青少年进行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爱国主义、中华民族精神和革命传统教育等,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积极参与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帮助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重点做好“三失人员”(即失学、失业、失足青少年)的帮助转化工作。

  4、指导并参与各中小学、各村及有关单位做好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努力搞好“老少共建,共建共育”、“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素质”和“讲政治、育新人、学科技、奔小康”等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活动。

  5、主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社会力量,积极为青少年办好事办实事,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努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9

  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其中: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处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处及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公司档案业务归属综合处,由综合处指定人员兼职负责。各处、各部门指定人员兼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3、公司档案管理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档案工作制度、条例统一管理公司的档案;各处、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参照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或本单位的档案资料。

  4、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5、公司档案管理人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企业开发、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企业须保留的,综合处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的有关请示报告及上级领导批复,属付款性质的,由财务处保存原件;属人事问题的,由劳资员保存原件;属工程项目的,由工程处保存原件。其他重要报告,在企业资料归档范围内的,连同有关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移交档案室。归档范围外的请示报告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主管经理保存一份,财务处及业务处室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财务处保存原件。

  7、公司级的收文、发文等文书资料均由综合处归档。

  8、其它体系认证要求保存的记录、文件均按规定保存。

  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办公室应有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提供利用。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负责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管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部门保管的档案材料,须经档案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档案材料,属借阅部门经办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非本部门经办的档案材料,须经综合处处长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综合处处长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综合处长报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卸、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0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中央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三)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

  第十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

  第十二条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企业档案部门应积极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十五条企业必须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

  第十六条企业提供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动,应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

  国有企业破产,破产清算组应妥善处置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分立,档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业协商办理。

  第十八条企业对在企业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企业档案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1

  一、目的

  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适用范围

  1、公司内部经营形成的各种资料。

  2、外部政府机关、行业部门形成的与公司经营或行业有关的公文、通知、批复等资料。

  三、术语和定义

  1、档案:指公司过去和现在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档案管理:就是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等活动。

  四、职责

  1、行政部: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指导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2、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行政部;

  2)向行政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管理部负责按国家财政制度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3、各部门档案主管人员

  1)负责部门档案的管理。

  4、各部门负责人

  1)批准对自己部门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处置;

  2)负责对本部门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

  5、各公司总监/副总

  1)负责对档案管理监督检查报告的审批。

  五、工作程序

  1、档案资料的`收集

  1)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并编制部门《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

  2)各部门文件、合同等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编制《移交目录》,每季度向行政部移交。

  a)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

  b)档案资料的标识行政部及各部门对各自保管的档案资料编号,编号规则见《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c)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⑴电子类合同或其他需要保管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档案室指定电脑硬盘内或制作专门光盘进行编号保存;

  ⑵文件、合同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以便检索利用;

  ⑶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文件/档案柜中。

  d)档案借阅

  ⑴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填写《借阅审批单》。借阅档案原件只限在公司内,不能带出;确因工作需要将档案带出公司的必须经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和行政部批准,且只带复印机,不带原件;

  ⑵档案外借一般只借复印件,需借原件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⑶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⑷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严禁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调换、摘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行为,如发现一次罚款200-2000不等的罚款元。情节严重者,按《档案法》和《保密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⑸非本公司职工或单位需查阅档案时,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经本公司高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在阅览室阅览,不可将档案带出档案室。

  e)档案销毁

  ⑴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销毁时,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销毁目录,报部门经理和部门分管副总鉴定,最后报总经理的批准,方可销毁。

  ⑵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行政部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目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部门经理、部门分管和总经理的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2、档案管理细则

  1)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⑴公司对外发出的公文,如给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等;

  ⑵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职能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条例、规定、命令、决定、决议、指示、计划、核准文件、证书等文件;

  ⑶本公司与其他单位来往的文书及权益文书等;

  ⑷公司领导的批示、指示等;

  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⑹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工作日记、工作备忘等;

  ⑺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计划考核/总结、报告、统计报表及简报;

  ⑻本公司与有关单位、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正本及过程材料;

  ⑼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员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本公司员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等人事档案资料;

  ⑽本公司发布的各类广告、宣传材料;

  ⑾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⑿外出公务活动(如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会议等)所获得或形成的档案资料;

  ⒀财务档案资料;

  ⒁各种实物档案;

  ⒂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3、档案资料的归档要求

  ⑴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如请示和批复、复印本和正式稿和附件等必须齐全。

  ⑵一般资料按一份原件归档,重要文件和高使用率文件可以根据需要,按二份原件存档。经办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留存复印件或影印本。如因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应经总经理批准后妥善保存,行政部以影印本归档。

  ⑶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在清晰、完整的特殊情况下可归档拷贝件。

  ⑷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资料一并归档保存,并做好电子文件存储设备信息的备份工作。

  ⑸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必须原件归档,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4、档案资料的归档时间

  ⑴即时归档下列文件(含电子、声像资料等)应在传阅、办理结束或取得后即时归档:

  a)公司规定的密级文件;

  b)重要文件,如政府批文、核准文件、证照等;

  c)合同、协议书等正本及过程资料;

  d)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

  e)其他认为需要即时归档的资料。

  ⑵定期归档

  a)部门应在每月底前整理归档当月文件,编制档案清单交行政部;

  b)部门每年3月底前归档上年度文件与资料,并移交公司行政部;

  ⑶电子声像档案的归档

  a)重要电子声像档案应实时进行、随办随归。

  b)一般电子声像档案归档应定期完成,一般每三个月一次制成光盘脱机保管。

  c)每年3月底前必须向行政部移交上一年度的所有归档电子文件数据集,行政部核实后刻录成光盘等载体脱机保管。

  5、档案交接

  ⑴部门内档案交接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兼)工作变动或离职的,要填写《档案移交清单》,由部门负责人指定的接收人核实无误后签字,行政部见证。

  6、档案移交公司的流程

  a)移交前,应对破损、字迹扩散或纸张太小的文件进行修裱、复制或加边,对大小不一、长短不齐的文件折叠理齐。

  b)采用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准确。

  c)结合文书材料的形成时间、彼此联系进行排列。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正本在前,定稿在后;

  结论在前,依据在后。

  d)经办部门检查文件或档案,编制移交清单;

  e)行政部根据移交清单,查收案卷与文件,并与部门每月提交的档案清单核对;

  f)档案完整、齐全且符合公司要求,移交纸质移交清单及电子档移交清单,确认无疑后双方在移交清单上(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保存一份;

  7、档案保管

  ⑴档案编号

  a)档案按类别应赋予统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并且要有一定范畴,不能笼统含糊。

  b)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参照《档案分类编号表》,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c)档案分类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多时,随时增补之用。

  d)档案分类及编号的增补、修订等由行政部结合工作和部门要求,组织实施修订。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

  e)建立《档案目录》存于案卷盒内,便于查阅。

  8、附则:本办法由公司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2

  1总则

  1.1公司档案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历史真实记录,它能反映公司整个活动的历史面貌。它不仅是对公司工作的总结,而且对今后发展也是很有价值的文献宝库。

  1.2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界定的部分档案,由有关业务部门管理,以便于利用。

  1.3凡属档案工作,都必须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档案机构的主要职责

  2.1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2对文秘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3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和保管公司归档范围的各类档案,确保档案质量。

  2.4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3公司档案的构成与分类

  3.1公司档案是指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包括党政、经营、技术、产品、设备(仪器)、基建、会计、人事和声像、荣誉等。

  3.2档案分类

  3.2.1 党政文书档案

  主要指公司党、工、团组织和行政机构长期工作中形成的文书,经立卷归档后形成的。它是公司对方针政策贯彻的基本思想和基本措施,企业工作的指导原则。

  3.2.1.1上级机关颁发的需公司执行的方针、政策、指示、决议、纪要等文件的全部,以及内公司发布的自制文件的全部和各种规章制度。

  3.2.1.2公司的重大决议,包括党委会、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司总部行政会议等形成的文件。

  3.2.1.3计划和总结性文件。

  3.2.1.4统计年报表,包括党员年报及名册,干部年报及名册、团员年报及名册等。

  3.2.1.5 党政工作中的其它文件,包括公司结构调整,组织机构图、厂庆活动资料、工业普查资料等。

  3.2.2经营文书档案

  主要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统计报表、合同协议、凭证记录、市场信息等文件材料。

  3.2.2.1计划类文件。指公司生产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和其它专项业务性计划。

  3.2.2.2指导类文件。指计划指标、技术指标、质量指标、市场销售指标等。

  3.2.2.3价格类文件。指产品出公司价格、公司内部劳务价格、原材料计划价格等。

  3.2.2.4凭证类文书材料。指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如财务状况、能源消耗、产品销售等的原始记录。

  3.2.2.5有关经营管理的文件、各类管理制度和工作指令等。

  3.2.3技术档案

  主要指公司在科学研究、产品开发、引进技术和设备等有关科技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它是重要的技术活动和重要的技术资料,是与公司的`生产和科技密切相关的资料。

  3.2.3.1技术研究档案。它是科学研究过程中形成的关于科技成果、科研数据、工作状况指标等材料。

  3.2.3.2产品档案。它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工艺、产品技术标准等方面的材料。

  3.2.3.3设备(仪器)档案。它是设备、仪器生产、使用、维修、改造过程中形成的材料。

  3.2.3.4基建档案。它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维修、交工验收等方面的材料。

  3.2.3.5引进资料档案。它包括引进产品交往的文件、考定资料、产品兰图、底图等。

  3.2.4会计档案

  主要指公司在会计工作中所作的记录,以及一些重要的原始凭证,在会计活动结束后经立卷归档后形成的。它将为公司进行计划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提供重要的资料,有利于公司进行计划管理和经营决策。主要包括:

  3.2.4.1会计报表档案。它指全面总括反映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财务状况,成本水平和财务成果的数据报告归档后形成的资料。

  3.2.4.2会计帐册档案。它是会计所作的一定时期的连续的经济活动簿籍,包括总帐、日记帐、月细帐等。

  3.2.4.3会计凭证档案。它包括原始会计凭证(发票、车票、材料单等)和记帐凭证(会计记录)。

  3.2.5声像档案:它是指将公司一些重要的实况,用照片、录像、录音等形式真实地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所形成的档案。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来公司视察、题词、合影,以及公司重大政治经济活动和文体活动等。

  3.2.6人事档案:它包括干部档案、员工档案、党员档案等。

  3.2.7荣誉档案:它主要指中央、省、市和有关上级机关授予公司的各种荣誉证书、奖状、奖牌、奖杯、奖旗等。

  具体归档文件材料范围详见《文件材料归档及保管期限的规定》

  4文件材料归档时间要求

  4.1产品图和工艺底图归档,在设计完成整理、经样机签定图样全部修改后归档。

  4.2科技文件材料在试验成果鉴定后归档。

  4.3新购设备仪器,包括引进设备或技术,在开箱验收时接收归档。

  4.4基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接收归档。

  4.5各项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在次年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归档。

  4.6财会档案文件材料在年度终了后暂由财会部门保存三年,期满后指定专人移交归挡。

  4.7声像档案在各项活动结束经整理随时归档。

  4.8荣誉档案在上级授奖单位颁发后随时归档。

  4.9人事档案归档按人事管理制度办理。

  5立卷要求

  5.1立卷的文件材料,应按以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立卷。

  5.2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成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排列。

  5.3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应即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十五年以上)、短期(十五年以下)三种。

  5.4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首目录备考表。

  5.5案卷组成后,应对案卷统一排列,编写全档号,然后逐一登记,填写案卷目录。

  6档案保管

  6.1档案保管是指克服和限制损毁档案的各种因素以延长档案的寿命,保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6.2建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6.3档案接收按各类档案交接手续办理。

  6.4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在于防止人为的和自然的因素对档案损毁。档案库房应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

  6.5对受损和纸张老化,字迹消退的档案,要及时修复和抄录(复印)。

  6.6按公司保密制度做好档案保密工作。秘密档案超过规定期限应履行解密手续。

  6.7档案库房管理要规范化,框架应编号,编写档案存放地点索引。

  6.8按规定方式、方法和手续,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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