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六安市选聘大学生村官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14 编辑:younian

  按照《安徽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组通字〔2015〕22号)等规定,现将我市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1.体检对象:2015年度择优选聘大学生村官驻村见习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和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通过面试入围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7月15日上午。

  3.请体检入围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于2015年7月15日上午6:20前,到六安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佛子岭路市政务服务中心东、住房公积金中心西)前集中报到并参加体检,请注意务必保持空腹,并交一寸免冠照片2张。逾期不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4.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附件: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检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集中报到,不得迟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均为原件)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三、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和安排,不得离组单独行动。

  四、现场抽签,将抽签号填入《体检表》封面右上角。请携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中由受检人填写的内容。

  五、体检时,不得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如有携带必须上交领检人员,统一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受检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均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七、体检考生不得有陪属参加;不得有要求医护人员作出有碍公正体检结果的言行;不得与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发生无理纠缠和取闹,影响体检工作秩序。

  八、《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除此以外,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由市选派选聘办公室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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