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今天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最新湖北大学生村官待遇,欢迎阅读参考!
最新湖北大学生村官待遇
1. 中央财政按每人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2. 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中央和省级财政对我省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为每人每年2.3万元(恩施州每人每年3万元),未达到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的,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3. 在建档立卡贫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按每人每月150元发放岗位补贴。
4. 到村任职期间,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会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大学生村官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个人应缴部分除外)由县级财政承担。此外,省委组织部会同省财政厅、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为大学生村官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费用由省财政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共同承担。
5. 到贫困县等艰苦地区农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
【延伸阅读】湖北大学生村官报考条件
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
2.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有1年以上班级主要干部(班长或团支部书记)或院系以上学生会、团委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
3. 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
4. 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 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7. 身心健康。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的优先选聘:
1. 国家“985”、“211”等重点院校毕业生;
2. 硕士、博士研究生;
3. 涉农专业和城镇规划、农业科技、电子商务、金融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毕业生;
4. 回原籍所在县(市、区)工作的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