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三支一扶”待遇及补贴

发布时间:2017-07-25 编辑:莹莹

  22日上午, 市人社局组织我市2016年“三支一扶”大学生集中岗前培训。前来报到的210名高校毕业生在接受半天的岗前培训后,立即分赴我市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简称“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为2年。

  据了解,自2006年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以来,我市已派遣10批共1664名大学生充实到乡镇、街道、学校、卫生院等基层单位开展“三支一扶”工作,其中支教901人、支农212人、支医191人、扶贫360人;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503人,大专学历1160人。目前,我市2015届“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人数仍有201人。一批批高素质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为基层工作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优化了基层人才队伍结构,对加快农村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林水利和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基层服务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今年,省分配到我市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10名,派遣人数连续5年居全省第一。

  为让“三支一扶”大学生安心服务基层,2013年起,省财政较大幅度地提高了“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生活待遇,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每人每月生活补贴已提高到1600元,并统一缴纳社会保险每人每月448元,交通补贴每人每年1000元。此外,市政府统筹市、县财政及用人单位解决每人每月的补贴400元,并统一缴纳每人每月社保费112元。

  当天,市人社局特邀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专家作了专题讲座,为刚出校门的大学生更好地适应基层工作提供岗前指导。

  【延伸阅读】

  三支一扶的具体内容:

  计划落实

  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起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实施过程

  主要包括组织招募和对大学毕业生工作期间的管理服务两方面内容。组织招募有一套详细的工作流程,即每年4月底前,各地收集、汇总、上报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每年5月底前,各地根据下达的招募计划,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募;每年7月底前,派遣“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通知》在对“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期间的户档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管理和经费保障等方面都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工作时限

  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择业期间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

  优惠政策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各地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做好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积极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一)各级人事、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挖掘就业岗位,制定鼓励政策,积极吸纳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服务单位补充人员时,应优先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时,特别是乡镇中小学、卫生医疗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在补充专业技术人员时,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专门招聘这部分大学生。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硕士研究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自主创业的,享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06]14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就业,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就业后不再实行见习期。凡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或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福利待遇,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评定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具体情况

  (1)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大学生。

  (2)对于准备自主创业人员,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4)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

  (6)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时,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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