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公司章程范本(通用14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章程,章程作用于组织内部,依靠全体成员共同实施。那么什么样的章程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服装公司章程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服装公司章程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xxxxx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xxxxxx.
第四条公司在琼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民政服务大楼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万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性出资。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公司由1个自热人股东组成;
股东一:王xx
家庭住址: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是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3、公司对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
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自然人股东有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年三月召开。
2、临时会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2、会议主持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首次会
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3、会议表决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每项决议需代表多少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规定如下:
(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股东会的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会议记录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10项职权。 第十七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
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职权。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在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6项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股东会会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份股权。
第二十三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先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应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并盖章、签字。如全体股东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公司股权转让的其他事项按《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至第七十六条规定执行。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八章财务、会计
第二十七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八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制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表,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审计,报送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并送交各股东审查。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五)说明书;(六)利润分配表。
第二十九条公司分配每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时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第三十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除法定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会计帐册、报表及各种凭证应按财政部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作为重要的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第九章破产、解散、终止和清算
第三十二条公司因《公司法》第181 条所列(1)(2)(4)(5)项规定而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告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清算结束后,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第三十三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公司股东会。
第三十四条公司章程经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生效。
第三十五条经股东会提议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须经股东会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十六条公司章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有抵触,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原件一式六份,其中每个股东各持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验资机构一份,公司留存二份。
服装公司章程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 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目的是发展经济,为国家提供税利,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四条 公司依法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 公司名称:xxxxxxxxxx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住所:xxxxxxxx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场所:xxxxxxxx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汽车配件销售;汽车维修及美容装饰;二手车信息咨询服务。(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第九条 公司经营期限是20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须经批准的项目的,依法办理相关批准件或许可证。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第十二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500万元。
第十三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 xxx、xxx 投资。认缴注册资本总额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100%,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五章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第十四条 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1、以货币资金出资3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
2、以货币资金出资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第十五条 公司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均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配红利;
(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三)股东会上的表决;
(四)依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出资;
(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账目,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并提出建议或质询;
(六)被推选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在公司清算时,对剩余财产的分享;
(八)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执行股东会决议;
(二)依其所认购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按期缴纳股金;
(三)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公司设置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七章 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第二十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增加注册资本:
(一)股东增加投资;
(二)公司盈利;
(三)其他原因需要增加注册资本。
第二十二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
第二十三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作出减少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一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八章 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
第二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法》对转让股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重新编制新的股东名册。
第九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议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十七条 股东会分为定期会和临时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于每年2月20日前举行。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召开股东临时会。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提议时;
(2)执行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3)监事认为必要时。
第三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通知以书面形式发送,并载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十一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工作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工作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 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主持股东会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主持。
第三十三条 股东会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执行董事或其指定的人员妥善保管。
第三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任期三年。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任期三年。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股东会议。
第三十六条 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聘任产生,并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服装公司章程 3
一、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预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第四条 公司住所:市(县镇)路(街)号。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含经营方式)。
四、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总额,人民币X万元。(要符合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应影响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东名称
第八条 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 公司在册股东共 人,全部是法人股东
股东名录:
(一)法人股东:
法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认缴出资额: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出资方式: (货币或实物或其它)
认缴时间: 年 月 日
第十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红利;
3.有权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
4.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优先认缴出资;
5.按规定转让出资;
6.其它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有权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足认购的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出资额只能按规定转让,不得退资;
5.有责任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6.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7.在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七、股东(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三条 出资人以货币认缴出资额。(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认缴出资额,应提交相应证件,经其它股东同意,评估折算成人民币并于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在出资证明中注明。)
第十四条 出资人按规定的期限于 年 月 日前缴足认资额,逾期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五条 全体出资人缴纳出资额后,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公司对出资人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人即成为公司股东。
服装公司章程 4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维护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2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有关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3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向境内外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第4条 公司注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5条 公司住所为:成都市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
第6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注: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7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8条 ___________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董事长或总经理均可担任法定代表人)
第9条 公司由____名自然人和_____个法人发起设立(注:或募集设立)。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10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11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12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第13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14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15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16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17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实行等额划分,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
第18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由公司统一向股东出具持股证明。
第19条 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________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_______股,占公司可发行股总数的_________%。 (注:募集设立由发起人认缴公司应发行股份_________万元,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_________万元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_________万元)
第20条 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股份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21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股本:
(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二)向所有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增发新股的方式。
第22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23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时,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情形,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24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25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在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26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27条 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重要依据,公司股东名册应当及时记载公司股东变动情况。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 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 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 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第28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29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应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30条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31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按时足额缴纳股金;
(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32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33条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年会每年召开1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每年召开次数不限。
第3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35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36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二十日以前以电话或公告或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公司各股东。
第37条 股东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第38条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39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四)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
(五)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六)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第40条 出席股东会会议的签到册由公司负责制作。签到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以及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第41条 监事会或者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阐明会议议题。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应当尽快发出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第42条 股东大会召开的会议通知发出后,除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等原因,董事会不得变更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应根据情况另行通知召开时间,但股权登记日不因此而重新确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提案
第43条 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向公司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第44条 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大会提案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第四节 股东大会决议
第45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持有或者代表的股份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46条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47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后提请股东大会决议。
第48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49条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第50条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
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第五章 董事会
第51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______人组成(注:董事会成员由5-19人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实施细则;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五、拟订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方案;
七、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决定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52条 董事任期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履行职务或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53条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董事长可以由股东董事也可以由非股东董事担任。
第54条 董事长的职权:
一、支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55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
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第56条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 总经理
第57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58条 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向董事会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人选;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部门负责人。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 监事会
第59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_____名监事组成(注: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股东监事____名,职工监事_____名。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工会或职工代表会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本公司的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60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公司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61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协助其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62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63条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为:
监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在监事会会议上均有表决权,任何一位监事所提议案,监事会均应予以审议。
第64条 监事会的表决程序为:
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
监事会决议需有出席会议的过半数监事表决赞成,方可通过。
第65条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66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67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报送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并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
第68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69条 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70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第71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会计帐册、报表及各种
凭证应按财政部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作为重要的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第九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72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由公司的股东会做出决议;按《公司法》的要求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公司自股东大会作出合并或者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不进行合并或者分立。
第73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的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理,通过签订合同加以明确规定。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第74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第75条: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有关机关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股东会议决定公司解散、合并、分立以及因公司违法被依法责令关闭以及经营期满,经股东会研究决定不再经营等原因时,应依法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织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织。
一、公司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登报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对公司财务、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后,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明细清单,并通知债权人及发布公告,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股东会或有关部门通过后执行。
二、清算后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按首先支付清算费用,而后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交纳应交未交税金后偿还债务,最后剩余财产按投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三、清算结束后,公司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十章 工 会
第76条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设立工会。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公司应支持工会的工作。公司劳动用功制度严格按照《公司法》执行。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77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公司股东会。
第78条 本章程由全体发起人签字盖章生效并报登记注册机关备案。
第79条 经股东会提议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通过,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后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80条 因本章程产生的或与本章程有关的争议,选择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80条 本章程所订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服装公司章程 5
公司名称/姓名:
住址:
性别:
年龄: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顺序填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方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企业名称、地址及性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性质:
第二章 经营范围及宗旨
第四条 合伙宗旨:
第五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六条 合伙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章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及期限
第七条 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合伙人性质
1、合伙人(公司名称/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合伙人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__(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
2、合伙人(公司名称/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合伙人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__(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
第八条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______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四章 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第十条 盈余分配,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第十一条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应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对基于其他合伙人(包括有限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的债务,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的合伙人进行追偿。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章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第十二条 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3、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________日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退伙后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4、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6、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7、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合伙协议规定分担亏损。
第十四条 出资的转让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章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第十五条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 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其权限是:
1、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查阅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第七章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事项
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终止
1、合伙期限届满。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规定被撤销。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十八条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企业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八章 纠纷解决
第十九条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参照合伙协议执行,或者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进行修订、补充。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服装公司章程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股东、变更股权,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正:
1、章程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原为:公司在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名称:______化工有限公司。
现修正为:公司在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名称:______有限公司。
2、章程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原为:经营范围:化工产品、胶粘制品、塑胶制品的销售及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除易燃易爆,强腐蚀、剧毒)。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现修正为:经营范围:化工产品、胶粘制品、塑胶制品、彩晶玻璃的研发及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除易燃易爆,强腐蚀、剧毒)。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3、章程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原为:公司股东共______个:
(1)姓名:______
住所: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2)姓名:______
住所: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3)姓名:______
住所: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现修正为:公司股东共______个:
(1)姓名:______
住所: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2)姓名:______
住所: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4、章程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1、股东姓名:
2、身份证号码:
3、出资方式:
4、出资额(万元):
5、出资比例:
现修正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1、股东姓名:
2、身份证号码:
3、出资方式:
4、出资额(万元):
5、出资比例:
全体股东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服装公司章程 7
为加强仓库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仓库;
2、 不得在仓库内吸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防尘工作,以确保货物安全;
3、仓管员应对仓库的储备情况熟悉掌握,如有储备不足要及时报告给专职文员;
4、严格按配送公司划分为合格品存放区,不合格品存放区;做到产品的有序摆放;
5、根据订货单以及对方的送货单查验货物,如有差异应及时反映给专职文员,如无误填写入库单;
6、货物发放严格执行先进先出;每星期检查一次分库库存报表余额,以便调剂发货;
7、根据文员的发货单,先开单、后发货,仔细检查所发产品的数量、型号用专用胶带打包并贴好货运面单;并填好发货记录单;
8、仓库严格按单出库,如有不符,仓库与配送点核实后必须即时办理补单、补货手续;
9、不论什么情况,配送点必须按总仓出库单入库,遇货运公司丢失货物,仓库应及时与货运公司联系,确认后将所丢失的货物另行出库补给配送点;
10、对各配送点的'退货要对单清点,并分类入库;退库要求2人清点,填好退库单后交文员进行跟踪;
11、每天做好库存日报表后必须核对库存,确保帐实相符;如有不符必须当日查清;
12、报表准确性由经理核查;
13、每月26号盘点一次,由经理安排专人进行实地盘点;
14、订单要求每天发出,遇不发单时仓库必须通知配送点。每星期六为盘点日;
15、如货物丢失,按货物零售价的70%由仓管员赔偿;
16、单据、报表按月封箱保存半年;
服装公司章程 8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使本公司成品的缴库、保管、发运、销货退回及滞存品处理等事务流程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范围
有关成品仓储管理作业包括库位规划、收发货作业及仓储管理等事务,依本准则的规定办理。
库位规划
第三条库位规划与配置
(一)仓库应依成品出入库情况、包装、方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使库位空间有效利用。
(二)库位配置原则应依下列规定:
1、配合仓库内设备(例如手推车、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电源等)及所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
2、依销售类别、产品类别分区存放,同类产品中计划产品与订制产品应分区存放,以利管理。
3、收发频繁的成品应配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
4、将各项成品依品名、规格、划定库位,标明于"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
第四条成品堆放
配货中心应会同商品部的质量管理人员,依成品包装形态及质量要求设定成品堆放方式及堆积层数,以避免成品受挤压而影响质量。
第五条库位标示
(一)库位编号依下列原则办理,并于适当位置作明显标示:
1、层次类别,依A、B、C顺序由下而上逐层编订,没有时填"0"。
2、库位流水编号。
3、通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4、仓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二)计划产品应于每一库位设置标示牌,标示其品名规格及单位包装量。
(三)库管依库位配置情况绘制"库位标示图"悬挂于仓库明显处。
第六条库位管理
(一)仓库管理人员应掌握各库位,各产品规格的进出动态,并依先进先出原则指定收货及发货单位。
(二)计划产品每种规格原则上应配置两个以上小库位,以备轮流交替使用,以达先进先出的要求。
收货管理
第七条成品缴库方式
(一)入库部门开立"入库单",使用方法及流程前面已经讲述过。
第八条收货注意事项
物料管理科应就缴库内容与成品缴库单的内容确实核对,如发现入库产品款号、品名、规格、产品数量、包装或唛头等不符时,应即时通知入库部门更正。
发货管理
第九条发货注意事项
(一)配货中心接到"订货单"时,经办人员应依产品规格及订货通知单编号顺序列档,内容不明确应即时反映业务部门确认。
(二)因客户业务需要,收货人非订购客户或收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的,依下列规定办理:
1、经销商的订货、交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其"订货单"应经业务部主管核签方可办理发运。
2、收货人非订购客户应有订购客户出具的收货指定通知始可办理发运。
(三)配货中心接获"订(货)单"才能发货,但有指定交运日期的,依其指定日期发运。
(四)订制品(计划品)在客户需要日期前入库或"订货单"注明"不得提前发运"的,配货中心若因库位问题需提前交运时,应先联络业务人员转知客户同意,且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始得提前交运,若系紧急出货时,应由业务部主管通知配货中心主管先予发运,再补办出货通知手续。
(五)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成品不得发运,若需紧急交运时需于发运同时办理入库手续。
(六)订制品发运前,配货中心如接到业务部门的暂缓出货通知时,应立即暂缓发运,等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再办理发运。紧急时由业务部门主管先以电话通知配货中心主管,但事后仍应立即补办手续。
(七)"成品发运单"填立后,须于"订货通知单"上填注日期、"成品发运单"编号及数量等以了解发运情况,若已发运毕结案则依流水号顺序整理归档。
第十条承运车辆调派与控制
(一)配货中心应指定人员负责承运车辆与发货人员的调派。
(二)配货中心应于每日下午4点以前备妥第二天应发运的"成品发运单",并通知公司总务科调派车辆。
(三)如承运车辆可能于营业时间外抵达客户交货地址者,成品发运前,配货中心应将预定抵达时间通知业务部门转告客户准备收货。
第十一条客户自运
(一)客户要求自运时,配货中心应先联络业务部门确认。
退货品管理
第十二条运输的联络
配货中心接到业务部门送达的"成品退货单"应先审查有无注明依据及处理说明,若没有应将"成品退货单"退回业务部让补充,若有则依"成品退货单"上的客户名称及承运地址联络承运商运回。
第十三条退货品的验收
(一)退货品运回公司后,配货中心应会同有关人员确认退回的成品异常原因是否正确,若确属事实,应将实退数量填注于"成品退货单"上,并经点收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签章后,依据前面介绍的退货单使用流程办理退货。
(二)配货中心收到尚无"成品退货单"的退货品时,应立即联络业务部门主管确认无误后暂予保管,等收到"成品退货单"后再依前款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退货的更正
(一)若退回成品与"退货单"记载的退货品不符时,配货中心应暂予保管(不入库),同时于"成品退货单"填注实收情况后,报交业务部门。
(二)业务部门查验退货品确属无误时,应依实退情况更正"退货单"送配货中心办理销案。
第十五条盘点
(一)库存成品应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盘点时由会计部门将盘点项目依规格类别填具"成品盘点表"会同配货中心盘点,并按实际盘点数量填入数量栏内。
(二)实施电脑化后,"成品盘点表"由电脑制表。
(三)会计部门将"成品盘点表"的盘点数量与帐面数量核对若有差异,即填具"盘点异常报告单",并计算其盘点盈亏数及金额,送配货中心查明原因,再送销售部主管研判,拟具改善措施呈总经理核决。
(四)盘盈亏数量经核决后,由配货中心开立"调整单",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一联配货中心自存、
第十六条消防设备
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配货中心应于仓库明显处悬挂"严禁烟火"标志,并依工业安全卫生管理的规定设置消防设备,由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日至少检查一次,如有故障或失效,应立即申请修护补充,并配合厂区消防训练,以提高应对能力。
第十七条库房管理应注意事项
(一)仓库内应经常维持清洁,并随时注意通风情况。
(二)易燃品、易爆品或违禁品不得携入仓库,配货中心应随时注意。
(三)仓库内不得吸烟,若因工程需要烧焊时,应先报备,并有人专责允许后才可。
(四)配货中心对所经管的成品库存及仓运设备应负责安全使用之责,如果破损应立即反映主管并立即委托修护。
(五)未经配货中心主管核准有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搬运完毕后,亦不得在仓库逗留。
(六)配货中心人员于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及电源、水源是否开闭,以确保仓库的安全。
第十八条库房抽查考核制度
(一)为了了解仓库的工作效率以及工作进展,公司将不定期的对仓库的生产与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二)抽查内容包括仓库的货品陈列、人员考勤、场地卫生等;
(三)抽查人员的安排由公司指定或派遣;
(四)抽查时间将不提前通知,每月抽查次数为2—3次。
附则
第十九条实施与修订
本管理准则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服装公司章程 9
第一章仓库管理制度
一、仓库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员工手册》的所有条款及其他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仓库所有员工必须需服从公司的领导,尊重仓库主管,服从仓库主管、生产主管及公司领导根据实际的生产需要的合理调配与安排。
三、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自觉性好,勤恳踏实,一丝不苟地按照仓库流程操作,不得马虎或偷懒。
四、仓库所有人员有权禁止非工作需要而进入仓库的其余人员,对仓库的所有存储的布、辅料、生产工具及用品、办公用品等的流失负责。
五、凡非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其他员工,经劝说仍不听者,可上报行政部依据《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六、公司运营除饭堂的食品类采购不入仓库之外,其余一应物品的采购及收发都必须入仓登记、签收之后才能发放到其他部门使用。
七、仓库主管对所有仓库员工的工作内容与职责必须交待清楚,并对新进入公司仓库工作的员工作岗前培训,仓库员工在清楚知道自己的岗位职责后才能够上岗。
八、所有仓库人员都要熟悉了解本岗位库存的布、物料、生产工具、生产用品、办公用品等的性质、用途、状态方面的知识,对检验失误、发错布、物料等造成生产的返工违者视其情节轻重根据《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仓库主管对采购、入仓的所有材料的收与发、对所有物品的检验、盘点、所有的收发记录与收发签收单据、仓库工作用品、所有的存仓物品的摆放、所有物品的标识等的工作安排及工作监管、仓库安全等负责。
十、根据实际的生产需要,对收发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十一、做好7S工作,仓库所有人员自觉轮值,对仓库的清洁与安全管理负责。
十二、仓库所有人员必须配合生产的需要,按需准时发放布、辅料、生产工具及物品、办公用品等,不得无故拖延时间从而影响正常生产,违反者按《员工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仓库运作流程
一、仓库生产运作流程(公司产品生产类)
1、仓库主管及采购负责收集公司所生产的、或开发的产品所需要采购的各类供应商的信息,并按价格便易、质量好、讲信誉、货期准的供应商按先后顺序进行归类整理并存档。客人指定或客供的供应商需要分类整理并存档。
2、仓库主管及采购负责收取或主动询问生管本公司所接客人的板单及大货订单情况,在收到客人板单计划或大货订单计划后需及时向开发部索取订单所需要的所有布、辅料用量表,然后迅速而准确地按布、辅料的不同做好《采购计划表》。《采购计划表》需明确采购品种、采购数量、所采购品种编号及款号、价格、交货日期。客人指定的供应商直接发《采购计划表》给供应商,本公司开发的产品应按价格最便易、质量最好、最讲信誉、货期最准的标准选择最好的供应商,然后将生产信息传给或寄给供应商。
3、采购向生管索要经客户公司相关负责人确认的《布、辅料确认样品卡》的相关样板交与供应商,已经开发确认好的布、辅料在《采购计划表》注明所采购的布、辅料型号即可,自己公司开发的产品的《布、辅料确认样品卡》需要采购员在打板时做好交给客人审批,正确后才能按正确的《布、辅料确认样品卡》进行采购。
4、采购将《采购计划表》交给供应商后,仓库主管与采购需即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并要供应商确认布、辅料可以到我公司的准确日期,按公司领导要求,根据客人的信用度,必要时还需要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将供应商确认货期信息传递给IE部,便于IE部安排生产计划。
5、采购过程的进度追踪。
1)如果订单数量过大,为了减免公司仓库的负担,要求供应商分批出货到我公司。在做《采购计划单》时就必须将计划做好。
2)提前追踪供应商的货期,大货的布、辅料的试产第一批应及早回到我公司,并对大货布、辅料按照我司客户批核的《布、辅料确认样品卡》进行核对,将核对情况记录在《采购情况记录表》内,对供应商送货的数量与价格进行核对,与采购单无误后,正确的布、辅料入仓,不正确的.或质量不达标的要退货,仓库不收不合格的布及辅料。所有来料必须当天登记入库或退货。
3)根据采购的实际供应商确认期提前跟进进度,直到按照采购单的数量全部收完。将每次所收货记录完《采购情况记录表》后供应商的送货单交给财务做《采购统计报表》。
6、对大货布、辅料的检验工作负责。
1)大货布回来后,仓库采购、收发除按规定对照《布、辅料确认样品卡》检查布种、颜色、数量与价格外,仓库主管及采购需要通知验布员验布。验布的程序按客人提供的或供应商提供的验布标准规定进行,验布后,要将验布报告情况进行分析,如:布色不均匀、边差、段差、头尾差、短码、窄布封、掉色、抽纱严重、粗纱严重、烂洞、斜纱纹、密度不够等等,根据客人所接收的标准,质量问题严重的要报告公司生产主管、经理、总经理并责成供应商退货,及时告诉公司的客户实际出现的情况。
2)对大货辅料的检测,按客户提供的《布、辅料确认样品卡》的标准检测及其他的检测标准(如:洗水测试等)进行检测,并将检测信息传递给供应商、客人及相关生产部门。
3)如果是客户在我司是成品采购,布料、辅料还需要送去做商检,检测结果没有问题才能够进行大货生产。
4)根据客户的要求,还需要将布料、辅料交给公司QA或QC部进行:洗水测试、烫缩的测试及色牢度的检测工作。根据QA或QC部出的《大货布洗水报告》与仓库验布员的《验布报告》判定布、辅料是否合格。
5)对合格的布、辅料要及时做好清楚的标识,并分类及时入库上架放置。不合格的布料、辅料放置于待处理区,经公司领导或客人确认后的意见进行处理。
7、大货首件样板的制作。大货布回来后将布、辅料即时执一件给技术部做产前板。产前板经客人批复正确后仓库主管及相关负责人要参加产前会,对仓库应注意的事项做好详细记录。
8、产前会后,按规定责成仓库收发按《生产计划排期表》的计划出货先后顺序发布及辅料给生产加工厂或自己工厂的裁床、仓库或车间。自己车间的布、辅料发放要有生产主管或车间主任的《大货试产通知单》或《大货生产通知单》,并按单规定的时间、数量发料。所有的布、辅料发料出仓要做好清楚的记录,开具《出仓单》且必须签收存档,并核对库存数量是否正确,填写清楚库存处的实际的布、辅料数量,重新做好标识。
9、仓库采购及收发对发出的布、辅料进行即时跟踪,如发现因检查没有发现的质量问题或车间生产中出现的错误而少数时要及时做好生产情况记录,并积极与供应商沟通协调,补充不足的布及辅料,以便车间及时生产保证订单数量及准时交货给客人。
10、仓库搬运要将车间每天生产装好箱的成品及时收到仓库并记录签收,车间各生产线装好箱的库存不能够超过2箱,下到仓库装好箱的成品必须按款号、颜色、码数、数量等分类标识好分类上成品仓的专用货架待出货。同时将下货数录入仓库的《生产管理看板》(生产管理看板的要求如附表要求)。
11、仓库主管负责调配人手对已经生产的完成的大货按客人要求的出货日期装车出货。如出货量大,有必要的时候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请公司外的搬运工搬货,但必须经过公司经理同意。
12、大货生产完成后,要对布、辅料的生产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综合评估并整理,然后在以后的采购中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发生。
13、每个月对所下的“采购单”已收货情况进行分类编号整理并存档,与财务对数,财务部只有在核对数据无误后才能够付款给供应商。
14、对所有的采购供应商进行月评估,每季要进行季度评估,每年要进行年度总结及评估,评估的结果要记录存档,并将评估表交经理及总经理。以备他们在以后的供应商的选择上做决策。
二、生产工具、生产物品、办公用品等仓库管理流程。
1、采购负责收集公司生产所需要采购的及办公应用所需要采购的各类商品的供应商的信息,并按价格便易、质量好、讲信誉、货期准的供应商按先后顺序进行归类整理并存档。客人指定或客供的供应商需要分类整理并存档。
2、向各类供应商索取生产工具及生产用品、办公用品的样品供采购时的选择。
3、将公司需要的各类生产工具及生产用品、办公用品的种类及所需要的数量存档。
4、根据实际需求下采购单给供应商并跟进进度。
5、对采购回来的生产工具、生产用品、办公用品按供应商的标准样进行检验,合格的按实收数签收后根据种类标识清楚分类入仓摆放,不合格的直接退给供应商。
6、各部门领取生产工具、生产用品、办公用品等必须要签名,仓库发出后要扣库存,在公示牌显示余下的数量。
7、在公示牌显示每个月各部门的领取情况及生产工具、生产用品、办公用品的损耗情况。
8、定时盘点核查生产用具、生产用品、办公用品的库存数量,对常用的物品需提早通知采购下单购买。
服装公司章程 10
1.目的
为加强销售部管理,明确销售部管理权限及管理程序,使销售部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________服装公司销售部全体员工。
3.职责
销售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执行。
4.内容
4.1员工应遵守销售部的一切规章制度。
4.2员工应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批示办理。
4.3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4.4员工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4.5遵守_____小时复命制,把1%做到100%。
4.6员工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7员工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物。
4.8员工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或遵从上级指挥,予以协助。
4.9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4.10销售部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4.11对外交往要有理、有礼、有节。
4.12牢记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
4.13牢记“客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客户服务,努力让客户满意。
4.14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实行_____小时答复制(即所有上级安排的任务,均须在_____小时内答复工作进度)
4.15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既有分工又有合作。
4.16偷窃、丢失公司资料、器材、工具及其它物品者。
4.17假冒公司名义向外诈骗、招摇撞骗有确凿证据者。
4.18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导致公司受损者。
4.19营业员的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4.20职前培训由销售部负责培训,内容为:
(1)职前培训
A.公司简介,营业员规章制度的讲解;
B.企业文化、专业知识的培训;
C.工作要求、工作职责的说明。
(2)在职培训
A.营业员不断的研究学习本职技能,销售主管应随时施教,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
B.店铺业务骨干介绍经验。
(3)专业培训:视业务的需要,销售部安排邀请公司专业人士给营业员做专题、专项培训。
4.21及时开具非日常销售补货单及调货。
4.22及时对顾客的投诉进行处理、并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4.23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收集、整理、归纳市场行情、价格、客源等信息资料,提出分析报告,给上级提供参考,每周总统计、每天统计数据做例会分析内容。
4.24及时进行活动方案策划、落实、跟进方案反映情况进行调整。
4.25按时进行卖场的每周两次陈列调整、盘点抽查。
4.26各店的人员调整、管理及监督。
4.27按时提供外地店每月的VIP客户信息。
4.28按照市场需要对往年货品价格调整。
4.29按时提供各店铺考勤统计给财务部。
4.30按时完成各店铺每月的对账工作。
4.31收集各大卖场资料(包括品牌分布、卖场销售状况、客流量、卖场货品主力价格分布)、市场调查(包括当地经济状况、消费指数、对服装的偏好程度)。
4.32提前提出原有店铺翻修计划及翻修方案、费用预算、质量监管。
4.33更新道具和制作更有价值的橱窗展位(道具设计方案、安排设计图纸、审核定单、检验质量、指导安装和使用)。
4.34在维护公司的利益上精选装修的道具厂商和装修队伍准备、采购开店所需的装修材料、道具。
4.35必须不定期维修及定期维护店面及办公室的装修物品。
4.36未经总经理批准,超越权限,给予店铺超于权限的折扣。
4.37店铺出现换货程序必须凭销售单据换货‘不得私自进行任何退换货品。
5.引用文件
无
6.记录
《营业员过失单》
7.其它
7.1本规定由销售部制订并归口管理;
7.2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服装公司章程 11
第一条:目的与原则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着装,提升公司形象和员工形象,确保员工形象的统一性与协调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着装的规范管理。
第三条:着装标准
1.工作日:员工穿着单位统一规定的标准化工作服,外出应穿着整洁大方、得体合适的服装。
2.非工作日:员工穿着合适、整洁、大方、得体的`服装(禁止T恤,牛仔裤等不文明、不庄重的服装出现在办公场合)。
3.公司举办会议、庆典等活动时,员工必须着装合适,整洁大方,服饰色调要与公司标志色调相吻合。
第四条:制度落实
1.不得自行修改公司统一制定的工作服装标准,对于不符合公司统一制定的工作服装标准的员工,应给予口头警告,并督促改正。
2.公司开具工作服装发放单并按时发放,员工应珍爱公司提供的工作服装,不得擅自销毁、私卖或丢失。
第五条:违规和惩戒
1.对于违反公司员工着装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惩罚,同时对其进行口头指导和书面警告。
2.对于故意违反公司员工着装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服装公司章程 12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着装,提升企业形象和员工形象,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制定该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人力派遣、实习生等。
第三条:员工着装标准
1.工作日:职业工作服(统一规定颜色、款式、制式和式样),鞋子应予以统一,T恤、短裤、短裙等不得穿着上班,必须穿着统一规定的工作鞋。
2.非工作日:员工在办公室以外的时间和区域,应穿着整洁合适的服饰,不得穿着露出脚趾的凉鞋或人字拖。
3.特殊工作场合或管理层安排员工着装的除外。
第四条:管理和统一制度
1.对新员工及聘用特定岗位人员的身着,须进行统一的、整体的评估和决策,并充分征求员工的意见,最终由人力资源部审批。
2.对于员工的换衣和洗衣须统一管理,公司会为员工提供相关的服务,同时要求员工自觉维护好企业员工形象。
第五条:保护、文明及惩罚
1.企业应保护员工的人格权、形象权,要求员工始终保持良好的面容和正常的心态。
2.对于故意违反公司员工着装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或开除。
3.在制度落实过程中,全体员工要文明衣着,坚持素雅既职业。如果发现有员工不文明衣着,企业有权对其进行惩戒并进行布告。
第六条:员工形象管理
作为公司的代表,员工的形象至关重要。因此,公司必须对员工的形象进行管理,确保员工的形象符合公司的形象,从而提高公司的形象效应。
为加强员工形象管理,公司应制定员工形象标准,并根据每个员工的职位、岗位、工作内容等要素制定不同的形象管理标准。同时,公司应该对员工形象的细节方面进行管理,如发型、妆容、皮肤、口腔卫生等。
在形象管理方面,公司还应根据员工的不同年龄、性别、个性和职业特征等要素制定特定的形象管理标准。
第七条:着装及形象评估
为确保员工的着装和形象达到公司的标准,公司应定期进行员工着装及形象评估,以判定员工的形象状态是否符合要求。评估期间,公司应对员工的外形、形象、工作服和工作鞋等方面进行最终裁决。
评估期间,公司应以公正和公平的态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对于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员工,公司应向其提供相关指导和建议,帮助其改善形象。在员工着装及形象评估期间,公司应具体实行以下措施:
1.发放员工着装及形象评估表,以便员工对自己的着装和形象进行自我判断,并在评估期间根据自我评测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
2.定期组织员工着装及形象评估活动,由相关部门负责,确保评估活动的`顺利开展,保证评估结果的公正和客观性。
第八条:领导干部的着装及形象管理
领导干部是企业的重要形象代表,对于领导干部的着装和形象管理要格外重视。
出于对领导干部的着装要求,公司应对领导干部的着装标准和形象标准进行特殊明确,以保证其更好地担任企业形象代表的角色。
针对领导干部着装及形象的管理,公司应考虑以下要素:
1.根据领导干部的不同职位要求制定不同的工作服着装标准,并实施统一管理。
2.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形象管理,对其发型、妆容、皮肤、口腔卫生等细节方面进行监管。
3.不定期对领导干部的形象进行评估。对于不符合公司要求的领导干部,公司应向其提供相关指导和建议,帮助其改善形象。
第九条:着装及形象管理的监督与检查
为保证公司员工着装及形象管理的实施和执行,公司应设立相关监督和检查机制。
公司应定期进行对员工着装及形象的监督和检查,评估评估结果,并对不符合要求的员工进行纠正和督促。同时,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着装及形象管理工作,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总之,员工着装及形象管理规定对于企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应加强对员工着装、形象及制度的落实,从而提高公司整体形象和员工整体素质,和提升员工价值感与归属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保证。
服装公司章程 13
为了保证仓库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进生产发展的健康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资的性质、保管办法和注意事项,并能正确地使用该仓库的`安全设备及消防器材。
2、仓库负责人应经常向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等注意事项方面的教育。
3、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任意修改o
4、库内存放的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人库时按产品日期分别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的事故和损失。
5、库内产品不得擅自堆积过高,应根据库内容星而定。存放物品的货架需考虑安全强度,不准超载。
6、库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必要时可装设通风设备
7、库内在不同部位,应挂温度计u随时掌握库内温度的措施。
8、库内不得混放互相影响的产品,应放置性质相同胡产品
9、仓库内外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在值班室内应有备用照明设施。
10、仓库成装置避雷针,井按时做技术检查龙修。种类和放置地点需经安全环保科同意。
11、仓库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
12、仓库内外需要进行维修施工时要办理“安全检修让’办理“功火许可证”。
13、仓库周围和内部,不得亩垃圾和易燃物品积存,以免引起火灾。
14、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均需巡视一次,检夯门宙是否牢固,是否有其他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及时联系有关部门。以便追查处理。广告衫批发
15、交接班时要相互交接清楚,必须建立仓库保管员交接班日记。
16、值班人员严禁在非本人工作时间内随便进入库房
17、外来人员未经批推不得私自进人仓库,安全俭杏人员凭安全检查证可入库检查。
服装公司章程 14
第一条:目的与范围
为规范公司员工着装,提升公司形象和员工形象,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着装管理。
第二条:传承与延续
公司在制定、推行本规定时,应注重其在公司文化中的传承和延续,切实落实公司宣传形象的需求,加强公司装饰品的使用和管理,切实提升公司的商誉、企业形象和凝聚力。
第三条:员工着装标准
1.工作日:穿着统一规定颜色、款式、制式和式样的.工作服。
2.非工作日:员工只要求穿着整洁端庄、得体合适的服装。
3.特殊工作场合或管理层安排员工着装的除外。
4.员工着装时不得穿着露脚趾及双肩带型短裤,衣着宜做到大方大度。
第四条:规范管理
1.公司应依照职务性质、劳动强度和工作班组的特点对员工行业和个性化的工作服装制度和规范进行制定,保证各个岗位员工所穿工作服装制度的合理性及严格执行。
2.员工所穿工作服无需自备,由公司制定规定标准,公司按期发放,个人无须支付费用。
第五条:违规及处罚
员工未按规定着装,责令其立即更换服装,严重者将由人事部门按照《公司劳动纪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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