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大学生创业基金

时间:2020-07-31 10:29:27 创业融资 我要投稿

应届大学生创业基金

    1.受理管辖:项目申请人所在高校已设立分基金会的.,应向本校分基金会提交申请;项目申请人所在高校未设立分基金会的,可向本市非高校分基金会提交申请。

    2.评审时间:基金实行常年受理、集中评审。各分会每年评审次数不少于两次,原则上各分基金会于每年四月及十一月进行评审。

    3. 申报方式:项目申请人需通过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网站进行项目申请。分基金会通过网站管理系统对项目申报及评审过程进行管理。

    4.项目初审:分基金会进行项目初审时,应仔细核对项目网上申报信息真实性,以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并严格界定项目申报者资格,把握申报项目的科技导向,对项目进行初步评审。一经发现项目网上申报信息不准确、申报者不符合资格条件及其它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现象,市基金会及分基金会有权直接取消该项目申报资格。

    5. 面试评审: 各分基金会应从本分会及其他分会、市会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实行公正透明的项目评审机制。项目评审具体标准由各分基金会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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