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创业扶持政策指南
广州市创业扶持政策有哪些呢?具体内容是什么?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关于广州市创业扶持政策指南,欢迎大家阅读!
(一)创业扶持补贴
项目简介:
1. 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创业者领取营业执照并开展经营的,可享受每户一次性1000元创业扶持补贴。
2. 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者领取营业执照开展经营,并参加了社会保险的,根据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3. 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创业者自主创业后吸纳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吸纳3-5人1000元/户,6-10人2000元/户,10人以上3000元/户。
适用对象:
1. 本市城镇户籍登记失业人员;
2. 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
3. 本市城镇复员转业军人;
4. 持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
受理单位:
1、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向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
2、其他创业者向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就业办申请。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就〔2009〕2号)
(二)免费创业培训
项目简介:区或市指定的培训机构免费提供1次SIYB培训和1次职业技能培训。(SIYB为国际劳工组织研发的一系列创业培训课程。)
适用对象:
1. 本市城镇户籍登记失业人员;
2. 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
3. 持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
4. 本市城镇复员转业军人。
受理单位:
1、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向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天河路198号精典大厦9楼,85598396);,
2、其他创业者向户籍所在区或市指定的培训机构申请。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就〔2009〕2号)
(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项目简介:
1. 社会保险补贴。在本市领取了营业执照、办理了就业登记、参加了社会保险的.,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创业者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自主创办的企业,招用毕业不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本市办理了录用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以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2. 一次性扶持补贴。在本市领取了营业执照、办理了就业登记、参加了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按每户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含合伙企业)。
3. 岗位补贴。自主创办的企业,招用毕业不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和劳动合同期限,按每人每月80元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补贴。
适用对象:本市户籍、毕业2年内未就业、持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就业服务卡》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受理单位: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有关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项目资金审核发放程序的通知》(穗财行〔2009〕259号)
(四)海外留学人员创业优惠政策
项目简介: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办企业的,市政府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扶持海外高层人才创业。对在我市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且其项目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国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并具有较高科技含量、良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条件的,给予最多不超过5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市、区(县级市)政府提供相应的工作场所,3年内免收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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