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在德州创办企业可申请房租补贴
引导语:为鼓励和扶持大学生来德州就业创业,德州市出台了《德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大学生在德州创办企业可申请房租补贴!
大学生创业房租也能享补贴
2月14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2016年我市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就业创业工作,并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加强职业培训、健全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实施意见。
其中,大学生新创办企业可申请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房租补贴;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重点高校本科生到我市自主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以社会保障号码为准),由市级财政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其他全日制高校本科生由同级财政每月给予适当生活补贴。
2016年,我市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进大众创业。将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放活主体,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失业人员、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士兵等各类人员创业。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
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建设一批电商创业园、电商示范村;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可上浮3个百分点,给予全额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同时,2015-2018年,将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提高到1.5万元(省级补助4800元),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标准提高到3000元;对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之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创业者,由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标准超出省级补助标准(初级工400元/人,中级、高级工600元/人,创业培训800元/人)部分资金由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承担;将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市级创业典型奖励等纳入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使用范围。
申请程序
【提供证件】
有申请意愿的.大学生,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营业执照、社保缴费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费发票。
【提出申请】
符合扶持条件的大学生企业,填写《德州市大学生创业房租补贴申请表》,并持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材料审查】
县(市、区)人社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经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于每月15日前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进行公示】
市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在用人单位及市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每月25日前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审批通过】
市财政局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意见,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拨付资金,每季度发放一次。《细则》提出,不再经营所创办企业的,停发房租补贴。对弄虚作假冒领或套取房租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如有未尽之处,市民可拨打咨询电话:400-0534-678,监督电话:0534-2687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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