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小民:加大小微企业创业政策扶持

时间:2023-03-25 09:31:54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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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小民:加大小微企业创业政策扶持

  (一)鼓励构建产学研一体服务平台,降低小微企业创新成本

  创新型产业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包括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企业间创新网络、造就区域内创新文化(300336)等往往需要一个过程,要引导小微企业加强技术创新、经济转型和各类金融服务相结合,推动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可以在区域经济发展战略需求的基础上,将银行、保险、证券等传统金融机构,担保、律师、猎头公司等中介机构,以及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智力机构进行多元化整合,打造产学研一体服务平台,重点做好科技平台搭建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一方面,加快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的落地,从研发成本、智力资源等方面降低创新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借助平台组织小微企业管理者学习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企业全员培训,从而提升相关经营知识储备。

  (二)发挥创投机构的作用,完善企业创新各阶段的金融服务体系

  企业创新本质上是一项投资活动,并且比一般性投资项目具有更高的不确定性和失败风险。创业投资是重要的服务小微企业的投资力量,它不仅提供资金,而且依托专业能力,在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提供有针对性的、贴近式的服务。创业投资具有促进小微企业快速成长的优势,但风险投资的运作较为复杂,政府可以通过参股风险投资基金的方式为小微民企创新间接提供资金支持。

  (三)加强税费征缴管理,有效降低小微企业经营成本

  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地方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情况下,部分地方政府迫于刚性支付压力会采取不规范甚至不合法的税收征管手段和另立收费名目,透支小微企业未来收益。因此,一方面需要规范税费征缴机制,提高征缴管理的透明度,适度收紧稽征部门和人员的自由裁量权;灵活调整税务部门税收计划指标要求,建立与区域经济发展增速相匹配的征缴规划目标,避免指标层层下压导致基层盲目扩大征收任务;进一步规范和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降低事业性收费,各地根据发展实际公布收费清单并明确每年减少的收费项目数量计划,有效降低创新型小微企业的经营门槛。另一方面,继续深化调整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匹配问题,加快推进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建设,调整地方考核政策指标权重,避免地方政府为刺激经济增长和推动结构转型而在财政支出压力下违规扩大税费负担。

  (四)加大轻资产创新公司配套金融的扶持力度,鼓励培育创业企业新商业模式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延伸,对传统产业的渗透不断加深,产业跨界融合效应酝酿了新的商业模式,提升社会生产力,甚至还能解决一部分现实社会问题。例如,打车软件的出现使得以视线为媒介的信息传播方式升级为更高效率的移动互联网传播,由此带来用户需求信息传递效率和司机决策体系的提升。在新商业模式下,资产在企业发展过程起到的作用较小,而我国传统重抵押轻信用融资模式导致此类轻资产企业融资困难,加之股权、债权等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导致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狭窄,创业配套金融服务缺位问题尤为突出。建议鼓励创新型、成长型互联网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给予必要的中小板、创业板等上市配额,建议逐渐稳步扩大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另外,建议相关部门出台政策,鼓励发展并购投资基金,规范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创新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新兴创业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如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帮助互联网小微企业增信融资。

  (五)完善人才引进支持政策,放宽技术人才和创新人才流动兼职空间

  小微企业在用人制度上可以采取弹性工时等灵活的用工制度来降低成本、缓解用工难的矛盾。例如对非连续性工作的创新技术岗位可以聘用兼职人员,吸引创新人才利用业余时间兼职工作,赚取外快,可以考虑对此类薪酬的发放采取一定的个税减免政策,降低企业用人成本。同时,针对小微企业生产不均衡性所致的用工矛盾,可以建立区域性用工调剂交易机制和平台,当部分企业面临突击性生产计划时,小微企业可以从同行中借调技术工人进行突击性生产。除此之外,对重点创新型小微企业可以适当给予人才福利政策优惠,解决创新人才户口落地、配偶工作以及子女教育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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