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改革的思考

时间:2020-10-27 15:08:40 创业资讯 我要投稿

对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改革的思考

  一、学籍管理制度改革面临操作层面的问题

对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改革的思考

  现行的高校学籍管理制度一直以来都是大学生创业者的后顾之忧。众所周知,创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普通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往往都需要全身心的投入,很难分神顾及到其他的事情,而不管是经验还是社会阅历都比较缺乏的在校大学生,既要投入创业,又要完成学校教育的规定动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针对这个问题,《意见》提出了两个建议,一是将学生自主创业的经历折算成学分,二是放宽修业年限,允许学生休学去创业。这两个建议一方面可是使学生可以有选择地自主放弃一部分并不是特别重要的学分,由创业实践来替代,降低了学生的修业压力,节省出的精力可以更多地投入到创业之中,同时也是学校对学生创业经历的一种认可;另一方面给学生创造了一个可以全身心投入创业的机会,而且,即便创业失败,也可以重返校园,继续之前的学习,降低了休学创业的风险和压力。不过,这两个建议虽好,但是结合学校和学生所面临的实际情况,还存在着一些操作层面的问题。首先,将创业的经历折算成学分涉及到一个折算标准的问题,如何创业、创业多久、达到什么目标才可以获得这个学分需要一个明确的标准,而创业的情况五花八门,要用一种标准来衡量所有的情况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学校在制定规则的时候,不得不考虑到各种可能的情况,既要保证学分体系的严肃性,又不至于使这个学分对创业的学生来说遥不可及,而且,这种涉及到最终学位认定的问题更是需要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进行顶层设计;其次,放宽修业年限应该是有限的放宽,一般来讲,多数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为6-8年,可以看出,原有制度其实已经考虑到学生在修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并预留了一定的转圜空间,虽然之前的这种规定更多的是针对修业有困难的学生,但并不排除学生可以利用这多出来的时间进行创业,所以这条建议的提出是否可以理解为针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另外还有延长修业年限的余地,这点还值得进一步商榷;第三,选择过休学创业的学生会面临一个尴尬的情况,无论他学习成绩如何优秀,在他的学位证和毕业证上都会显示他是一名延长学年的学生,在目前的大环境下,延长学年意味着大学阶段的学习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果学生创业成功还好,万一创业失败需要重新走上找工作的道理,那这样的证书势必会给用人单位带来一些错觉,无形中也对学生的就业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二、教师在带领学生创业过程中需要更明确的角色定位

  高校教师无疑是将大学生培养成才的最主要责任主体,高校创业教育改革自然也离不开高校教师的参与。老师是除家长之外,学生最为信赖的对象。在创业的问题上,一般家长都给不了学生太多的实质性建议,学生更多听取的都是自己老师的建议。如果在创业的路上有老师手把手的提携,对学生来说无疑可以少走许多的弯路。因此,高校创业教育改革对高校教师指导学生创业的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意见》对高校教师的创业教育责任和创业教育能力都提出了明确的建议,然而,《意见》中提到的鼓励带领学生创业的问题还存在一些有争议。一般来讲,高校教师的知识、能力、经验和阅历都是大学生创业道路上必不可少的财富,用来指导刚刚踏上创业征程的大学生来说裨益不小,然而,带领创业和指导创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指导创业的时候,高校教师只是作为指导老师的身份出现,不涉及具体的.利益关系;而带领创业的话,高校教师直接参与到创业项目之中,甚至占据团队的主导地位,这样就会产生一些问题。比如,以教师为主的创业项目,学生作为团队成员参与其中,其性质是否还能定义为大学生创业;学生与教师共同创业,一般来说学生处在弱势的一方,在利益分配和项目管理中,正当权益是否能得到有效保障;教师带领学生创业,最后会不会发展成为学生为教师打工;大多数教师本身没有创业经历,自己也是在摸索中,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有能力带领学生创业;另外,教师带领学生创业,教师的行为会不会被学校定义为“不务正业”,进而对教师个人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等等。这些问题都是《意见》中没有提到也没能给出答案的,但是,要落实这一点却无法绕过这样一些问题,因此,究竟如何鼓励高校教师带领学生创业需要主管部门和高校再认真思考研究一下。

  三、资金支持应该惠及更多大学生创业者

  大学生创业离不开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各个方面主要包括地方政府、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有关个人等。支持的类型也有很多,主要包括资金、政策、场地、服务、技术等,其中最重要的无疑是资金。《意见》把资金支持分为了财政和社会资金两个方面,一方面要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高校多方统筹资金支持大学生创业,另一方面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向大学生创业者提供风险资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大学生创业的资金来源渠道问题。事实上,《意见》中提到的这些途径在以往发布的政策中或多或少都提及过,然而真正的效果却让很多大学生创业者只能望梅止渴。对于普通大学生创业者来说,面临的最主要问题就是缺乏资金。诚然,可以提供资金支持的渠道有很多,但是大学生创业者想要获得却没那么容易。比如,一般高校支持大学生创业,通常是以提供创业培训和场地为主,鲜有直接提供创业资金支持的;至于财政资金的支持更是普通大学生创业者难以企及的,即便有些地方推出了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大学生创业者却不知道该向哪里申请以及如何申请,即便申请到了,减免的税收对于创业初期的大学生来说也发挥不了太大的作用;社会团体和公益组织提供的资金支持主要也是通过直接与高校联系举办创业竞赛奖金的形式来发放,支持力度较小,只能作为一种鼓励,对于真正创业的大学生来说只能算是杯水车薪;而那些承担高风险、谋求高回报的风险资金更亲睐那些团队成熟、技术领先、经验丰富的创业者,以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一般很难吸引到风险资金的注资。因此,《意见》虽然指出了从资金上支持大学生创业的若干条指导性意见,但要真正把这些意见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支持力量,惠及更多有志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意见》的发布对于大学生创业教育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指明了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大学生创业教育改革的努力方向,尽管当前许多方面工作推进得还不够,但是可以看到,在政府、高校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大学生创业教育改革一定会迎来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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