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探析

时间:2023-03-03 08:56:43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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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探析

论文摘要:高校二级学院发展是高等教育领域改革的重要因素之一,二级学院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院办学自主权的行使。分析了当前高校在改革和发展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学院发展需掌握的几种办学自主权以及学院行使办学自主权所必须依赖的学院内部保障机制。
  论文关键词: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自我约束机制
 
    曾任哈佛大学校长的美国著名教育思想家德里克·博克教授认为,大学必须拥有办学自主权。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到要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要使高校合理定位,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
  高校二级学院作为高校的基层办学单位,处在高校人才培养的前沿,直接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对高校来说,形成特有的办学理念和风格一部分原因依赖于如何合理定位二级学院的办学理念。这就要求要提高学校的战略管理和宏观调控能力,扩大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使学院能独力自主地在发展中充分发挥办学活力和办学积极性,提高大学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很多高校都在进行校院管理体制改革,但由于高校传统观念影响甚深,存在制度执行不力问题,学院层面缺失自我管理能力。学校推行的管理体制改革虽然施行,但是不够合理和科学,也没有真正落实下去。同时学校在实行学院制后,学院的工作范围扩大、事务性工作增多、任务相比以前更加繁重,但是学院在科研、人事、办学等方面仍没有太多的自主权和决定权,学校是放责不放权。虽然工作重心下移,但权力下移不足。学校管得过细、职能部门管得太死,学院处于不断应付具体任务的地位,被动地执行学校下达的工作,可以说,学院基本上还无法真正享有办学自主权。学院当前的主要问题是要突破现行的考试招生、专业设置、教师聘任、经费使用、考核评价等制度的约束,在学校整体宏观调控下自主决定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管理活动等。如果没有必要的办学资源自主权,无法充分激发学院的办学活力和办学积极性。
  从学院发展来看,高校二级学院的发展需掌握自主招生权、自主理财权、自主聘任权、自主分配权等。二级学院作为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处在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前沿,要能更加准确地把握这几者权力的支配,使学院在发展上能拥有更大的活动空间和工作自由度。
  二、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分析
  1.自主招生权
  学生生源是学院发展的基础。当前的招生制度,我国高校的招生制度都是统一操作的,二级学院作为高校的基层组织,学院是没有招生自主权的。学院制订招生计划,报学校招生办统一进行招生。但是最终的招生计划仍然需要招生办来核定,存在核减或增加学院的招生名额。
  实现高校二级学院的自主办学,重要的一点就是学生选择权,也就是自主招生权。自主招生权使学院拥有改革学生入学的选拔方式,利于学院改革自主招生的内涵。比如在国家统一考试的基础上,每年可以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选拔具有良好基础的学生进行培养。二级学院具备了学生选择权后可以自主选拔适合专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的人才,更利于学院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当前教育部在全国15所高校进行的“试点学院”改革,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学院的自主招生权。这样,学院既可以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招收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又可以促进中小学的素质教育。2.自主理财权
  以某高校为例,其下属的二级学院在财务管理上,至2010年底止实行的一直都是院长“一支笔”,存在财务上的不透明性;同时学校的经费拨款没有根据不同学科、专业培养成本确定,也没有根据绩效来确定,造成经费配置的不合理。如教学经费和实习经费也都是按生均来划拨,业务经费按教师数量划拨,对各专业的发展是不利的。
  自主理财权是学院权力构成的基础。所谓理财权指学院拥有相对独立的经济权,可以自主管理学院内的科研经费、社会服务所得收入、学生收费等经济收入。自主理财是学院权力构成中的基础,对二级学院来说,理财不仅仅是用财也应是聚财,这就直接体现在学院在科研、社会服务所得的能力上。同时,自主理财也意味着在国家政策和学校财务制度允许的前提下,学院也可以在薪酬设计、津贴分配等方面拥有一定的自主权。通过自主理财,学院成为理财的主体,学院可以最大限度地对经费进行自主管理和分配,避免不合理的支出,进一步减少浪费;可以增强学院扩大规模、组织结构的办学主动性。
  3.自主聘任权
  在师资队伍管理上,学校并没有把人事权下放给学院,无论学院大小、事务是否繁忙,学校限制了学院的人事编制,因此部分学院存在工作量大而人员少的现象;而一些学院却人浮于事。学院因无法享有对教职工的自主聘任,也导致无法对教职工进行公正的考核和评价,导致学院内薪酬体系不合理、定位缺失,教师的精力和兴趣难以集中到教学与科研中来,极易形成人心涣散、教师的惰性增加等。
  自主聘任权指在学校核定的机构和人员编制范围内,学院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有权自主设岗、聘任人员。这样可以确保学院人事权的相对独立性,学院清楚自身发展需要的人员,因此能独立、科学地设置聘用和考核标准,解决人员的聘任问题,在学院内部建立起保证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学院享有自主聘任权后,一定程度上可以杜绝教师职务的终身制,使师资队伍成为一个开放系统,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实行固定编制和流动人员相结合的模式,强化教职工的竞争意识,使他们能加强自身能力素质,提升自己的专业化水平,更好地为人才培养服务。
  4.自主分配权
  由于缺乏成熟和有效的方法与必要的理论研究、技术指导,新组建的高校二级学院在传统的大而全的管理模式影响下,过分追求学院内部自我资源的大而全和竞争,因而缺乏合作精神,造成科研、教学资源的重复建设、重复设置与无效配置,从而较容易引发校内资源重复建设和低水平运转。
  自主分配权是指学院依据发展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在学校给定的教育资源下合理调配学院的教学、行政、科研等物力资源,建立优质资源的共享机制。在学院制管理模式下,二级学院可以更直观地把握,对资源配置的管理更加要有规范性和导向性,使各学科、专业间的资源得到平衡和合理使用,使学院学科间的资源能交叉渗透和综合。
  三、学院的自我约束机制
  办学自主权强调的是“自主”,但自主并不意味着自由。学院享有一定的办学自主权后并不意味着学院可以盲目盲干、随心所欲,搞所谓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学院的发展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学校的宏观指导和监督;要弘扬学术民主,贯彻民主集中,要充分发挥学院二级教代会的作用,履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责,使权力的运行与民主监督相互制约。因此,在学院内部建立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也是学院办学自主权有效实施的关键性保障。
  自我约束就是有意识地控制自己,有原则地对待事务,有效地控制不良思想、欲望、感情、言语、行为。对学院来说,所谓自我约束机制是学院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自身运行和发展的约束条件,将外部约束条件转化为自主办学、自主发展的内在根据,达成约束客体与主体的统一,从而自动调节自我发展并使之保持适度的作用。学院行使自主权后需承担应付的责任,学院的自我约束机制是使学院掌握自身运行和发展的约束条件,自动调节,使学院的发展保持适度,确保各项权力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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