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君毅“德治”思想及其时代价值
摘要:唐君毅德治思想的核心内容是道德之治,而道德是国家之大德与个人之小德的有机结合,其的核心内容是仁义礼智四德。而四德是个人修生养性以及人与人交往时待人接物的基本准则。它是人们要达到的一种超越自我的精神境界。四德具有自足性和与其他文化活动的相依性,因此其时代价值要在实践中体现。
关键词:唐君毅;“德治”思想;时代价值
一、唐君毅“德治”思想的核心内容
唐君毅的“德治”思想的核心内容主要体现为道德。道德是人们内心确信的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正确与错误的判断和在这种判断指导下的行为规则,从本质上说,道德更多地表现为信念和良心。道德建设就是要激发人们内在的力量自觉维护、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道德应为德治的核心内容。而基本善德(或道德品性,包括仁义礼智四德)又为道德的核心内容。它包括个人活动时之善德和与人交往时之善德。
(一)个人活动时之善德
1、自己对自己之仁。它是自强不息,自己奋发,自勉向上,自力充沛有余及生机洋溢之善。这种善,最初只是一种观念,即通过人之活动之“慊足或不安之情……更顺其活动,……(或)阻抑其活动。”并以此来判断“吾人活动之善不善,而善善去不善之道德理性自我,或良知之呈现”。而有善不善的种类及各种类之善不善的观念,是当我们对自己“所慊足之活动或不安之活动[1]的性质类别,有进一步之察觉时才有的。而且人们最初所觉察的善之活动,是能成就促进其自身继续与发展之活动。
第二、自己对自己之义。即自己裁制自己,为另一自己留地位;也即谓人虽从事一种活动,而其心却并未陷溺于此种活动。这种不陷溺之表现,在于自己在从事一种活动时还能兼顾从事他种活动,或者在其从事一种活动时,仍能在理性中了解其他活动之价值。
第三、自己对自己之礼。即自己对将来自己之活动之尊重。因为敬事、远见、预谋、谨慎,皆为一善德。意思是当我们从事当前之活动时,不仅有此活动呈现在我们的自觉中,还要有此活动对于未来其他活动之促进引发之价值,呈现在我们的自觉中,这才是本次活动之理想意义的指向之所在。人们对当前活动的价值认识越深,对自己今后的活动的促进作用就越大。这便是对自己之礼。
第四、自己对自己之智。即自己之保清明理性,以判断自己。因为能保持清明之理性,与时作反省之本身,亦为一善。一个人常保持清明之理性来反省自己的每一种活动,使其能普遍地为过去现在未来之我所承认,这就是一个人贯通统一的人格。因此,凡不为未来之其他活动设想,缺乏远见预谋谨慎之活动;凡陷溺黏滞于一活动,而不能在必要时表现斩截之断制,使其他活动之继起成可能之活动;凡懈怠而不求继续之活动,皆为使不同时之自我之活动相阻滞隔绝,而妨碍不同时之自我之统一贯通性,将被斥为不合理性,“为吾人所视为非而当改者”。为此,唐君毅认为“……心之虚灵、净洁、平静通达,时有自知之明,是人之清明之理性之时时在躬。”[1]
(二)与人交往时之善德
唐君毅认为,在人与人交往过程中的基本善德为仁爱。而人最初之仁爱表现,唯中国儒家认识最真。所谓爱人如己、推己及人之恕,有人己之差别观念,虽然也是仁之表现。但这种表现,又落后于儒家所言之仁之表现。儒家所言之仁是一种与“肯定人己差别相伴”之德,即礼、义与智,是涵盖人我及以仁为本之超越的道德自我之呈现。这种道德自我是以承认人我之差别分际分位,抵消私欲,并代替“顺私欲而只知有己不知有人,而排斥人于我之外,所造成之另一种之差别”者。正因为承认人我之差别与分际分位,才使我们产生一种“不愿受人之侮辱、受人之尔汝,不肯食嗟来之食”的自尊之感觉。[1]
总之,这种超自觉的自然合理之仁义礼智之表现,是仁义礼智之德之最初表现。其进一步之表现,就是仁义礼智四德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
二、唐君毅“德治”思想的运用
唐君毅的“德治”思想是在不断的道德活动中彰显出来的。四德是人们主要之德行,但并非人的一切德行。因为人们的每一个善行善念,都有所关联之情境并有其特殊性,因此,这些善都可以是一种特定之善。而一切特定之善,只要不与其他特定之善相违,就可以成为普遍化而合理的善。因此,人之道德自我,都有无穷合理的善德,不甚枚举。但在通常的实践中,道德活动都具有双重性:
(一)道德活动的自足性
一个人的道德,一方面是无尽的表现,而另一方面则是对自觉道德生活的绝对满足,“处处求诸己而外无所待,内无所憾者”。这与人的文化生活不同。
人的欲望生活,不能外无所待。因为欲望自我根本为向外要求外境,才能满足的。而人的文化生活不能无所憾,是因为文化活动是自觉欲实现一客观价值的活动。道德之价值,实现于人之人格之内部,而非实现于人之人格与外物之关系。虽然人们在没有道德生活之前,有自然生活,有文化生活,这种自然生活、文化生活,可自然地表现为道德价值。但这种道德价值是针对他人,而非针对自己的,是一种非自觉的,人力不能改变其善与不善的。只有自觉的道德生活开始时,才是道德理想建立之时。当然,人之道德理想,常包含一文化理想。此理想之实现,必须依赖于一外部条件的实现。
(二)道德活动与其他文化活动的相依性
凡脱离文化价值而实现之道德活动虽然能使个人无憾,但对他人及社会道德的促进则是有憾的。因为,人的最高的个人道德意识,必包含促进他人及社会之道德的意识。因而为求他人及社会道德之促进,我们不能不求文化价值的实现,自觉地在其道德活动中,包含文化价值之实现之理想,也不能排斥文化活动于道德活动之外。因而,真正最高的道德活动,应自觉地为促进社会道德,从事文化活动,以实现文化价值。
如果无其他文化活动,人与人之道德活动,就会缺乏客观的统一联系交会之诸媒介或象征,而不能相知以互充实其道德生活,亦不能有具备各种文化气质之人格之德性之形成。因此,我们欲求促进社会道德,实现客观之道德精神之统一体,为社会形成具备各种文化气质之人格,就应当使人有不同的文化生活,谋求创造未来文化的同时保存过去文化。况且,我们要体验社会中其他人之道德,了解客观的道德精神之统一体之存在,了解不同的人格,也只有通过人类所有的公共文化活动,共同欲实现之文化理想、文化价值及客观的文化表现,来体验和了解之。因此,我们所谓最高之道德活动,应包含促进社会道德而从事实现文化理想、文化价值之文化活动。这就是中国儒者所谓善良之礼俗。而我们最高的生活就是文化的道德生活,或道德的文化生活。
正因为如此,唐君毅才提出了将中国古代四大善德与西方民主法制融为一体的“人文法治”的国家治理结构。这种国家治理结构,既不丢掉中国传统文化之精髓,同时又吸收了西方先进的治国理念,是一种比较适合中国国情的国家治理结构。实践已经证明了,无论是中国古代的德治还是西方的民主法制,单独运用于国家治理中,都有其缺陷,只有相伴而施行,才能相得益彰。三、唐君毅“德治”思想的时代价值
(一)对当今和谐社会建设的参考价值
社会和谐,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xxx在2005年就已明确提出要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并且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其实就是要建设一个具有一定人文关怀的法治社会[2]。
因为公平正义、诚信友爱,是人之自身修养达到一定程度后才能实现的,法律尺度的衡量是有限度的。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它衡量的是国民的整体素养。而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既体现了领导者的领导素质,同时也体现了国家与国家之间求和谐的整体素质。综合起来都是一个道德建设之问题,也即唐君毅先生所言之四德建设问题。因此,无论是在人之自身修养中所应具备的仁义礼智,还是在人与人交往中的仁义礼智,都有值得借鉴的地方。只要人们真正做到了在自身修养和与人交往中的仁义礼智,就能创造一个和平的人际关系、和平的自然环境及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当下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和谐是依靠各自的综合国力产生的一种抗衡而形成的国际社会格局,这种和谐和平静是暂时的,它将随着国家实力的变迁而变化的。但如果是通过提高个人德性修养,扬善德抑恶德,让人们发自内心地爱好并维护和谐社会的氛围,那么一个永恒之社会和谐和安定之环境将会呈现在世人面前。
(二)对干部队伍建设的借鉴价值
要实现胡同志建设现代和谐社会之目标,关键要抓干部队伍建设。而干部队伍建设之关键是要抓思想建设,这个思想除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外,就是唐君毅先生所言之四德建设。就是要求我们的国家官员在当好官员办好国事之前,应先学会做人。即“治国齐家平天下”都必须先学会做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3]意思是当政者自身要正,对百姓的教育固然重要,但身教重于言教,当政者不以身作则,对百姓的教育就不会有效。目前我国贪腐屡禁不止,贪腐时有风闻;经济发展中让企业生存困难的潜规则等等都是最好的例证。
因此,为政的根本在正名,正名的根本在正人,正人的根本在正已。这和我党提出的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目标是相一致的,即坚持从严治政,坚持惩治贪腐,净化社会风气,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培养和使用干部,建立健全干部优胜劣汰机制。给那些品德高尚、群众公认、能办大事、敢办难事、真办实事的人委以重任。各级干部,尤其中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始终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强化宗旨意识,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忠实地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党和政府最根本的“德”。要不断加强共产党员的修养,提高人格力量,以身作则,把言传与身教结合起来,争做学习的模范、实干的模范、廉洁的模范、身体力行“三个代表”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的模范。
(三)对国民整体素质提高之引导价值
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也离不开个人休养。但因整体素质关系到社会各阶层,它其实就是唐君毅先生所言之与人交往中的四德休养的问题。而整体素质的提高,也以个体素质的提高为前提,首先应从家庭成员道德休养的培养和提高开始。这也是唐君毅家教之可借鉴之处。唐君毅为人之德、为人子之德、为人兄之德、为人夫之德和为人父之德是令人称道的。他那种为人谦和,孝敬父母、爱护兄弟姐妹、忠于爱情、培育和教育孩子之道,是值得现代每个家庭学习和借鉴的。其次体现在与人交往中的道德修养的提高上。在人与人交往中,高素质意味着家庭和谐、社会和谐、城市和谐、省际关系和谐、国家与国家关系和谐等,这种和谐之极就是大同世界的实现,也即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之时。
综上所述,唐君毅的“德治”思想是在人文法治条件的道德之治,而道德之治具体体现为仁义礼智四德之治。四德既表现在个人修养上,也表现在与他人交往关系中。道德活动具有自足性,同时也具有与其他文化活动的相依性。因此,道德活动必须运用于法治社会的实践中才能突显其功效。四德之治对我们今天的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参考价值,对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借鉴价值,对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具有引导价值。这就是研究唐君毅德治思想的现实意义之所在。
参考文献:
[1]唐君毅.文化意识与道德理性(二)[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2005年2月胡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N].报纸,2005年02月20日,第一版.
[3]钱逊.孔子的活法[M].辽宁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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